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婶子点头,“行,我现在就忙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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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八,风和日丽, 宜嫁娶。
宋家。
凌晨两点他们就在那忙活了。
头一回嫁闺女,钱丽头一晚早早躺床上了,结果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干脆披件外套起来,点着灯在那查看嫁妆。
她一起,其它人也睡不着了。
她娘家的几个妯娌过来帮忙。
她娘家二嫂磨磨蹭蹭地问她,“小姑子,真的就不再考虑考虑了?”
流言传回娘家时,小姑子都已经找好女婿了,娘家人又惊又吓。
钱丽看了她二嫂一眼,“犹豫啥啊还,不看这都啥时候了。”
闺女都要出门了,她心里头难受啊。
她二嫂闭了嘴,就不给小姑子添乱了。
钱丽洗了个冷水脸醒醒神,抹着脸上的水从厨房出来,“大嫂,二嫂,这些麻烦你们请的那几个壮伙子挑一下了,你们看看还有没有啥漏的,千万点清楚了,我去看看明宝。”
“行,你忙你的去吧。”两妯娌异口同声。
钱丽看见负责上妆的人出来了,她匆匆忙忙挤进房间里。
娘家嫂子,娘家哥哥,宋县长这头的亲戚,不大不小的屋子挤下来,走路都会撞到。
宋明宝坐在床头,困倦地眯着眼睛,头一点一点的。
她穿了一身绿色军装,扎着两辫子,脚下一双黑色皮鞋,远远的看着,是个娇小乖巧的女娃子。
床边有几个小孩在闹,是钱丽娘家的侄孙侄孙女,小孩估摸吵到宋明宝睡觉了,刚才被她瞪了一下,放低了声音窸窸窣窣的。
宋明宝皱着眉头,正要让他们安静一点。
钱丽进来了,想摸闺女的头,又怕把她头发打散了,干脆握着闺女的手,打量她的妆容。
宋明宝从小长得玲珑可爱,尽捡着宋县长与钱丽外貌的优点在长,这些年也没长歪,钱丽和她丈夫一宠这么多年就过去了。
没想到有一天,闺女要出门了,离开自己到另外一个家庭。
宋明宝看见来人又低头打瞌睡,“妈,好吵。”
瞧着她置身事外的模样,钱丽又好气又不舍。
“醒醒哈,妈有事跟你说。”
宋明宝不情愿地半睁开眼睛。
钱丽辛酸地叹气,能听多少就听多少吧。
临到头了,钱丽才发现千言万语,最后变成寥寥几句话:那就是让闺女听话,但若是受欺负了那就回家,娘家人会护着她。
“听到没?还有,妈塞给你的钱,你自己收着存起来,不要给别人,嫁过去了,多听听女婿的话……”
钱丽说着说着眼睛红了,不舍,怕女儿受委屈。
闺女听没听进去她也不知道,只能再重复一遍。
“知道了,”
钱丽酝酿好的话堵在喉咙里 ,“受欺负了就回来,”
她显然忘记了,闺女一向没被人欺负过。
何况陆家已经分家,女婿搬出去了,闺女头上没婆婆和嫂子顶着,日子就能顺遂不少,得知消息时,钱丽都能多吃一碗饭。
时钟滴答滴答在走,钱丽恨不得把自己的脑子打开给她看,让她能学多少学多少。
时间慢悠悠转向早上五点,钱丽亲自下厨煮了一碗面条,奢侈地卧了两个鸡蛋在上面,香喷喷的。
宋明宝吃了一半就吃不下了,钱丽好歹逼着她把两个鸡蛋给吃了,剩下的没胃口,结果秦芸不嫌弃,捧着碗全塞肚子里了,想着是好日子,不能生气,钱丽才没和儿媳妇计较。
天空渐亮,大家伙准备出门了。
哄哄闹闹的,新郎上门了。
陆志城穿了一件白衬衫,灰色长裤,身材健瘦,头发稀稀碎碎又黑又亮,搭拉在前头。
“新郎来了!”
哄闹的都是钱丽娘家人,请的都是关系好的,他们意思意思拦了半会新郎便放过他了。
拖拉机在楼下等着,钱丽的娘家人扶着新娘坐上车,喊了一句,“开车的呢?”
白衬衫在眼前一闪,陆志城坐上去,一只手半搭拉在摇杆上,“坐好没?”
嗬,新郎会开拖拉机!!
“坐好了!”
