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果真考虑好了?”
“多谢王公子关心,但是在下还是更喜欢一个人呆着。”比起目的明确的快活王,反而是这个王怜花更让叶梓静看不透,说是要拉拢自己,但是又总觉得哪里有点微妙的不对劲儿。
叶梓静看着王怜花,探究的眼神绕着王怜花转了一圈。
这人不说话的时候,其实真的挺好看的。
“不过,如果王公子想要给快活王找点麻烦,在下倒是可以略尽绵薄之力。”话不能说的太死,更何况,如果快活王忙起来,估计也就没有时间来找自己的麻烦了。
王怜花来了兴趣:“怎么说?”
“快活王现在在做什么,想必王公子应该比我清楚。”
王怜花的确知道。
因为得知他心爱的女人早八百年前就死了,快活王简直痛不欲生,当然,这痛不欲生是真是假只有他自己知道,反正王怜花知道的事情就是,快活王爱那女人爱的深沉,即便人家已经死了,他也要把她的尸首带走。
快活王找到了媚娘的坟墓,但那里面装的并不是真正的媚娘。
没人知道朱爷妻子的真正尸首在哪里,除了朱爷自己。
本来,朱爷中毒了,正好也是一个把柄,快活王可以用雨花青的解药来威胁他们,结果人家自己把毒解了。
不过不要紧,朱爷不是还有个女儿么,朱七七实在是太爱乱跑了,这不,一不小心就又被人给抓住了,快活王把朱七七抓住之后,此时,正凭着她,和仁义山庄僵持着呢。
突然想起什么,王怜花突然说道:“朱爷醒了,你知道么?”
叶梓静的确不知道这件事情,不过大概也能猜到,毕竟她离开朱府之前,朱爷就已经有了要清醒的迹象,只是时间的早晚罢了。
清醒后的朱爷得知女儿被快活王抓走,着急的不行,不过他脑子转的快,想办法拖了时间,然后做了两手准备,一个是请人把他女儿从快活王手中救回来,一个就是想要整个假的坟墓,骗过快活王。
王怜花正是朱爷请来帮忙的人之一。
王怜花觉得,快活王之所以找上天下首富,为的估计还是他的钱,什么媚娘,只是他要找茬的一个借口罢了,要不然,为什么连人家死了十八年都不知道。
王怜花原本是想着坐山观虎斗的,等快活城和朱爷的仁义山庄斗的你死我活的时候,再坐收渔翁之利。
不过,这中间,既然能够给快活王添点麻烦,那又何乐而不为呢。
王怜花将这些事情都告诉了叶梓静。
叶梓静也是头一回才知道,这几天还发生了那么些事情。
“需要我帮忙么?”叶梓静试探的问了一句。
王怜花绕着叶梓静走了一圈,‘啧啧’了两声,才说道:“暂时用不着,不过,我有一个问题想要问你。”
“姑娘你的易容术是和谁学的。”
王怜花昨天晚上扮成叶梓静的样子在她的房间里等她,无意间竟然看见了一张□□,那张□□很完美,至少,比他自己做的还要完美,也正是因为它太过完美了,所以才会引起王怜花的兴趣。
王怜花一开始是跟别人学习的易容术,但是,后来,王怜花嫌弃别人教的不好,已经开始开始研究易容术和制作□□了。
叶梓静的那张□□的制作太过完美,也太过熟悉了,和他自己发明的那种□□有异曲同工之妙,就好像是在他制作的□□之上进行了改进一样。
这让王怜花对叶梓静从哪里学到的易容十分好奇。
而这一边,听到王怜花问题的叶梓静,已经僵住了。
和谁学的,说是和你学的,你信么。
看来,作为学费的九阴真经还是要早点给他才好。
“王公子的问题未免太多了,之前好奇我的医术是谁教的,现在又好奇我的易容是谁教的,你不觉得你问的太多了么?”
王怜花歪这头,冲叶梓静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那么生气干什么,我真的只是好奇,太过好奇了而已。”
这话可一点都没撒谎。
但是叶梓静不信,她心虚啊,于是就开始赶人了。
王怜花笑笑:“那我下次再来找你玩啊!”
叶梓静现在最害怕的就是王怜花的这句话了,每次离开都是这句话。
玩什么玩啊,还来!
每次都是突然出现吓唬人,玩的是她么,她能说不想和你玩么!
当然不能!
