圣……圣女?剩女还差不多吧。
若是没来这里之前,林夕知道羌螫族人要自己东西,肯定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别说她身上的东西,就算有屁都要憋到他们不在的地方去放。
小姑娘毫不掩饰的崇敬和与有荣焉的眼神让林夕知道,这孩子只是想有个以后可以跟闺蜜或者情郎阿哥吹牛的谈资而已,丝毫不觉得自己张口跟还是陌生人的她要东西是多么不合适。
林夕想也没想,就把手腕上店长送的一块2000多块钱的腕表送给了央卓。
央卓一看,说什么都不肯要,被林夕硬塞进手里,小姑娘收下了,给林夕虔诚的行了个礼,然后一路笑着跑开了,银铃般的笑声在寨子里回荡。
林夕突然很羡慕,原来,快乐是如此的简单!
躺在竹床上,林夕整理着杂无头绪的剧情。
江洪泽→陆娜→明珠酒店,到了这里,这条线就断开了。
阿奴→情人→阿朵→富商,这条线更是莫名其妙。
而如果富商=明珠酒店呢?更有甚者,情人=富商呢?
对,一定是这样!
明珠酒店如果是富商经营的企业,那么缺失的一环就补足了。
这样就能解释得通为什么穷得叮当响的两个屌丝居然住5星级宾馆频繁约会,更解释得通从来不曾出现在S市的阿朵为什么一出现就去了富商家,还通过富商结识了陆娜。
可是新的问题又来了,黎小薰家世平凡,又从来没有得罪过谁,为什么一个如此牛叉的富商要这样处心积虑、大费周章对付黎小薰呢?而那个介绍陆娜去明珠工作的江洪泽又在这里面扮演了什么角色?
哎,没有柯南的头脑,却还要演柯南的角色,林夕表示侦探也不好当啊!要是哪天阿梨给她接到个上来就一顿揍,揍完就走人的任务还不把她美死?
反正不管怎么说,她总算是更靠近事实的真相了,不是吗?
林夕想得头大,决定暂时什么都不想,趁着月色还好,继续修炼淬体术,万一再来一丝紫色月华,自己可真的是赚到了。
因为林夕已经能感觉到,自从自己醒来,精神力异常饱满,她猜测着现在如果对狼王世界里那个藏马熊使用精神刺的话,起码可以连续使用三次。
不过让林夕失望的是,只有那种淡淡的月华垂落,任她望眼欲穿,紫色的月华都再没出现过。
正摆出一个类似麻姑献寿造型的林夕没有等到紫色月华,却等到一条绿色虫子“啪嗒”一声掉在手心。
卧槽!
第208章 奖励任务:离魂14
前面已经说过,林夕天生就很害怕那些无足或者多足或者无脊椎动物,其中就包括那种肉乎乎的大虫子。
果然是没有主角的命,人家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她特么是天上掉下个大虫子。
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林夕手一抖将虫子丢了出去,她不停的抖着手,那种蠕蠕而动的感觉还在手心,实在恶心死了。
林夕一边继续抖着手,一边寻找被她甩出去的肉虫子,麻痹的,敢跑来吓唬(恶心)老子,打洗你,我打洗你!
结果肉虫子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她的裤腿上,弓起肉乎乎的身体,一下一下往上爬。一双绿豆小眼满是委屈的盯着她。
林夕瞬间感觉一万只星墟虫咆哮而过。
把老子差点吓尿了,你丫还有脸委屈?你特么以为你是糖宝?
这货爬得极快,这么一愣神的功夫,已经攀爬到林夕的珠穆朗玛峰。
哎呀,是活得太拧巴了吧?
林夕大怒,竟然还是只流氓虫!
林夕大手一伸,对着虫子拍了过去。
结果绿光一闪,虫子瞬间不见,林夕等于是一巴掌结结实实拍在自己的那个地方。
林夕气得要吐血,先是被这虫子给吓了,然后被调戏,最后被耍。
麻痹的,就算拆了这竹楼,老子也要找到你,让你的虫生到此为止。
可是她却到处都找不到那绿虫子了。
赤墨阿巫的声音忽然响起:“不要找了,大成的王虫想让你看见才会出现在你面前,不然的话谁都别想看见它。它跑来找你,一定是被你身上狼王的气息和你引动的月华所吸引,所以自然而然想亲近你。”
林夕:……
流氓虫居然就是王虫?
赤墨阿巫枯树皮般褐色的脸上带着傲然之色:“王虫一出百虫拜服,无论是我们羌螫族的死咒尸虫还是巫蛊苗蛮用的蛊虫,看见这王虫都要退避三舍。”
“想不到肉虫子还这么厉害啊!”林夕不禁咋舌。
赤墨阿巫脸色一整:“是王虫!”
