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就是突然想起多日未见曹阿瞒。”
何咸仔细一想,发觉不光季言之,就连他这位大将军之子也多日未见曹|操,不免也随着季言之的思路,曹|操干嘛去了。
“总有种…曹阿瞒不会干好事的预感。”
“君子所见略同。”季言之唰的一声打开了羽纶扇,笑得格外的意味深长:“你说我们要不要一起查查看,曹阿瞒到底背着我们干什么好事。”
季言之能与何咸相交,除了他姑母刚刚坐上皇后之位,何家鸡犬升天归纳入名门望族外,更有臭味相投这方面的原因在里面。抛开何咸|性|风流这点来看,何咸就跟季言之一样特喜欢看戏。
于是就这样着,两人出了洛阳楼,便直奔曹府,准备逮着曹老板好好问问,这么久不出来闲晃,莫非…终于意识到了知道自己长得跟土拨鼠一样,所以不出来见人了?
结果两人才刚闲逛到曹府大门口呢,就看见身高一米六的曹老板腰间别了一把短剑,兴冲冲的从曹府里冲了出来。
“完帛,公路,为兄正打算去找你们。”
季言之、何咸很有默契的对视一眼,然后何咸似笑非笑的问:“叫上本初?”
“洛阳四大公子,当聚首同乐。”
身高一米六的曹老板笑得异常憨厚,但是熟悉他本性的两人却同时第一时间觉得他,之所以‘消失’好几天不出现在人群,绝逼是又在策划坑人然后自己捡便宜的事情了。
果不其然,等小厮麻溜的将据说在认真读书的袁绍给叫出袁司空府后,曹操便开口了:“听说洛阳郊外有一大户准备娶妻,我们何不扮游侠演一出劫亲的好戏。”
季言之:“……”
何咸:“……”
袁绍却是拍掌,赞服道:“阿瞒此主意真是打发无聊光阴的良策啊!”
何咸:“……”
季言之嗤笑:“游侠?袁本初?凭着你的末流身手,确定劫得了新郎?”
曹|操咳嗽提醒:“公|路,是新娘不是新郎。”
季言之故作吃惊:“我说错了?袁本初不是喜欢当新郎而是喜欢当新娘?”
自觉受辱的袁绍瞪着季言之,俊美无涛的脸全是愤怒:“袁公|路,这就是你对兄长的态度。”
季言之也开始蹦青筋了:“袁本初我警告你,你他妈再连姓名叫我袁公|路,我保证不打死你。”
“就凭你,袁公|路,我……”
‘砰!’
袁绍话未说完,便见季言之直接一拳,就往袁绍的脸揍了过去。短短时间,季言之就不光上了手,还上了脚,直把袁绍揍了一个皮青脸肿。
“老子都跟你说了,不要叫老子袁公路,你他妈还叫……真当有父亲护着,我就不敢收拾你啊!”
‘公|路’这破小字,居然也能想到给他取,季言之及冠之时的心情,简直日了他二大爷。所以季言之讨厌‘公|路’这小字,更讨厌别人连姓一起称呼他。
袁绍这家伙因为‘袁公|路’这称呼已经挨了很多回打了,偏偏每次见了都会称呼他‘袁公|路’。讲真,袁绍真TM抖M,挨了好几回打了还是记不住。真是……
一直以来都叫‘阿术’这乳名的何咸摇摇头,一脸惆怅的道:“…阿术啊,你再揍下去,本初明儿就不能见人了。”
季言之揍完袁绍,收拳头:“袁本初你给我记住了,你叫我一次袁公路,我就揍你一次。真惹毛了我,我当着父亲的面儿揍你。”
他的‘面目全非拳’可不是说假的,保管挨上几拳就会连亲妈也认不出来。袁绍虽说没亲妈,但是他有亲爸啊,保管看到他就成了后爹的袁逢见了现如今中了‘面目全非拳’的袁绍,也认不出来他是谁。
“呃,那个阿术啊,眼瞅着天色已经快临近黄昏了,你说我们是不是该行动了。”
默默在心中评估了一下单方面殴打袁绍的季言之的武力值,曹|操有些激动的开口了。他激动的自然不会是袁绍居然又因为嘴贱挨弟弟打了的关系,而是想到有季言之把风,他们一定可以顺顺利利的把新娘子偷了。
然鹅,即使再怎么随遇而安,也不会干这种无下限事情的季言之怎么可能会帮忙望风。即便季言之跟着曹|操去了洛阳郊外参加那户人家的婚礼,那也只是暗搓搓的计划,怎么让破廉耻的曹老板以及和他同流合污,甚至特别有哥们义气的就新娘的第一次谁先来,展开了孔融让梨一般的谦让精神。
最后喜欢熟|女的袁绍和好人|妻的曹老板,一同将准新娘的第一次谦让给了何咸。
何咸:“……”
我就旁边一看戏的好吧,怎么就牵扯上了我?
