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得了。
大概是为了炒热现场气氛,他们唱的第一首歌是摇滚风格,坐在我附近的妹子都嗨得不行。
“安德森我爱你!!”
“维恩妈妈来看你啦!!”
“不要害羞!!多利站到中间来让妈妈看看你!”
……
啊,追星女孩真让人害怕。
乐队里一个电吉他手,一个主唱,一个鼓手,不多,就三个人,刚刚这些妹子喊的应该就是这几个人的名字。
不怪人气这么高,都是长得很帅的男生,看起来年纪也不大,歌也确实好听。
帅是帅,但我的日常可是和爆豪,太宰少年,中原先生,轰先生这种级别的美色打交道,所以挥舞荧光棒的时候机械得感觉自己是个敲木鱼的僧人。
看一眼旁边的爆豪,有了黑暗做保护色他已经摘掉了口罩却依然带着飞行镜,侧脸在五颜六色的灯光中若隐若现。
心里有点痒痒的,我凑过去亲了他一下。
“怎么了?”
小声在他耳边说:“他们都没你帅。”
“废话。”非常嚣张且得意的回答,声音里还带着笑意。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第一首歌炒热了气氛所以第二首歌就要抒情一点,是首非常舒缓慢节奏的情歌。
主唱的声音有点低哑,我觉得和我有点点像(不要脸)。
现在流行的大多女星的歌都很可爱,我唱的话很别扭,但这首歌感觉会很适合我唱的样子。
我不动声色地朝爆豪伸过手去想牵住他,却刚好碰到他悄悄摸过来的手,手指擦到的时候两人都顿了顿,然后又坚定地相扣。
他的嘴角浅浅地往上勾。
演唱会进行到中途的时候主唱把手上戴着的戒指往下一扔,大家尖叫着想抢。
但怎么说呢,胜利的归属总是出乎人的预料。戒指非常精准地落在我的手上。
我:???
不是,我并不是很想要这个东西。
旁边的妹子羡慕地看着我:“真好啊想我也想要安德森的戒指。”
我非常大方地:“那给你。”
我的回答显然在她的意料之外,她难以置信地握住我的手:“真的吗?你要把这个戒指给我,你真的不要?确定要给我?”
我被她热烈的反应给吓得瑟缩了一下:“嗯,给你。”
“谢谢谢谢!”在这么昏暗的地方我还能看见她激动得通红的脸,戴上戒指后还和我来了几个热切的拥抱。
正当她还想再抱一次的时候爆豪揽住我把我往他的方向带了一点,有点不高兴:“差不多得了。”
妹子有点不好意思:“抱歉抱歉,我太激动了。”
本以为我的“幸运”到此结束,但现实告诉我并不是这样,等到安德森和观众互动的时候,他又送了我一朵红色的玫瑰。
我到底是什么欧皇?
玫瑰又被我送给了旁边的妹子,我觉得妹子要“爱”上我了:“可以要一个联系方式吗?下次你要是还来参加演唱会的话请务必让我坐你旁边!”
爆豪摩拳擦掌:“他是不是故意的?”
“不是,我在这种奇怪的事情上有比较好的运气。”就像之前骑小摩托莫名其妙就拿了奖的事。
接下来还有个环节是抽取粉丝体验乐器,这回还是随机在盒子里摸球确定排数和座位号。
那么猜猜谁又会是这个幸运鹅呢?
没错,又是我。
这叫什么事?
还好在揭晓答案的前一秒爆豪和我换了位子,于是上台体验乐器的变成了他。
哈哈哈哈哈,对不起我不该笑的,可是看他一脸臭屁站在舞台上的样子真的好好笑。
让他体验的乐器是架子鼓,我还没来得及再笑一轮就见他拿起鼓槌活动了一下手腕,接着一连串紧凑急促的鼓点落下。
卧槽!
速度快得我眼花缭乱,而且听上去还是这个乐队开场歌曲里的某一段伴奏。
“那个是你男朋友吗?”隔着位子的妹子戳戳我。
我带着点小得意点头。
“哇,他架子鼓打得好好,这个滚奏也处理得太好了吧!这一段我在家里练了好长时间都还是不行,节奏太快了就容易乱,顾得了手上的动作,脚上就会跟不上,鼓上的节奏跟上了,踩镲上的节奏就乱了,啊恨不得长出四只手……”
这些专业名词是个什么意思,听不太懂,但总之是在夸吧。
一旁黑头发的鼓手目瞪口呆,一脸“本以为是个青铜不料是个王者”的表情。
完了,我又想笑了。
秀了一波操作后爆豪拽兮兮地从舞台上下来。
我亲了一口他软软的嘴唇:“小胜牛批!”
