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所有人都过来问她“你没事吧”,她都笑着回答“我没事”,可实际上哪可能真的没事。
至少背着人的角落,她是躲在那里一个人默默的哭。
就像林母说的那样,做生意遇到的不顺和恋情上遇到的伤害哪可能是一样的,林兰表现得再坚强也是一个女生,只要是女人就不可能会对认真对待过的感情真的一点都不当一回事。
就在这时,她的肩膀被人轻轻一拍,下意识地赶紧转身去看,迎面是一张递来的纸巾。
“程风阳?”发现遇到了熟人,林兰第一反应是想扭回头不让人看到她狼狈的脸,但明显已经迟了,对方都递上纸巾了。
早在下午的时候程风阳就一直紧张关注林兰了,她越是表现得若无其事,程风阳就越是心悬,干脆就一直远远守在小楼门口,然后就看到了借口出来逛街实则是借着夜色偷哭的林兰。
有些人天生就不爱示弱,比如林兰,从最开始接触程风阳就知道的,她什么都喜欢自己来,但如果遇到不懂的也愿意用交换的方式请别人来做,从来没说用示弱或撒娇这种方式去获得想要的。
这样的她让他很心疼,可他现在能做的,也只是递上一张纸巾。
“擦擦吧,我请你去撸串。”
林兰听到对方憋了半天就这么一句,沉默了一下接过纸巾:“好。”
晚上的晚饭林兰并没有吃多少,所以和程风阳一起吃起烤串还是挺过瘾的,美食也是让人短暂忘却烦恼的好方法之一。
至少这一顿下来,林兰一直憋在心里的难过真的好受多了。
吃完,两人就沿着附近的街道开始散步,一路走进了附近的喷泉池广场。
夏季炎热,夜晚的广场永远比白天热闹,广场中央的大型彩虹喷泉也正式启动,引来很多人过去围着喷泉旁的圆形台阶或坐或走的吹风纳凉。
程风阳和林兰也不例外,他们双双并立在喷泉前,就着池水声说起了话。
“我和绍修晔在魔都上班的公司在同一栋写字楼,同楼不同层;巧的是租住房子也在同一个小区,只是楼号不一样;因此每天上下班的路上经常会遇见,一来二去一下子熟了,之后他追我,我就答应了。”
林兰说起这段前尘往事时,眼睑低垂,面无表情,只有嘴巴怅然地一开一合。
“其实他一开始并不是那样的,那时候我们都才大学毕业没多久,人都还算是相对单纯的。至少他追我的那段时间,还是一个认真工作每天都在朝气展望未来想靠自己改变家境的积极大男孩。我想维护他那颗努力上进的自尊心,便只字不提家里的情况,只等靠我和他两个人一起在魔都打拼出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时,再看告诉他这件事。本来一切都挺好的,我马上要升主管,他已经被调去公司总部,两个人再努力一下首付并不是梦,可惜……”
她伤怀的不是和绍修晔这个人分手,而是难过于人心在社会这个大染缸的易变,感情的保质期实在太短太短。
夜晚的彩虹喷泉不断变幻着角度,在霓虹灯的照耀下格外美轮美奂,也让灯下的林兰姣好的面容衬得忧郁又美丽。
程风阳脑子一恍惚忽然就伸出了双臂,回过神来时,他已经抱住了人,给她轻拍着背给予安慰。
原本还忐忑惶恐的心在怀里人没有挣扎拒绝后逐渐安定下来,有些紧张的他下意识地想说点什么,可发现自己已经抱住心人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这时候就该好好抱着。
过了好一会儿,被埋在怀里的人才闷闷开口:“谢谢你,我好受多了。”
抱着人的程风阳没松手,只鼻子里嗯了一下。
林兰不禁一顿,抬手轻轻扯扯对方的衣服:“我是说你该松手了。”
程风阳却不太愿意松手:“别呀,女孩子一般都会难受好久的,这么点时间肯定不够的。就算不是,你再假装难受一会儿也行的。”
林兰再没说话了,只是没好气地再度抬手,掐住对方胳膊内侧的软肉。
第75章
程风阳之后老老实实送人回家,期间一路傻笑,惹来两记白眼才逐渐收敛。
但有他这么持续打岔,林兰现在也是真的一点都不难过了,不知不觉中,她已经对这个人完全不排斥甚至逐渐交心。
“到地方了。”在小楼的楼梯口前停下,林兰回头看他,目光柔和,“风阳,今天谢谢你,我这一下午也算是让你费心了,我很高兴。”
如果不是真的喜欢,谁愿意费那功夫一直关注别人担心对方的情绪,林兰从来不是不知好歹的人,程风阳的这份心意她切实收到,并且由衷感到高兴。脆弱和难过的时候,有个肩膀可以靠靠,真的挺好的。
这不是程风阳第一次收到林兰的道谢,但却是第一次听到她说起自己被帮忙后的感觉,青年受宠若惊甚至有些手足无措:“你,你没嫌我多事我也挺开心的。”
每次她遇到事情,他总以为自己能有表现机会时,心上人就会用实际行动告诉他,她能一个人全部搞定。这次貌似被表扬了简直不能更开心,这是不是代表了兰兰终于愿意开始接受他,能依靠他一些了啊?
