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着不动声色地往边上避了两步,将电话拨出去。
那边接得很快,“喂?”
叶濛抽了口烟说,“你刚才找我?”
对方操着一口广东口音:“是这样的,小姐,我这里是楼盘中心,最近有个——”
“谢谢,不需要,我不在北京。”
叶濛直接挂断,有些失望地长吐了口气,以后再也不信第六感这种东西了。
……
北京除夕下着瓢泼大雨,千万道水柱淌成河,狂风呼啸,树木妖魔化倾斜着,任何一个画面都像一副毕加索的油画,抽象的很。
小哥收好电话急匆匆从北京协和出来,心急火燎地跨上他的小电驴一溜烟冲进雨幕中,骑到一一半,他才脑中灵光一现,拍着头盔反应过来!刚才那个电话好像不是他电话销售的名单,刚刚医院有个男人跟他借了手机,或许是他的朋友?
可是他现在手里有个急件合同要去送再折回去也来不及了。
算了算了,不管了,人家肯定会再找别的电话打的,他这份合同要是送晚了,对方再过两小时关账,年前老板可就收不到钱,奖金也就泡汤了。
于是,歪歪扭扭的小电驴突然加速,卷着滚滚烟尘一骑绝尘,消失在一片令人迷醉的城市霓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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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一,叶濛才旁敲侧击地从小高嘴里得知,李靳屿最近不在镇上,去北京了,具体做什么,他没说。只说回来可能得年初五了。
那晚在戴记,两人已经达成共识,叶濛说会拿小高当亲弟弟。小高虽然对叶濛有好感,但仔细想想,还是当朋友合适,他实在不想给人当上门女婿去。
那晚小高被他灌了些酒,话也多,叶濛才从他嘴里模模糊糊知道一些,原来李靳屿奶奶得了肺癌,他之前去做手模就是为了给奶奶挣医药费?
那这次去北京干嘛?总不至于做手模做到北京去了吧?
“他献血去了,”老太太坐在床头,给自己剥了根香蕉,对叶濛漫不经心地解释说,“他弟弟年前开着他的玩具车去小区门口拿快递,结果那小子调皮,把玩具车开到马路上,被车撞了,大出血,生命垂危,弄不好还要换肾。”
“亲弟弟吗?”叶濛问。
“不是,他妈妈改嫁,前几年刚生的。现在刚五六岁。”
“血库没血吗?为什么还让他跑一趟,不会还让李靳屿给他捐肾吧?”
老太太哼一声,似乎都不愿意提他妈妈:“那应该不至于,他是什么熊猫血我不懂,反正挺罕见的,你看,李靳屿可不可怜,平时丢在这不闻不问的,一出事,就想到他了。”
年初五,小可怜蛋儿回来了。
叶濛坐在车里,看着李靳屿从人头攒动的火车站里走出来,高高瘦瘦,很扎眼。他里头一件白色T恤,底下是黑色运动带三条杠的休闲裤,套这件黑白拼接夹克,脚上仍是那双清瘦的高帮,脸上还带着口罩,莫名像大学里休假的小哥哥。
“嘀嘀——”
她不轻不重地摁了下喇叭提醒他,然后降下车窗,李靳屿胸口勒着个大大的黑色斜挎包,双手抄在衣兜里,全身上下也就露出一双好看的桃花眼,隔着人流,盯了她几秒。
此时镇上,暮霭渐起,黄昏坠墨,笼着整个小城浸润在赤色的青灯黄卷里,路灯没亮,微弱的霞光里,两人视线在冷薄的空气中,紧紧盯住彼此。
他的眼睛看着真深情。
好像爱了她很久,如果不是知道他天生一双深情眼,盯个垃圾桶都像在盯自己女朋友,不然叶濛血液立马沸腾,心中快马扬起气势如虹的金鞭,满腔皆是“胸中有丘壑,为你振山河”的爱意。
叶濛将他送回家,自己去停车,李靳屿也没管她,在社区的胡同巷口喂了两口流浪猫,才拍拍小猫的脑袋大步流星地往楼栋里走。
不过他没关门,虚掩着,叶濛进去,只见他已经脱了外套,穿着一件宽松的白t,人高马大地站在窄小的院子里,漫不经心地玩摔炮。
那种丢地上就会炸开的。
过年都不让放烟花爆竹。小孩也只能玩这种过过手瘾,没想到这么大个男人,还这么幼稚。
耳边“嘭嘭”炸响越来越清晰,叶濛推开院子的落地窗走过去。
小院里还有个浴缸,跟人齐高,里头养了几条小金鱼,被他嘭嘭的炸炮声吓得四处乱串,李靳屿人靠着浴缸,没回头看她,也没往地上再扔,蹲下去去逗那条小黄狗,从上车到现在,一句话似乎都不打算同她说。
“李靳屿?”叶濛决定还是哄哄他。
“……”某人还是蹲着逗狗。
“李靳屿。”
“嘭!”他一言不发,站起来,靠着鱼缸又开始摔炮仗。
“李靳屿。”
“嘭!”又摔了一个。
叶濛爆脾气上来,耐心很有限,警告怒道:“算了,我走了,你慢慢玩,最好把这小破屋给炸了,奶奶出院你等着挨打吧你!”
