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觅低着头, 并不看他,呆呆地点了点头。
自从那一晚上两人在月下亲吻过后, 她就没办法直接面对戚游了。
虽然说后面啥也没有发生, 让她很是庆幸了一阵。但是曹觅依旧理不清戚游那番举动——那到底真是因为被“区别对待”了而不满,还是说……存了些其他的心思。
但更令她更苦恼的是, 这边厢戚游的心思她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那边厢, 她又发现自己不对劲了起来。
曹觅只能拼命安慰自己,每一个女生, 对着夺走自己初吻的男人, 有些面红心跳,坐立不安是正常的……
吧?
“又走神?”戚游看着她,微蹙起眉。
“不, 不是。”曹觅回过神来,连忙摇了摇头:“多谢王爷相送,呃……时间差不多了,妾身该带着三个孩子启程了。”
旁边,烈焰也知道了她要走的事情,不舍地凑过头来蹭了蹭她的手臂。
它跟着戚游短短几个月,倒像是老实认了主一般,之前曹觅开玩笑说要带它一起回去,它自己琢磨了会儿,竟然还拒绝了。
曹觅不舍地伸手摸了摸它的脖子。
戚游将烈焰稍稍推开,道:“好了,天色确实是不早了,启程吧。”
说完这一句,他咳了咳,又压低了嗓音说道:“嗯……也照顾好你自己。”
曹觅一愣,面色又止不住地开始发红。
她借着点头的动作掩饰了过去,匆匆说了一声“好”,便在丫鬟的帮助下直接上了马车。
很快,北安王妃的车队动了起来,逐渐远离边疆凛冽的刀光-气。
戚游牵着烈焰,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也整顿好队伍,带着人回程。
又在路上耽搁了将近二十天,曹觅总算带着三个孩子回到了康城。
七月初返程,回到康城时,已经将近八月份。
康城中一切倒是顺利,没有因为曹觅离开就出现什么岔子。
曹觅带着三个孩子很是休息了两三天,将枯燥旅途中消耗的精力又补了回来,这才唤来东篱和西岭,了解起近来城中的事务。
两个得力仆役早做好了准备,听到传唤便带着一叠子信件和文书,来到书房与她详细述说了这两个月里,堆积下来的事务。
西岭负责的店铺蒸蒸日上,丝毫没有需要曹觅担心的地方——
四方书坊一如往昔般热闹,第三套精品纸笺“秋笺”会在八月十五后开始销售,如今大部分已经直接被预定走了。
水泥厂因为天气转冷,销量又有提升,曾师傅一行正在琢磨着提高产量的办法。
而新开张的丰登酒楼热闹如故,每天都有许多的客人进出,俨然已经成为康城公认的,最高规格的宴饮场所。
加了辣椒的菜系也在曹觅预料之中,在面世之后,博得了众人的喜爱。
“丰登楼一二层的铺点租赁,近来已经有许多人在打听。”说完了实际的情况,西岭又说起需要曹觅亲自处理的事情:“酒楼的掌柜每天都被那些商贾老爷们抓着询问,希望能尽快得到王妃的答复。”
丰登酒楼开张至今,已经有将近两个月。
原本还在观望的人,看到酒楼如今的盛况,已经坐不住了。原本只是为了试探,在酒楼二楼租了一个小地方的彭记玉石铺,因为销量太好,已经补了三次货。
彭壶如今几乎是每几日就要带上有人到丰登楼去一趟,提起自家这件玉石铺,表情也从原本的尴尬变为了得意。
所有之前明嘲暗讽过他的人,如今在他面前,都只能夹着尾巴奉承,谁见了都得说一句:“彭老爷高瞻远瞩!”
曹觅听西岭说完,很是出了一口气:“嗯?他们都醒悟过来了?之前不都说我定下的租赁金太高了吗?”
西岭本就是负责这种事的,此刻的心情也十分畅快。
他嘴角挂着笑,道:“世人愚昧,眼光能如王爷与王妃的人,实在寥寥。”
“王爷租下的那三家店……生意很好?”听到他提起戚游,曹觅便克制不住好奇心问了一句。
她可没忘记,当初招商的消息还没传出去的时候,管家就直接过来,盘下了丰登楼中位置最好的三家店铺。
西岭点了点头,捡着最有名的那一处店铺与她说道:“管家租下的,在一楼阶梯处的那家店铺,专售些塞外罕见的皮毛宝物,小人听说完全供不应求,光是预定的货物单子就已经排到了十月份。”
有了昌岭那边的市集,掌握了绝对主动权的北安王完全可以低价从市集上收购大量的戎族特产,再运回盛朝翻个几倍再卖出去。
想明白这一点,曹觅正准备服气地啃一口柠檬,东篱便在旁边补充道:“禀王妃,西岭说的这些东西,管家都送了一些到后院来。
“他说这是王爷的吩咐,最好的都要留给您和几个小公子。”
曹觅陡然发现,满嘴的柠檬竟然是齁甜的!
