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同人]红楼之不平事——外乡人
时间:2020-03-11 08:47:55

  荣国府财大气粗,只给了她十两银子的卖身价。虽然有了个落脚的地方了,但这身价竟然比花珍珠少了整整五两呢。
  想到这里,绯歌就是一脸委屈。
  掉价了哇。
  到底是闺阁少女,元春这会儿心肠还很柔软。听到绯歌这话,心下同情,遂又问起绯歌幼时记忆。
  “那时太小,好多事情已经记不大清了。只记得家里有颗极高的枣树,爹爹经常不在家……”歪着头,绯歌毫不心虚的将早前就编好的说词道了出来。
  “也罢了。”绯歌话毕,元春淡淡点头,“咱们府上还有几分体面,回头叫周瑞去衙门走一趟,请衙门里的大人们多费些心也就是了。”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寻亲这种事,派个府上的管事去说一声,总比一个小丫头有用。
  一听元春这么说,绯歌只得扬起一张感动的小脸朝着元春跪下磕头谢恩了。
  我嘞个去,姑娘她这双膝盖多金贵呀。你们老贾家可是占了大便宜了。
  “姑娘大恩,感激不尽。绯歌之所以会鼓足勇气去衙门,还要多亏了姑娘。”
  “我?”元春闻言,一脸的诧异。放下茶杯,拿着帕子看绯歌,“那你且说来听听。”
  绯歌不等元春叫起,应了一声‘是’便自然的站了起来。微微抬头,对着元春献媚的笑了笑,便口齿清晰的瞎忽悠:“那日在门外听到姑娘念了一句‘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则亲不待。’。这话听得人无端心酸想哭,巧的是绯歌以前在汉中的时候也听人说过这话。”
  “只因为这句话?”元春轻笑出声,隔空用手点了点绯歌。
  “咱们府上最重孝道,主子们又都是天下难得的好人。常言道,积善之家必有余荫,婢子以前不敢想,如今便想借着侍候主子们沾上的这点福气……当日行至汉中,借宿那里的村子,村人最重孝道。那村子还有个习俗,就是家中女儿远行前要用自己手中的私房钱为家中父母准备一道侉炖驼峰。
  骆驼自古便有‘沙漠之舟’的美名。其性温顺,其志坚毅,吃苦耐劳,又极能忍饥耐渴。因它这种秉性,时常能够绝处逢生,走出逆境……再有驼峰又长于骆驼背上,与背肌相连。其形状更似母峰。孝女侍奉亲长吃用驼峰,既有羊羔跪乳,乌鸦反脯之意。又有遇难呈祥,否极泰来之福愿……”
  反正叫元春花私房买驼峰,回头进宫时二太太一定会再加倍补贴她的,左不过是左手倒右手的事。
  顿了顿,绯歌又抿唇小声说道,“咱们府上的主子仁厚,婢子这两年得了不少赏赐,前儿在心里算了一回,再等几年就够买上一对驼峰了。哪怕只是偏僻乡语民俗,也想未家人做些什么事。只可惜就算攒够了银子也未必能……”她的王爷老子早就不在这世上了,亲生的老娘也回了故国。
  一般绯歌提出来的新鲜吃食,绯歌都要去尝尝味道,看看是不是她说的那般。二来贾母喜欢摆婆婆谱,吃饭都要儿媳妇侍候老佛爷似的侍候她。
  也就是说这位老太太用膳,那是从来不用自己动筷子夹菜,自有丫头和儿媳妇布菜。
  一等大丫头是副小姐,得宠的丫头吃穿用度比主子姑娘还为优厚三分。自是不会吃老太太用过的剩饭。
  老太太院里的二等丫头也都是有身份的,所以贾母每天一大桌子的膳食几乎都便宜了三等丫头。
  所以真要是做了绯歌喜欢的吃食,绯歌可以在贾母饭前饭后吃上两顿……
  一顿先吃,一顿更像自助餐的团餐。
  .
  元春听了绯歌的话,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一出生就过着金尊玉贵的生活,元春压根就没想过这世上会有一种人会这么理直气壮的为了一口吃的就败她家的银子。
  此时元春的心思都被败家丫头勾住了,心里一边想着抛家舍业的进宫,一边想着做些什么表达一回养育之恩……
 
 
第9章 
  驼峰这玩意是上八珍之一,在这个没有人工大面积养植的时代也算是稀罕物了。
  加之运输困难,真真是有价无市。
  但荣国府是什么地方?贾家又是什么存在?