他这副表现却是逗乐了林兰,哧哧笑了好几声这才抿住唇逐渐收敛情绪。
“程风阳。”夏夜的星光下,她叫他的全名,在程风阳的眼里,林兰的眼睛这一刻好像都是在发光的,“我收回去年冬天对你说的话,你人很好,真的很好,我觉得应该给自己一点机会。”
青年一下子懵住,恍然想起去年冬天,也是他们俩一起去吃烤串,只是那次是她请客,还因为他眼睛受伤被她牵着送回家,期间她表露出不谈恋爱的意思;今年夏天情况全都反过来,他送她到家门口,然后她说收回那句话。
“你,你是说……!”程风阳不由激动,只是想要确认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对方强行打断。
“我什么都没说!”直接否认的当事人笑得眉眼弯弯,“我回家了,你也快回去吧!”说罢,便转身小跑着踏上了楼梯。
程风阳目送着林兰消失在楼梯拐角,听着那轻快脚步越来越远,愣得有些傻乎乎的脸上逐渐浮现兴奋的笑,不由就做了一个握拳喊“耶”的动作。
半年的不懈努力,终于等到曙光了!
与此同时,狼狈返回的绍修晔却没有善罢甘休,坐了几小时的车回到出租屋的他正坐在床上,脸色阴沉地握着手机。
手机屏幕上有着十几通拨号失败的通讯记录,那是他费尽心思从别人手里拿到的江小姐的电话,一开始是打通的,结果对方一听到自己的声音想也不想就直接挂了。让绍修晔想把林兰耍人的事告诉她都没机会,后头对方做的更绝,直接拉黑处理,摆明了理都不想理他。
姓江的那女人的态度已然表明想让她去收拾林兰的打算直接破灭——这原本就是他一开始就计划好的事,白天亲自去一趟只是为了亲眼确认一遍罢了。只是没想到过去先是被林兰扒皮奚落,后头找那姓江的更是绝情透顶,半点机会都不留给他。
绍修晔原本想着怂恿那女人出手报复林兰,自己跟在后头收集证据,拿此当把柄要挟江氏女的后续算盘完全落空,这让他十分暴躁。
忍不住站起身,他绕着房间里狭小的空地转来转去,脑子里想的都是那两个女人耍他时的绝情嘴脸,最终凝固成林兰白天时那居高临下的冰冷姿态,绍修晔的脸越发狰狞。
他拿起手机,拨起了另外一个号码。
和前头那个再也拨不通的电话不同,这个号码很快就通了。绍修晔将手机放到耳边,在对面传来一声“喂”时低声开口:“是黄家老三对吗?我是前天晚上在网上跟你聊过的那个网友啊。我发现了一批品相相当好的品种猫,里头除了有价值十来万的豹猫,还有五六万的阿比尼西亚和缅因……对,都在同一家猫咖店里,安保条件很一般……我不要分成,只提供信息,有没有兴趣干一票?”
一个夜晚,就这样无知无觉的过去了。
西城的夏天逐渐越来越热,茶馆里已然开了空调续命。
“我现在正在考虑要不要熬到秋天再走。”攒了不少工资且收到了不菲奖金的宋新民看着外面被高温照得有些扭曲的空气,已然面露迟疑。
因为茶馆突然变成网红店,导致摄影师原本计划着拿完奖金就辞职的计划一拖再拖,终于腾出空再想走时已经快接近三伏天了。
这个时候说出去继续旅行流浪,顶着暴晒搞采风摄影什么的,有点为难人。
“那要不混到秋天再走?”水吧台后的大小姐嘻嘻笑着建议,托着腮看他,“你之前参赛的那个杂志主办方我家也有参股呢,你要是想应聘那家杂志做专属摄影师,我可以找人给你内推哦。”
那是国内顶尖的摄影杂志,真要聘用摄影师可想而知门槛会有多高,对宋新民这种半新不新的年轻摄影师来说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
当事人听后不由笑了:“谢谢大小姐的好心,不过这个机会如果能保留就好了。我还想再靠自己去闯一闯,说不定不用走后门人家就主动邀请我了呢。……当然,如果后头真运气不好,可能真需要你提携帮忙了。”
王佳旖眨眨眼:“哎?我还以为你要么很高兴地答应,要么会直接拒绝呢。”
“怎么可能?”宋新民半认真道,“我虽然对自己的天分和能力还是挺自信的,但中国毕竟是个人情社会,有能力没背景出不了头的人不要太多,直接拒绝我又不是傻。但要是直接答应变成走后门的那我更不甘心,我的修行之旅还没完呢。”
“原来是这样……现在的年轻人,心眼太多了啊。”
“客气了,出来混社会这是应该的。”
两员工隔着一张水吧台互相玩笑,不远处的林店长正拿着逗猫棒训练着活泼的新来小猫咪泡泡。
泡泡现在是不是长毛还要等它再长大些才知道,不过它淡灰色加白的皮毛还是相当漂亮的。
逗猫棒上的鸡翎毛甩到左边,奶猫扑腾着小爪子跳过去。
“喵!”(我的!)
