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碎就行,”刘莹毫不关心:“赶紧的,我今天想吃番茄火锅,现在回去熬傍晚就能吃上了。”
陈岸积极表示:“我也要吃!”
刘莹叹笑一声,往岑歌那一指:“她也要治疗呢,别磨蹭。”
岑歌……岑歌的眼前,已经只剩一片紫黑色。
火属性灵力在努力压制,却和岭南本身一样,灵力的存在,甚至要被抹杀。
她踉踉跄跄地站起身,只觉得自己身上每一寸肌肤都在被魔气啃噬、发出尖叫。
前方有微微的亮光,她认得,是灵核的光。
唯一的光线吸引她的目光,蛊惑她伸手。
岑歌伸出手……握住漆黑中的魔焰剑。
一握上手,魔焰剑就有澎湃的魔气灌入她的体内,像是决堤的海水,肆无忌惮,侵占她身体的每一寸角落。
岑歌试图忍耐,她听得见,他们已经在进行最后一步——击碎灵核。
她见着,灵核先是四散,亮闪闪的几十粒在四周亮着光。
好不容易把几十粒碎末都寻了回来,他们又商量了几十个方法,终于让星星的亮光都熄灭。
眼前是彻底的漆黑一片。
她松了一口气,一剑刺向自己的心脏。
魔焰剑会吞噬剑锋下的灵力和魔气,而在没有主人的情况下,它也会安安分分的,等待有能力拿起它的人。
魔域并不大,一百里外,也只剩一点零零碎碎的魔气,可以轻松扫除。
所以,她死了之后,这些魔气,就能彻底封锁住了。
…………
结局了哟。
这个结局,是正常的吧。
一个恶毒女配,同时领了五本书的剧本,其中有三个男主都不太正常。
虽然死的好像没有多少意义,但能活过一年,已经能拿成就了吧?
“切……所以岭南啊,这就是你笑的原因吗?”
世界陷入漆黑。
.
“……”
“…………”
“……………………”
“岑歌?”
“岑歌岑歌?你在发什么愣呀,下个月的同学聚会,去吗?”
“啊?”
因为魔气,岑歌临死前没有见到任何光亮。
一下子,眼前有十分亮堂的光芒。这让她颇不习惯。
揉了揉眼睛,眯起眼看。
“……”
她以前喜欢用亮度这么高的电脑吗!
“岑——歌——,我问你,你去同学聚会吗?郝白衣也去哦,就是某点绿江都有驻站的宁西大大!”
岑歌花了一段时间,才意识到,自己戴着耳机,耳机连着手机,手机在进行语音通话。
所以,她回到现实世界了?
没犹豫太久,她先把对方敷衍过去:“再说吧,给我留个位置先。”
电话那头的人可高兴了:“好嘞!”
说完,就挂了电话。
岑歌松了一口气。和她打电话的人是谁,她忘了,是小学初中高中还是大学的电话,她也忘了。
同学如果再和她聊两句,她一定露馅。
挂电话后,岑歌检查自己的情况。
像是回档了,她变回了筑基一阶的修为,金属性单灵根,衣服也是赤炎峰的橙红色法衣。
像是现代修真文的开头?
《我穿到男同学写的书里之后,又穿回来了》?
