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里的男炮灰——甜甜的汤圆
时间:2020-04-01 09:18:34

  高中同学聚会,班上的人来了百分之七十左右,听见开门声看见来人,他们愣了老半天没认出来人。
  时间,改变的不只是人的年龄,还有人的外表和气质。
  “宋明宝!”不知道是哪个女生喊了一句。
  宋明宝一进门听见这渣渣的声音就后悔过来了,高中的生活,除了回想那段属于十五六岁的记忆,其它的人和事,似乎没什么好留念的。
  她来都来了,又被人认出来了,她也不可能现在抬脚就出去。
  陆志城抱着小的,腾出手牵着她的去了隔壁一张正好有空位置的桌子。
  他们好奇的视线随之移到陆志城身上,他们记得当年宋明宝嫁了个乡下人,如今是离开乡下人又嫁了一个?
  一旁高个子女生将陆志城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掐着嗓音道,“宋同学,我记得你当时嫁了好远吧?”
  她的话勾起了其它人的记忆。乡下对于他们城里人来说可不是远嘛,大部分人一半看笑话一半好奇的心思。
  陆志城左右腿各坐着靠着一个,饭桌上的菜基本齐了,他低头耐心盛了碗汤喂着小的那个。
  宋明宝怔了好半会,不是因为她的问题,而是她好像不认识眼前的人。鼻尖传来香味,她看了旁边的人一眼,又低头看见碗里盛好的汤,她拿着勺子准备喝汤,这才慢吞吞回答她的问题,“是挺远的,不过后来又回来了。”
  高个子女生哑然,视线被那可爱的娃吸引了过去。“这是你的两个孩子,跟你长得挺像的?”
  宋明宝喝着汤,一边竖起耳朵,能回答的她就随便应付一句。
  “嗯,”这酒店的汤还挺好喝的,她准备回去学一学,做给孩子吃。
  在座的有不少都是大学出来分配到政府和企业以及学校工作的,那都是体面的工作,但在他们眼里,身世还是要属宋明宝的最好,毕竟她父亲和母亲在当年就属于别人仰望的人物,要说宋明宝身上唯一的缺点,恐怕就是当年她嫁了乡下人的事。
  高个子女生自来熟,她现在是一名市里的小学老师,她男人是教育局的,心里是自得的。她坐得离宋明宝不远,“宋同学,我们好久都没联系了,你现在在哪工作呢?”
  宋明宝今天穿了一件白色日常T恤,一条嫩黄色的的包臀裙,脚下踩着白板鞋,皮肤白得发光,锁骨短发将小脸勾勒得精致小巧。
  陆志城不落痕迹地抬头看了高个子女人一眼,视线扫过她手上,看到某个发光的东西,他眸光一闪,低头继续喂闺女吃东西。
  “我在东城大学附属中学当老师,”
  高个子女生徐霜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她脸色不自然,又有另外的女生插嘴,“你当年考大学了?”
  宋明宝脸色奇怪地看了陌生人一眼,“考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断更了好久哦。有下可爱想看什么番外的嘛?大概还有一章写完就写番外了~
 
 
第113章 陪你
  几双眼睛刷刷看过来, 又不落痕迹瞥向她旁边的陆志城,想问她当初在乡下是怎么考上来的, 还有她目前的丈夫是不是后找的。
  有人心里想是想了, 却都没傻乎乎问出来,在社会上历练这么多年, 他们早就不是以前那个为了一时的畅快而咄咄逼人的性子了。他们干嘛要为了满足好奇心而给自己找不自在。
  “来来来, 菜都上齐了,大家快点吃啊!”
  几桌菜都是凑了份子钱的,起码本要吃回来, 不少都是大老远赶过来的早就饿了,有人开口劝吃, 他们便不客气开吃。
  虽然有人好奇宋明宝夫妻俩个, 但酒店大厨手艺还是蛮高的, 一吃起来便抛在脑后了。
  吃饭中途陆陆续续还有人过来,只是最终人没到齐, 还有几个空位置。
  最后来了一伙三人, 个子有高有低, 瞧着这几年变化很大, 他们坐下那张桌子引起一时的嬉闹喧哗。
  陆志城夹菜喂孩子,见宋明宝喝完碗里的汤,又夹了几样她喜欢吃的菜在她碗里,宋明宝一低头看见碗里的菜,她笑了笑,自己夹了一筷吃了, 侧过去问他,“你有没有吃饱?星星我来抱着吧?”