甩到右边,奶猫四爪并用,打滑着调头转身继续飞扑。
“喵!”(给我!)
泡泡扑腾着扑腾着,突然后方跳出一只比它稍大一点的绣球猫,两只不满半岁的小猫咪共同追逐起逗猫棒,一会儿东一会儿西追得不亦乐乎。
而相对起这两只猫的兴致勃勃,面无表情甩着棒子的林兰仿佛一尊无情的逗猫机器,再搭配她周围趴着打哈欠的若干大猫,真是形成了鲜明对比。
宋新民忍不住咔嚓一声将这画面给拍了下来,茶馆里新喵和老喵的情态对比实在太强烈,摄影师表示控制不住自己的手。
“累了。”被他拍照动静引回神的林店长将手里的逗猫棒递给了小宋同志,“这任务交给你了,我现在只想学着那些猫一起看着落地窗外发呆过日子。”
“……有这么累吗店长?”宋新民无语地接过逗猫棒,“虽然因为天气越来越热,客人也变少,你也不至于这么无聊吧?明明现在店里的营收大头都是从程小哥给你介绍的驯猫活计里出来的。”
“没有,我就是在想一点事。”重新找了个地方坐下,林兰随口道。
“什么事啊?店里还有什么要你操心的吗?”小宋也下意识地问了一句,现在茶馆里众猫拜服,无论新猫还是旧猫不存在一只刺头,之前最刺头的豹猫格雷现在也变得十分乖巧,昨天他还看见它为了一根老周家的烤鱼干直接翻肚皮任人上下其手,没有一点才送过来时的不屈烈态。
“不是猫的事啦。”林兰摆手,却也没明说是为什么。
自从绍修晔在她这边离开已经有一周了,林兰却不知为何总隐隐觉得有些不安,但仔细想想又感觉不到哪里不对。茶馆依旧照开,也没出现恶客捣乱,小猫咪们也非常乖巧都没猫在打架,就连和程风阳在一起时的气氛也都越来越明朗化……咳咳咳,这个就先不提了,重点还是她那不时总觉得哪里不对的不安感吧。但正因为无从说起,林兰也没办法跟别人讲,只能含糊过去。
“说起看窗外,兰兰,我有一个问题耶!”水吧台后的大小姐突然提问,“我发现店里的所有猫都喜欢看窗户外面,有的能大半天蹲在那里一动不动盯着看,绣球和白银就是这样,它们其实是想出去吗?”
“你要说绣球想出去可能有点根据,但要说白银想出去那是不可能的啊。”林兰回头看她,指了指不远处的那些猫,夏天了,这帮冬天特别喜欢往人身上挤的小猫咪现在都离人挺远的,除非特爱粘人否则都不稀罕趴人怀里,“你现在抱着白银把它扔出去,它都会自己跑回来。”
“那是为什么呀?不喜欢出去还总盯着窗户外,还能一动不动地盯着,外面有什么好看的?”大小姐一脸好奇宝宝状。
“你说对了,对猫来说,窗户外面可好看了,就跟人看电视一样。”林兰翻出了以前从自家雪花那里得到的答案,直接回答王佳旖,“对猫来说,在一个食物充足又完全不需要担心危险的安全环境下,再隔着窗户看外面的飞鸟小虫可不就跟看电视一样?你坐在沙发上追剧不也是一动不动,大半天都不肯起来嘛。”
这回不只是王佳琦,就是宋新民都张大嘴巴。竟然是这样的,他们一直都以为是猫想出去了,所以才巴巴看外面。
“当然,也不是没有猫这么想啦。”林店长适时补充,“像我家雪花算是散养的,有时候家里呆腻了是真想出去的,一般一直家养的猫就没这个念头,除非小猫咪又开始神经质,脑子抽风想出去。比如现在,那边的那只。”
她说到最后,伸出手指向了在后门扒拉着玻璃门板的奶牛猫,两人顺着指向看过时就看到那只黑白猫直立站起,两只前爪不停地上下扒拉玻璃。正是奶牛猫,点点。
“喵呜!”小猫一边扒拉,一边叫唤出声。(放我出去!我要去院子里玩!)
“点点这是要出去?”它的行为意图这么明显,是个人都能看出来,王佳旖却是皱眉,“现在外面那么热,我刚看手机的天气预报,西城现在外面的温度都36了,院子里又没空调,哪里能出去啊。”
“可能真的是在发神经吧。”宋新民看着黑白猫跟个永动机似的不停擦玻璃,再看看周围安静享受空调的其他正常猫,也是有些无奈,“奶牛猫不是一直都被人说是猫中哈士奇么,点点时不时的抽风其实也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