林夕吐了吐舌头,赶紧纠正过来,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尊重别人的信仰,哪怕你并不认同。
“我们羌螫族是不许走出族地之外的,所以寨子里谁都没办法帮你。而你既然是白狼王的使者,又帮助王虫进阶大成,自然不算是外人,所以我们也不会见死不救。阿巫将这死咒术传于你,王虫可以随你走出族地去惩罚背叛狼王的人。白狼王的子孙,永不被人奴役!所以你看见阿奴跟米朵,放出王虫,以后的一切就不需你操心了。”
一听这王虫将要帮助自己去收拾最让她犯难的尸虫,林夕大喜过望,感觉王虫也没有那么讨厌了。
可能是感应到她的情绪波动,肉肉的却又像绿水晶一样的王虫再次出现在她的手上,歪着头,黝黑黝黑的小豆豆眼无辜的看着她。
林夕用手碰了碰它的头,小东西居然害羞一样把身体蜷缩起来盘成一个句号,呵呵,林夕突然发现这个虫子其实也蛮好玩的。
接下来的时间里,林夕一直跟着赤墨阿巫学习死咒术。
因为时间紧促,林夕并没有把死咒术真正的掌握了,而是依靠强大的精神力和执行者自身的属性将那些暂时用不到的知识死记硬背,将来有时间再吃透。
眼下她可以用得上的,则一遍遍在老头面前演示。
等到她自己也掌握了一部分死咒术时,林夕才惊觉隔行如隔山实在是太对了。
死咒术根本不是像它的名字以及自己的想象那般可怕,只不过是一种通过特殊方法沟通刚死不久尚未离体的半生魂,何谓半生魂?未死之人比如黎小薰最开始的几次灵魂离体,她的灵魂就叫生魂,意思是活人的魂魄。而半生魂则是指人或动物还没有死透的状态。
经过谈判沟通,对方同意做你的尸魂,就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签订不同契约,从对方尸体上拿下某物,经过一段时间炼制后,尸魂任你差遣,但是你则需要满足尸魂的一些条件。
有点类似于泰国的养小鬼。
不过情况要比之复杂得多,而且因为一般来说,羌螫族都是先取得半生魂的同意才进行炼制,不存在什么阴德有损之类的事情,但是因为操作不当或沟通不良引起的噬主事件也不是没有。
羌螫族的王虫就是跟羌螫族老祖签订的上契,所谓上契是当做祖先一般供奉的,族人不会逼迫王虫做它不喜欢的事情,当王虫感觉自己寿终正寝时会自动寻找下一个王虫。
而千百年来,王虫在羌螫族的确一直是仅次于白狼王的存在,庇佑着整个族群的兴旺,每有天灾人祸,王虫必有示警。
中契则是平等关系,各取所需,可以随时终止契约。下契就不消说了,奴隶一样为主子辛苦奔波,而主人则提供食宿,在主人允许的时候可以终止契约。
契约的签订跟施咒者的能力有极大关系。
赤墨普通话不是非常精通,解释的也有点词不达意,但是林夕却跟大三伏吃了冰镇西瓜一样舒爽,她如果没理解错的话,老头的意思就是,精神力越强大,对半生魂的威压和控制力就越大,有能力的人基本上都是签下契,这样噬主的可能性要小很多,施咒者安全系数也高了很多。
当然,老头最后补充,一般来说,不管签订何种契约,只要你不违背契约,尸魂都不会攻击主人。
羌螫族研习了死咒术,日常功课除了劳作就是如何增大精神力,不过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个真的很难,他们往往会通过炼制本命魂虫来达到这一目的,本命魂虫能增大的幅度也是很有限的。
咄勐之前5年一直呆在一个山洞里,就是在炼制这样的本命魂虫。
最后老阿巫交给林夕一个单纯的符术——遗失。
据说那是白狼王的主人赠与羌螫族的。
一旦有不想在部落里生活的族人,可以选择用这个符咒忘记自己曾经学习的死咒术,然后安然离开。
赤墨阿巫意味深长的看着林夕:“死咒术不可外传,你也一样。我知道这个身体,并不是你的。所以你要记得,最后把你留下的痕迹抹除。”
林夕秒懂,人家的意思是,你自己学了就学了,但是不能留给这具身体。
其实林夕也想到了这个问题,黎小薰是一个普通女孩,林夕只是来满足她的愿望,但是不包括改变她的人生。
林夕郑重点头应允,突然又问道:“阿巫,既然可以遗忘死咒术,你们为什么不让阿奴和阿朵这么做呢?”