  那可是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的贾家。
  俗话说,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 珍珠如土金如铁……
  所以驼峰对普通人来说不好弄,但对于荣国府的大小姐,王家和薛家的亲戚小辈,被四大家族寄予厚望的元大姑娘,别说一对驼峰了,就是哪天绯歌又弄出什么新鲜吃食,集四家之力说不定除了时间会长一些,最后的结果必然也不会叫绯歌失望。
  哪怕绯歌真没想过要将四大家族一往打尽。
  ╮(╯▽╰)╭
  “既是如你所说那里有这样的习俗,家中女儿出行前要准备驼峰,那家中又会做什么?”元春并非想得到什么,只是心有好奇才会如此问。
  那她哪知道呀。
  低头轻轻叹了口气,面上带了些羡慕和感伤的绯歌,心思在珍贵食材转了一遍,最后选择了另一件让她不能忍的事儿。
  这地界吃水果真的比吃肉还困难。
  别说冬天吃水果了,就是夏天应季的时候都未必能吃到想吃的果子。
  现代人对于水果的追求已经到了一种极致状态,当日空运什么的,那是一种常态。
  “他们要做的事情就麻烦多了。在南边的时候听人说南边的人会在女儿出生的时候埋几坛好酒,多年后不是女儿红就是花雕。汉中那边的村子就走了另一条路,他们那里种树。一水的各种果树。
  不过他们那里冬天冷,各种果树都种在屋子里。那屋子好大的呀,挨着村里的祠堂,每家每户都要定量送干柴……”
  睁着眼睛说瞎话的绯歌给元春们用最直白的,最通俗易懂的语言描绘了一幅古代人家在没有塑料布和玻璃时是怎么弄大棚的。
  “姑娘的母亲会为女儿种可以结果子的果树。种上枣树,苹果树,石榴树……”绯歌看到元春和屋里的丫头听得认真,更有胡诌的欲望了,虽然这跟她当年上大学时学的专业不相符,但人嘛,只要对自己狠一点,世界就在你的脚下了。
  “他们那里的人别说见过玻璃了,竟是连听都没听过。听说夏天的时候就将屋顶的稻草和窗户都卸下来,叫果树通风日晒。冬天的时候再装上好给果树保暖。听说他们那里姑娘离家时,都要带上自家石榴树上结的石榴和其他果子。而且为了姑娘好,家里的人都要极用心的打理那些果树,说是,说是人就好比这树,根基稳了,人就稳了。”
  元春闻言,眼神微微有些复杂。时下女子以及世人时常将女儿比做鲜花嫩草。花易落,草易败,倒是唯有结了累累硕果的果树更让人看到生命的希望和坚强,祝福。“你说的那个村子叫什么名字,在汉中的什么地方?”
  “记不清了,隐约听说是叫……‘楼兰’村。”绯歌摇头,“当时跟着拐子东走西颠,到了哪里都是听拐子说的,只记得那里的村民大多姓李。村后有河,一面靠山,仿佛不远处还有沙漠。哦,对了,那里经常有野猪出没。家家户户都会烧炙野猪肉。尤其是香辣干锅野猪肉做的最是好吃。我在旁的地方都没吃过那么好吃的野猪肉呢。”
  好吧,绯歌到底在这段话的结尾前加了些干货进去。
  香辣干锅野猪肉,光是这个名字就能叫人浮想联翩了。
  其实现在的猪肉比现代的好吃多了,但是野猪肉什么的,是这个时代的特产,她还是非常想吃的。
  “绯歌,那拐子对你挺好的呀,什么好吃的都给你吃过,亲生的也不过如此了。”听绯歌的那些经历,比她老子对她可好太多了。虽然东奔西走,但见识过的也比旁人多了许多倍。
  脑子里此时都是香辣干锅野猪肉最好放川地干辣椒的绯歌听到元春房里的丫头这么说,忙转回心思,认真的朝她点头,“书上说,橘生于南则为橘,橘生于北则为枳。有些吃食在京城显贵,但在他们当地都不值几个铜子。我们走到哪吃到哪,其实吃的都是当地的特色吃食,因此并无多少花销。
  其实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躲也躲不了的。算命先生说我上辈子积了福德,会有果报在今生。你瞧我,如果被拐是命中注定的劫难,但我虽然被拐了,却遇见个心地善良的拐子,一应用度都跟亲生的闺女没两样。”
  “……跟着拐子爬过山,下过海。三山五岳,塞上孤烟,这天下十亭走了三五亭,说来也是难得的人生经历。再说我这一路都健健康康的,到了京城却病了。一生病又被接到府里来享福,想来这也是老天爷特意安排下来的。
  如今七.八岁了,养在内院里,风吹不着,雨晒不着,跟着姐姐们学女红,学规矩。往日站在姑娘门外打帘子,还能跟着姑娘读书。一旬里只要记下十句八句的,谁不羡慕我呢。……姑娘前儿赏的首饰,又精巧又难得,寻常人家哪见得着。呆在咱们府里,虽是个丫头,却过得不比小户人家的姑娘差。往日里不过说上一些路上见闻,老太太和太太,还有姑娘就打赏了不少银子贵物,如今都存在姐姐们那里。周大娘还说银子白放着也是霉烂,回头再多些,就帮着在京城买个小院租出去。