于是她眉开眼笑道:“嗯,那些东西你看着办吧,先紧着三个小公子那边。”
东篱点点头:“婢子明白的。”
西岭在旁边又问道:“王妃,那商铺那边,是不是继续开始租赁?”
曹觅道:“那是当然,总不能让地方一直空着。”
她琢磨了一下,询问西岭:“如今有意租赁的人是不是很多,比我们剩余的地方还多?”
西岭点点头,确认道:“是。除了闻风而来的各地商贾,甚至连一些世家都在打探。”
曹觅心中便有了数,她道:“既然这样,你干脆准备一下,在酒楼五层开一个拍卖会吧。”
早在酒楼还未建成的时候,曹觅就将第五层单独划了出来,就是为了满足自家的各种需求。
“拍卖会?”西岭眉头微皱。
这个世界中,已经有“价高者得”这种说法,但是流程完善的拍卖会还从未有人举办过。
曹觅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始向西岭解释拍卖会的大体情况与流程。
“……总之就是这样,给出底价,让那些有意竞拍的人自己去加价,最后出价最高的人得到这件东西。”曹觅看着西岭:“更多细节你可以下去再完善,但大体就是要围绕‘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这个原则……嗯,最好再关注一下那些商贾们炫耀自身财力的需求。”
曹觅的一通解释,让西岭双眼越来越亮。
听完后,他躬身行礼,恭敬道:“王妃放心,小人这就去准备。”
曹觅点了点头,示意他可以直接离开。
眼见家中没有什么亟待处理的事情,三个孩子已经回到林以那边,继续学业。曹觅找了个时间,又往容广山庄跑了一趟。
正是金秋八月的好时候,田里大片的庄稼闪着青黄色的波浪,与旁边的河流相映成趣。
为了准备即将到来的抢收时节,北寺带着人轮班地蹲守在田里,不敢有丝毫怠慢。
听到曹觅过来的消息,他才急忙从田里赶来迎接。
曹觅先是关心了两句他的身体,才问道:“秋收时,庄内的人手够吗?”
北寺点点头:“王妃放心,够的。今年山庄又来了许多人,很多事情我们也有了经验,倒不需要让水泥工坊那些的劳动力都回来。
“而且,我已经与羊毛工坊那边的管事说好,到时候,便让那些妇人回来帮忙几日,做些轻省一点的活计。”
羊毛工坊在月前落成,已经搬到了造纸坊旁边去,女工们终于搬到了宽敞的新环境,不必整日窝在山庄的小院落中做活。
曹觅闻言点了点头:“嗯,这些你看着安排便好。”
说完了最紧要的秋收事宜,曹觅尝试将话题引导到红薯和玉米这边来。
即使出门在外,新作物依旧是她最为挂心的东西。
在她读过的那本,以戚瑞为主角的书中,盛朝在不久的将来会遭遇好几场自然灾害,导致民不聊生,路有饿殍。
残酷的天灾将这个积弊已久的朝廷种种不堪,通通暴露出来,原本就疮痍满目的王朝会因为此次动荡,直接走向覆灭。
这就是戚瑞和戚安后来会不顾忠义礼节,自己拥兵称王的其中一个导-火-索。
曹觅只隐约记得,这些灾难发生在戚瑞年少时,一直到他弱冠之前才有所好转,但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也不知道是曹觅没记住,还是书中根本没有明说。
但这些并不重要,曹觅只需要明确一点——盛朝如今苟延残喘的模样连老天都看不下去了,而她作为一个凡人,需要在天灾来临之前囤好足够的粮食,建起足够高的围墙,将自家的几个小公子保护好。
而高产的红薯,玉米,以及她接下来准备找由头偷渡出来的土豆,南瓜这些,俨然就成了她目前仅能抓住的几根救命稻草。
北寺听了她的询问,想了想答道:“新开辟的田中……那些植株长得……应该还算不错。”
但是他仍旧苦恼一件事,甚至直接请罪道:“王妃恕罪,许多植物的模样不如人意,恐怕……恐怕没有达到王妃的预期。”
由于之前的借口,曹觅又不能直接翻着白眼,同他说清楚自己根本不在乎那些东西的模样。她只能笑了笑,挑着自己最关心的重点问:“之前扩种的那批‘藤条’……嗯,长得怎么样?”
