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不行, 我得去小郭那边看看,今天了, 他那里一点消息都没有传过来,我估计情况不是很好, 明哥那边也没有后续订单,心里不太踏实。”
一般货发出去后,明哥三天之后必然有返单, 哪怕返单的数量少一点。但是这次月考结束也过了五天了, 明哥不仅没有返单,对新产品也没有消息,吴晓梅心里挂着事儿,就不太想为了吃个午饭去北大找季恒。
再说北大学校在没开学的时候,因为出于向往, 吴晓梅就跟着季恒去参观过了,再多去一次也没啥意思。
没想到季恒一反常态地坚持:“不行,你得来一次,小郭那边明天晚上我陪你一起去。”
季恒都快被烦死了,北大原本女生就多,自从他这个文学系大才子的名声传出去后,又加上他亮眼的月考成绩、在校报上发表的那首诗歌,搞的好多女生都给他偷偷送情书。情书也就罢了,这年头的女生到底还是胆小含蓄的多,但是他们同班的那个王怡柔总是跟着他,他就是一块木头,也被那含情脉脉的眼神给搞的一身鸡皮疙瘩。
可是偏偏这个王怡柔也不当面和他说清楚,也弄了匿名情书那一套,天天往他课桌肚子里放一封情书里面写一首小诗,诗写的怎么样他不想评价,只是偶然有一天撞到了也是够尴尬的。
人家不当面说,他也不能抓着别人就说:诶,别给我写情书了,我是有老婆的人了。
所以只能把吴晓梅拉到他们学校走一遭,好杜绝这些他不想要的桃花。
吴晓梅多会来事的人,漂亮的杏眼往季恒身上一扫,马上就有了一个合理的猜测:“恒哥哥,你是不是在学校挺受欢迎的。”
换了别的男人可能会说:我不是,我没有。
但是到了我们季恒这里,那是一五一十的交代:“没错,有好些个女生给我写情书,每天还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小礼物。不过我不喜欢她们,我只喜欢你。”
吴晓梅真是又好气又好笑,还被猝不及防地表白了一次,眼波流转间很快就给了季恒答复:“放心,我明天中午一定来你们学校找你。”
季恒见吴晓梅答应下来,心里一块大石头也落了,低头专心继续写自己的稿子。
在他看来,既然认定了吴晓梅,那这辈子就只此她一人,再无他人可能。
而吴晓梅则是郑重地思考了起来:明天穿什么衣服。
虽然她和季恒两人收入的水涨船高,吴晓梅对买衣服、打扮这件事也热衷了起来,衣柜里慢慢地添置了各种时髦的衣服,新买的梳妆台上也有了一些初级的护肤品和化妆品以及一些简单的首饰。
基本上都是她和季恒去商场买的,还有一些是上上周她过生日,季恒一次性给她买了好几款首饰,包括一块上海牌的手表。
北大要离他们家稍微远一些,而且季恒一向有早起去图书馆先看一个小时书的习惯,用他的话来说是积累素材,方便晚上写作。所以每天都是季恒先起床,先走,一般早饭都是在学校解决。毕竟学校食堂很实惠,选择性也多,季恒不想让吴晓梅每天还得早起特地给他准备早饭,能多睡一会儿就让她多睡一会儿。
年轻人总是爱睡觉的,以前是没有办法,现在到了北京,在季恒的娇惯下,吴晓梅周末也有了睡懒觉的习惯。一开始不给季恒做早饭还有点不习惯,但是被季恒劝了几次后,发现也确实这样更简单省事,就也开开心心地收下这份体贴,安安心心地睡到7点再去坐公交去学校。
不过今天吴晓梅和季恒一道起来,季恒穿上一身黑色的中山装就骑自行车出了门,是的,吴晓梅为了季恒出行方便买了一辆自行车,毕竟季恒要离车站更远一点,等的那班公交车也更久,有辆自行车方便了许多。
吴晓梅一起来就去浴室洗澡,季恒忙着要去图书馆看书,约好了中午一起吃午饭后就先出门了。
吴晓梅慢条斯理地洗了澡,用了最近刚买的沐浴露和洗发水,浑身上下都洗的香香的,然后用电吹风吹干了头发,端端正正地坐在了梳妆台前。
自己的眉毛很浓密,就是有些杂毛,吴晓梅将杂毛修了一下,然后又用眉笔加深了轮廓,看上去更加有神了。其实吴晓梅本身的皮肤很白,看身上腿上的皮肤就知道了,只是之前一直要下地干活,再白的皮肤都要被晒黑了。后来为了参加高考小半年不用下地,来了北京之后更是主要专心读书就行,皮肤捂白了很多,用粉饼稍稍涂上一层薄粉,这皮肤光滑细嫩的和刚刚剥出来的鸡蛋似的。
弄完之后,吴晓梅就涂了一个口红,接近于原本吴晓梅的唇色,只是更有了点艳色。
这时候的化妆不像后世,一层又一层,涂了这个又涂那个,就简简单单的三件套,打扮上了却也更有一番风情。
吴晓梅将吹干的的柔顺秀发用发绳绑了一个马尾,看起来更加青春富有活力。
想到今天季恒穿的白衬衫+黑色中山装仿西服的款式,吴晓梅选了一件白色的雪纺连衣裙,配上肉色丝袜,再外搭一件黑色针织衫,脚上蹬上一双圆头小高跟皮鞋。
临出门前,吴晓梅还选了一条季恒送给她的珍珠项链戴在了裸露的脖颈间,更显得脖颈迷人修长,手腕上也没有忘记佩戴上上海牌的新式腕表。
这样一身穿出去,回头率真的是百分之百,走在去公交站台的路上,就有人频频往吴晓梅的方向看,等吴晓梅上了公交车,几乎成了整个公交车的焦点。
因为这班车途径几个高校,有不少其他学校的男生还忍不住上前搭讪,只是吴晓梅全程高冷,一句话都没讲。饶是如此,有几个男生还是被吴晓梅迷得五迷三道的,坐过了站。
等吴晓梅进了校门,那更是引起了一阵小小的轰动!