王怜花一点儿都没给叶梓静说不的机会,很快就用轻功离开了。
叶梓静看着空荡荡的庭院,站了一会儿之后,就转身去了厨房。
她昨天晚上刚回来,此时厨房里一点新鲜蔬菜都没有,不过不要紧,随身房子里的新鲜蔬菜多的很,叶梓静从冰箱里拿出青菜和肉,翻了翻橱柜,找到之前放在里面的调料,开始做菜。
叶梓静在朱府,一开始吃饭的时候,是下人把菜给她送过来的,作为朱爷的救命恩人,叶梓静的伙食并不差,朱府的厨子手艺很好,酸甜麻辣,应有尽有,不过有的时候,叶梓静也会自己做点吃的。
她脾气好,还没有什么架子,又是一个大夫,下人们都愿意和她相处,有的时候,还会和她聊上两句。
说的最多的就是朱府的大小姐,朱七七了。
朱爷对朱七七十分好,因为从小没有娘,朱爷对这个女儿格外的溺爱,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才会养成她现在的这种性格吧。
叶梓静一边做着菜,一边在脑海里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在脑海中过了一下。
想要安心的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她现在要做的事情,主要有两个,一个,就是躲着点快活王或者干脆恁死他,第二个,就是赶紧想办法把九阴真经塞给王怜花,互不相欠,省的他整天来找她,弄的她心脏乱跳,心虚的不行。
叶梓静在这想东想西的,但是一点儿都没耽误她做菜,不一会儿,一道红烧肉还有两个小炒菜就做好了,还有随身房子里新鲜出炉的大米饭。
叶梓静的胃口很好,因为是做给自己吃的,她做的份量并不多,配着大米饭,叶梓静将自己做的菜都给吃光了。
吃完饭,叶梓静回到了房间开始收拾东西。
她要搬家跑路啦。
什么快活王,什么王怜花,暂时先拜拜吧。
第108章 快活城中快活王11
叶梓静的□□总算是派上用场了, 她将行李全都放进随身房子中,空着手出了门, 在大街上逛了好一会儿, 才随便走进了一家客栈。
订了房间之后, 叶梓静迅速换装成了一个男子, 背着包袱最后跟在一个商队后面离开了客栈。
叶梓静不觉得这么做很麻烦, 因为出门的时候她特意观察过, 发现自己原来租住的院子竟然是有人监视的。
这些人也许是朱府对自己的保护,也许是王怜花或者别的势力,但总归,她不喜欢。
叶梓静把那些人给甩了,就这样一身男装的跟着商队出了城, 因为给商队交了不少的银子, 这一路上,商队对叶梓静很是照顾。
这是一个运送布料的商队, 有好几辆大马车, 一路上还请了镖师护送,类似叶梓静这样搭顺风车的人也有不少, 一群人浩浩荡荡的, 看着不太好惹的样子。
商队走的很慢,有时候还会在一些大城市里停几天, 叶梓静随着他们这么一路晃晃悠悠走到洛阳,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
叶梓静对王怜花不了解,但之前冷二爷介绍的时候, 说他在江湖上还挺有名的,经过打听之后,叶梓静知道王怜花其实是洛阳人,他的家在洛阳。
洛阳是一个繁华的大城市,这里的文人多,商人多,武林人更多。
这商队的主人正是洛阳人,本来像是这种走商的事情是跟本用不着他亲自出马的,但是他儿子大了,也需要出来历练历练了,别人带着他不放心,最后一合计,就亲自出马了。
路上,他儿子生了急病,是叶梓静将人救回来的,那之后,叶梓静在商队里的待遇就更好了。
知道叶梓静要在洛阳呆上一段时间,那商队的主人很大方,知道叶梓静喜欢清净,表示自己郊外有个庄子,叶梓静可以随意去住。
叶梓静想了想,郊外的确更安静也更适合自己一些,也省了她再去租房子的功夫了,于是就同意了。
那商队主人不要她钱,叶梓静就送了他一些自己制作的养身药丸,这一回,商队主人倒是没有拒绝,反倒是十分感恩的收下了,还表示,叶梓静在洛阳的这段时间,吃穿用度都不用操心了,他保证给叶梓静办理的妥妥当当的!
于是,就这样,叶梓静在洛阳城的郊外,暂时先住下了。
叶梓静想把九阴真经交给王怜花,但是又不能这么简单的将东西交给他,无缘无故的白送你一本高深的武功秘籍,是个人都是会怀疑她的目的的。
毕竟武功秘籍又不是什么别的东西,万一这武功秘籍是假的,万一要是练坏了,谁能负责。
所以,现在到底该怎么让王怜花接受九阴真经,反而成了叶梓静最大的问题。
唉,明明是好东西,偏偏送不出去,也算是一件十分悲催的事情了。
主动送上门的不要,但是如果这九阴真经是自己花了力气争夺来的呢?
