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房白眼见他,狠狠碎了他一口,骂道:“你给我滚开,你这种腌臜小人别脏了我的眼睛!”
唐楠先惊后怒,“你竟敢这样对我说话,你知道我是谁吗?!”
廖房怪模怪样地笑道:“我怎么会不知道您是谁呢?您可是唐楠唐家大少爷。”
唐楠骄矜地点了点头,刚要问既然你都知道怎么还这样对我说话,就见四周看热闹的人在听完廖房的话后竟然面露鄙夷,开始对自己指指点点,大声议论起来。
“这就是唐楠?真是人面兽心的畜生!”
“有这种儿子,我看呐,那唐家也干净不了多少!”
“我听说他喜欢男人,身边的仆人都被他睡过了!”
“我怎么听说他喜欢幼女,连刚出生的女婴都不放过?”
“还不止呢,听说他专门把咱们华夏的女童卖到东瀛去供东瀛人狎玩享乐呢!”
“你们不知道吗?唐楠是东瀛人的间谍,来华夏就是来搞破坏的!”
“听说就连青帮都被他策反了,现在整个青帮内部都听他的话……”
“喂!这事你也敢说?不要命了?!”
原本脸色就不太好看的廖房听到周围人的议论声脸色越加阴沉,他清了清嗓子,对周围人拱手道:“各位父老乡亲误会了,我们青帮和这等小人并没有什么关联,像是此类小人,我们青帮也齿于与他为伍。”他抬高下巴,对茫然无措的唐楠蔑笑:“唐少爷,这里不欢迎你,请回吧!”
唐楠觉得自己在做梦。要不然他怎么会变成过街老鼠,人人都在骂他呢?他们都在说什么?
狎弄女童?往东瀛贩卖人口?东瀛间谍?策反青帮?这一桩桩一件件闻所未闻之事怎么都和他扯上了关系?
“你们血口喷人!”他怒不可恕地指着他们:“你们给我等着!我算记住你们了!这事我们唐家跟你们没完!”
“完了,唐大少也要把我们卖给东瀛人了。”人群里有人冷不丁说道,然后引来一片笑声。
“你、你们……”
“少爷!老爷叫你回去!”有人拉住了他的胳膊,他还没挣扎几下,就有几个人一拥而上直接把他捆了起来,扔到了车上。
“住手!你们知道我爹是谁吗?!我爹是唐树德!我爹认识警察署长!你们敢碰我,我要让署长把你们全都抓起来!”
轿车绝尘而去,只甩下这几句咒骂声,没过多久,这些话以八马难追的速度在市井里流传开来,成了无数闲汉嘴里的新谈资。
且不说警察署长听到这些话时有多么震怒,就说唐南刚绑回到家里就被父亲狠狠揍了一顿。
“我唐家百年清名都被你给毁了!我唐树德怎么生出你这个畜生!”他爹双眼赤红,举起棍棒狠狠抽到他身上,“你如此不忠不孝,丧尽天良,怎么还有脸活着!”
“爹?”唐楠惊愕地望着暴怒的父亲,“你在说什么?我什么也没做!”
“住口!”唐树德喝道:“给我把这个孽畜绑起来,以后不许他出门!我就当没他这个儿子!”
“还有你!张德福,都是你带坏了少爷!把他拖下去打!”
张德福惊惶的看向正在向他逼近都五大三粗打手,连连摇头:“我不是,我没有,小的什么也没做,求老爷明鉴啊!”
唐树德不耐烦道:“把他嘴给我堵住。”他们唐家养他,还送他上学,他不感恩也就罢了,竟然还勾引楠儿走上邪路,这种下人还不如打死了事!
※
乐景再次从杨经纶嘴里得知唐楠消息时,已经是三个星期后了,盘踞市井之间喧嚣尘上越演越烈的传说最终以唐楠的失踪划上了句号。有人说唐楠死了,有人说他被唐父关起来了,也有人说他被唐父送出了国,总之,华夏是再也找不到唐楠这号人了。
至于张德福,从此以后就从学校里消失了,再也没有人见过他。
往日颇为殷实的唐家也因长子唐楠的恶名而元气大伤。警察署长大概是为了撇清关系,这些日子以来警察在唐家进进出出,不知道查出来唐家多少罪名。
“那唐家平日里就多行不义,这下警察署长为了撇清关系也只会数罪并罚把他们关进大牢里,至于什么时候放出来,那就不好说喽。”杨经纶还在那里感慨:“这也算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唐家也是自作自受!”
天理循环吗?