说道这个,北寺的脸直接皱成了一团。
他道:“小人们按照王妃的吩咐培育,扩种的‘藤条’都长得极好,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些藤条一直是那个模样,丝毫没有要开花结果的样子!”
“那就好!”曹觅松了一口气。
这红薯要是被种得开了花,那只能说明营养用错了地方,下面的果实就难了。
北寺有些诧异地看过来,曹觅打着哈哈道:“我其实并不怎么喜欢花卉,那‘藤条’青绿的模样就很合我的心意。”
北寺闻言,点了点头。
曹觅便趁机道:“既如此,我们直接过去看看吧。”
北寺躬身应了声“是”,带着曹觅往田里走。
到了红薯田边,入目果然是一片青绿。本来就极好种植的红薯因为得到了妥帖的照顾,愈发欣欣向荣。
曹觅稀罕地看着这些红薯,仿佛已经看到了一筐筐救命的粮食。
北寺在她身边介绍道:“王妃,按照您之前留下的方子照顾,这些‘藤条’如今似乎已经长到了极限,有些藤蔓甚至已经开始枯萎了……你看,是继续放在这里栽种,还是将它们移入室内?”
曹觅挑眉看他:“你们有没有挖一两株上来查看过?”
北寺有些惶恐地摇摇头:“小人们决计不敢损坏王妃心仪的奇植。”
听他这样说,曹觅心中便有数了。
她开始观察起地里的红薯。
判断红薯成熟其实比较简单。如今已经是初秋,小部分红薯植株已经出现了枯萎的情况,这说明它们已经接近成熟。只要等到了地上的藤蔓干枯,那红薯就算长成了。
这种时候,就需要及时收获,免得红薯果实留在土壤中被冻伤。
曹觅细细寻找了一下,果然被她发现一株早熟的苗子。
那红薯长在东边的一个角落,藤蔓干枯得比其他同类都彻底一些。
曹觅指着它,对着旁边的人吩咐道:“既然快枯死了,恐怕也没什么用了,你们去把它拔-出来,看看是不是根系受损了。”
闻言,跟在她身后,被点名的两个农家汉子心跳都漏跳了几拍。
根系受损,说到底,就是他们没办好事。
这简直相当于领导视察时,直接被抓到了重大错误。
一时间,两人连挪步的力气都有些使不出来。
北寺哪里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他站在曹觅身边,尝试解释道:“王妃容禀,其实这一株情况只是比较特殊,其他的‘藤条’,长得还是极为茂盛的……”
他话刚说完,进到田中的两人已经直接将整株红薯拔了起来。
众人定睛望去,只发现这种地上藤叶样貌不显的植物,埋藏在地下的部分,竟是一个个表皮呈字红色的块状根茎。
两个将它拔-出来的农汉完全没预料到这种情况,其中一个被吓得直接跌倒在地,甚至挪着屁股往后猛移了几步!
只有曹觅一人,强忍着喜悦上前察看,随即在心中狂喜地喊了一声:“成了!”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九点,你们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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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这东西, 倒是跟‘莱菔’有些类似……”北寺在旁边喃喃道。
“莱菔”,萝卜的古称。
萝卜很早就出现在中国大地上, 在盛朝,萝卜已经算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蔬菜。
曹觅听到北寺的感慨, 立刻顺着他的话暗示道:“‘莱菔’?也许这东西也能吃?”
北寺闻言, 直接愣在当场。
毕竟他们从一开始, 就是把这种藤条当成可以观赏的奇花异草在照顾, 乍一听曹觅说出“能吃”这个字眼, 众人内心感觉都有些微妙。
此时, 将红薯拔-出来的两个农汉已经回过神来了。
他们将地上的红薯植株捡了起来,直接呈到曹觅面前。
可能是由于拔-出来的时间还是太早,这些红薯个头都不大,大多看着都约莫是婴儿拳头的大小。但是由于品种优良, 果实结得极多,拥挤在一块垂下来。
曹觅也不嫌脏,直接伸手,将其中最大的一个, 还沾着土的红薯揪了下来。
等摸到红薯粗糙的表皮, 她才有了些真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