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美妙’的想法刚过,许多天鹅鸣叫的声音便从天上传来。
鸣叫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嘹亮,在季言之黑线之下,一只接着一只的白色天鹅纷纷落地,一共有十一只的天鹅站在小溪边梳理着自己身上的羽毛…
先前讲《野天鹅》故事的几只小鸟儿叫得更加的欢快…
“王子,十一位不幸变成了野天鹅的王子,没想到他们今晚会在我们这座大森林落脚,我真高兴,真想告诉王子们,我们居住的这座大森林是有魔力的,只要在这里住下,王子们即使不能解除身上的咒语,但也不必每天不停歇的飞了…”
上了岸,正在抖动身上水渍的季言之耳朵微微动了动,转而看向已经下了水,像真正天鹅一样玩水嬉戏的十一位野天鹅王子。
智商这么低,怪不得会被继母这么轻松容易的解决掉呢,难道他们就没发觉现在不过晌午,按照他们必须每日、白天不停的飞行量来说,才进行了一半就‘空投’降落在了鸟儿们口中有魔力的大森林里,他们居然不先查找原因、寻找可能破除魔咒的办法,反而先玩耍,简直让季言之都不知道说什么了,只能端着一张狼脸,严肃的想,天鹅烧烤好吃还是红烧好吃…
正在嬉戏玩耍的十一只野天鹅齐齐感觉一股刺骨的寒意袭来,他们齐齐的打了寒颤,圆瞪瞪的鸟眼不约而同的和季言之的狼眼对上,
季言之恶意十足的裂开狼嘴笑了笑,并用舌头舔了一下唇瓣,那垂涎欲滴的样子,惊得十一只野天鹅在水中齐齐的扑腾着翅膀。
十一只野天鹅想飞起来,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想要飞起来就越加的飞不起来,而且更更好笑的是,扑腾着翅膀的十一只野天鹅居然纷纷自撞,自己将自己撞得个头冒金星,在水中懵圈了。
“噗~”
实在憋不住笑的季言之笑得在地上打滚,怎么有这么笨的家伙啊,居然还是人变的天鹅,简直让季言之笑得肚皮疼!
“哈哈哈哈,一群蠢货!!!”
口吐人言的季言之让十一只懵圈的野天鹅更懵圈了。
不过这懵圈只是暂时的,十一只野天鹅很快回过神,纷纷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当然他们说的依然是鸟语、或者说天鹅语,到季言之耳朵里,却是自动的化为了他所能听懂的语言……
最大的野天鹅王子,安德鲁王子说:“亲爱的…狗先生…”
季言之爆青筋,警告意味满满的道:“我是狼,一匹故乡在雪山的狼,再乱称呼,小心我咬死你哦!”
安德鲁王子打了一个寒颤,连忙改口:“抱歉狼先生,我只是因为你的毛发颜色,所以对你的身份产生了误解,我很抱歉,并真诚的向你道歉。”
季言之:“我接受你的道歉,趁我现在心情还不错,你可以问我一些问题!”
安德鲁王子:“我和我的弟弟们原本是南方的一个小国家的王子,我们原先生活得很快乐,但是这一切在父王娶了新王后后都变了,新王后认识一位巫婆,她让巫婆对我们施了咒语,将我们变成了一只只野天鹅。只要太阳悬挂在天空之上,我和我的弟弟们就要不停的飞行,直到太阳落山后,我们才能落地变回人影……可是现在,太阳还高高的挂在苍穹,我们却落了地,虽然我们还是不能白天化为人形,但是我们依然欢喜,居然还能有中途落脚的时候。当然欢喜之余仍然忍不住疑惑,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
“为什么,自然是因为这片森林有魔力哦!”
想想住在森林边沿处的小红帽,再想想在森林里挖山采金矿的七个小矮人,季言之预感还会有陆陆续续的童话人物登场,所以正如鸟儿们所说,他们居住的这片大森林是有魔力,他妈的也太会吸引不可思议生物了!
季言之隐晦的翻了翻白眼,再次说道:“如果不想再每天不停歇的飞行,你们可以考虑在这座森林住下…”
说完季言之就踩着欢快的步伐,一蹦一跳的走了。鸟儿们还在叽叽喳喳,显然都在为季言之的提议感到高兴,从而纷纷落到野天鹅们的面前,努力说服十一只野天鹅留下来…
季言之往山洞家的方向不停的走着,不知道是不是原身有点路痴的关系,越走越偏离家方向的季言之有点儿‘悲伤’的发现自己好像是迷路了…
MMP,作为一条生活在大森林的狼狗,他居然迷路了,还能有比这还要绝望的事情吗!
季言之瘫直身体,毛绒绒的狼脸上写满了无生无可恋。就是这时,草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一位穿着红裙子,带着红帽子的小姑娘捧着一大捧的浆果从草丛里钻了出来。她看着瘫在地上,一动也不动的季言之,很友好的打起了招呼。
“你好,狼先生,你是在晒太阳吗?”
