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第二天当他见到房东推荐来的帮佣时,他改变了注意。
乐景本想只请一个帮佣,房东却带来了一家三口,一对苍老的男女牵着骷髅般的孩子,对他露出了谄媚讨好的笑容。
该怎么形容他们呢?后世的宠物鼠都比他们来的体面些。
一些破破烂烂长短不一的碎布挂在他们身上——这是放在后世连乞丐都不会穿的衣服,他们的脸粗粝僵硬地宛如砂石雕琢而成的,却还是努力向他挤出讨好哀求的笑容。他们的孩子像畜生一样被他们系着草绳牵在后面,眼神呆滞木讷,就像集中营里的小萝卜头一样头大身子小,一层薄薄的人皮在他骨头上披着。
从他们身上,乐景看到了民国。
不是上海滩的十里洋场歌舞升平,不是北平的大师云集谈古论今,不是革命党人振臂一呼铁与火的浪漫。
民国就在他的眼前。
房东的话清晰的在他耳边响起:“这家人是逃荒过来的,为人最是老实能干不过了,只是前不久当家的病了,把闺女都给卖了才填上药钱……您看,他们这也是实在活不下去了,您就行行好,要了他们吧,只要管饭就行……”
乐景闭了闭眼睛。
是了。他想起来了。
这才是民国,由无数三毛、大烟鬼和妓女,几万万如同猪狗的贫民百姓,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几岁的苦力,几百万颠沛流离乃至易子而食的逃荒大军组成的国家。
这里是民国,是人间地狱。
李淑然最是心善,见此连忙央求乐景把他们留下,乐景自然是同意了,只是心头却有些怅然若失。他救得了这三人,可是他救不了整个国家的穷人。
乐景并不是感情丰富的人,某种时候他甚至可以称得上冷血。可是现在他却有一种冲动,迫切地想为这个国家和民族做些什么。
他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风谲云诡的时代,理应不该随波逐流下去。他想要化笔为剑,说些什么。
这个国家如今需要的不是风花雪月无关痛痒的故事,她需要刻骨铭心的痛骂和鞭挞,只有这样她才能知耻而后进,才能有从泥潭里爬出来的动力。
乐景想,他已经知道他的第二个故事要写什么了。他转身进屋,在稿纸上提笔写下了题目——《鼠眼看人低》。
“我是一只荷兰鼠,来自百年后的华夏。”他提笔写下了文章的第一段:“我不知道我为何会来到这个贫穷又落后的时代,但是一只老鼠在哪里都能活下去的,更别提我还是一只血统高贵,毛色漂亮的白色荷兰鼠了……”
故事内容是一只来自未来的宠物鼠眼中的民国的光怪陆离,千人千面,众生百态。这还是他自夏目漱石的《我是猫》那里的灵感。
中国自古以来都对老鼠充满憎恶厌弃的,从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就可见一斑。除此之外,还有胆小如鼠,首鼠两端,鼠窃狗盗等贬义词。老鼠已经被辱骂了几千年。
可是乐景这回偏要“鼠眼看人低”一回。就像夏目朔石笔下那只富有正义感和文人气质,却至死没有学会捕老鼠的猫一样,这只老鼠,自然也是一个富有一切人类美好品德的老鼠。如此才能和扭曲社会中异化了的人做出鲜明对比。
这会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乐景会花很长时间把它写完。
不求青史留名,只求畅所欲言,无愧于心。
第10章 民国之写文(9)
凭借着突如其来的灵感,乐景很快就把开头写完了,然后就对接下来的剧情犯了难。
《鼠眼看人低》是以鼠的视角开展的故事,因为主角是荷兰鼠的缘故,它能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物,并且能够对人类社会的种种乱象做出辛辣的嘲讽与批判。
主角虽然是只荷兰鼠,却是一条来自百年后接受过文明熏陶的“上等鼠”,因为外表可爱,即便它穿越回了民国也是过着锦衣玉食备受宠爱的富贵生活。它时而流浪,时而转手于不同主人身边,从而接触到了民国三教九流的人物:商人、军阀、名士、贵族小姐、妓女……
它不会说话,所以它只是沉默地注视着,注视着笼罩着这个国家的漫长黑夜,注视着这片土地上活得连鼠都不如的人民。
它是有资格骄傲的,它的骄傲来自于百年后那个光明的国家,来自于它备受宠爱衣食无忧的体面宠物生涯,它也是有资格鄙夷的,因为这个国家百年前如此落魄,因为这个国家百年前的人民是如此愚昧、懦弱、残忍、麻木和丑陋。
这注定会是一个很漫长的故事。主角会在不同主人的身边见到形形色色的三教九流,会见到无数被大时代浪潮碾碎的小人物的悲剧,正是这一个又一个的悲剧构成了如今的这人人吞云吐雾的“天朝上国”。
乐景犯难的就是这只荷兰鼠的第一个主人的身份,他考虑过妓女、革命党人、外国商人、汉奸……每个主人的身份都有一段可值得书写的故事。
他考虑了几天,最终还是他和帮佣一家共同的求医问药经历给了他灵感,于是他把这条宠物鼠的第一个主人的身份定为了大夫,一个医术高超,有悬壶济世之心却救不了这个病入膏肓国家的医者。
就像后世那位弃医从文的文豪所言,学医是救不了中国人的。
既然已经确定了文章的主要脉络,乐景就文思泉涌,下笔如有神,几乎就不需要思考就落下了一段段文字,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也让他短暂地忘记了身上的病痛,待门外传来门房的敲门声时,乐景已经写了将近两千字。
“进来。”
门被小心推开了,露出一张怯弱讨好的苍老男人脸,他叫周大,乐景收留他后就让他做了门房,他的妻子就留了下来做些做饭洗衣的琐碎活计。
乐景不是喜好奴役的奴隶主,多年的现代生活也让他做不到让他们干白工,所以尽管乐景余钱也不多,还是给他们开出了两元的月钱。大概还是因为乐景终究对自己的能力很有自信吧——他相信自己的文章一定能够挣到钱,这是一种属于强者的傲慢,乐景也明白这一点,但是他并不觉得这里有哪里不好。
蜘蛛侠里有一句话乐景很认同,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他问:“什么事?”
