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女的另类修仙(下)——一壶龙井茶
时间:2020-02-26 09:22:02

  形势比人强。
  阿姆年迈,自己的伤腿不能动,根本没办法出去给阿姆寻找食物。
  他不能让阿姆因为自己的连累再饿肚子,于是火貘只能接受这一份货真价实的胯下之辱。
  丑陋的三件套还在头顶晃荡。
  两条遍布黑毛的大腿还风骚至极的抖了抖。
  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
  林夕用双手和那条好腿撑起身体,缓缓向前爬。
  见他认命屈服了,几个狗腿子顿时各种阴阳怪气的起哄、叫好。
  “真该给你阿爹看看你现在的样子,爬……啊!”
  “砰”的一声闷响将火巨牙得意洋洋的话变成嚎叫,因为林夕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集中在脑袋上,挺胸、抬头,然后狠狠撞向一直挑战她底限的那坨黑黢黢的玩意儿。
  这可真是一记沉重打“鸡”,难以描述的剧痛袭来,让正在狂飙高音的巨牙迅速从帕瓦罗蒂变成帕瓦罗锅,他佝偻着身体向前踉跄了几步之后,终于抽搐着跌倒在地。
  林夕则趁着几个狗腿子去查看巨牙无暇他顾的时候强忍着伤腿的疼痛,回到重新分配给他们母子居住的那间破房子里面。
  麻痹,你想做那个屠夫,老子还不想当个忍辱负重的韩信呢。
  想要踩老子的脸,就先要你知道什么叫鸡飞蛋打的疼。
  每个敢向老子泼冷水的杂碎,我都会用开水来回敬他。
  林夕一瘸一拐的跑回家时,嘴巴也没闲着:“推别人上台做族长也就算了,现在还派了儿子来羞辱我,火角羊,你可还记得老族长对你的救命之恩!”
  林夕口中的老族长是火貘的亲爷爷,在火角羊还不是智者的时候,一次围猎中曾经以身犯险救过他。
  火貘不好意思说当年之事,但是林夕好意思说啊,只要把这话喊出来,多少顾忌着名声的智者肯定不会过来为他的儿子向自己兴师问罪,不管怎么,从前老族长救过他是不争的事实。
  提起当年的救命之恩,并不是为了能得到什么好的待遇,林夕只要拖延一下时间,别让那些人立刻就来迫害他们这对老弱病残的母子。
  支持火貘的人毕竟只有少数几个,现在真的对上,最好的结局就是他们被驱逐出部落。
  林夕能感觉到那条腿使不上一点力气,肯定是被伤到肌腱了,她需要时间休养生息。
  剧情里面,智者也并没有对火貘做太露骨的迫害,只是用食物逼着他出去战斗,想要他死在狩猎中。
  提前知道自己这次要面对的是个原始社会的部落,林夕早就兑换了不少适用于这种蛮荒年代的东西,自然包括生存必需品食物和水。
  这次任务涉及到整个部族,林夕甚至有先见之明兑换了一个野外医疗急救箱。
  没想到第一个使用的人居然是自己。
  林夕在关门的刹那就从空间里直接拿出两块压缩饼干并一袋牛奶,将牛奶挤在空碗里面,一瘸一拐端去给躺在铺着兽皮的木板子上假寐的苦荞。
  苦荞饿得的确狠了,连这从未见过的东西是什么都没问,直接咬了一大口饼干,又“咕嘟咕嘟”喝掉差不多一半的牛奶,才突然想到什么似的问林夕:“小君可食过了?”
  林夕点头,苦荞见他身上沾着泥土和草屑,脸上就变了颜色,忙将手中的吃食一股脑拿回给林夕:“我饱了,小君食吧。”
  “阿姆,我已经不是小君了,以后可唤我阿貘。”
  林夕又将吃的拿给苦荞,一再强调自己已经吃饱了。
  门突然被撞开,一个粗壮的大汉站在门前。
  这个人林夕认得,他叫做钻山。
 
 
第1099章 火神传说5
  钻山看起来有点凶恶,无论是头发还是眉毛都有些略微发红,而且一张国字脸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从脸颊一直延伸到脖子。
  那是一只跳豹给挠的,那次狩猎,钻山差点回不来了。
  是当时的族长岩蛟救回了他。
  每个部族的族长,必须都是个身先士卒的勇士,这是他作为全族地位至高者的代价。
  林夕其实蛮喜欢这种模式。
  比起后世那些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统治者,部族的族长无疑更加名实相符。
  并非人人平等,想要特权想要封妻荫子、福延百世,那你就要真刀真枪的去拼,去杀。
  讲真,就算是在人际关系日益冷漠、现实的今天,人们也依旧崇拜强者。
  所以勇猛凶悍、杀伐决断又有情有义的火岩蛟,一直都是钻山的偶像。
  剧情里,他始终都很维护委托人,并且对那个什么火神的使徒嗤之以鼻。
  因为跟那小子一同狩猎,有危险的时候他从来都是缩在后面,安全无虞的时候他又比谁都蹦跶得欢实,占尖取巧,獐头鼠目,除了那会冒火的东西和会突然发光的黑块块之外没一点真本事。
  虽然钻山很是勇猛,但是好虎难敌群狼,最后他也被炎虎部的人杀害了。
  钻山两步跨进屋子,眼睛里燃着怒火。
  他们出去狩猎,回来就听说小君被巨牙羞辱的事,气得钻山顿时跑去智者家里准备好好教训那狼心狗肺的小崽子一顿。
  结果人家似乎知道他要去找麻烦一样,竟然要巨牙装病,为了逼真,连巫都给请过去了。
  钻山自然不好再说什么,看着那小崽子装得小脸比炎虎部那个叫青杏的小骚娘还要白,疼得哼哼唧唧,钻山扭头就出了智者的院子。
  真特么能装!
