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叶国兴算是碰瓷的创始人了。
就这样,叶雅琴多了个干儿子,王光起多了个小徒弟,而比叶国兴大两岁的王凤云多了个弟弟。
叶国兴自幼呆在武术团里跟着比他大的孩子们东奔西走,无论是当地人还是团里那些师兄们的脸色他都要看,极会察言观色。
跟长相比较一般但看着就聪明伶俐的王凤云不同,叶国兴是傻中奸。
他披着一层憨厚实在的伪装,甚至连自己都给欺骗过去了。
时光荏苒,几度春秋不过弹指一挥间。
叶雅琴生产过后本就身子不大好,刚过完五十岁生日人就没了。
临终前她竭尽全力拉着王凤云的手放进叶国兴的手心里又轻轻拍了拍,然后转头看着王光起。
王光起瞅了一眼叶国兴,他顿时明白干爹干妈的意思,“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妈,您放心,以后我姐……凤云就是我的命,我就是拼了命也要照顾好她!”
王凤云泣不成声。
叶雅琴脸上带着微笑,溘然而逝。
转过年王凤云已经二十二岁,彼时的人们并不像古人那般定要守过三年大孝方可婚配。
过了不到两年,王光起张罗着给两个人举办了婚礼。
其实跟之前很多位面的委托人相比,王凤云既不傻也不白,下场凄惨的原因只是因为青梅竹马的情谊令人毫无防备。
而叶国兴又实在太会演。
第1061章 奖励任务:讨封和讨疯3
其实很多事情,王凤云一直都是懵懵懂懂的。
她只是知道母亲去世之后她跟叶国兴结了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过思念母亲,王光起给他们操办完婚事没多久也去了。
叶国兴简直哭得比王凤云还要上心,扛幡摔盆,下葬哭陵,棺材选当时最好的,直接跟叶雅琴合葬。
当棺材下到坟坑里,支客(东北婚丧嫁娶仪式主持人的统称)让叶国兴敲着三年以前叶雅琴那已经有些陈旧的棺材板,口中叫着“妈,你开开门,我爸来找你了”时才知道这个小伙子竟然是姑爷。
而王凤云直接哭得晕了过去。
醒过来之后她发现叶国兴看她的神色很是古怪,于是就问他怎么了?
叶国兴几经追问才吞吞吐吐的说,她这次生病去了县医院,说她的身体情况有点不妙,可能很难怀孕。
父母接连去世的打击犹在,可能会导致国兴断子绝孙又是一记当头棒喝。
王凤云的身体变得愈加孱弱。
期间她挣扎着又去了县中医院、乡里的医院最后甚至去了地区医院,结果都是一样的,宫寒、子宫异位,很难怀孕。
王凤云被彻底击垮了。
可是叶国兴依旧待她如同二老活着那时一般无二,这让王凤云还算有了些许指望,可是不孕的阴影如同跗骨之蛆,让她一时不曾或忘,她再也不是从前那个脸上挂着恬静笑意的温婉女子。
之后的一年里,王凤云想了很多办法,可肚子却始终没有任何反应。
亏得叶国兴将王光起的手艺学了个八九不离十,这个时候某个敬爱的老爷爷已经画完了圈,改革开放的浪潮席卷全国,自己经商做买卖不再被割资本主义小尾巴。
靠着从前王光起留下的积蓄,叶国兴在县城里开了一家家具店,王凤云这样可劲折腾也没把家里给折腾穷了。
但是她开始变得绝望。
人就是这样,自己越是缺什么就越是渴望什么。
王凤云总是直勾勾盯着别人家的孩子,然后终于在一个晚上,叶国兴收功回家的时候,递给了她一个小包袱。
里面竟然是一个不到一岁的婴儿。
王凤云顿时两眼放光:“你买的?”
知道生子无望,他们两个私下里曾经讨论过这事,叶国兴说不用耿耿于怀这事,实在不行咱买一个小孩,找那种啥都不明白的,完事直接搬家,只要咱俩不说,这事谁也不知道。
叶国兴脸上带着同情之色:“哎,跟我一样,也是个捡的,被丢在咱们村口了。我一摸小手还热乎着,应该是刚刚丢下不久的。”
“不会是有啥毛病才被丢了吧?”王凤云赶紧打开小包被。
小孩子身上穿着大人秋衣改成的交领小衣服,肚子上捆着小围肚,身下的尿片还是干的,不过原本被围肚捆成一个小裙子,却被踹得七零八落,肉嘟嘟的小鸟正朝天而立。
王凤云下意识用手一扒拉,嘴里笑着说:“呦!这还是个大胖小子呢!”
话音还没落,就被大胖小子兜头淋了一脸一手。
王凤云也不恼,只是举起手看着那晶莹的童子尿“咯咯”直乐:“你看,这小家伙,尿了我一手!”