突突突突突突,伴随着热热闹闹的笑声,寓意往后生活热闹美满。
钱丽他们作为新娘的父母,按当地习俗是不能跟上去的,她眼看着闺女的身影越走越远,眼睛湿润了,她背过身也不敢哭,大喜的日子可不能哭。宋县长拍拍她肩膀。
“走吧,这边的宴席要准备了。”
钱丽掖了掖眼角的泪水,转身忙碌去了。
嫁妆除了柜子是手拉车推的,其它都是用肩膀挑的挑,不能的就两人一起扛。负责扛嫁妆的都是钱丽娘家那边请的壮汉,路途远,他们坐后头坐到镇上,镇上到村里那条路则直接靠两只腿了。
钱丽找了赵来菊负责前面带路,走到一半,大家伙心里都有想法。
他们以为县长女儿嫁到了镇上,直到越往镇子的边缘走,隐约可见村子。
望向骑开拖拉机小伙的目光越来越复杂。
宋明宝忍了一路的颠簸,差点没吐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设置发表时间花了二十分钟,后台显示“正在加载”,作者等啊等,然后“加载失败”……
无数次如此循环。
真的面无表情到表情崩裂!
气到了!!!
第22章 夫妇
到了镇上, 扛嫁妆的下来走路。
娘家人从车上牵下来两个十三四岁大的女娃子,将车上两枝绿油油的柏树枝放到两娃手上。
柏树枝陪嫁, 柏子谐音“百子, ” 寓意意着“柏子偏心,有子有孙”, 也有着“百年好合”的意思。
两枝成双, 预示着美好的姻缘。
女娃子跟在队伍中间抬嫁妆的,拖起一路灰尘。
赵来菊招呼着大家,顺便看着宋明宝, 娇小姐一路来没发火,她既安慰又松了一口气。
宋明宝坐上那个乡下男人的车后, 一直有意无意地憋着呼吸。她怕闻到啥难闻的味道, 还好, 只有清新的淡淡的肥皂香。
越靠近柳树村,陌生的环境, 天差地别的生活条件, 宋明宝拳头握得越紧, 极力忍住才没喊出让陆志城停车的话。
陆志军察觉身后越来越重的呼吸声, 拖拉机速度减缓。
同行的以为新郎是体贴他们,好意笑了笑了,埋头跟上。
到了村口,呼啦一群小孩跑来跑去,欢天喜地地跟过年似的。
宋明宝收缩着脚,她瞥了一眼那些穿得脏兮兮的小孩, 生怕他们碰到自己,其中有个小孩随手糊弄掉鼻涕,就这么黏在袖口上,她立马撇过了头。眼不见为净。
“到了!新娘到了!”
气氛到达高潮,宋明宝踏下拖拉机,看着陌生的面孔,陌生的环境,陌生的笑容,后知后觉,一片空白,浑身不由自主地竖起了刺。
有个脸生的妇女笑嚎着嗓子牵她进门,一激动起来说话口水飞溅,宋明宝下意识撇开她的手。
“我来吧,”
陆志城及时上前三两下打横抱起。
妇女原本收敛了笑容,见状又笑了起来,只以为是新娘只认新郎,新郎呢,疼新娘。
毕竟娇小姐嘛,比她们娇贵是应该的。
宋明宝就不是个安静的主,反应过来后,她挣扎着就要下来。
耳边温热气息划过,“别再动了!”
她绷紧了身体,指甲、牙口,都是她的利器。
陆志城未对她做什么,抱她进了一间房。
接下来的事,宋明珠浑浑噩噩的。
称赞声,好奇声,小小的房间挤满了一波又一波的人。
赵来菊生怕她们惹着宋明宝,看着差不多了,赶紧乐呵呵着让她们出去。
“屋里挤不下了,外头酒席快开了!”
看新娘是次要,吃顿好的才是他们的目的。
一听这话,前面的看完人挤出去,不到十分钟,屋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
果然,屋外的宴席已经开始了,吴婶子一早忙到现在,新娘子也没来得及看,吩咐几个妇女帮忙上菜。
新房提前布置过,陆志城是个爱干净,屋子里没啥异味,入眼是红色被套和床单,绣着红色的大牡丹和鸳鸯,对面多了一张女式的小型梳妆台,一个大红色外壳的暖水壶,两个原木色箱子,新娘子的嫁妆再挤进来,房间基本满了。
房间还没有她的二分之一大。
宋明宝一颗心扑通落到了深潭,又冷又绝望。
稍微与宋家亲近一点的亲戚送完礼就离开了,赵来菊是自愿留在这的,好歹等宴席决定了她才能走。
别说宋明宝,赵来菊都有些难以置信,房子太小了吧?!
她连安慰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低头看见床边坐着的宋明宝,赵来菊叹气,简直是命苦啊,首先这环境就很难让宋明宝接受吧?