岑歌暗暗吐槽着,又环顾四周。
四周是熟悉的出租屋,眼前是电脑,桌子上翻着手机和两本书。
她大学毕业后去一家新媒体公司写“王爷,王妃吊在城门上已经三天啦”这种狗血吸睛的文案,兼职当网编。
毕业一年后,成功把大学助学金还完,能安稳生活。
说是安稳生活,其实也没什么奔头。
只是活着而已,既没有工作上的升职希望,也没有恋爱上的打算,连游戏都懒得玩。
算是提前养老吧。
电脑上翻着是论坛的消息,岑歌看了眼,见没有与自己有关的新消息,就把电脑关上。
看着空白的屏幕,她把整件事,想一遍。
大概就是……她做了一场梦,亦真亦幻,最后以烂尾收场。
心里头有点空落落的。
好处不是没有,她有修为了,身体一级健康,眼镜也不用戴了。
并且……储物袋也还在她的腰间挂着。
且不说储物袋里的灵石灵药还有寒玉盒子,单是储物袋本身,就是黑科技级别的东西。
足够让她吃铁饭碗一辈子了。
岑歌却没有什么野望。
她把一颗灵石用灵力变成金砖,去当地的工商银行换成钱,存入卡中。
之后……之后也没什么事,她从银行出来,随便寻个奶茶店坐下,花十块钱买一杯冰柠檬可乐。
冰柠檬可乐有很好听的名字,暗恋,酸酸甜甜的,还冒着泡。
她咬着吸管,打开绿晋江,搜索宁西。
她倒要看看,她倒是穿到了什么书里。
她穿书又穿回来,在现实生活中只过了一秒钟不到。
绿晋江的服务器依旧很菜,等了一会儿,才加载完毕。
积分前三的,三篇文。
《在魔皇怀里搞科研》
《婳心》
《心如割絮,缠绵难休》
以专业角度来看文名,《魔皇》的晋江风最浓,《婳心》古言风重,最后一篇……新媒体风。
岑歌现在闲着也是闲着,索性点开,把原文再看一遍。
《魔皇》和《婳心》都有入v收费,加起来七十多万字的小说,不到二十块钱,全文订阅。《割絮》那篇是短篇,更是直接免费看。
一分钟后,她放下了手机。
感谢绿晋江的文案功能!她通过文案,就猜出一整本书要写什么。
《在魔皇怀里搞科研》,是一篇标准甜文。
男主龙吟,是魔域的皇帝。在一次魔域和南周国的对战中意外俘虏了女主刘莹和女配岑歌原身。
很久很久以前,男主就爱慕宫明玉,因为宫明玉难产身亡而成为永远的白月光。
男主一直在皇位上,孤寂的享受天下,同时时刻忍受着魔气对他的侵扰。他看见原身后,忍不住对她好,连带着对女主也好一些。
女主是个科研狗,不问立场,有经费就行。于是生活改善后,她继续研究魔气,试图改良魔气,让魔气不再害人。
……这些都是在文案里写的。
这本书是宁西最成功的一本书,有甜有虐有苏爽有打脸,尤其是男主被女主感化转变心态后,更是一路甜甜甜。
配角都挺套路的,像是工具人,但很少有读者在意这些,毕竟男女主之间的互动,的确很甜。
以后有空的确可以看看,消遣消遣。
岑歌做出判断后,手机打开百度。
搜索《至道无情》。
某点文,相比于绿晋江的文,太长了,她如果翻文看,要看好几天。
还是直接去论坛看读者讨论,比较节省时间。
敲好消息,刚点出“搜索”键,她的对面就坐了一个人。
她的……大学同学?
岑歌暗叹自己,在小说世界里待多了,现实的记忆已经混乱,连大学同学,都不能确定了。
大学同学小心翼翼的看了她,片刻后,问道:“你是交男朋友了吗?”
岑歌:“?”
大学同学诚恳道:“看你肤色变的好好,在想你是不是受到爱情滋养。你之前一直说,你谈恋爱没别的要求,就要一个帅加会说话。看你这样……找到了?”
岑歌嗐了一声,为自己当年的年少轻狂。
又帅又会说话……万里挑一吧,凭什么就和她对眼了呢?她自我感觉是挺沉闷一个人。
回到话题。
她自然不可能说自己的好皮肤是因为筑基期,眼下就想办法敷衍:“没有呢。”
大学同学似乎等的就是这个回答,顺杆儿问道:“那我冒昧的问一下,你是用什么护肤品的啊?”
岑歌:“……”
她懂了。
现在的社交礼仪,似乎是不能直接夸人用的护肤品好,或许是因为有暗讽人没有护肤品就没法有好气色的意思。
大学同学如此迂回询问,没有问题。
问题是,她没有护肤品可以推荐。
总不能说:“旁友,来看看这枚养眼丹药?”
