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尔。”
“他人呢?”
“刚刚还在这儿呢。”伊莎贝尔左顾右盼的找了一圈。
“不是让你们去旅馆等我吗?”
“我想早点见到你。”伊莎贝尔这才注意到她身边的查尔斯,羞涩的微笑,“你真美!妈妈说你要穿上美美的婚纱去照相馆拍照,跟加百列一起,然后寄回家里。噢,你会邀请菲利克斯舅舅参加婚礼吗?他可想去伦敦了。不过我们总是见不到夏尔舅舅,他这会儿又不知道在哪里。”
“当然要邀请舅舅,我还会给他买一套顶好的衣服。”她这几年很少回家,但对舅舅一直很感激,常给他写信,给他买了外套、帽子、手套寄回罗什村。她也想让舅舅参加婚礼,不过首先他得戒酒一段时间。“别担心,你和母亲也有新裙子。”
夏尔过来了,“维塔丽。”他看着查尔斯。
“这是查尔斯·兰登,他是加百列的表亲。查尔斯,这是我的表哥,夏尔·居夫。”
夏尔现在也已经长成了看上去很稳重的年轻男人。
“我听说过你,你揍过加百列。”
夏尔马上说:“那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了。不过,他要是对维塔丽不好,那我还是要揍他的。”也算-->>
是很会说话了。
维塔丽没想给他们介绍卢卡斯,示意男仆把卢卡斯带走。
比尔连哄带骗的把卢卡斯弄上了火车,管家博伊尔先生带着他前往第戎。
加来火车站并没有那么多车次,只是刚好有一列开往巴黎的列车将要出站,到巴黎转车更方便。
晚上仍然是住在旅馆,第二天一早乘渡轮越过海峡。
*
查尔斯带她们姐妹在加来最好的餐馆吃晚餐,一副“这不算个事”的模样,“别生气啦,想想看,哪个贵族家族没有情妇啊私生子啊这些糟心事?人人都是这么过来的。你看我的好叔叔,你以为他是生不出儿子来吗?不是,他在庄园之外有4个儿子,3个女儿,但都是私生子,所以他只能把爵位和家产留给我。亲爱的,那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男孩,你把他远远送走,别为了他烦恼。”
“那不是你父亲,不是把你的母亲气个半死的私生子,你当然可以说的这么轻描淡写。”
他无情的微笑,“哪个家庭里没有一点这样那样的事情呢?私生子没有分财产的权利,你父亲死后,所有的财产都该是你母亲和你们兄妹的。你把那个孩子送去寄宿学校,一年也用不了多少钱,你处理的很好,只要那个孩子知道感恩,别到你面前来烦你,你甚至可以当他不存在。”
“他最好别再出现在我面前。”糟心的事情不是一件,而是两件,“我希望早点解决那个‘巴黎先生’,这人显然不怀好意。我就要结婚了,我不想这人破坏我的婚礼。”
伊莎贝尔和夏尔已经听维塔丽简单说了一下这事,都没吭声。这件事情轮不到他们多说什么,乖乖旁听就好了。
“你得罪了谁?”查尔斯问。
她想了好一会儿,“除了某个写诗的家伙,我想不出来会有其他人会对我家的事情这么热衷。”这种鬼鬼祟祟不正面出头的事情,也很像是那些狡猾的有点文化的人能干出来的。
如果是魏尔伦的话,他自称“巴黎先生”倒也不奇怪,他向来自诩天才,自命不凡得要命,但就是……他好像也算不上年轻了?算算刑期,他被判入狱3年半,从1873年8月到1877年2月,现在是1877年5月,时间上刚刚好。他比阿瑟大10岁,阿瑟现在22岁半,他也就是32岁而已。
“是谁?”