但是,听说陆家已经分家了,幸好。
屋外,饭桌是东凑西凑凑齐了十几桌,年老的坐一桌,妇女带着孩子坐一桌,年轻点的男子坐一桌,一个菜上来,风卷云涌,下一个菜还没上来呢,上个菜就吃完了。
吴队长媳妇手艺好,大家伙吃得顾不上说话,一时只剩下碗筷碰撞声,还有小孩在催夹菜的声音。
其中有一桌特别突出。
那就是陆家人的单独一桌,当然,陆红兵要脸,他挤到年纪大那桌去了,笑呵呵地和他们喝酒吃饭,好似啥也没发生过。
孙荷花霸道,带着儿子和孙子凑齐一桌,座位没坐完,别人一看是孙荷花,宁愿和别人挤也不愿过来。
陆老大和老三脸红一想走,孙荷花作势就要骂,骂他们蠢,怕引起别人注意,他们憋住情绪坐下。
但一吃起来,谁还客气。
菜一上来,孙荷花还想像平常一样去分,结果钱月梅筷子就下去了,两个儿子饿了许久都动手吃起来。
闻着菜香,孙荷花骂不出来,干脆拿起筷子,捞一把吃一把,活像饿死鬼投胎,她虽然气吴队长媳妇,但不能否定的是,她煮菜是真香。
每隔十分钟上一道菜,不到一小时,菜上完盘子也空了,请的都是一个村子的,除非关系特别近的,大家吃完就散了。
桌上的碗筷摆得到处都是,但经历过饥饿年代的人,至于掉桌上和地上的饭粒和菜,真瞅不见几个。
吴婶子匆匆忙忙扒拉完饭,手脚麻利地喊上几个妇女帮忙。
桌子凳子和碗筷都要还给村里人的,谁家的上面都有记号,很好认。
吴婶子找到角落的陆志城,“饭菜还有多,婶子待会给你送过来。”
“不用了,”陆志城揉眉,“你留一人份的给我就成,剩下的婶子你收着。”
“那哪成?”她虽然心动,但粮食是精贵东西,若还剩一碗,她可能偷摸摸留下,但置办的饭菜大概还有两三个半盆这么多。
陆志城朝着他房间方向看了眼,“婶子你留着吧,你现在方便吗?我去你那取一碗。”
“行,走吧,”既然他坚持,吴婶子不收就是个傻子了。
“你们收拾快点,待会分你们一点菜拿回去吃!”
“诶!”听到能拿菜,帮忙的妇女手下动作更快了。
吴婶子不藏私 ,示意他看一下剩下的饭菜,“真的不要?”
“不用,”
既然这样,吴婶子盛了一碗给他,陆志城从兜里掏出三块钱,放在桌上。
“嘿!”吴婶子一转身才发现桌上的钱,朝着他离开的背影喊一声。没得到回应,她干脆先收起来。
嘀咕了一句,“陆家人跟陆家人,还是不一样的。”
陆志城回到院子里,都收拾好了。
热闹散尽,是难得的宁静。
陆志城端着碗进房间,进去之前,踏敲了敲门,“我进来了,”说着便推门进去。
宋明珠刷地坐直身体,警惕地看着来人。
陆志城将饭菜放到梳妆台上,找出蜡烛点上,烛芯嗤地一声,微弱的光芒一晃一晃。
“吃吗?”
宋明宝视线从他脸上下移,慢慢落到他手上那碗快溢出来的饭菜上。
肉丝豆角、土豆炖猪肉、清炒白菜、两三块嫩豆腐……
她不自觉咽了下口水,嘴却不饶人,皱着眉头挑剔,“谁吃过的你就给我,有口水的,我不要!”
第23章 婚后
陆志城就这么盯着她两秒, 他背着烛光,被昏黄的光线笼罩着, 整个人的表情看不清楚。
“没人吃过的, 吃不吃?”
宋明宝僵硬的身体渐放松下来,一张嘴比老鹰的还要硬, “谁知道有没有口水啊。”
她撇着嘴, 看他下一步怎么说,结果陆志城就这么端着菜走了,走了……
宋明宝以为被她说中了, 朝着他的背影理直气壮喊道,“喂!我让你走了吗?”
她起身想跟过去, 视线瞥了眼周边的环境, 又嫌弃地不想动。
过了半天, 也不见身影。
房间里烛光一晃一晃,门口的风吹来, 瞧着就像随时可能灭掉。
从宋明宝这个角度正好看到门的方向, 外头的天已经暗了, 灰蓝灰蓝的, 时不时有两只鸟儿飞过,拉长了声音鸣叫,远处的大树渐成晃动的黑影。
宋明宝摸向手臂,鸡皮疙瘩起来了。
房屋本来靠近后山,各种不知名的昆虫动物类声音此起彼伏。
厨房里。
灶头角落里堆满了柴火,干柴火一点着, 噼里啪啦,陆志城添了两根大的柴火,浓烟冒起。
宋明宝寻着声走过来,终于松了一口气,声音有些虚,“我让你走了吗?你怎么说走就走!”
陆志城的面孔映在火光之中,他拍拍手站起来,看着她就像在看一个闹腾的小孩,“要洗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