“切,小意思……”
“不过你是什么时候学的?”
“小时候被老太婆逼着学的,学着学着还发现挺有意思,能锻炼手臂上的肌肉还有反应力,速度,心情不好就想敲几下。”
真厉害啊,练个乐器还能考虑这么多:“你是什么时候悄悄练习这个乐队的歌的?我居然都没发现。”
爆豪困惑:“谁悄悄练习乐队的歌?”
“欸,那刚刚那一段……”
“哦,那个啊开场的时候觉得还不错就记住了。”他云淡风轻地说。
临时记的。
艹!居然是临时记的!人类的大脑真的能够做到吗!要记住节奏还得在脑海里把它翻译成乐谱什么的吧……
我服了:),大佬你看我跪的姿势还标准吗?
看完演唱会后已经很晚了,我硬拽着他和我拍照。
站在路灯下,我们贴得很近,他拉下口罩摘掉飞行镜和我一起看向镜头。
在我要摁下圆钮的那一刻却突然侧头亲了我脸。
于是拍下来的照片里,我一脸的猝不及防。
“不行不行这张我好呆,再来一张,这回你来拍。”我把手机塞给他。
我模仿他刚才的动作侧头去亲吻他的脸,结果他不知道在想什么也刚好转过头来。
啵唧。
镜头里的我们刚好打了个啵。
第67章 银毛
我养的小金鱼死了。
也不奇怪, 刚买回来没多久就被我扔在家里, 我又是生病又是去住温泉旅馆, 完全把它给抛到脑后, 然后就被活生生饿死了。
“想要的话就去新买一条,别垂头丧气的。”爆豪看我心情低落便说。
我跟这条鱼其实也没什么实质性的感情,除了开头两天看它在鱼缸里不停地吐泡泡外,其余时间和它的交流基本为零。和小猫小狗在一起我可以摸毛, 和鱼在一起……
摸鱼吗?
“那不喂鱼了, 喂狗子好不好?”
“狗?”
“嗯, 小胜你对狗过敏吗?”我果然还是喜欢有毛的动物, 可能收拾起来会有点麻烦,但是没有毛摸就没有灵魂了。
“老子怎么会对这种东西过敏。想好了?就要养狗?”他抱我坐在他膝盖上。
“想好了,我努力学习如何养狗。”要好好上网搜一下养狗攻略, 感觉要学的东西很多啊。
“那走吧。”
“去哪儿?”
“去买狗啊。”
“现在?”
他揉了一下我胳膊:“趁现在有时间。”
宠物店里的猫猫狗狗特别多,有些品种感觉以前从来没见过连名字都叫不上, 不过胖嘟嘟的小狗子看起来好治愈啊, 我站在笼子外面逗它们。
特别是阿拉斯加,简直就是滚动的小肉球, 不过要养的话还是算了吧, 别看它们现在挺可爱, 等到以后就会变成拆家一把手的超级大狗,我根本没法控制,到时候上街也不是我遛狗而是狗溜我。
我抱抱摸摸了一只小拉布拉多后转而去看他的邻居,一只银毛的猫咪。
本来是在睡觉的, 我刚接近它就立起来,短短的小前腿扒在笼子上朝着我咪咪地叫,声音听起来像在撒娇。
虽然吧,我是来买狗子的,但看到它这么可爱我真的管不住自己的手啊,就让店主打开笼子让我抱一下。
我一抱住,它就在我怀里窝着乖乖地一动不动,发出呼噜声。
啊啊啊,太可爱了,干脆不买狗子了买猫猫好了。
这只银毛的小猫很合我眼缘欸。
“这只猫是很小的时候被人丢弃在我们店门口的,我们捡到了就一直养在店里,看起来很漂亮就是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猫。”
“这么漂亮的猫都没有人买吗?”我摸着它的头。
“有是有,但它都不亲人,有好几次明明已经被买走了却又悄悄跑回来,客人没办法就只好来退款。”店主看了看窝在我怀里的“冷淡”猫咪,“但它好像很喜欢你。”
银毛猫闻言还赞同似的喵呜了一声。
店主笑了:“看吧,它说它很喜欢你。”
我真是个意志不坚定的女人,明明说要买狗子最后还是买了一只猫。
诶哟,我有什么办法嘛,它窝在我怀里叫那么软,还让我捏它粉嫩嫩的肉垫,谁能抵抗这样的诱惑,谁能!