“叶濛,你要不要跟我试试?”身后突然传来一声,低沉的,嘶哑的。
李靳屿其实是不知道怎么开口,现在,他在心里很唾弃自己,他觉得自己道德是真的有问题,明知道叶濛跟小高护士的事,他还是厚着脸皮问了。
月亮一点点爬下去,掩在圆滚滚的山头下,此刻的小镇已经是一片漆黑,路灯零次亮起,河边都是散步的行人,他们踩着月光的影子,谈笑风生,孤独好像将小院里这个男人的影子拉长,显得他格外凄凉。
他不知道是嗓子还没好透,还是这次去北京又跟他妈妈吵架加重了,很沙哑,声带像是被砂纸磨过,他清了清嗓子,也还是不行,嘶哑低沉地开口——
“还要我吗?”
他人悠悠哉地靠着,一边在心底骂自己,一边又漫不经心地随口丢出一句:
“你跟小高分手了吗?没有的话,当我没说。”
叶濛哭笑不得,无语地看着他:“方雅恩说什么,你还真信?”
他仍是靠着浴缸,手上的炮仗已经空了,他已经没什么可抓的,只能转头看向她,那深黑的眼里竟然有一些难以控制的情绪,压抑地,苦涩地。
小院的篱笆墙外传来喝声连天的麻将声,鞭炮声,小孩呼朋唤友声,亮着的灯火里,梦想与现实似乎在黑暗中相逢。
然后,他侧过身,拿背靠着鱼缸,伸手将她拉过来,两人贴着鱼缸。
李靳屿低头看着她说:“是啊,我最好骗了,所以,你别欺负我。”
第24章
本该是下雪的天气, 外面却毫无预兆地开始阴雨绵绵,昏黄的路灯下雨丝如绵密的牛毛,看着河面上被雨水激起的涟漪, 路人纷纷意兴阑珊地往回走, 谈笑声渐行渐远, 从他院墙外悄然路过,随着各家各户的关门告别声, 四周又恢复宁静。
静得能听见雨水落入树叶声。叶濛没有预想中的欣喜若狂, 她只是觉得心疼, 用这种方式让他跟自己妥协,她轻轻挣脱李靳屿拽着的手, 看着倚在鱼缸上的人, 低声问道:“你真想跟我试试?”
李靳屿似乎没想到她会挣脱, 有些意外地愣了会神,然后从鱼缸上缓缓直起身走进去, 从院门口杂乱无章堆着的几箱东西里, 一次性单手拎了四罐啤酒出来,随手摆在茶几上,人大剌剌往沙发上坐下。
“你不想就算了, ”李靳屿随手给自己开了罐酒,喝了口,又掏出手机看一眼,没什么情绪地给丢到茶几上, “当我没说。”
叶濛坐过去,比平时的安全距离更近一些, 两人炽热的肌肤几乎要贴在一起,李靳屿没有像往常那样坐开些, 他若无其事地一口一口给自己灌酒。
这屋子仿佛在一瞬间被人煨了块碳进来,气氛似乎烧了起来。
叶濛劈手轻轻夺下他的酒藏在自己背后,低声哄道:“别喝了,宝贝。”
李靳屿一言不发,固执地要倾身再去拿新的。
叶濛立马摁住他瓶口,连带着他清瘦温热的手指一把抓住,触感明显,心下仿佛被人浇过一柱温水,将那些不明情绪地冲刷了:“我只是想问,你喜欢我呢?还是被小高刺激的。”
他反问:“那你呢,你真的喜欢我吗?”
叶濛如实说,“我很喜欢你啊,但是说实话,我喜欢过很多人,也受过伤,又到了这个年纪,女孩本来又比男孩早熟,所以我现在对待感情会比较理智,不会再为了爱情死去活来。”
其实也就两岁而已,怎么被她说得跟小了二十岁似的。
李靳屿人靠着,两腿敞着,啤酒随手搭在腿间,被叶濛用手压着,他却埋着头,胸腔起伏,声音沉闷,“你谈过几次?”
“三次。”
“都是姐弟恋?”
“不是。”
大猪蹄子。李靳屿双手捏着酒,往上耸了下,没好气地一下把她手掸开,拉开酒扣,说:“我可能喜欢你吧,我现在还不太清楚。”
“我不知道是你对我太好了,我不想把你让给别人,还是真的已经喜欢上你了,”他两指捏着拎起罐酒,有些痛痒无关地喝了口,自嘲地带起一笑,倒也没遮掩,直接坦诚地掀了底牌,“我分不清,因为我没喜欢过谁,这是第一次。”
“初恋啊,那是会热烈一点,”叶濛若有所思的点头,逗他,“不过二十七岁初恋是不是晚了点?撒谎吧你,这么多年一个动心的都没有?”