周大敬畏地看了一眼主家桌前摊开的写满字的书纸,腰更低了,“老爷,您的信。”
信?有人给他寄信?
乐景接过周大递过来的信封拆开后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封信是由《奉天杂闻》的赵晓松主编寄出,李廷方转寄给他的稿费。原来他那日在《奉天杂闻》进行连载的《奉天密室杀人案》反响很好,于是周边几个城市的报纸纷纷选择了转载,同时他们也把转载费寄给了《奉天杂闻》报社,赵主编就把这些钱寄到了李廷方那里。
也是从赵晓松寄来的信里乐景才知道,原来他走后没多久赵主编就去李廷方那里拜访他了,毫无疑问他扑了个空,当时的李廷方也不知道乐景在北平的落脚点。
这点也是自然的,乐景还是在到达北平彻底安顿下来后,才向李廷方发电报告知的。所以赵主编就在信里颇为急切的询问他的落脚点,并再三热情邀请他在《奉天杂闻》重刊连载。
有关这点,乐景恐怕只能回绝赵主编了,他已身在北平,自然不可能在奉天重刊连载。让他欣慰的是李廷方把他的身份隐瞒的很好,赵主编显然还不知道他的身份。
他还想用守夜人这个笔名写一些‘不规矩’的文章,所以暂时不打算暴露身份。这封来信也提醒了他,他最好给李廷方去信一封,拜托他不要往外泄露自己的身份才是。
赵主编寄来的稿费无疑解了乐景的燃眉之急。因为有多家报社转载的缘故,汇款单加起来足足有六十元,足够他们三个月的房租了,在民国写文果然是暴利。乐景也不由感慨民国报社们的操守,要知道放在现代,盗文者抄袭者把原作者痛骂一顿的事比比皆是。
既然暂时已经不缺钱了,乐景也就不必急着写文,他可以好好休养了。同时另一件事就必须提上日程了。
“上学?”李淑然惊诧地望着大哥,不明白大哥怎么突然提出了这个。
乐景点头道:“对,我最近有一笔稿费入账,足以送你去念个小学了。”
李淑然今年才13岁,上学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横竖也不花几个钱,乐景也不指望她能学到多少东西,起码能学会读书认字,不做个睁眼瞎就行。
民国时期实行的是壬子癸丑学制,分别是初小三年,高小四年,中学四年,大学三或四年。以李淑然如今的年纪,上初小已经有点晚了,但是还不算很晚,如今这时代,十七八岁还在念小学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民国也是有义务教育的,法律规定公民要去接受小学教育,所以政府财政对小学教育多有补贴,一般来说初小是不收费的,高小则收费很低,但是每学年几块大洋的学费对很多家庭来说仍然是个不小的负担。
和后世网络带有些许嘲讽意味的小学生不同,民国的小学生,特别是高小生,已经算是文化人了,对普通百姓而言已经是可以拿出来说的学历了。后世某位新文化运动的领导者都说,一个小孩在小学里念了六年书,穿起一件长衫,便不屑助哥哥做木工,帮爸爸种田了,因为他是特殊阶级了。
乐景这些日子以来虽然也抽空教过李淑然认字,但是他毕竟精力有限,而且术业有专攻,这种事果然还是需要专业的教师。
李淑然闻言明显有些心动,但还是有些踌躇:“我……我可以吗?我什么也不会呀。”
乐景笑了:“就是因为你什么都不会,才要送你去念书啊。”
李淑然还有些犹豫:“可是我年纪都这么大了……”
乐景故意用吃惊费解的语气问道:“你这样就算年纪大了,那些十七八岁还在念小学的人算什么?你这年纪念小学正好。”
听到还有人十七八岁还在念小学,李淑然立刻安心许多。迎着兄长清雅的笑容,她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双颊红红的,是羞涩,也是兴奋。通过哥哥这些日子对她的教导,她已经不觉得女子无才便是德了,她也喜欢学习,渴望能像哥哥那样读书识字写文章,如今能在专门的学校里进行学习,对于她来说就像做梦一般。她第一百零一次在心里感谢哥哥带着她逃离了李家,并真心向上天祈祷祈求哥哥平安康顺。
……
在送李淑然去学校前,乐景还需要和人打听打听学校,北平的学校那么多,他们初来乍到还是要跟当地人取取经才行。至于取经人,他们的房东就是一个再合适不过的人选。
他们房东叫做钱多福,旧姓叶赫那拉,和早前的那位太后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后来大清没了,那位太后也遗臭万年,为了保平安,他们就改了名姓,表示要与过去的一切划清关系。因为儿孙不争气,现如今靠典当祖产过活。
这些乐景都是从街坊邻居的碎言碎语里知道的,朝阳区大妈们的八卦功力可不是盖的
那钱多福着实是个妙人,年龄三十上下,矮矮胖胖,笑容满面,看起来再热情和气不过了。听了乐景的来意,他问道:“不知你的心里价位是多少?”