爆豪对我的“见异思迁”并不意外,爽快地付了钱就带着我和猫一起走了:“这次不要忘记给猫咪喂食了。”
“肯定不会忘的,猫咪饿了会找我撒娇要食物,金鱼可没法这么做。”我蹭蹭猫猫头。
“小胜,你说小猫叫什么名字好?”我问。
他瞥一眼:“小白。”
“咦……好敷衍。”
“……那你自己想一个。”
我把小猫举起来,它的眼睛是蓝色的,毛色雪白,长得好像我以前认识的一个叫奇犽的小孩。
这个性横行的社会,人要变成猫也不是做不到。我越看这只猫越觉得它像奇犽,甚至鬼使神差地喊了一声:“奇犽?”
“喵?”小猫露出疑惑的表情。
算了,我怕是有点神志不清,这是一只母猫,还是一只绝育过的母猫,怎么也不可能是奇犽。
“对了,你就叫小奇怎么样?很可爱的一个名字!小奇,小奇。”我叫了它好几声。
小银猫点头表示赞许。
目睹这一幕的爆豪:“这猫是成精了吗?怎么听得懂你的话?”
“哈哈哈,只是比较聪明而已啦,小胜你要抱一下它吗?”我的猫缘好像都比较好,之前是milky,现在是小奇,欸,我真是个为猫所爱的女人。
“不用,一个猫有什么好的。”
“唉呀抱一下啦,小奇以后就是家里的一份子了。”明明就有点想抱的样子,都是毛茸茸的小动物害什么羞。
“居然这么小!”爆豪“被迫”帮我抱住了小奇。
“它只是看上去毛厚而已,本身就只是小小的一只啦。”
小奇看起来虽没有在我怀里那么粘人但也没有挣扎让他安静地摸了一会儿。
“是不是超可爱啊。”
“咳咳咳,还行。”爆豪不自在地咳嗽几声又把猫塞给我。
两人一猫走在路上,今天的天气很好,最热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我已经不再像前几天那样频繁地流鼻血,感谢上苍。
我刻意放慢了脚步让爆豪走在前面,他却停下来等我:“你干嘛走这么慢?”说完后语气不自觉带了点慌张,“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没有,我就是想在后面踩你的影子。”
“你怎么这么——幼稚。”他很不客气地评价道,嘴上这么说但还是走在前面让我踩他的影子。
我抱着小奇,一边走一边踩,快乐得咯咯笑。小奇不知道我在乐个什么,但也很配合地跟着喵喵。
终于听不下去了,他停下来道:“踩够了没?快到我旁边来。”
“遵命。”我往前走了几大步挨着他,“小胜,我们待会儿吃什么?”
我和猫一起看着他。
他捂额头:“你们两个才在一起呆多久?怎么连神态都这么像?”
“像吗?”我看小奇,它的耳朵已经竖起来,感受到了我的视线也侧头来看我。
爆豪:“真的像。”
我们去吃了拉面,小奇窝在我的臂弯里盯着我。
我吸了一口面,含糊不清地说:“抱歉了小奇,你不能吃拉面,等回去我喂猫粮给你吃啊。”
小奇有点委屈地:“喵~”好吧。
我这么跟小奇说后它就不再盯着我看而是转过头去看窗外的景色,我严重怀疑它真的能听懂人话。
“小胜,肉太多了,我吃不了,给你。”我把碗里一半的肉都夹给了他。
他也给我送了一筷子碗里我最喜欢吃的香菇:“这个给你。”
这家的拉面分量足,我几乎是匀了碗里的一半面给爆豪才堪堪吃完,末了又喝几小口汤,鼻尖都在冒汗。
吃饭还真是一件浪费力气的事情。
吃完面抱好猫,正要出门的时候有一个穿着黑色夹克外套的男生突然从后面冲上来撞到爆豪。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他转过身来连声道歉,“我正好有急事,抱歉抱歉。”
本来还想叨念几句的爆豪被这么连番道歉反而不好发火:“算了,你下次走路的时候小心点。”
“没撞到哪里吧?有受伤吗?”我问。
“我还没那么脆弱,又不是瓷娃娃,我好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