第209章 奖励任务:离魂15
赤墨阿巫苦笑:“阿奴一直很抵触尸虫,所以我们都以为她并不会死咒术,后来因为灵尸镇魂虫被米朵盗走,我们猜测着可能阿奴是离开部落以后才开始炼制尸虫的。”
林夕却认为很可能会炼制尸虫的,并不是阿奴,而是阿朵。
来到羌螫族地接触了赤墨阿巫和一些练习死咒术的人,林夕的精神力并未在他们身上感受到恶意的邪祟气息,但是却有一股沉沉暮气,也可以说是死气,那应该是常年跟尸虫打交道而产生的吧。
老头对着王虫很恭敬的行礼:“一切有劳了。”
王虫对着老头晃了晃肉肉的小脑袋,算是应承下来。
赤墨阿巫临走的时候,告诉林夕说,不要把王虫跟她走的消息走漏出去,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林夕郑重点头:“谢谢阿巫,您放心吧。”
老头出去后,林夕继续趁着月色修炼淬体术。
那王虫居然极是灵性,似乎知道林夕正在吸取月华,在她身边左摇右摆似乎也跟着吸收,林夕不由暗自好笑,还来个蹭饭的。
准备明天快马加鞭赶回去,林夕也并没有修炼得太晚。
第二天辞别众人,央卓红着眼睛一直送到寨子门口,手指灵巧翻飞,一会如兰花盛放,一会似喜鹊登枝,林夕背诵过死咒术的所有口诀,自然知道这是央卓在跟她的本命魂虫沟通,乞求白狼王赐福给自己一路平安。
部落里面自有一套价值观,并不同于外界的物欲横流,这样宁静自在的地方,已经越来越少了。
央卓完全不懂林夕送她的腕表值多少钱,她只是单纯的喜欢。林夕对她微微一笑:“这么美丽的小姑娘,哭鼻子可不好看,白狼王会保佑你的!”
挥手告别众人,林夕踏上归程。
回去肯定比来时用的时间要少,林夕到家的时候陆娜甚至还没有下班,米香缇正在化妆,准备出去。
见林夕风尘仆仆的回来,米香缇一边对着镜子画眼线,一边说道:“黎小薰,别怪我没提醒你,我觉得你那个老乡有点古怪。”
没想到米香缇居然会说这样的话,林夕倒是有点惊讶,索性也投桃报李:“谢谢!我也提醒你一声,你粉面含煞,小心有桃花劫。”
林夕觉得,米香缇跟陆娜她们应该不是一路,她只是有点城里人的小优越,其实很多女孩子面对境况不如自己的小伙伴也是这样,一边帮点小忙一边秀一下自己的优越感,但是人并不坏。
怎么可能一屋居住的4个女孩子同时找到了男朋友,关系在一个月都突飞猛进到要同居的地步?她感觉陆娜跟阿朵的男朋友很可能是假的,而米香缇的男朋友则很可能只是一个粉墨登场把她糊弄出去的骗子。
这样大费周章,目的只是为了针对黎小薰的魂魄而已。
所以林夕似有若无提醒了一下米香缇,万一她的男朋友是真爱,那么肯定能通过米香缇的考验,如果是别有居心,米香缇并不是一个太愚蠢的人,再经过林夕的提醒,相信她会有所察觉。
米香缇没想到黎小薰居然说出这样的话,自己正要出去跟新结识的男朋友去约会呢,好心提醒她吧,却换来这么恶毒的诅咒。
真是不识好人心,这个黎小薰实在不可爱。
米香缇正要反唇相讥,猛然想起她好像是回老家相亲,并不知道自己有男朋友的事啊!事实上,别说黎小薰,就算是阿朵跟陆娜,米香缇都没跟她们提及,她跟她们又不是朋友。
她看着黎小薰的眼神,对方静静回视,并没有任何开玩笑或者心虚的意思。
“你有什么依据这样说?”米香缇问道。
林夕微笑着回答:“我老家有个阿婆会给人看相,她告诉我的。我觉得你现在看起来很像她说的桃花劫,所以就跟你说了。自己多注点意,你人其实挺不错,我们算不上朋友,而你刚才提醒了我,我也提醒一下你。”
林夕丢给她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我们都要有麻烦了,各自安好吧。
林夕走进自己的房间,心里不禁有点感慨。
她被床底下那个东西吓得都快不敢回家,可是短短三天的时间,她却已经掌握了这门诡异的死咒术,不再惧怕它或者说是他们。
赤墨阿巫说得对,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死咒术并不是那么邪门的东西,其实它更像是一把刀子,救人还是杀人,端看那只握刀子的手怎么操作。
林夕洗漱完毕,看见阿朵跟陆娜正一起从外面回来。
见到林夕,两人脸上明显都有喜色。
林夕心中冷笑,脱离掌控的猎物重新出现了,怎么能不让人喜不自胜呢?
虽然肉眼看不见,但是林夕的精神力现在可以感觉到王虫的气息,一见到阿朵,王虫瞬间就出现在阿朵的耳朵旁,然后一闪身就不见了。
大成的王虫到底有什么本事,林夕是不清楚的,不过看阿朵对王虫的存在一无所觉,已经高下立见。
到底是学会死咒术的人精神力都要高于常人一些,所以面对林夕似笑非笑的眼神,阿朵居然没来由的一阵心慌。
“小薰,你回来啦,听阿朵说你去相亲了,怎么样啊?”陆娜很快恢复过来,亲密的挽着林夕的胳膊。
“还能怎么样啊!你妈叫你回家相亲的话,你能怎么样?”林夕皱起眉,一脸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