“十元左右。”
钱多福点头,“这钱去私立学校也是够的,这附近便有一京城女子学院,其下设的有小学部,校风清正严明,是一所私立名校,你可以把妹妹送去那里。”
乐景道:“我想送妹妹去男女混合的学校去。”身为现代人,他可没有什么男女大防的观念,还是觉得男女混校比较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
钱多福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但是也没多说什么,“如此开明中学倒是符合你的要求,这是所公立学校,也有小学部,校长周德璋先生也是享有清名的教育家,教学成果斐然,初小学费全免,高小学费也不过五元。”
乐景眼睛一亮,他是知道周德璋这个人物的,这位在后世也是享有清名的爱国者,一生铁骨铮铮,俯仰天地无愧于心,由这样的人担任校长的学校差不了。
乐景后来也领着李淑然去开明中学实地考察过,考察结果是十分满意。校舍宽敞明亮,器材一应俱全,老师敦厚文雅,学生知书达理,校风很正,不愧是周德璋先生的学校。
于是三天后,李淑然穿着校服,背着书包,正式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小学生。
乐景也正式把写着《鼠眼看人低》的第一个故事的稿件扔进了邮箱,收信地址他写的是《文学报》。
第11章 民国之写文(10)
早在奉天时,乐景就动过要去《文学报》投稿的心思,只是因为没有把握而作罢。
现如今他暂时不必为了生计发愁,有了试错机会,所以他这次就没有什么心理负担的投稿给《文学报》了。
在他看来,如果《文学报》看不上他的小说,他就去转投其他报社,北平那么多报社,总不至于找不到一家会刊登他文章的报纸。
所以在投完稿后,乐景就没有再考虑后续的问题了,开始专心自己的养病生涯。
他这次的病着实伤了元气,如今天气已经渐暖,他还穿着厚厚的棉衣,手脚冰凉,稍微受一阵风就开始发烧、咳嗽。
他找过的一名老中医给他把完脉后扯了一通玄之又玄的中医理论,总结说来就是他现在身体太虚,思虑过甚,虚不受补,药石无用,只能慢慢调养了。
他还记得那名老先生最后也不知道脑补了什么,一脸复杂的看着他,摇头叹息道:“慧极必伤啊,你还是放宽心比较好。”
乐景自认自己并不是什么爱钻牛角尖的人,遇事也看得开,出现如今这样的身体状况他想来想去就只能有一个解释了——他的灵魂与李景然的身体出现了排斥反应。
这样想也挺符合逻辑的,乐景毕竟是借尸还魂,医学上器官移植都还有排异反应呢,没道理这没有。而且李景然之前一直是个傻白不甜,脑子一直就是个摆设,而乐景恰恰喜欢思考,就像一台配置很低的电脑一直在高负荷运转,可不就要CPU过热电脑黑屏嘛。
乐景又不能换个身体,如今就只能凑合着用了。
不过……
乐景有个自他从这个时代醒来后就一直在思索,也好奇了很久的问题——如果他在这个时代死去了的话,他是会回到现代呢,还是真正死去呢?还是说……会穿越到其他世界呢?
不过他也只是好奇罢了,暂时还不打算进行试验。这个时代目前还算有趣,普通民国人的普通日常也没有那么无聊,他还有一些想做的事情,有着赤子之心的李淑然还算“美丽”,所以他也不反感做她的好哥哥,总之,等他对这里感到无聊后再自杀验证猜想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