吴晓梅其实在外语系还有点小名气,很多男生偷偷将吴晓梅评为了外语系的系花,只是因为报名第一天的时候季恒陪着吴晓梅一起去报名的,有流传说吴晓梅是有男朋友的,所以很多人不敢妄动。
而且因为被同班同学嘲讽穿着高调的事情,吴晓梅后来又买了一些便宜、款式和大家差不多的衣服,不想太过出头。再加上吴晓梅不住校,平时要么上课要么泡图书馆,或者就回家、去郭敏家,做生意还来不及,更没有时间参加什么校园活动了,所以比起一些更加开朗高调的女生,她的热度也就渐渐退了下去。
但是今天吴晓梅这一身打扮,简直就是艳杀四方,从头发丝精致到了脚尖,而且身上的衣服、佩饰,看着就是一个字——贵!
吴晓梅从刚刚出门被人围观的不自在,到现在已经慢慢有些习惯了的泰然自若。只是心里还是想着:果然这样穿确实太高调了,要不是今天要去季恒的学校,真犯不着这样穿。
最开始吴晓梅和季恒逛北京百货,他们也是什么都不懂,以为北京人都在这里买,这就是大家的一般消费水平。后来才知道,他们买的衣服、家具都已经是上上等,所以吴晓梅也觉得平时在学校穿这些贵的衣服不合适,还是买些平价的衣服穿穿和同学拉近一点距离比较好。
但是今天,本来就是去别苗头的,那又怎么能低调!
等吴晓梅坐到自己座位上的时候,全班同学都对吴晓梅行了注目礼。
卞琳小小声地对着身边的女同学嫉妒地说道:“呵呵,刚刚消停了一阵子,又开始耀武扬威了,我看就是有人给她买单的吧?否则咱们这种穷学生,哪里买的起这身行头。”
女生之间总有些莫名其妙的嫉妒,和卞琳坐一起的女生名叫赵可儿,闻言轻轻蹙了一下眉头,声音不轻不重,却是能叫就坐在旁边的孟朝河听了个清楚:“这个我们也不议论了吧,都是别人的自由。只是她手上那块上海牌的手表我真的还蛮喜欢的,准备也想买一块,就是价格太贵了,要一百六十块呢,我怕说了要被我妈骂。还是等以后毕业了自己能赚钱了,再去买吧。”
说完俏皮地吐了吐舌头,温婉的长相很容易赢得别人的好感,可惜有吴晓梅在的地方,她赵可儿就得屈居第二:长相如是,打扮如是,就连成绩也是!
孟朝河听到腕表的价格要一百六的时候,也有些茫然地看了吴晓梅一眼,本来每次吴晓梅一进教室就要坐到她旁边和她一起学习英语的,这次却没有动弹。
赵可儿低下头来看书,披在身后的发丝悄悄挡住了脸,她嘴角慢慢勾起。
外语系的女生本就比其他系的女生要打扮时髦,就连他们的系主任兼授课老师金老师都是走在时尚前沿的潮女一枚,只是她今天来上课的时候,也看了好几眼吴晓梅身上的打扮,忍不住心里暗暗点头——自己这同学绝对不简单啊!
今天就两节金老师的专业课,一节是基础英语,一节是外文选读,中间五分钟休息时间,一节课一个半小时,上完刚刚好十一一刻点。
吴晓梅原本想一下课就收拾收拾东西去季恒的学校的,没想到刚刚下课铃响,她在那边收拾东西,就听到身边的女同学不停地发出惊叹声。
“这是谁啊?不是我们学校的吧?”
“不是!你看他身上别的校徽,是北大的呢!”
“北大的怎么在我们学校?还站在我们教师门口干什么?”
“不知道啊,好像是在找人。这位男同学也长得太好了吧!我们班怎么就没这么好看的男生!”
“我们班一共就七个男同学,你还想挑出来多好看的?”
“孟朝河原来看着挺帅的,现在和这个北大的男生一比,还真被比下去了,哎!”