李靳屿一边喝酒一边看她,眼底是浓浓的嘲讽,一脸你还他妈明知故问的表情。
他眼角已经有些泛红,叶濛发现他其实并不太能喝酒,两瓶啤酒眼角就会红,人醉醺醺地仰在沙发上,半懒散半认真地看着她,连嗓音都更哑了:“你以后都不回北京么?”
“你想回吗?”叶濛小心翼翼地抽走他手里的酒,放到茶几上。
李靳屿把空了手放下去,他这次从北京回来好像特别累,仰头靠在沙发上,用胳膊肘挡住眼睛,半天才吸着气闷声说:“不回。”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打了空调,气温正在攀升,叶濛忍不住脱了外套,只穿着一件白色的高领紧身毛衣,裹着她骨肉匀称、挺翘的上身,她轻轻拨了拨他自然垂着的手指,低声问:“很委屈吗?过去的事情。”
屋内屋外都安静,只剩下绵雨落在窗蓬上发出嘭嘭声。
半晌,李靳屿仍是盖着眼睛,低低地嗯了声。
叶濛一直觉得他算是很能忍,什么都扛得住。到底经历了什么,能让一个男人变得这么抬不起头来。
叶濛牵着他的手,将他的胳膊从眼睛上拉下来,温柔低声说:“好,我留在这陪你,直到你好起来。”
李靳屿虽然闭着眼,但被她牵着的手,忽然收拢了,修长的手指慢慢插进她的指缝间,跟她十指紧扣。
叶濛半跪在沙发上,脑袋已经凑到他耳边,吹着气,有点得寸进尺地问:“弟弟,我能亲你吗?”
李靳屿人仰着,脑袋搁在沙发背上,终于睁开眼睛,无奈地看着她,失笑道:“姐姐你能别这么猴急吗?确定关系过一分钟了吗?”
叶濛跟他反方向趴着,脑袋也跟他一样搁在沙发背上,跪着,好奇地追问:“你跟江露芝亲过吗?”
李靳屿松开她的手,从沙发上起来,倾身去拿酒抿了口,有点无语地说:“亲过能阻止你亲我吗?”
叶濛嘁了声,从沙发上下来,“你也别太装纯,不知道的我还以为我猥亵儿童呢。”
“我一男的,我装什么纯,”李靳屿翘着二郎腿笑不可遏地说,“你给我点时间反应一下不行吗?”说着他站起来,随手捡了件他刚刚脱下丢在沙发上的外套毫不留情地罩在叶濛脑袋上,眼不见为净,防狼似的说:“我等会去医院看奶奶,去洗个澡,你别偷看。”
呸!
这是拿谁当色狼呢!叶濛差点以为自己拿错剧本了,义愤填膺地一字一字叫他名字:“李、靳、屿!”
“不许拿下来,不然一个月都不让亲。”他在卧室里一边找换洗的衣服,一边懒洋洋地说。
浴室门是坏的,老太太滑倒那天给撞坏了,一刮风就哐哐乱撞,他后来就给拆了,至今还没装回去,反正这家里现在也就他一个人住,偶尔杨天伟会来,他那几天就尽量不洗澡。
他虽然没那么纯,但也还没到可以让叶濛光明正大看他洗澡的地步。
他拿好东西进去,三两下剥干净,还剩了条内裤,回头看了眼叶濛,后者老老实实盖着他的外套,等他转回去,身后传来:“李靳屿。”
“嗯?”
“你去医院献血了?”叶濛盖着脑袋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句。
水声哗啦啦,李靳屿将水声调得稍微小了些,他慢慢抹着肥皂说,“你去看我奶奶了?”
“我闻出来的,你外套里一股消毒水的味道。”叶濛说。
“你要说你是吸血鬼更可信一点,”他笑,“还能闻出我身上少了几百cc的血。”
“我觉得我就是能,你身上少一根头发,我都能感觉到,你现在整个人都是我的,没有我的允许,不许再跑北京去再给你妈献血。”
“好,没有下次了。”他低头笑笑。
“你在北京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他自从来宁绥之后就再也没回过北京,其实他发现自己内心隐隐对北京都还有一种期望。他起初是逃避,逃避这个城市,逃避所有人,可现在,他发现人一旦当了一次鸵鸟后,就永远无法再抬头。
他当初是不想回,他现在,是已经回不去了。
北京没有属于他的家。李凌白的别墅已经住进了别人,他们融洽快乐,和睦体面。保姆管家全部换了人,主仆情深,他像是一个流浪汉,误闯入别人的城堡,在那座充满人情味的别墅里,格格不入地待了五天,彻底意识到,他是真的回不去了。
那个小孩,满屋子放得都是他曾经看过的书,包括他所有关于记忆宫殿的书。
那小孩资质太差,李靳屿只看了两句话,就知道他记忆和逻辑都不太行,需要单项训练,还需要非常高强度的专注力训练,因为他看的书永远翻不过第三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