“无关紧要的人。”
“别担心,我很会打架。”
维塔丽笑了笑。
要是魏尔伦的话,还真是麻烦。带卢卡斯来鲁昂实际并不能伤害她,或是给她找什么麻烦,显然是给她添堵来的。阿瑟现在是法国小有名气的新锐诗人和作家,去年夏天在巴黎很是高调,报纸上也都刊登了他在牛津大学深造的消息,魏尔伦会知道他在英国,肯定会去找他。
阿瑟好不容易才摆脱了魏尔伦事件的影响,不能让人再想起来他的同性恋传闻,同性恋绯闻是很有话题性,但同样会让他万劫不复。她想着应该找人在多佛尔那边守着,看看是否有像魏尔伦的人过境,他可能会用假名,也可能会戴上一顶假发。她后悔起来,她手里没有魏尔伦的照片,不然就能更好的办事了。
唉!这人真烦!她原本以为3年半的监狱生涯会让魏尔伦老实一点,知道不要跟她做对,但看起来,他可是真的怀恨在心。她烦得很,感觉像是没法摆脱这个人了。
如何甩掉牛皮糖?这是个大学问。实际上,就是在后世法律日益健全的时代,对stalker也没什么好办法,受害人很多只能改名换姓,放弃已有的生活,躲到另一个城市重新开始;最后stalker行为还会有一定概率升级成为更暴力的犯罪行为——实际上魏尔伦之前对阿瑟开枪,就已经是stalker的升级版本了。
她突然好担心自己和阿瑟的安全。魏尔伦恨阿瑟抛弃了他,也恨她买通了利奥波德去伤害他的感情,他现在不能回巴黎,也没有事业可谈,没有钱,一个走投无路又不信仰上帝的人,搞不好真的会变成一个暴徒。
*
她连夜给让·路易·福兰写信,让他打听魏尔伦的下落;又给阿瑟写信,说魏尔伦已经出狱了,要他小心;写信给加百列倒没有专门说这事,就是略提了一下。
写完信,封好信封,写上地址,放在桌上,吩咐蕾拉,“明天上午送去邮局。”
“好的,小姐。您现在睡觉吗?”
“睡吧,你也早点睡。”
躺到床上,没能很快入睡。
通常躺床上到睡着这段时间,她会用来构思明天要写的,但现在她不用写作,脑子里就光想着可恶的秃头男了。
她要做好所有预案,魏尔伦要是先来找她,她要怎么应付;要是先去找阿瑟,她要怎么防范。
阿瑟在牛津也是有男仆的,加百列跟他共用两个男仆,做一些杂事。男人们没有什么防范意识,尤其在大学里,加百列习惯了带个男仆出门,但阿瑟有不少时间都是一个人。她要让男仆跟着阿瑟,不能让他一个人乱跑。
但她又想,她不能总担心阿瑟处理不好事情,阿瑟没有那么笨,她写信跟他说了这事,就该设想他会好好处理。她更该想的是自己的安全。
魏尔伦没准会认为,杀了她或者伤害她,会更让阿瑟心痛。所谓的“我跟你有仇但我不杀了你而是杀了你最亲近的人好让你悔恨终生”的设定就是这么来的。
想想就好可怕呢!
作者有话要说:*既然好不容易双更了,那我再喊喊:求各位大侠收藏隔壁西幻文《我靠画画学魔法》,改了书名和文案,女主要靠学习成为大佬了。:,,,
第95章 You know nothing
码头上乱糟糟的,搬运工正在将木箱和行李箱搬上渡轮。上午的第一班渡轮,就数她带的行李最多了。
料想中的“好心先生”并没有及时出现,她还挺失望的。她不想一直不安的等待,这种破事越快解决就越好。
查尔斯也表示同意,“别担心,我的仆人都等在多佛尔,我会挑一个机灵的,你告诉他那人长什么样,让他在多佛尔一直待到你结婚之后。”
“我担心阿瑟。”
“阿瑟是男人,他知道保护自己。你是妹妹,用不着整天担忧他。”
“话是这么说,但男人通常都太过自信又自大,他们总以为没人能伤害他们。”
“你真是个奇怪的女孩。”
“你的意思是说我跟其他女孩不一样,不够温顺,不够无知,是吗?”
“温顺的女孩随处可见,一点也不稀罕。你要知道男人是怎么想的,他们想要美丽的女人,也想要温顺的女人,但如果这两者不能并存,他们始终会选择美丽的女人,哪怕他们心爱的女人并不怎么‘温顺’。”
“你不觉得男人很简单,但又很无情吗?”
“是这样,你说的没错。”
“所以男人一旦上了年纪,就会嫌弃妻子青春不再。男人真的单纯呢,一直都只喜欢年轻漂亮的女孩。”
“这是男人的本性。”
维塔丽摇了摇头。男人的本性确实没什么好说的,其实女人也一样,只是男人基本不把女人当“人”对待,也无视她们的需求。
查尔斯是接受了高等教育,但也没有进步到哪里去,她不会跟他多说。
等到了对岸,从渡轮上下来,奥兰家的车夫赶着马车过来,查尔斯正要扶她上马车,忽然听到有人喊她:“兰波小姐!”
嗓音略为低沉,但还是少年的声音。
维塔丽后背一僵,犹豫了一下,转身看着那人,“你怎么在英国?”
俊秀少年的笑容灿烂犹如阿波罗,“我怎么不能在英国?”
