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儿,快过来,这是我之前跟你提过的刘勇,前段时间他不是忙活他大儿子的婚事吗,现在才抽出空来和你见上一面。”
习青青的声音又尖又高,仿佛深怕边上的人不知道刘勇和蓝秀之间的关系似的。
尤其是她刚刚说的那段话,在不明就里的人听来,就是蓝秀自己也满意这个对象,做好了简西再也不回来,重新再嫁的打算。
一旁的刘勇显得有些羞赧,他的第一任媳妇年轻时也没有蓝秀漂亮,看到蓝秀,他仿佛变成了二三十年前那个毛头小子,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了。
“蓝勇媳妇,这是秀儿的相亲对象啊?”
说来也巧,蓝秀的大哥和这个刘勇同名,不过在这个年代,遍地可见红军、爱军,勇啊壮啊之类的名字,倒也不觉得忌讳。
树荫下八卦的女人登时起了好奇心,嬉笑着冲田梗上的两人问道,重点是打量刘勇。
看着那个明显比蓝秀大了十几二十岁的男人,大伙儿嘴上不说,心里都觉得习青青的做法有些不厚道。
“是啊,这刘——”
习青青要的就是旁人都以为蓝秀自己守不住,央求她介绍对方,因此在别人打听的时候,迫不及待就想把刘勇的条件说给大伙儿听。
说起来,刘勇除了年纪大了些,其他条件在习青青看来配蓝秀是绰绰有余的,对方有六个儿子,两个闺女,早些年家里的条件是艰难了一些,可现在孩子们都长大能挣工分了,一个家庭有那么多壮劳力,生活水平肉眼可见提高了不少。
尤其刘勇这些孩子里还出了两个出息人,大闺女被镇上一户人家看中了,公公是工人,未来女婿是学徒工,双方已经定好亲事,这会儿刘勇的大儿子结完婚了,下一个就要操办这个大闺女的婚事。
再有就是刘勇的三儿子,对方运道好,进城赶集的时候救了一个中暑的老头,结果对方居然是县冶铁厂的副厂长,对方觉得他人品贵重,直接破格让他进入冶铁厂工作,刘家出了一个工人,门户一下子就超脱于一般农民家庭了。
习青青觉得,蓝秀以再嫁之身能够嫁入这样殷实的人家,真的是她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嫂子,我不是说了吗,我不想相看什么对象,我还没离婚呢,我一个有丈夫的女人,难不成还能一女二嫁?”
蓝秀可不管眼前这个人是她嫂子,说出来的话直接让习青青没脸。
“这位老大哥,我不知道我嫂子是怎么和你说的,我只能告诉你,一开始我嫂子和我说这件事的时候我就不同意,我的丈夫是知青,他早晚会来接我和孩子一家团圆的,今天这事闹的,可能让你白跑一趟了。”
蓝秀对于那个被习青青带来的男人并没有什么恶意,按照她对习青青的了解,恐怕对方也被习青青蒙在鼓里,只当这次的相亲她本人也是乐意的。
果不其然,在蓝秀说完这句话后,刘勇脸上的笑意立马收了起来,表情顿时有些尴尬和无措。
“大妹子,对不住了。”
刘勇觉得有些难堪,毕竟他一个大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女人拒绝,可心里又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慨。
一个模样标致,本人又肯干肯吃苦的女人,即便离了婚或是守了寡,也没必要嫁给一个又老又丑的男人。
这一点刘勇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身上除了有点钱,也没什么优点,前几年他刚丧偶的时候,身边从来没人积极的为他寻找老伴,可在他几个孩子出息后,那些媒人忽然间都冒出来了。
总不可能是他的人格魅力忽然爆发了,所有人都发现了他不为人知的优点,归根结底,还不是为了钱吗。
蓝秀肯吃苦,就不太像是愿意为了钱屈就的女人,刘勇倒是挺高兴对方能直白地说出自己的态度,至少让他早点死心,好找一个更合适的女人搭伙过日子。
“秀儿,你怎么说话的呢,之前为私底下和你说的时候,你不是挺乐意的吗,怎么着,难道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害羞了?”
习青青是打定主意,要将这盆脏水泼在蓝秀身上,反正嘴巴长在她脸上,怎么说都是她的事,蓝秀有什么证据证明她们私底下没有聊过这些话题呢?