其实也等戏看的季言之狂翻白眼,这下限真的有够破廉耻的。所以说季言之先和曹老板认识,但他最终却是曹老板和袁绍玩耍得很愉快不是没有理由的,就这渣属性,真的世间少有。
来的时候,他们四人随意送了贺礼,也不算白吃白喝。
季言之吃得很自在,表面上看起来只专注吃吃喝喝。
敷了一层薄粉掩盖脸上青紫的袁绍和曹操却是坐立难安,他们这是紧张外加激动的。因为刚才隐隐一瞥,新娘子那娇艳欲滴的样子格外吸引两色狼的目光。
哦,其中还要加上性|风流却风流得很有原则,起码有下限这玩意儿的何咸。
这家伙居然也因为新娘子的美貌,而赞叹不已。
季言之心中哼笑:很好,挖坑需要活埋的家伙,又多了一个。
“阿术吃够了没?”曹|操笑得眼睛眯起来,好不猥琐的道:“吃好了的话,在村头芦苇荡等我们。”
季言之定定的看了曹|操数秒,然后果断的起身,离开了新郎家,往曹|操口中的芦苇荡走去。
芦苇荡之所以叫这个名字,自然是因为河边长满了芦苇,飞一吹,芦苇左右摇摆就和水波纹一样,因此得名芦苇荡。
芦苇荡中央有条小河,河水并不深,不过由于芦苇杂草丛生,因此没有人会到那儿。曹|操原本的计划是他们几人偷摸溜进新房里偷走新娘,然后就在芦苇荡里成就好事,所以特意叫上季言之为他们望风。
谁曾想出师不利,醉醺醺的新郎居然提前进了新房。
新郎一进新房,就看到曹|操背上了新娘,正在袁绍的帮助下准备跳窗偷新娘跑。
新郎顿时酒醒了,喊了一声。
于是吓了一个激灵的曹|操背上新娘就赶紧跑,留下袁绍和着何咸面面相觑,然后‘唆’的一下,就跟脚底抹油似的追着背新娘跑了的曹|操跑……
他们三外背一个新娘使劲儿的跑来跑,新郎家的人在后面追啊追。
等曹|操看到季言之芝兰玉树的身影矗立在芦苇荡旁,喘着粗气准备喊季言之帮忙解决‘追|兵’的时候,比他跑快了那么一步的袁绍一脚踩空,连人一起栽进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大坑里。
跑得第二快的何咸紧随其后,然后是曹|操……
至于曹|操背着的新娘子则在将要一起跌落大坑里的时候,被季言之用腰带裹|住,轻巧的甩到了大坑的一旁。
“多谢恩公相救。”
惊魂过后,新娘子在夫家人的搀扶下,朝着季言之道谢。
季言之微微颔首,示意新娘子不必多礼后,便让新娘子赶紧随夫家人回去,免得坑里的几个无赖,借机赖上他们。
新郎家虽是大户,但实际上只是一般的乡绅,并没有多大的权势。季言之一身穿戴虽看起来普通,但那身气度就不是一般人能够比拟的,而那做出偷新娘子举动的登徒子又跟季言之同来。新郎家唯恐沾惹上麻烦,索性新娘子又‘找’了回来,所以也就没再追究,依言带着新娘子回了家门。
一大群人走后,季言之蹲在坑边,一言难尽的看着灰头土脸的三人。
“这坑不关我事,我可没那么大的能耐在那么短的时间,挖这么大的坑埋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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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季:嗯,坑就是我挖的,咋地!
[快穿]逆袭成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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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 第四十七个故事
在季言之的帮助下, 掉坑的三人灰头土脸的爬了上来。
“这儿什么时候有坑了?”
他们之中最柔弱, 也是最俊俏的何咸揉了揉吃疼的屁|股,无奈感从里到外的开始涌现。何咸真的觉得自己好倒霉, 明明只是想看戏,结果却被无辜的牵扯进来……
‘嘶’
他洁白如玉的大腿绝对擦伤了。
何咸哀怨的看着依然光风霁月,风流文士模样儿的季言之。
“谁这么不道德,居然在村里挖这么大的坑。”
上面撒了一层薄土, 一脚踏上去, 噗通一声都不带回音, 没缺胳膊腿儿, 都是因为袁绍在底下垫着的缘故。
“防贼呗。”
季言之心情极好的道:“好在你们…嗯,都没什么事。应该不需要叫大夫吧。”
袁绍是正面朝下摔进坑里的,又是垫底,可以说他最受伤。不过也好运, 只是表皮擦伤而已。只是东汉魏晋年代,男人特别是那些自诩风流的文人比美人还要爱美,何郎敷粉可不是假话。
哦,‘何郎敷粉’的何郎指的是何晏,他是何咸的遗腹子。所谓大多孩子都是集中父母优点长的,刨开何晏生母尹夫人是位难得一见的大美人外,何咸其实也长得挺帅的。他和袁绍、袁术的差别,或许只在于明明生父早年是个屠夫, 却没有继承到生父魁梧有力的身材, 柔柔弱弱的小白脸一个。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 何咸每回出门除了要涂脂抹粉外,还要用香料把自己香薰一遍,就跟移动的香(骚)包一样,每每都熏得季言之差点嗅觉失灵。
袁绍抹了一把被小石子划伤的脸,表情显得格外的阴沉。
“要是让我查到谁挖了这么大个坑,我非……”
“你也只有嘴巴上哔哔的能耐了。”季言之不屑的睨视袁绍。
遭遇这么丢脸的事情,又被季言之直晃晃的挤兑,心眼并不大的袁绍直接就气得青筋暴动。充当他们‘兄弟’之间润|滑油的赶紧开口转移话题,说天色已经这么晚了,要不要去勾栏院喝喝小酒听听小曲。
何咸:“洛阳楼来了几名身姿婀娜的楼兰舞|妓,要不就去洛阳楼如何?”