*
恼恨!这话说的不对,她确实管不着他去哪儿。
“我要去伦敦,你呢?”她语气温和了一点。
“正巧,我也要去伦敦。”路易·芒达里安-维尔莫兰兴高采烈的微笑。
查尔斯很适时的问:“这位先生是——”
“路易,芒达里安-维尔莫兰。路易,这位是查尔斯·兰登,我的表亲。”
路易亲切和善的微笑着,主动伸出手,“您好,兰登先生。”
“您好,维尔莫兰先生。”
维塔丽瞥了一眼路易,登上马车。
路易笑了笑,正要跟着上马车,立即被查尔斯拦下来,“这样恐怕不太好。”
路易一副受委屈的模样,“维塔丽——”
“叫她兰波小姐,或者福楼拜小姐。”
“你自己的马车呢?”维塔丽问。
“在那边,”路易指了指不远处的马车,讨好的说:“我家的马车比较宽大,也更舒服一点,你要不要换一下马车?”
翻白眼!维塔丽在马赛见过维尔莫兰家的马车是什么内部装潢,确实极尽舒适奢华,可以说不会比王室马车差在哪儿,这些狗大户们在享受上绝不落人后。
奥兰家的马车确实不能跟维尔莫兰家的马车相比,但她怎么能跑去乘他家的马车呢?
“你现在就去火车站吗?”
“对。”
“那正好,我也要去火车站,我们应该在同一列火车上。”他笑得十分开心。
漂亮男孩的笑容很吸引人,单只看他的脸和笑容,真是个赏心悦目的美少年。
“你订了哪个包厢?”他又问。
“我不知道,我怎么知道呢?查尔斯。”
“7号包厢。”查尔斯虽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但还是回答了。
“我订了3号包厢。那我先去火车站了,我们火车上见!”
*
“这个维尔莫兰——”查尔斯还是觉得有什么不对,“是什么人?”
维塔丽不想提到兰波上尉,“我们在马赛认识的——”忽然想起来,她和加百列、阿瑟在马赛住了快两个月,居然路易从来没来见过她,也就没见过加百列。现在想想,路易有意回避了见到加百列。
这小鬼!
他其实十分聪明,但也很固执,比如他讨厌兰波上尉,一直都不同意芒达里安太太跟兰波上尉在一起,所以当年她才能说服他。
现在呢?大概就像查尔斯说的,男人只喜欢美丽的女人,他审美观没问题,会喜欢她也很正常。可爱情又不是他爱她、她就必须有所回应的。
少年盲目又热切的爱情是不错啦,很能满足她的虚荣心,但虚荣心是一回事,现实生活是另外一回事,她不喜欢他就是不喜欢。
查尔斯听她说“我们”,便理解成她和加百列,既然加百列也认识,他就默认是加百列的朋友了。
*
到了火车站,搬运行李又是一阵忙乱,这么一路搬上搬下,维塔丽总担心会弄丢箱子,再三叮嘱比尔一定要清清楚楚的数好。
比尔好不服啊,但还是恭恭敬敬的回答,一定坚决完成任务,绝对不会弄丢行李。
查尔斯笑她太焦虑,她嘀咕:“那可是要在婚礼上穿的婚纱,弄丢了多不吉利啊!”
他一本正经的表示同意,“你说的对!哪个箱子装着婚纱?”订做的行李箱全都一模一样,分辨不出。
“把手上系着缎带,白色缎带的那只箱子装着婚纱。”
“婚纱?谁的婚纱?”路易突然出现。
“我的婚纱。”
路易惊讶的瞪大眼睛,“你的婚纱?你要结婚了吗?跟谁?”
“奥兰。”
路易蹙眉,“我以为你不会这么早结婚。”
“跟你好像没有关系。”
查尔斯仍然觉得他俩的对话有点不对劲:这个维尔莫兰脸上的惊讶太假了。
而且,他怎么不知道维塔丽要跟加百列结婚了?
加百列居然有个年轻又俊美的情敌?看上去出身也很不错,不像贵族,但穿戴和举止礼仪都很好,显然受到过很好的教育。
他看着维塔丽,她好像有点心烦。
“谁说跟我没有关系?”路易有点激动,“你要跟别人结婚了,那我呢?我怎么办?”
维塔丽惊讶的瞪着他:这么一幅幽怨的语气是闹哪样?她忽然意识到他是在查尔斯面前演戏。
她正想开口要他别演了,接着又意识到,他不是“偶然”出现在码头上的。
“是你!”
*
路易有一双湛蓝的眼眸,眼睛极为漂亮,要是不知道他的性情的话,准会被他俊美的脸孔和纯净的笑容迷惑住。他18岁半,还是个少年,出身好又有钱的美少年自带光环,只是站在那儿冲你一笑,便能让人觉得春暖花开,阳光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