  林夕:并没有,他是真疼。
  钻山一口恶气堵在心里发不出去,感觉要憋得吐血了。
  他将两条烤好的野猪肉放在石桌上:“揍了火石蜥两拳,他给了两条肉,早知道一拳一条肉,我就多打几下了。”
  钻山瓮声瓮气的说道。
  好人呐!
  林夕心里热乎乎的,史前人类就是淳朴,够意思!
  “小君,莫怕,有我钻山一口吃的,就有你跟君妇一口吃的。需要什么只管跟我说,莫要去找巨牙那个畜生。”
  他这么一说,林夕心中灵机一动,还真有事要用到他。
  林夕觉得,这个晚上自己这间远离部族中心区域的破泥屋是绝对不会消停的。
  钻山也算部族里面的勇士,有他给自己做护法,她尽可安心给自己的腿做手术。
  时间拖得久了,落下残疾就不好了。
  “钻山,你今晚在我屋子门口帮我守一晚吧,我撞伤了巨牙,估计他不会甘心。”林夕说道。
  钻山自然一口应下,决定直接不走了。
  林夕说道:“若是知道你在,他们带了许多人我们还是要吃亏,你现在且归家,待得天黑透了再悄悄的来。”
  “成。”钻山点头:“我假装去找桑草。”
  林夕有点囧。
  史前人类什么都好,就是这方面太奔放了,不管是为了繁衍亦或发泄,他们无论男女,都可以把这些事情明晃晃拿出来讨论。
  等到钻山出去了,林夕开始给苦荞做手术前的特训。
  苦荞虽然说做了十多年部族的君妇,但是仍然是需要劳作的。
  女性一般都是去窑厂打杂或者是去部落附近采集以及分解那些男人们打回来的猎物、硝制毛皮等等。
  所以当林夕说出要自己缝合伤口的时候,她开始的确很惊讶,得知巫根本不给自己儿子好好医治的时候,苦荞的脸色暗了暗,一口应承下林夕的要求。
  其实苦荞是个胆大心细的女性,只在林夕最开始割开伤口的时候面对喷涌而出的鲜血有片刻手足无措,然后就开始按照林夕事先吩咐好的有条不紊将准备好的东西递给林夕。
  如果不是依靠精神力可以内视,林夕一个零基础的菜鸟指不定给自己的缝合手术做成什么德行。
  事先已经给自己做了局部麻醉,林夕在伤口周围快速连点几下穴位止血,然后开始清理、消毒。
  其实这些史前人类挺有意思。
  像他们很容易就相信左霆真的是火神的使徒一样,苦荞对于林夕拿出的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没有一点讶异。
  不知道是因为经常处理那些鲜血淋漓的野兽或是自己的身份是她儿子还是因为部族里女性习惯服从男性,总之她看起来非常平静,林夕事先准备的说辞一点都没用上。
  由内而外,细细的缝了三层,最后再把皮肤表面缝合。
  期间外面果然传来“乒灵乓啷”的打斗声,却丝毫没有影响到屋子里紧锣密鼓进行手术的母子二人。
  林夕抬头看着苦荞,她满脸沉凝肃穆,如同在完成一件异常神圣的祭祀般。
  由于林夕是生手,就算是有精神力这个作弊器在,依然缝合得很是缓慢,缝到最后一层的时候麻药渐渐开始失去效果。
  林夕硬是咬着牙齿一针针缝合完毕。
  看见儿子额头上豆粒大的汗珠不断滚落,苦荞眼睛里盛满了心疼,但是依旧是一言不发。
  她的记性极好,林夕只说过几次,那些从没见过的东西她几乎分毫不差按照顺序逐一递给林夕。
  看来,人家能成为族长的专属女人,成为一个部族的君妇不是没有道理的。
  见表面缝合完毕,苦荞又递过来消毒药棉。
  林夕利落的消毒、消炎,然后将刀口用消毒纱布和绷带仔细包扎好。
  呼!