  进府这两年多,就跟掉到了福窝里般。吃得好睡得好,怕是亲娘见了也要认不出我来了呢。……”确实认不出来了,毕竟那位回国前她还不会走路呢。“不说这些好处,只一样最难得的好处就是大姑娘长的好,人也温柔和气,通身的气派让人又爱又不敢造次,打心眼尊着敬着,跟在大姑娘身边学个眉眼高低,如今想想,当真是一辈子的福气都用在了这里。”呸呸呸,童言无忌,天上神佛莫当真。
  说着说着,绯歌又习惯性的来了场职场捧吹。她不是古人,学不来古人的含蓄。所以绯歌说话总带着洋溢的热情和直白。一番张嘴就来的职业尬吹,直接让一屋子丫头听呆了,元春也听得双颊粉红。
  众人:可把你牛批坏了。
  ……
  绯歌前前后后在元春房里呆了一个时辰,这才口干舌燥的回了下房。
  回房的时候,绯歌还在想,她今天这一个时辰可真没少夹带私货。
  侉炖驼峰说了,由王夫人亲手打理的果树林也说了。哦,临了还提了一句香辣干锅野猪肉,一番下来寻亲的事到显得微不足道了……
  其实当时绯歌没说的是,那个野猪肉也还可以换成野兔肉,照样好吃哒。
  (→_→)
  “绯歌姐姐,角门那边来人了,说你家人找来了。”
  绯歌这一日当差,这会儿正和旁的小丫头在廊子底站着。寻声看去,便见到一个粗使小丫头从院外跑来,一边喘气一边将这么个惊怵消息吐了出来。
  绯歌愣了一下,浑身血液脑门冲。
  “真,真的吗?”绯歌问这话时,脸上不似惊喜更似惊吓。
 
 
第10章 
  这世上总有科学不能理解的事情,比如一到雷雨天,早就关门歇业不在对外开放的皇宫里就会出现一队行走的宫女。雨停了,宫女们又消失不见了。
  再比如扬州的无灯巷,神龙架的无端白化……以及这莫名其妙的穿越。
  听到有人来认亲,绯歌第一个想法就是王爷老子诈尸了。第二个想法就是她那日露了行迹,让人盯上了。
  前者是亲老子诈尸,这个没问题。虽然有些惊恐,但当年的所有疼爱不是假的。
  若是后者……绯歌怀疑奶娘那边暴露了,所以宫里那对娘俩正在寻找她这个‘朱三太子’。
  她不重要,可绯歌和宫里那对娘俩都知道睿王的羽翼未必都被他们娘俩剪掉了。
  自古讲究的都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她老子就是做事太婆婆妈妈,当初就应该果断些。
  算了,她还是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人来认亲吧。
  这么想的同时,绯歌又下意识的摸摸手腕,护腕那么宽的珠串缠在手腕上。别说外人了,就是她都未必能从那么多红珠子里看到手腕内侧的胎记。手从手腕处移开,又摸了下腰间系着的荷包。
  荷包里是她从跑腿得来的铜子弄回来的数片小刀片。形状就跟后世两刃刮胡刀刀片差不多。不过比那个更小,更锋利罢了。
  .
  “去房里叫一下你珍珠姐姐。”深吸了一口气,绯歌整理了下衣裙,转头看向廊下一同当值的小丫头,“我去去就来。”
  让人去叫花珍珠过来替班,绯歌便出了荣庆堂朝着西角门的方向走了。
  早年看红楼的时候,总说黛玉走了西角门怎样怎样。如今她来了荣国府才发现这个西角门真不是客人应该走的。
  啧,这荣国府的人比她还缺德。
  (→_→)
  角门外,除了荣国府的下人,还站着几个人。
  一对衣料子相对好一些,从年纪和样貌看,便知母子的人。他们身后还站了两三个明显是下人的家仆。
  绯歌打眼望了过去后,心下微微松了一口气。
  居移气,养移体。这娘俩的气质……估计是被人刻薄,省略过的结果,不像是那个地方的人。
  “绯歌姑娘,这几个是来找你的。说是你的家人。”绯歌是老太太院里的丫头,在府里也是一战成名的人物。所以角门上的下人对着绯歌说话的时候,都带着几分拘谨。
  绯歌脸上适时的露出几分胆怯和茫然,“是这样呀,不过我看他们有些面生,你们?”因为不知道对面的人是谁,绯歌没敢往远走,她也不准备叫荣国府的下人回避。
  能在荣国府当差的人都不傻,听话听音,一听绯歌这话,不用绯歌再说什么,连忙表示他们会帮忙。
  见此绯歌才转头看向自她出了角门,就一直盯着她不放的那波人。
  “不知,”
  “我的儿呀,我的绯儿呀。娘终于找到你了。”
  您也是穿大表演专业毕业的吧?
  绯歌话还未说完就被那个年长的妇人打断,腹诽了一句,道:“您老先别忙,我这还不知道怎么称呼您呢?”
  “妹妹,我叫傅试,是你的二哥。咱们傅家……大哥在老家看宅子,你是长女,排三,家里还有个比你小一岁多的小妹,今天没来,等家去了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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