村里这群女人都是闲的发慌的,没影的事都能被她们编排出花来,更何况是她这个亲大嫂亲口认证的,没多久,蓝秀本质浪荡,男人不在身边就守不住之类的话题就能传遍整个生产队。
到时候,就算蓝秀本人足够坚贞,也受不了那些闲言碎语和泼顶的污水,只能按照她的安排远远嫁出去。
蓝秀知道这个大嫂不安好心,可她没想过,对方的心肠歹毒到这样的地步,她们之间是有什么生死之仇吗,习青青要这样陷害她。
蓝秀咬的牙齿格格作响,除了回一句胡说八道,却也想不出切实的证据证明一切都是习青青在胡说。
“算了算了,就当今天我没来过。”
刘勇真的是个挺厚道的男人,虽然外表磕碜了一些,心肠却还是不错的,看到人家年轻媳妇羞愤到涨红了脸,顿时就觉得有些无地自容了。
今天这事虽然不是他搞出来的,却也有他一部分原因,他本不该听了习青青的一方之言就冒冒然跑过来相看的,再怎么样,他也应该找一个中间人,先探探蓝秀的口风,确定是蓝秀本人的意思,再定好时间相看的。
现在这事闹的,他也有一部分责任。
刘勇就想着拿上离开,平息这一场矛盾。
可习青青不给他这个机会,好不容易找到这么一头肥羊怎么可以放过呢,没了刘勇,可找不到第二个能够出大价钱娶个二手女人的傻子了。
“蓝秀!蓝秀!简西回来了,你男人回来接你进城了!”
正当树荫下躲懒的那群女人准备加入这场纷争的时候,远处跑来了一个人,挥着手帕,冲着田里的蓝秀呐喊。
“赶紧回家吧,别让你男人等急了。”
来人跑到离蓝秀最近的田梗上,双手撑在膝盖上,不住地喘着粗气。
“啥,你说啥,简西回来了?”
蓝秀的脑子嗡嗡作响,一时间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
“回来了,带来好大一个包裹呢,赶紧回去吧,再晚些,你家的门恐怕都得被人堵住,再也进不去了。”
简西不是第一个回城的知青,却是第一个从城里回来的知青。
这年头,真的把乡下娶的老婆嫁的丈夫放在心上的知青,一般都直接放弃了回城的打算,因为按规定,回城的知青只能带走一个孩子,配偶不能跟着转成城里户口,如果一大家子都回城,一般家庭根本负担不起花费。
所以很多知青干脆死了心,就当自己是当地人,直接留在了乡下。
还有一些放不下家里人的,在离开的时候直接就把人带上了,一般来说,孤身一人回城的,早就做好了抛下一家人的打算,什么等安顿下来就来接人之类的话,全都是唬人的鬼话,那些人的良心,早就被这见鬼的年代给耗没了。
作为第一个孤身回城却如约回来接人的知青,简西自然得到了万众瞩目的待遇。
这会儿听到消息的人早就冲去蓝秀家了,迫不及待想看看简西现在的模样,以及向他打听他在海市的见闻。
最重要的,还想问问简西,他这趟回来是准备把老婆孩子带走,还是让她们娘俩继续住在乡下,亦或是其他什么处理方式,这可关系到村里人接下去很长一段时间的谈资。
“啪——”
蓝秀手里的锄头掉在地里,她也顾不得捡,撒开脚丫子往家的方向跑去。
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拽着男人的衣领,好好问问他,怎么才回来啊!
“简西回来了?不是说他不回来了吗?”
“他真回来了,回来干啥?提离婚?”
“你当简西虎啊,敢回蓝秀的地盘提离婚,不怕蓝家的亲戚把他打成残废啊,真要离婚,写一封信就得了。”
反正当初也不时兴领证,离婚结婚,还不是一张嘴巴的事。
“人家的丈夫果然回来接人了。”
刘勇看着蓝秀远去的背影,然后朝着习青青抱怨了一句。
这件事里问题最大的就是习青青,他还真信了对方的鬼话,以为蓝秀是被她的知青丈夫抛弃了,本人也有再嫁的打算。
可现在看着蓝秀热切的模样,显然是感情极好的一对夫妻啊,两人谁也没放弃谁,哪容得下他这个男人插足。
恐怕是习青青这个丧良心的大嫂看中了彩礼钱,想要坑自己的小姑子呢。
刘勇觉得习青青这样的恶行必须得好好宣传宣传,只是现在他也没有再待下去的欲望,在抱怨了一句后,扭头离开。
习青青也顾不上刘勇了,她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简西居然回来了,他怎么就回来了呢。
一想到自己处处嫉恨的小姑子将来就要成为城里人了,习青青这心里就十分不痛快。
她跺了跺脚,紧跟着消失的蓝秀追了过去。
“咱们是不是也跟过去看看。”
“行啊,这么热的天下地,人都要吃热了,不如去蓝秀家凑凑热闹。”
树荫下女人们的意见达成一致,一群人浩浩荡荡离开。
*
“是我考虑的不周到,没想过秀儿她们娘俩在乡下等的多焦急。”
“是我一开始没想过离开那么多年,和城里的爹妈都生疏了,更何况哥哥们呢,他们结了婚,理应更顾着自己的小家,我这个弟弟两手空空,在自己有能力安顿秀儿娘俩之前,实在不好把人带过去,麻烦哥哥嫂子。”
“这趟来,我准备把秀儿娘俩接去城里了,我没啥大能耐,可有我一口吃的,就不会饿着她们娘俩,我想过了,日子再难,一家人整整齐齐的才是最重要的,而且我相信,秀儿不会嫌弃我没用,只要跟我在一块,吃苦她也觉得是甜的,她就是那么好的一个女人。”