叶国兴把王凤云和孩子一起抱进怀里:“凤云,咱们养着吧,这是老天给咱的孩子,你看,你都多久没笑过了?”
一句话把王凤云说得泪水涟涟,拼命点头。
害怕这事被人知道,反正在县城里也有店铺,两口子索性急三火四的搬了家。
本以为美好的生活就此拉开帷幕,结果王凤云也不知道怎么,总是神情恍惚,丢三落四,去医院检查吧,又什么毛病都查不出来。
常常是换半道尿片就去冲奶粉,结果把冲好的奶粉丢在一边又去洗衣服。
孩子动不动就在尿窝窝里泡着,小屁股被尿渍弄得红红的,整日不停的哭。
叶国兴忙完店里又忙家里,偏偏两个人因为是男女主(?)的关系,必须父母双亡,所以也每个人来帮衬着。
两个人商量之后决定雇个保姆来照顾孩子和王凤云。
王凤云看着叶国兴因为长期干木工而粗糙的双手,心里很是感动:“国兴,你对我可真好!”
叶国兴笑着拍拍她的脸:“你这说的是啥话,当初咱爸把我给捡回来救了我一条命,又把我当儿子一样养大,我跟你又是从小的情谊,不对你好我还对谁好?”
然后小保姆很快进了门,是个干净利落、长相甜美的小姑娘。
王凤云原本还怕她年纪小照顾不好孩子,哪知这个叫范爱莲的姑娘十分有耐心,把取名为叶毅宸的小宝宝照顾得极好,那样软玉温存哄着宝宝睡觉,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她的孩子。
本以为找个人照顾着宝宝,一日三餐也有人料理,王凤云应该会有所好转,谁料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厉害。
王凤云总是感觉晚上睡觉的时候有一双碧幽幽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她,对着她吹气,吹得王凤云整个人都凉飕飕的,一直冷到心里去。
王凤云病了,大夏天的裹着军大衣,晚上睡觉把自己包得像个粽子。
晚上噩梦连连,白天昏昏欲睡,整个人瘦得皮包骨头。
她总说屋子里有人,或许不是人,叶国兴打开灯,房间里喘气的只有他们夫妻二人,没有人吹凉气,也没有绿油油的眼睛在盯着她。
家里有个一岁多的奶娃子已经够累人了,如今又添一个神经兮兮的女主人。
家具店附近的邻居们都同情的看着叶国兴,他脸上两个大黑眼圈已经可以跟国宝PK一下,人也瘦得皮包骨头,很多好心的邻居就劝他,你这媳妇可能这不太好。
来人的手指了指脑袋。
叶国兴的脸色就会变得很悲伤。
大家都叹息,这好人怎么就没好命呢?挺好个小伙子。
这段时间小保姆也是忙里忙外,不但照顾孩子还要照顾家里的疯婆子,中间还要抱着奶娃娃来给叶国兴送饭。
渐渐的就开始有人提议,这样拖下去恐怕大家都得垮了,还不如把王凤云送去县精神病院治疗,万一能治得好呢?
于是王凤云住进了县精神病院。
住进医院之后她倒是比在家里清醒了,王凤云于是要求出院,可医院却已她这种情况若不好好根治,五年之内复发率达到70%以上为由,要求她继续配合治疗。
可是王凤云的日子越来越痛苦,每天要吃很多药片,一旦她要求出院,等待她的就是电击疗法。
叶兴国来探视过两次后医生说病人需要全封闭式治疗,请家属配合,从那之后,她再也没有见到过叶国兴。
第1062章 奖励任务:讨封和讨疯4
那个时候县里还没有无抽搐电休克疗法,对于一个清醒的正常人来说,每次电击都不亚于经历一次炼狱般痛苦的历程。
许多个白天夜晚,王凤云一直在问自己:我真的是个精神病患者吗?精神病患者会这样自省式发问吗?
长时间服用抑制药剂和不断电击,让王凤云整日头晕、耳鸣,身体走形,心跳过快,浑身无力,甚至还得了胃病,她服用的药越来越多,精神却越来越差。
她想念叶国兴,想念小宝宝,王凤云哀求负责他们这一组的神经内科主人张治平,或者让她回家去看看或者让自己丈夫带着孩子来看看她。
可是等待她的却是张主任轻蔑一笑:“还想着出去?你出不去了,只要答应离婚,你再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上签了字我就放你出去。”
王凤云脑子如今整日昏昏沉沉,听到这个话却骤然变得十分清醒,她意识到,张主任绝对不是随便说说的。
他跟叶国兴两个有阴谋!
如果真的如表现出来般那样关心自己,叶国兴为什么一次都不来看她了?
医生说建议封闭治疗,可跟她同屋的五个人,胖婶的儿子却总会来看看她,那个叫凌华的小姑娘也总有父母来探视。
而其余包括她在内的四个人,却被自己的家人给彻底遗忘了一样。
怎么可能会遗忘?