乐景整理着书桌文稿,垂眸低笑。
他不信天理,他只相信他自己。
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里写道:“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约束的一面。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当真相还在穿鞋的时候,谎言已经跑遍了大街。
乐景在最初,不过是买通了几个小报记者,让他们在小报上刊登一些似是似非的文章罢了,这些“知情人爆料”含糊其辞,并没有说出具体的名姓,如此才能给公众足够想象的空间。
然后便是让周大买通几个二三等妓女,也不需她们多说什么,只需要和嫖客不经意间说有个唐家大少爷和贴身仆人感情极好,形影不离,睡觉都在一起,
再说唐家少爷偏爱女童,据说是因为他在外国留学时从东瀛人那里学来的,所以在妓院只玩雏妓。
再说一下唐家有权有势,唐家少爷花样多,听说经常有小女孩死在他床上,警察也不管。
紧接着,便是让一些闲汉到酒馆中,酒后扯淡给酒友说:“别看唐家大少看起来斯斯文文,其实人家可是青帮成员。”
最后,乐景只需要等就行了。
公众的窥私欲和对有钱人私生活的猎奇欲会把一切都自动补全,并且会在乐景给出的基本线索上面进一步添加扩充,然后谣言的雪球会越滚越大,会越来越逼真。最后形成的新的谣言连乐景都叹为观止。
这也是后世那些明星洗脑包制作出来的标准流程。
在互联网时代,媒体公关有个72小时法则,那就是一个谣言如果没有在72小时内澄清,那么以后也不会澄清了。
而民国的资讯不发达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放慢了谣言传播的脚步,一方面也阻碍了谣言的澄清。
从这个谣言造成的威力来看,估计这辈子这个谣言都无法澄清了,唐楠说不定真会遗臭万年。因为谣言不会一下子消失,它会不停反复,直到公众对其失去兴趣,它才会失去生命力。
可是,那时候的谣言,已经成了被人们认定的“真相”和“历史”。
昔日陈胜吴广起义时据说由狐狸喊出的“大楚兴,陈胜王”,不也正是利用了谣言吗?纵观人类历史,谣言和真相互为双生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这历史,不过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罢了。
乐景把笔放入笔筒,低低一笑,彻底把唐楠丢进了历史的尘埃里。
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要用新笔名向另一家报社投稿。新文的题材,他准备定为后世大火的穿越文。
一个穿越者穿到架空古代,起义建立新王朝的故事。
他要披着穿越文的壳子,讲红色革命。
一个红色幽灵将借由他的新作品,徘徊于神州大陆之上。
第19章 民国之写文(18)
乐景思考了很久新题材的选题, 它必须要足够接地气,这样才能让百姓们有代入感,同时还要有足够的趣味性,这样才能留住读者。
最后, 也就是最重要的是这个题材要能够让读者们潜移默化间接受他的思想。
乐景想了很久, 终于想起了穿越文这个题材。
自大文豪马克·吐温写出了世界上第一本穿越小说《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以来, 接下来的一百多年里穿越小说一直长盛不衰, 开辟出了不同的流派,其中华夏以穿越过去参与甚至改变历史的穿越小说最为流行,这类穿越小说的鼻祖公认是黄大佬的《寻秦记》。
主角项少龙穿越战国时代与各种历史人物相知相交, 参与、影响历史的故事对于当时的民众来说不亚于一剂强力兴奋剂, 时隔多年还被人津津乐道。
穿越文在后世屡见不鲜, 已经是烂大街的套路了, 可是在现在这个文娱不发达的时代, 还是不折不扣的新颖题材, 一定能脱颖而出, 打响知名度。
在后世那个娱乐大爆炸的年代, 乐景着实看过不少穿越历史小说,其中很多优秀作品里作者都会对改变后历史的发展进行合理的推演, 对后续的政治文化发展做出合理探讨, 读来颇为引人深思, 也很有趣。
对于通俗小说来说, 有趣就足够了。
乐景想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波澜壮阔、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却妙趣横生的穿越类历史演义故事。
他想在文章内部对国家政治制度进行不成熟的探讨,他想把他自百年后得来的先进经验通过小说剧情传达给读者。
乐景是个清黑, 信奉起点治理名言——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
所以按照他的想法, 他是很想写一本穿越明朝改变历史铸就铁血大明的穿越小说,不过也只是想想罢了,他还是有理智的。
这里毕竟是民国,是一个处在历史转角点的国家。
变法与尊古,开明与保守,先进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种种矛盾的特质在这个国家共存,交汇碰撞在一起才开出了耀眼的思维火花,才最终形成了华夏历史上继百家争鸣后又一次的思想变革运动。
因为时代原因和历史知识储备量问题,乐景注定不可能写一部穿越真实王朝改变真实历史的穿越小说,一来大清才亡没多久,不少遗老遗少还活跃在政治舞台,乐景敢写这种“禁书”(先不论会不会有报社杂志敢登),下一刻他们就敢派人刺杀他;二来乐景在现代并没有系统的学习过相关知识,他目前的知识储备在那些文化大师面前不过班门弄斧,贸然写出来也不过都是漏洞惹人笑话罢了。
这种情况下,架空时代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了。因为是架空,里面的一切设定都以乐景的描述为准,也就不怕考究党挑刺了。而且架空王朝也会降低文章内容的敏感性,让他的文章不会轻易成为禁书被政府封掉。
文章的题目他也想好了,就叫做——《王朝崛起》。名字非常简单粗暴,就是为了迎合市场和受众。其实要不是怕被政府当做反书给禁掉,乐景更倾向于起名为《造反成功后》。
至于主角的人选,为了避免太过惊世骇俗,乐景打算设置成一位民国大学教授,一位理论主张和当前时代格格不入,却在穿越后的时空里大放光彩的时代先行者。
确定了文章的大概脉络后,乐景一下子文思泉涌,一口气写了一个上午,若不是李淑然喊他去吃饭,他还不知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呢!