蓝秀站在门框边上,听着里面那个又熟悉又陌生的男生。
在听到最后一句话时,蓝秀不由噗嗤一声笑出声,抬手抹了抹眼泪。
这个男人明明什么都懂,那他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呢,可他回来了,往日的那些怨怼,就都烟消云散了。
蓝秀理了理衣领,又梳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深吸一口气,朝屋里走去。
第9章 知青回城9
“秀、秀秀。”
早在来之前,简西就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可在看到蓝秀的那一瞬间,受到的冲击还是不同的。
对于原身来说,蓝秀是他相伴数十年的妻子,也是被他辜负了一辈子的女人,可对于简西来说,蓝秀是完全陌生的。
简西本以为自己在看到蓝秀时会很尴尬,甚至手足无措,可真当蓝秀站在他面前时,他才发现,原身留给他的记忆对他的影响远比他想象中来的大得多。
原身并不是那种真正恶到骨子里的人,他做的很多选择在他自己看来也是无可奈何的。
十六岁那年,原身因为二哥的恶意陷害被迫小小年纪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生活又十分艰苦的乡下,人生的前十六年,他做过最累的事就是早起上学,偶尔帮爸妈做点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可来到乡下后,他得在公鸡打鸣后立马起床下地,顶着烈日除草犁地,等到了队上统一施肥的日子,他还得忍着恶心,去挑那些人畜粪便沤好的肥料……
一开始,原身还会经常往家里寄信,求父母想办法把他接回去,或许是心存愧疚,那段时间,家里时常会寄粮票糖票过来,靠着家里的补贴,原身偶尔还能借口生病偷懒,即便少了那么几十个工分,也能由父母寄过来的粮食解决口粮问题。
可随着时间流逝,父母的愧疚在减轻,尤其是在大哥结婚,新嫂子进门后,父母的来信越来越少,往往他寄回家五六封信诉苦,父母才会寄那么一两张粮票过来,话里话外还提醒他,他已经不小了,应该成家立业,自己养着自己了。
原身渐渐认清楚,自己的父母是靠不住的了,他的未来,都会留在这个贫瘠的小乡村里。
为了让自己过的更好,原身将目标放在了村里条件最殷实,又是出了名疼爱女儿的蓝家身上,他的模样好,又有别于乡下那群粗壮的汉子,很会放低身段说一些肉麻的话哄骗小姑娘,正是春心萌动的年纪,蓝秀自然抵抗不了原身的诱惑,不顾父母的反对担忧,和原身谈起了朋友。
那个时候原身也是有过真心的,毕竟蓝秀除了没念过书,不是城里户口外并没有什么缺点,她性子温婉,可以包容原身很多婚后才暴露出来的小脾气,同时她又有乡下女人的坚韧淳朴,承担家里很多家计,加上两人后来又有了女儿,自觉回城无望的原身渐渐将心思放在了这个家里,一家人着实过了一段时间的幸福生活。
而且原身也不是没有优点的,比如在乡下主流重男轻女的情况下,他倒是和自己的岳父一样,对女儿简丹十分宠爱。
那个时候,乡下有不少女人都羡慕蓝秀,因为她有个疼女儿的父母,在寻常人家连女儿的彩礼都要截留,只给女儿一床被子就当是陪嫁的年代,蓝秀的父母给了她一桩青砖灰瓦房;在乡下男人普遍喜欢粗声粗气说话,一言不合就要动手打人的时候,蓝秀的丈夫文质彬彬的,从来不和蓝秀大小声,追求蓝秀的时候还曾给她写过几首小诗,辞藻华丽,听起来比书本上写的还要动听……
蓝秀太幸运了,越是这样,就越是让人想要发掘她的不幸。
于是在蓝秀嫁给简西后多年不曾有孕,好不容易怀上了,却生了一个闺女后,那些女人的怨气有了一个宣泄口。
在她们看来,没有一个男人不爱儿子,蓝秀生下女儿简丹的时候,简西都已经二十六岁了,这个年纪在乡下早该是好几个孩子的爹了,结婚早一些的,最大的孩子都能够上学了,现在蓝秀生了一个闺女,简西心里一定是不高兴的。
结果这个男人压根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甩蓝秀坏脸色,反而在蓝秀下地挣工分的时候,这个男人抱着闺女喝奶换尿布,虽然很多人觉得他这是借机偷懒,可也不能否认简西对女儿是疼爱的,要不然,他完全可以把孩子往床上一扔,哪里需要费功夫时时刻刻抱着,孩子露出想要哭闹的表情,就赶紧唱儿歌,做鬼脸,把孩子给哄笑。
简丹再大些的时候,原身又开始教这个女儿识字,在村里人隐晦地问他啥时候再跟蓝秀生一个儿子的时候,原身也只说随缘,这辈子如果只有一个女儿,他也是知足的。
想看热闹的人没热闹可看,世界上竟然有不着急生儿子的男人,这下子女人们更加羡慕蓝秀了,只觉得她是最好命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