  林夕长出了一口气,可算完成了。
  虽然伤口麻醉效果消失,疼痛越来越甚,可这种程度的疼痛对于林夕来说还真是小儿科。
  总算是完成了最艰难的一步,想带领部族强大就必须要做族长。而每一任族长,都是打出来的天下,即便是世袭的位置,你表现太差的话,智者和巫照样可以带领部族弹劾你。
  所以委托人绝对不能是个跛子。
  “钻山!”见外面久久不再有动静传来,林夕叫了钻山进来。
  他身上的兽皮衣看起来脏兮兮的,左膝盖上有一小块擦伤,不过看他略有些赤色的双眉得意上扬,林夕就知道,他赢得一定很漂亮。
 
 
第1100章 火神传说6
  林夕给了钻山一把普通匕首,告诉他一定藏好了,不到关键时刻千万不要使用,这东西可比你们的石刀木剑厉害多了。
  以左霆对委托人的仇视程度,钻山今天晚上坏了他的事,必然明天会想办法让钻山在狩猎时面对一些危险。
  林夕还叮嘱钻山说,到时候倘若有人问这东西是哪里来的,你就说睡觉的时候做了个梦,火神说你会遇见危险,特意赐给你这个东西。
  所以说,火神蜀黍托梦是世界上最早的通讯工具,火神蜀黍的馈赠则是世界上最早的快递。
  哪知道钻山竟然满脸兴奋的样子指着林夕说道:“火神的使徒?你也是?”
  他说得前言不搭后语。
  林夕知道他未曾表达出来的意思,如果小君也是火神的使徒,咱们就可以去把族长再抢回来。
  屁的火神使徒。
  不过是个现代位面穿越过去的穷屌丝而已。
  但是话说回来,也不知道真的穿越者都自带主角光环啊还是怎么,左霆也的确折腾出不少新玩意儿对部落进行了改善。
  比如发现了很多可以种植、养殖的东西,增加部落的收入;又教大家利用陶窑烧出砖瓦开盖屋,大大提高了部落的住宿环境等等。
  这让左霆这个火神的使徒在部族声望愈加高涨,所以人们才对他言听计从,甚至去跟炎虎部合并也没有太过反对。
  事实上到了后期,左霆和炎虎部族长分工更加明确,一个抓生产,一个抓行政。
  炎虎部族长骁勇善战,更加有野心,而左霆则是只想要高高在上的地位和优渥的生活以及前仆后继的美女,两个人之间的合作还是很愉快的。
  部落的传承、不同部落之间的仇恨是无法强加于一个外来者身上的,左霆对部落并没有什么归属感。
  他只要自己过得风生水起、实现一个屌丝的梦想就成了,至于什么夷水火部,跟他有毛关系?
  没有人阻止你去铸就自己的辉煌,问题是为什么一定要熄了别人的灯?
  再有就是林夕无法接受左霆以二十六岁的“高龄”去欺负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孩子,实在是太不要脸。
  她蓦然想起前段时间的两个新闻,一个是小伙心情不好摔自己的自行车被一个老奶奶阻止,他就对老太太一顿拳打脚踢,试问,若是阻止他的是泰森,他敢这么做吗?
  还有就是一个酒醉的男人,在街上晃荡着专门挑小孩子踹,还把一个只有三岁的孩子头朝下摔在地上,事后就是一句“我当时喝醉了”。
  林夕就笑。
  你咋不敢去打同龄人?你怎么不敢去某某局闹事?不过是借醉装疯欺负老弱病幼发泄你懦弱的脾气罢了。
  一个成年人,对付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孩子还要拿着瑞士军刀,还要点碧莲不?
  不过她现在也只能把这口恶气忍着。
  谁叫她如今不但失去族群大部分支持,自己也成了残疾人士呢?
  所以说,人生就像是在玩超级玛丽,在你没有吃蘑菇变大的时候千万别浪,否则连一只小王八都能秒杀你。
  猥琐发育是王道。
  林夕一再保证,经过一次失败之后他们肯定不会再来找晦气,钻山怀里揣着新得的匕首,一脸春意去找他心爱的桑草了。
  第二天,苦荞早上起来就要去领食物。
  部落里资源匮乏,他们把换来的老年女性驱逐或者用来做诱饵,可是那些与自己曾经并肩作战、受伤残疾或者年迈失去战斗力的兄弟,却是必须要奉养的。
  否则的话,谁还会在狩猎的时候拼命搏杀?
  这老老小小一百多号人,仅仅靠简陋的工具捕猎以及小范围采集真的很难吃饱饭。
  所以部落一直都只吃早晚两顿饭。
  林夕不让苦荞出去领食物,她嘴里答应着,却趁着林夕睡着到底是偷偷去了。
  结果回来的时候苦荞的脸色十分难看,眼里含着两泡泪,在看见林夕已经醒来的时候赶紧擦了擦眼睛。
  她不但没拿到吃的,反而被火石蜥带人好一顿羞辱。
  问他们出去狩猎了吗?采集了吗?什么都没做怎么敢来领吃的。
  苦荞说,我可以不吃,但是请给我儿子食物,他受伤了。
  结果火石蜥对此嗤之以鼻,你那个没用的儿子是跟人家打架抢族长失败受伤的,又不是为了部落狩猎受伤了,两个没用的人,好意思舔着脸要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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