他锤了锤酸疼的腰,站起来只觉一阵头晕眼花,不免在心里再次感慨起这个身体的孱弱。他如今不过十六岁,但是就身体素质而言还比不上一些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他拿起文稿吹干上面未干的墨迹,把它们小心收好。他这一上午成果颇丰,已经写了将近五千字,这样的话他大概一星期就能攒够五万的稿子。
《王朝崛起》作为一部长篇连载通俗小说,自然不可能像《鼠眼看人低》般任性地选择周更,乐景对其定下的标准就是日更。这样下来对于他的身体而言就会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所以他如今只能尽力多攒点稿子了。
《王朝崛起》这般的简单粗暴的爽文自然对不上《文学报》路子,所以他这次打算另起个笔名向别的报社投稿。报社他已经选好了,是《北平小说报》,这是一家北平当地的报纸,上面刊登连载了不少流行的通俗小说。
乐景闲来无事也翻看过几次上面的文章,上面的文章只能用包罗万象来形容,既有鸳鸯蝴蝶派那种缠缠绵绵的言情小说,也有三国水浒那种历史演义和梁山好汉式侠义小说,乐景还在上面看到了类似还珠楼主那种风格的早期武侠小说。事实上,后世金大佬的武侠小说也是受了还珠楼主等前人的启发,在他们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从此可见乐景的文章投给他们报社再契合不过了。
乐景放下笔,走到饭厅准备吃饭,却在看清饭菜的那一刻直皱眉。五菜一汤,有肉有菜,看起来也是很丰盛了,只是闻起来味道就寡淡的很。
周大一家不过是逃荒过来的贫民,平时饭都吃不饱,让周大妻子拥有一手好厨艺明显强人所难,周大妻子的厨艺也就仅限于把饭做熟了,这里也没有后世那么多调味品,所以味道可想而知。即便这些日子以来乐景时不时会指点一下周妻,可是厨艺也不是一朝一夕能练成的,乐景不算是重视口腹之欲的人,可是也已经在思考另外找个厨娘了。
本来就累了一上午,乐景也懒得吃这些倒胃口的饭菜,所以就大手一挥,对捧着碗的小姑娘说:“走,哥带你下馆子去。”
李淑然问道:“那这饭菜……”
“让周大他们吃了吧。”
李淑然还有些犹豫:“又不是什么年节,去外面吃太破费了。”
乐景愣了下,然后便开始默默反思起来。自从来了北平,他先是大病,后又开始闭门不出写稿兼养病,李淑然还要去上学,平时小姑娘也体谅他身体,从来不要求出门玩耍,兄妹二人竟没怎么好好出门玩过,小姑娘也因此活得扣扣索索得,大概也是被他那场大病给吓怕了。
“只是吃顿饭罢了,这点钱还是有的。”乐景故意用满不在乎的语调说道:“你哥我这段时间写稿挣了不少钱,也该去好好享受一下了。”
李淑然看起来还有些顾虑,但是终究没有说什么了。
这次出门,乐景打算领着李淑然好好逛一逛,玩一玩,说白了,他这次就是出去撒钱的。他这段日子攒下的稿费已经有了将近三百大洋,虽然算不上多,但是出去奢侈一把还是绰绰有余了。也是他对李淑然太不上心了,竟然没发现不知不觉李淑然已经被养得有些小家子气了。在乐景看来,钱多钱少都无所谓,但是心气和眼界是必须要有的,这两个东西决定了一个人未来的格局和成就。
是以一出门,乐景就直接让黄包车把他们拉到了一所国际大饭店里。李淑然站在门口,几乎为里面豪奢的装修看直了眼,里面来往的金发碧眼外国侍者也让她格外局促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