她是神经出了问题,并不是智商出了问题。
住院有免费的吗?
不交钱早就把她们赶出去了,要知道,医院永远都是世界上最贵的旅店。
那么为什么不能在交住院费的时候哪怕顺路来看看她呢?
而今,离婚两个字竟然是从自己信赖的医生口中说出,王凤云立刻明白了怎么回事。
那个时候离婚是很丢人的事情,若在机关单位轻易是不允许离婚的,一旦有人离婚,这一年的先进工作者、奖金之类的全都飞了。
可叶国兴只是个体户,只要由她主动提出离婚,完全没有问题。
王凤云冷冷的笑,没有再跟张治平说过一句话。
她开始悄悄藏起药片,想尽一切办法不吃药,然后伺机逃走。
结果却很快就被张主任发现了。
王凤云智商是够的,只是她不过是个普通人,面对一个专业的神经科医生,她被瞧出了破绽。
那些藏在床下的药片被翻出来,张主任的眼镜反射着光,镜片后面的眼睛紧紧盯着她,毒蛇一样。
然后王凤云的悲惨日子真的来到了。
不是不吃药?那就打针吧?她不肯,就会被冠以“病发了”强制绑在床上接受注射、电击。
王凤云很恐惧,她不知道张主任给她打了什么针,每次都会头疼得要撞墙,恶心、呕吐……
这种生不如死的日子又过了一个多月,王凤云感觉她可能要死了。
可就算死,她也不会离婚的,绝不!
为什么要便宜那个狼心狗肺的白眼狼?
骗了他们全家三口这么多年,他可真会演,他可真能忍呐!
她已经逃不出去了,身体变得很是孱弱,可求生的欲望却被激发出来,王凤云每次都大口大口的吃饭,你们越是想我死,我就越要活着,想把我困在精神病院一天,你就得花一天的钱。
而且叶国兴是外来户,能让张主任这样丧尽天良帮他,自然也不可能是免费的。
王凤云就这样煎熬着,这时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出现了。
竟然那个小保姆范爱莲。
她拿给自己一套崭新的衣服和一套内衣,说是叶国兴现在很忙,要她过来看看。
病房里一个人都没有,只有她跟范爱莲两个人。
王凤云觉得这个人也有问题,她不肯穿那个女人拿来的衣服,不但如此,她还用尽全身力气把衣服都扯坏。
范爱莲终于变了脸,直接跟张治平一起把她给剥光上衣,然后一把抢过她脖子上带着的项链,转身就走了。
过了半个多月,王凤云死了。
她迷惘的看着叶国兴又一次展示了精湛演技,哭到晕厥。
小保姆也泣不成声,一直帮着他忙里忙外。
在自己住了一年多的那个家里,已经快三岁的叶毅宸很粘这个小保姆,还脆生生叫着她“妈妈”。
王凤云这才发觉,叶毅宸跟范爱莲长得可真像啊!
当然,这些都是她的魂魄被困在父母旁边的孤坟里之后她才一点点想明白的。
她知道人死了真的有灵魂,虽然不甘心,也只能被带着去投胎。
王凤云想想这些就恨,真是便宜这对狗男女了。
可不是说有七日上望返乡探望六亲眷属的说法吗?
听说是有鬼差押送的,你别想着闹事,可是当面问问那个猪狗不如的白眼狼,为什么要这样恩将仇报,她总还是可以做到的吧?
然而她并没有什么头七,她一直孤零零呆在一个圆圈里面,像是被整个世界遗弃了。
王凤云不知道自己被困了多久,她永远在一个很小的圆圈内转悠,转到自己已经快发疯的时候,她被带去了曜玄。
林夕问这个有些歇斯底里的女人:“你的愿望是什么?”
“我……我只要不被困在这里就好,我要出去,我不要做个孤魂野鬼,被困在那个漆黑阴冷的地方……”
王凤云这种普通的灵魂,是没有眼泪的,可是她的话林夕能听得出字字泣血。
无辜被精神病,死了还要被囚禁,经过这么多的折磨,这个可怜的女人从开始的恨欲滔天到如今只想去平安投胎,她甚至已经不敢去恨也不敢有其他奢望。
林夕把社区跟委托人之间的交易再次跟王凤云解释了一次,她总算从看见人类,不再被囚禁的狂喜中平复下来。
“你负责帮我报仇,满足我的愿望,而之后我还能回去重新活一次?”
“对啊,我想送你过来之前肯定有人已经告诉过你这些。”林夕声音很温和。
“而我要拿出一部分灵魂作为报酬,是吗?”
“对。”
王凤云低头沉思良久,说道:“我要你帮我杀了张治平和叶国兴,不过不能让他们死得太舒坦。尤其是叶国兴,一定要帮我撕下他的伪装才叫他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