  她想抱,小的那个身子板背过去还不让她抱,至于大的那个,大半个身子靠在陆志城腿边,脑袋露出来比桌子高不少。
  “我抱着吧,你赶紧吃,”陆志城还能腾出手来吃饭。
  宋明宝见状加快了吃饭的速度,不管后不后悔参加聚会,先吃饱再说。
  几桌子的人,好几年没见过没联系,关系好的扎堆的没几个,话引都是工作啊孩子啊一类,除了嘴上吹嘘两下,回忆以前的生活,实际上还真没其它可以聊的,宋明宝吃了几口就吃不下了。
  陆志城余光时刻注意着她,见她放下碗筷,他贴近她耳朵,“吃饱了?”
  “嗯,你快点吃吧,这个酒店的饭菜味道还行。”宋明宝身体靠过去,一鼓作劲将小的抱过来,小的还不听话一手抓着陆志城的衬衣袖子。
  “乖啊,星星让妈妈抱抱,”
  陆志城已经吃得差不多,只好又重新挑了几样菜,在别人不注意时,自己吃两口,偷偷喂旁边的人吃两口。
  三月靠在他腿边,扯了扯他的袖子,陆志城低头看着那张越来越像他的脸蛋,他放轻语气,“怎么了?想吃哪个?”
  三月在外人眼里是个听话懂事的小小少年了,然而在他亲爹面前,他依然乖巧作孩子模样,“爸爸,我想吃鱼肉。”
  桌上有一盆番茄鱼,肉质鲜美,鱼刺已被剔除,和适合爱吃鱼的小孩吃。
  陆志城用勺子舀了几块到他碗里,“想吃什么再跟我说,”
  “好,”三月端着碗先是夹了一块到妹妹嘴边,这才自己吃。
  两兄妹口味差不多,小孩贪吃,刚吃饱没多久,胃口又被引起来了。
  宋明宝抽出纸巾,见他们兄妹俩你一口我一口的,“等周末有空做给你们俩吃,”
  “我会,我教你。”陆志城侧过头说了一句。
  “那你教我,”宋明宝嘴角不自觉上扬。
  夫妻两人之间的气氛,他人难以插进。
  吃饱之后,趁人不注意,他们偷偷离开了,反正前头早就交了份子钱的。
  剩余的人还在那吃得热火朝天,不知谁聊到了当年的事,又提起今天的发展,一个个互夸起来。
  “对了,宋明宝宋同学来了没?”
  “诶?人呢?”
  “早就走了吧,”
  “走这么快干什么?瞧不起我们哪?”
  大家伙七嘴八舌,话题的主人公不在,反而更好讨论。
  “她混得怎么样?我记得她当初嫁去了乡下。”
  “乡下日子苦啊,我当年下乡半年就受不了,叫我爸找关系给弄了回来,肯定过得不怎么样。”
  “得了吧,我看人家现在混得挺好的,有男人有娃,身上穿的一看就很体面。”
  靠近门边,也就是后面赶来聚会的一个胖子,狠狠打了个嗝,“这事我知道啊,问我啊。”
  胖子喝醉了还在找酒瓶想多喝几口,他身边的人推他让他赶紧说。
  他又打了几个嗝才道,“人家小日子过得很好,男人是大学老师,她自己又是中学老师,嗝——”
  “人家就嫁了一回,就现在这个,长得帅气的,就是人当初嫁的男人,谁能想到呢,当年嫁了个乡下男人还是个潜力股。”
  “你怎么知道的??”