曹老板一向喜欢被别人率先开发过的妹子,一听这话,自然附和起何咸的话来,就说去洛阳楼。于是就这么着,洛阳四大公子在‘劫新娘’失败之后,转战洛阳楼。
不过鉴于季言之不近女色的人设,季言之真的是纯喝小酒纯听小曲,才不像袁绍、曹老板、何咸三人分别和妹子们玩了一出大被同眠的游戏。
夜半的时候,依然了无睡意的季言之在安排小厮照顾好那三只禽|兽后,便采取非常规的回府姿势,翻墙回了自己所住的小院。季言之深刻的觉得,跟着那几个浪货玩耍,简直太浪费光阴了。
“得了,明天恢复‘我爱读书’的日常吧,虽说我还是觉得读四书五经没个卵用。”
季言之瘫在塌上,翘着二郎腿,带着点痞气。他微阖着眼睛,显然是在养神。
经过小绿修改的天地不老长春功不用练到极致,都可以用打坐来代替睡眠。更别说东汉魏晋时代的空气中还含有淡淡灵气,即使这淡淡灵气不足以支撑季言之在修炼改编版本的天地不老长春功筑基,但年年益寿,当个百岁人瑞却不是假的。
只是……
兵戈铁马,杀戮之气太重,如若他要做以袁代刘做执掌这片土地的皇者,活得太久有时候也不是一件好事,所以季言之并没有选择将天地不老长春功练到极致,从而起到延年益寿的作用就成了。
“除了‘读书日常’,还有商业,农业……商业可以搞下去,但是农业,我还未出仕,拿出优良的小麦、稻种等粮食作物,估计也不能改变东汉大夏将倾的结局,而且种出来的粮食最终落不到百姓的手里,反而会成为世阀诸侯割据的有利武器。”
季言之记得历史上的袁术割据淮南。要知道淮南一带历来有“中州咽喉,江南屏障”、“五彩淮南”之称。季大佬既然成了袁术,也没有换地盘的念头。说句不要脸的自夸,哪怕跑到沙漠建造基地,季言之也有信心让治下的百姓安居乐业衣食无忧,何况是鱼米之乡的淮南。所以左思右想下,季言之的打算是先搞商业得钱财,至于农业,等他跑到淮南再说吧。
打定主意,季言之随后睡去。醒来之后,漱洗完毕去给王氏请安,随便陪着王氏一起用早膳的时候,王氏兴冲冲的告诉季言之,他的表妹诸葛明玉没有婚配的事情。
季言之这时候已经知道了他嫡亲的小姨嫁给诸葛玄,一时之间心情有些难以言喻。诸葛玄这人在历史上很出名,不是自身的才学出名。而是他养大的侄儿除了诸葛瑾较为不出彩外,诸葛亮可是名垂千古。
所以历史上袁术到底为什么没有娶诸葛玄的女儿呢,想想三国时期多风流人物,能割据一方诸侯者皆是妻妾成群,就连…曹老板别说了,反正自从第一次遗那啥开始,女人就没断过。据说他如今最喜欢的一位刘姓通房丫鬟,还是他祖父曹篙转送给他的。
正在议亲的何咸,也是女人不断。不过相比炮友遍洛阳花楼的曹老板,何咸要相对好点儿,不过明显也有出身花楼的三五纯肉|体交流的红颜知己。只除了季言之,他的欣赏真的只限于口头上的欣赏,绝对不会有负距离的肢体接触。所以纵然一起声色犬马,但季言之还是有了不近女色的传闻。
“既然娘亲说表妹好,那表妹定然如娘亲这般美好。”
季言之很自然的给王氏斟了一杯茶水,笑着继续道:“娘亲知道孩儿最不屑一顾的便是身份家世,以孩儿门第想娶什么样儿的世家女子娶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