“你好,小红帽!”季言之依然瘫直身体躺在地上,不想动弹。“这么早,你就进森林来采集浆果啊!”
“已经不早了!”小红帽甜美的笑了笑,很幸福的将手中捧着的浆果,放到了一旁的篮子里。“家里用来做果酱的浆果没有了,妈妈让我进森林来采集一些...”
季言之歪着脑袋看了一下装满了浆果的篮子,“那你的收获一定很不错!”
“是啊,很不错,大灰狼先生…”小红帽依然笑得甜美的道。
季言之:……你眼瞎?劳资的毛发明明是淡金色的。
季言之扭过脑袋,不再理会‘眼瞎’的小红帽。小红帽也不在意,很有礼貌的跟季言之道了别,便拎着装满浆果的篮子,蹦蹦跳跳的跑出森林。
季言之继续在地上瘫着,他不想动,也不想起来。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左右,天空中红彤彤的太阳开始慢慢的向西偏移,红霞漫布,给茂密的森林染上了瑰丽的色彩…
季言之打了一个哈欠,这才开始慢慢的从地上起来。
他试着往回走,然后遇到了一位头戴花环,唱着歌的金发姑娘。金发姑娘看到他,立马停止了歌唱,微笑着,很有礼貌的向季言之打着招呼…
“你好,狗先生!”
季言之:“……”
已经懒得解释的季言之调头就走,管你是哪部童话故事的女猪脚,劳资现在心情不好,不理已经够给面子了,惹毛了他,小心他咬人…
心情着实不好的季言之开始漫无目的的走着,太阳渐渐地落了山,回到家的狼妈妈发现她的孩子居然不在家,顿时急了,开始发出嘹亮的狼吠。而随着狼妈妈的狼吠声响起,森林各处开始层起跌幅,回应起大大小小的狼吼声…
根本不知道自己走到哪儿的季言之也听到了‘嗷呜’声,季言之的耳朵动了动,也开始发出‘嗷呜’声,表明自己没有失踪,而是外出散步时不小心迷路了…
离季言之距离最近的真*大灰狼毛绒绒的狼脸上挂满了黑线。在‘家’迷路?道格森那小子,可真是个狼才,在他们庞大的狼家族里简直闻所未闻,大灰狼真不想承认这是他外甥,可惜姐姐认了,小外甥也出生了,可容不得他这个便宜舅舅不承认…
小外甥迷路了怎么办?
只能离得最近的舅舅找过去了…
大灰狼认命的朝着季言之的方向快速的奔去,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找到了…嗯,坐在湖边拿着一根木棍在戳螃蟹玩的季言之。
大灰狼:“……道格森,你怎么还在玩,快跟我回家,免得你妈妈担心…”
季言之依然无精打采的用木棍戳着螃蟹,连话也不想搭理。道格森什么的,哈哈,一定不是叫他,即使他这世是狼狗,也不可能取个狗的英语名吧!
大灰狼见季言之不理他,连忙走到季言之的面前,用前肢按住了不断从湖里爬出来准备夜间觅食的螃蟹,“道格森,舅舅在叫你…”
季言之:“……”
记得谁说过来着,养一只狗,中文名叫二狗子,英文名就叫道格森二世。当时的他听了这句话是板着一张脸竖起了拇指,但是现在嘛,他就叫道格森二世啊,至于一世,自然是已经成了皮毛地毯的狗爹了…
季言之失意体前屈,一脸的生无可恋……
还说这个世界随便他浪呢,这世叫道格森二世的他,就算浪得飞起,内心也是很绝望的好不好…
大灰狼有些奇怪的围着季言之转了一圈,将季言之的生无可恋,当成了肚子饿,不免长辈之心浓浓的道:“道格森啊,既然肚子饿了,就跟舅舅一起回家吧!”
“我…”
我那不是肚子饿好吧…
季言之话还没说出口,只说了一个‘我’字,肚子就不适时宜的咕咕叫了起来…
季言之伸出毛绒绒、肉呼呼的爪子捂住肚子,好像在不好意思一样。大灰狼谅解的点点头,伸出刚才踩住螃蟹的左前肢,在季言之同样毛绒绒的脑袋揉了揉,
“既然肚子饿了,那就跟舅舅回家吧!”
大灰狼蹭了蹭季言之,然后狼口一张,竟然将季言之一口衔住,快速的奔跑起来。而被大灰狼衔住的季言之,全程懵逼脸的回到了位于山洞里的家…
晚餐是血淋淋的一只兔子,季言之一见就没了食欲,便将血淋淋的兔子用前爪按住,然后往狼妈妈的方向推…
“妈,你吃!”