  后续的讨论,宋明宝他们完全不知道,天色暗下来,一家四口晃到了商场。
  这会的小商场初显露出后世大商场的雏形,他们进去给两个小孩买了几身衣服,买了明天的菜,一人牵着一个孩子回家了。
  总之经历过这次的聚会,宋明宝以后再闲也不会乱应了。
  **
  宋明宝发现,陆志城最近有些忙,他最近几年工作性质不一样,至少推了很多杂事,这一忙起来,她好奇地随口问了一句,陆志城便告诉她有个项目要做,宋明宝信了,随之将事情抛之脑后。
  陆志城跑了几个地方,私底下找关系,准备挑一份礼物在宋明宝生日时送给她。是聚会那天女同学手指上的银戒指给了他灵感。
  他趁出差去沪市逛了一圈,最后买了一副透润精致的玉手镯,一套化妆品,至于戒指,他没看到有喜欢的,不比后世那简约或者土豪款式,肥大的戒指上镶嵌着祖母绿,实在不像女孩子能戴的,他也不觉得她会喜欢。
  戒指他准备等明年结婚纪念日再送,如果再买不到喜欢的,大不了他自己塑定制一个。
  宋明宝生日前一天,两个孩子被钱丽他们接走了,她提前告诉了宋明宝一声,借口是老人想孩子了。
  周五课少事情却多,安排完周末的事情,宋明宝推拒了朋友的邀请,时间还早,她拐去买了菜。
  宋明宝心疼他出差工作累,想做顿好的犒劳犒劳他,左手拎着一堆荤菜素菜,右手拎着水果,肩上还背着包,脚下踩着高跟鞋走得飞快。
  商场这个点人多,宋明宝挤出来已经是一个小时后了,回到家里,天差不多已经暗下来。
  一进家门,宋明宝热红着脸,背往后一靠关上门,拎着大堆东西进了厨房,又出来放了包,解开扣子脱去外头罩着的薄款衬衫外套,里面是一件贴身的白背心,露出玲珑精致的身材,她踢掉高跟鞋,随便蹭了一双舒服的拖鞋,抽了张纸巾擦去脖子后的汗水便往厨房去了。
  陆志城回来时静悄悄的,听见厨房的动静,他先是回房间放了礼物,换了身舒适的衣服进到粗发。
  “回来了?饿了没?马上就吃了。”听见动静,宋明宝回头望了一眼,眼睛里都是笑意。
  陆志城不急不缓闲逛到她身后,从后面搂着她,下巴搁在她肩膀上,“让我先抱一抱。”
  宋明宝往锅里倒了半碗水,盖上盖子,她推着他往后退了一步,转过身仰头看他,刚一抬头,他便低头吻下来。
  “陆,”宋明宝张了嘴,反倒最后方便了他。
  陆志城一边亲着她,抬手摸到她冰凉的手臂,他退出来又抱回去,“穿这么少不冷吗?”
  宋明宝红唇水润,白皙的手臂搂着他的腰,笑眯眯摇头,“不冷啊,”
  “衣服在客厅?我去给你拿。”
  平常有孩子在家,宋明宝会注意一点,如今是知道这两天都是夫妻俩相处一室,反而随意一点。
  陆志城拿着衬衫很快回来,盯着她穿上了,既然他回来了,他微抬起自己的
  手臂,“明宝,”
  宋明宝很快懂他的意思,两手落在他袖子上替他挽,“本来我做的,一回来又跟我抢活了。”
  陆志城盯着她的动作,“半个月没做菜给你吃了,不想吗?”
  “想啊,但是不想你辛苦。”袖子已经挽好了,宋明宝抓着他的手指晃了晃,一副小孩子模样。
  “不辛苦,”陆志城盯着她的眼睛说了三个字。
  宋明宝后知后觉,总觉得有啥事,直她洗完澡,等陆志城洗完,她迎过去替他擦干头发。
  陆志城低垂着眸,能感觉到头顶的动作很温柔,“明宝,我给你买了零食,”
  宋明宝啊了一声,她停下手里动作,脑袋凑过去听他讲话,“你把我当三月和星星了吧?”
  说是这么说,她却还是拉开了旁边的抽屉,她注意力刚被一套的化妆品吸引,手腕传来冰凉的触感,她低下头,看到了手腕上的羊脂玉镯,衬得手腕纤细白皙。
  “喜欢吗?本来想给你挑个戒指的,但没挑到喜欢的,最后一眼相中了这副手镯。”陆志城还握住她的手,慢慢解释。
  宋明宝眨了眨眼,被他握住的手指在他掌心动了动,“你,”
  “还是第一回 送你礼物,化妆品也是,你自己看看喜不喜欢。”陆志城见她愣愣地看着自己的手腕,他坐了过去。
  喜欢,怎么会不喜欢呢?只要是他送的东西,她都喜欢,只不过她没意料到他会忽然送自己礼物。
  陆志城侧过身,低头去亲她,宋明宝受到礼物的影响,情绪慢慢带起,被他压下来时,她挣扎起来,“手镯,”
  陆志城三两下脱去她手腕上的镯子,扯开被子。
  夫妻俩闹得很晚,到了凌晨十二点,陆志城特意闹着不让她睡,直到指针转向零点,他凑近她耳朵,“明宝,生日快乐,余生都要快乐。”
  宋明宝睁开水雾朦胧的眼睛,她看着上方的男人,脑袋有一瞬间的清醒,她笑了,“好,”
  她勾着他的脖子,主动贴过去,无人看到她眼睛的里泪水。
  她这一辈子,落水遇见他时,注定了余生快乐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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