………
吴晓梅转到教室门口一看,就见到季恒长身玉立地等在他们教室门口,冲着她招了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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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北大才子
季恒今天就上午一节大课, 9点半就下课了,以前的安排是在图书馆泡一会儿, 然后去食堂吃个午饭,在学校操场转一圈,消消食,再继续下午的课程。
但是想到今天吴晓梅要过来, 考虑到她们学校过来坐车不是很方便, 就干脆自己骑着自行去去接她了,这样还少了等的时间,到了就能一起吃午饭了。
季恒于是下了课就独自一人骑着自行车到了北师大的校门口, 原本是想等在校门口等吴晓梅出来的, 没想到那个门卫也是眼尖,看到他胸口别着北大的校徽, 就问季恒是找谁。
如果找别人,可能安大爷还不清楚, 但是找吴晓梅的话,安大爷帮她转过几次电话,对这个小姑娘挺熟悉了, 直接给季恒开了门让他进去, 并且好心的告诉季恒吴晓梅现在的上课地点。
于是,季恒就出现在了吴晓梅的班级门口。
在大家的注目中,吴晓梅走向了季恒,自然而然地挽住了季恒的胳膊:“你怎么过来接我了?是骑自行车来的吗?”
季恒看到吴晓梅班上的同学都看了过来,脸有些微微红, 有点不好意思了,但是被吴晓梅挽着的胳膊却是一点都没有抽走的意思,对着吴晓梅班上的同学们礼貌地点了点头,才和她一起走了。
等两个人走了之后,班上顿时爆发出了一阵惊呼声!
“我的天!原来长得这么帅气的男生居然是吴晓梅的男朋友?!”
“是啊是啊!竟然是来找吴晓梅的!不过人家本来就长得漂亮,其实也没有那么意外吧?”
这些是纯粹羡慕的。
“谁说是男朋友了?可能是哥哥呢?”
“哥哥能有这么亲昵?别搞笑了!”
这是不甘心、不敢相信的。
“男朋友就能这么堂而皇之吗?直接上去就挽胳膊,真的一点都不检点。”
“看她男朋友好像也穿着一般么,能供的上她这么好的穿着打扮吗?搞不好外面还有花头呢!”
这是卞琳那一派的人。
总之大家众说纷纭,一下子吴晓梅就成了外语系的传说!
高级的服装、昂贵的配饰、亮眼的成绩已经能够让人嫉妒的不行了,关键人家还有一个英俊到不行的北大男友!
还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吴晓梅坐在季恒自行车的后座,双腿微微屈起,春风吹过,荡起一阵白色裙摆的涟漪,头靠在季恒的后背上,双手搂住季恒的腰身,俊男美女如一副美妙的画卷一般,在校园的林荫小道里行驶着。
这就是两人进了北大后,北大学生们看到的一副画面。
吴晓梅小小声地问季恒:“怎么样我这身打扮还可以吧?没有丢你面子吧?”这可是她准备了一早上的“战袍”啊!可不容许出半点差错。
季恒刚刚在北师大的时候也是被吴晓梅的打扮惊艳到了:“很好看,很漂亮!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吴晓梅低头抿唇轻笑的一瞬间,很多北大里读过季恒那首《盼春日》小诗的学子都仿佛明白了那句:春风佛过你的脸时,你低下了头,盛开了一脸的青春。原来并不仅仅只是意向上的泛指,原来是有出处的。
好多女生心碎了一地,她们好好的一个北大才子,居然被别的学校的女生给挖了墙脚!
“我们北大那么多才女、美女,竟然还比不过外校的,我们北大女生要注意自身素质提高了啊!”有个女生还干脆自嘲了起来。
而男生们更是心中暗暗窃喜,虽然明珠一枚已经被季恒摘了,但是好歹还留了大家一条活路,或许追女友的道路就少了一个阻碍了。
等到了饭堂里,季恒安排吴晓梅先坐下,自己拿着饭票和饭盒去打饭,等打完饭回来的时候,却发现饭桌前不仅仅坐着吴晓梅,还有他的同班同学袁成刚。
只见袁成刚滔滔不绝地在和吴晓梅说着什么,而吴晓梅则是已经听得头昏脑涨、厌烦无比了。
“妹子,我怎么没见过你啊?你是哪个系的?”
“我是中文系的袁成刚,你可以叫我袁哥或者成刚哥都行!”
“你要吃什么?我帮你去打饭吧!我和你说,今天的糖醋小排……”
一个饭盒上面铺着一层糖醋小排,还有一份青椒土豆丝,放到了吴晓梅的面前。
袁成刚抬头就看到了季恒站在他身边,心里头第一个就不痛快了:又是这个小子!考试考试压他一头,长相长相比他帅!现在好不容易他看中一个妹子,还要和他抢!到底有没有天理了!
可是季恒却完全不顾袁成刚气愤的眼神,直接在吴晓梅的身边坐了下来,还把自己饭盒里的鸡腿夹到了吴晓梅的饭盒里:“都是你爱吃的,多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