狼妈妈一脸恍然大悟:“哦,妈妈忘了道格森不吃生食,而是喜欢像人类一样吃煮熟或者烤制的食物。道格森等等妈妈,妈妈将兔子拿去让人加工一下…”
说完,狼妈妈也不给季言之反应的机会,衔起血淋淋的兔子就往山洞外走去。季言之好奇的跟上,然后就见狼妈妈无比凶残的砸开了七个小矮人居住的小房子!
季言之:…… ……
不是说七个小矮人是七个大坏蛋,还杀了狗爹扒了狗爹的皮毛,制成了地毯吗,怎么狼妈你砸七个小矮人居住的小房子的门,砸得那么熟练,一看就没少做这样的事,而且……
一个小矮人颤抖的接过血淋淋的兔子,说马上帮忙处理好,六个小矮人纷纷抱成一团儿纷纷飙泪,而狼妈很‘优雅’的将被她利爪‘劈’成一块块的木门残骸往抱成一团儿,飙泪的六个小矮人面前推了推,然后一屁股坐在已经没了门的小房子前,等着小矮人一号将食物加工好…
季言之默了默,果断开口:“再来点蛋糕和葡萄酒,对了,蛋糕要涂上一层厚厚的奶酪和野浆果做的果酱...”
狼妈这才反应过来季言之居然跟了出来,不免往旁挪了挪身子,让季言之在她身边卧着。季言之听话的靠近狼妈,然后下意识的就像咸鱼一样,翻着肚子,在狼妈的身边滚了一圈…
滚完圈的季言之再次陷入生无可恋中,动物本能不可逆,即使厉害如他,也不能抗拒幼崽爱跟妈妈撒娇的本能。好在又开始咕咕作响的肚子再一次的‘解救’了季言之,已经决定破碗破摔的季言之干脆化悲痛为食欲,将精通厨艺的小矮人一号做的烤兔子外加奶酪果酱蛋糕吃了个干干净净…
季言之满足的喝干一盆子的葡萄酒,然后打了一个酒嗝:“味道不错,以后小一就是本王的专属厨子…”
本王?专属厨子?
意识到季言之说得是啥的小矮人一号瞪大了眼睛,好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话一样。
酒足饭饱,季言之餍足的打了一个嗝儿,很严肃也很认真的点头:“我没说错,小一你也没有听错,小一你就专门给本王做饭。记着是一日三餐外加宵夜,要是少了一顿……”
季言之左看右看,然后伸出右爪往地上重重一按……
已经成功筑基,算是走上妖修一途的季言之力气很大,更不用说他是用了全部的力量,于是光洁的大理石地板出现了一个深深,而且是清晰可见的爪印…
六个小矮人又重新抱成一团儿,眼泪飙得更凶,至于季言之口中的‘小一’,也就是小矮人一号,也是含着热泪,委屈极了的点头表示,自己会做好厨师的工作,为季言之提供美味的一日三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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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写老季穿成大灰狼的,但是写的时候~~┓(???`?)┏,就成了这样~~噗,真心不是故意的(正经脸)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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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第十七个故事
季言之在七个小矮人所住的小房子里见到了狗爹的唯一遗物, 那条被护理、保养得十分好的毛皮地毯。不过据哭唧唧的小矮人二号,也就是小二解释,他们没有伤害道格森一世,之所以会拥有这条漂亮得如同金子, 会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毛皮地毯,是他们用挖矿采集来的一小袋钻石,从猎人大叔手中换来的!
“猎人?”想到《小红帽》、《白雪公主》外加很多童话故事里都出场过的猎人大叔, 季言之若有所思的问:“小二口中的猎人,是住在森林外的小镇上,家和小红帽家比较靠近,看起来特别不修边幅, 总是背着猎弓, 身边跟着一条瘸腿狗儿的中年大叔?”
小二狂点头:“就是他,就是他,就是他杀了你的爸爸, 我们七兄弟都是无辜的!”
季言之有些困恼的挠挠毛茸茸的脑袋, 这没道理啊,他的狗爹即使毛皮漂亮,但品种好歹是一头纯正的牧羊犬。牧羊犬是什么样的存在?是牧民牧马放羊的好帮手, 总不能因为狗爹不走寻常路,猎人大叔不能因为狗爹不赶走多次向羊儿下手的狼妈、反而和狼妈谈起了恋爱, 就痛下杀手吧……
或者说猎人大叔本意是想猎杀和狗爹待在一起的狼妈, 但是靶子不准, 射中了狗爹。又因为狗爹那一身毛皮实在漂亮, 就扒了狗爹的皮,并从七个小矮人的手上换取了一小袋子的钻石…
简直太不要脸了,季言之义愤填膺的表示,狗爹的皮毛哪值一小袋子钻石的价…
咳,好像这么想想,太没有良心了!
变成动物后,思维方式也幼稚化了的季言之有些心虚的撇过头:“今天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