岑歌凝视着大学同学。
成为修士后,看凡人的问题,便极为容易,盖因看事物的感受不尽相同——
“你不用护肤品的,”岑歌看了一会儿,笑道,“晚上早点睡,多吃点辣的舒缓心情,少和人吵架——如果是男朋友让你和吵,分了吧。”
大学同学无言以对。偏偏岑歌说的着实有道理,她只能应和:“……好。”
然后无话,识趣离开。
打发走大学同学,岑歌看向手机。
页面已经加载成功。
这本书毕竟是火,又惨遭影视化,因此讨论还不少。
岑歌看了半天零零碎碎的消息,一点点把剧情都拼凑起来。
原书中,岭南持着魔焰剑杀了原身后被赤炎峰的人关了起来,下方舟后,却没有和其他人一起交由明法堂处置。
岭南发觉不对,乘着空档洒出能让他人强制静心的静心散,逃脱,钻入千山宗的丛林中。
他好奇他招到区别对待的原因,因此踏入千山宗的禁地。
在禁地里,他过五关斩六将,突破重重险境,看到了一双眼睛。
那双眼睛是血脉轮回眼,一眼看透他的血脉,给他指路,让他去他血脉的源头——魔域。
到达魔域后,他很快被龙吟发现他的身份——他儿子的儿子,并理所当然的,得到了魔域太孙的地位。
岭南偶尔会半夜惊醒,觉得魔气在往他的灵台钻,每一次都是在没有拿魔焰剑防御的情况下出现的。在一次魔皇的试探之后,发现了魔气的源头——魔皇。于是他决定,时刻用魔焰剑保护自身,保持理智,伪装自己成为一个“臣民”。
在一系列水文打脸巩固自己“魔域太孙”的地位之后,魔域魔皇决定征服大陆,并派他作为先遣将军。
岭南不负期望,攻入南周国都城太京。
在和降臣见面交流时,有一个孟老爷惊呆当场,花费一箱子的财宝,得到和岭南单独交流的机会。
孟老爷说,他和他的母亲有一样的眼睛,可惜他的母亲去世了。
岭南十分震惊,为了证实孟勒说的话,他偷偷回到千山宗。却听说了他师父将密室砸掉的事。转而寻找慈溪寺,成功用蕴悯的眼睛看出来,他的母亲的确是孟老爷的女儿。
但是——
蕴悯没有说,而岭南,也从醉酒的孟老爷那里知道,他母亲“难产”死亡的真相。他的出生无关父母的期待,只是施虐者给受害者留下的疤痕。
魔皇爷爷只是想利用控制他火属性单灵根天资质的天赋能力,他的父母并不在意、甚至不期待他的出生,他的师父只是把他当灵根的培养皿,他的朋友……
他没有朋友。
他在魔族血脉的侵袭下,维持理智,昂起头维护自己的自尊,已经拼尽权力,他没有交朋友的余力。或许有人欣赏他,但他不能、也不敢信任。
茕茕孑立,孤苦伶仃,这就是他成为无情道大佬的前情。
后来,岭南带着魔族的兵灭了大陆,尤其是千山宗。魔兵受魔气侵袭,只剩恶念,他又拿着魔焰剑屠尽魔兵。
之后,冷着脸,将剑锋指向魔皇龙吟。
龙吟惨笑道:“这柄剑,原先是我的,只是这柄剑会激发人的恶念,所以我扔入虚空中……没想到,你不仅拿到了,还敢用的这么嚣张。”
岭南垂眉敛眸,神情认真:“剑冢上写着,魔焰剑,毁天灭地者可得。你不敢毁天灭地,所以你拿不了这柄剑。”
之后,龙吟被一剑斩了。
大陆和魔域都安静了下来。
无数死去的修士,灵气,魔气,纠葛衍展,树木花草,各得奇异。陆地上不存在的,只是人而已。
岭南浑浑噩噩的在大陆上游荡,不生不老,不死不灭。
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个被他忽略无数次的山峦,并突发奇想,进山峦里漫步。
于是,他发现了一个隐世的门派。这个门派叫清谷阁。
岭南线的清谷阁里,没有出外游历期间被野和尚迷了眼成为后宫之一的程月,也没有出外游历期间黑化杀人的程月。
清谷阁里,只有自给自足、自得其乐的弟子。像是桃花源,无忧无虑。连荡平整个大陆的战争都无法影响到他们。
他们对岭南没有格外尊重,也没有格外轻蔑,只是将他视作普通的客人。
岭南没有了怨恨、不甘、攀比的对象,因此心如止水,得到了一种奇异的平和感。
他飞升了,以无情道的名义。
全文完。
看完之后的岑歌:“……”
单纯从爽文角度来说,这篇文的结局,可以说是非常毒了。而她,从常年阅读小说的读者的角度来看,却发现了——
宁安只是习惯性夹带私货而已。
他也想写正经的爽文,他也能写,男主为谦渊和龙吟的文很苏很爽。
他就是,单纯想写一个,结局没那么好的起点文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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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歌无所事事,最终还是联系了中关村,把一个储物袋的东西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