叶梓静了解这个世界的武侠背景之后,得知十多年前江湖上有个很厉害的人物,叫做沈天君,他曾经被誉为‘九州王’,号称是天下第一侠。
最重要的是,沈家还是一个百年的武林世家,这样的世家,有那么几本珍藏的秘籍,应该、大概、也许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吧。
叶梓静脑子转了转,一个主意就冒了出来了。
不久之后,江湖上突然就传出一个消息来,说是当年有一个世外高人,他武功极高,登峰造极,即便是九州王沈天君也不是对手。
这世外高人不在乎名利,他想要探索武道的巅峰,但是又担心自己一去不回,让自己的一身本事没了传承。
为了不让自己的所学失传,所以这高人就把自己的毕生所学默写下来,交给了当时号称天下第一侠的沈天君沈大侠保管,并且拜托沈大侠,希望他帮自己找一个合适的传人。
这本武林秘籍太过厉害,如果落入穷凶极恶之人的手里,恐有大祸。
沈大侠当仁不让的答应了下来,表示一定会帮前辈找到合适的传人的,然而没多久,沈天君他就死了。
当然,那本秘籍自然也就明珠蒙尘了。
这位隐士高人也是厉害,他离开之前,怕有个万一,所以特地让自己的一个追随者帮自己看着自己的秘籍,别被小人夺了去。
那追随者也是个老实的,这沈天君即便死了那么多年,他也一直在守着那本秘籍,直至今日,他老啦,突然就想到,沈天君已死,如今除了他,再没人知道这秘籍的事情。
那怎么行呢。
他死了不要紧,可这秘籍却还没找到他的主人呢。
那老实的追随者终于聪明一回,他要帮沈天君把他没完成的事情做完!
那追随者其实也是一个武林高手,他直接在一处断崖上写字,将这段往事写了下来,并表示要给这秘籍找个主人!
这段字还是一个采药人最先发现的,因为太过惊讶,他还差点掉下悬崖,回到村子以后就将这事儿当成谈资说了出去,那采药人只是个普通人,他只看见了当时在他身边的‘沈天君’‘秘籍’等几个字,具体都写了什么其实是一点都不清楚的。
他不知道沈天君是谁,不代表别人不知道啊,一传十,十传百的,一个江湖人偶尔在茶馆喝茶的时候,听到了前头两名百姓正在谈论这件稀奇的事情。
那名江湖人当时就愣住了。
沈天君是谁他知道啊!
竟然还有秘籍!!
总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了不得的秘密!
那江湖人立马就想办法找到了当时的采药人,并从他那里知道了地点。
最后,的确在采药人说的那个地方看到了悬崖上的字。
可是,这江湖人的武功不高,采药人只看见了五六个字,而他,艰难的悬崖峭壁上转移了好几个着力点,费尽了心思,也只看清了二十多个字!!
不过,这江湖人倒是好运的看到了“找传人”这三个关键的字眼儿。
他当时就相信了这个事情。
不为别的,只一点,这个把悬崖当成纸,并在上面写字的人,绝对是当世强者中的强者,说不定武功比快活王还高呢!!
能随意的在半空中腾挪,还能一气呵成的写了那么多字,至少,写字之人的轻功绝对是深不可测的。
而且,悬崖上面的痕迹表明,这字还不是用剑,也不是用任何兵器写出的,这是内里外放,用气劲在悬崖的石头上留下的字迹。
这得多么深厚的内力才能做到这种事情啊。
那江湖人是个聪明的,这事情已经在好多百姓中传开了,既然自己能知道这件事,说不定别人也会知道。
当务之急,就是赶紧看到悬崖上的全部内容,毕竟这可是找传人,人家肯定是有要求的。
抢的就是这个时间差。
传人么,一个就够了!
这要是去的晚了,即便你资质再高,又有什么用。
这江湖人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果断的找到了自己的好友,两个人拿了绳子、吃食等各种装备,在那里待了整整七天,才将悬崖上的全部字迹拓印到纸上。
果然是要找传人,而且是海选!任何人都是有资格参加的!
只要能让写字的这个前辈满意,绝世秘籍唾手可得!
两个人兴奋不已。
然而,看到最下面的对于传人资质方面的要求,两个人又面面相觑起来。
用一百文钱买一百只鸡,公鸡五文钱一只,母鸡三文钱一只,小鸡一文钱三只,问,公鸡、母鸡、小鸡各多少只?
这还是经过翻译之后的问题,原文的话,之乎者也的,没点文化水平还看不懂写的是什么。
写字的那前辈说,他是替高人找的传人,所以这传人绝对不能太笨,这题也是考教的问题之一,来着,必须要在一炷香之内答上来才行。
两人:“......”
不是,前辈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鸡就没有这么便宜的价格啊!
可能前辈就是这样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吧。
先不说公鸡、母鸡和小鸡的价格问题,单单是这个一炷香,前辈你又不是时时刻刻在这里看着的,怎么知道别人是不是在一炷香之内把这问题回答上来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