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他们就选在了镇上的一家饭店,万忠军这些年也算是攒下了点钱,几个兄弟一合计,便各家都拿了一点,把整个饭店的一层给包了下来,用来请客用,等这边办完了,再回村子里面办个流水席,请父老乡亲们沾沾喜气。
这时候,有人上来敲门,说是有人打电话找万中华。
这倒是常事了,万中华便放下手头的东西下了楼,中间正巧遇上了已经把东西给小伙伴们分完的万志高,便带着他一起去了楼下超市。
万志高在里头转悠着,想给万幸带点零嘴上去,万中华时不时的看他一眼,同时接通了电话,说道,“喂?我是万中华,请问是哪位?”
作者有话要说: 十二号了,大家剁手还愉快吗.doge
第120章
电话那边响起了一个有些慌乱的声音, 紧接着,才是万胜利的声音, “三伯?是我,我是胜利。”
听见是万胜利, 万中华在思考的精神就松下来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虽然他安排的妥当,但是总是没法避免会有个什么万一的,于是说道, “胜利?有事吗?怎么这时候打电话过来了?”
万胜利那边停顿了一下,才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三伯, 是这样……这不是学校放假了吗?金凤在学校耽搁了一阵子,天又太晚了,想问问看,能不能今晚上……在你那住一晚上?”
万中华听了之后,眸色沉了沉。
久等不到回音, 万胜利心下也是一叹。
万中华说道,“胜利, 你是个通透孩子,伯父也不跟你说那些虚的, 我可以出钱, 让金凤在这旅社住一晚上,住最好的都可以。”
但是绝对不能在他们家住。
虽然已经过了很多年,可小时候万金凤对万幸做的那些, 一个大人听起来都觉得浑身汗毛倒竖,如果真让她住在家里,和万幸独处一室,孩子能睡得着觉吗?又会怎么想?
万幸是个会体谅父母的好孩子,他们才更不想,让万幸因为体谅他们,让自己不开心。
万胜利听了之后却是一愣,旋即恍然大悟,又是失笑,又有些隐隐约约的落寞,说道,“哎,好,我知道了三伯,这、这不是有点慌了,我都忘记咱们镇上还有旅馆了……这大晚上的还麻烦你跑这一趟。”
“没事。”万中华把‘自家人’三个字咽了下去,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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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屋子之后,陈晓白不免问起刚才电话里都和谁说了什么。
万中华如实相告了。因为想着万幸就在隔壁,说话的声音小了些,陈晓白听到之后,脸色也淡下去了一些,淡淡的说道,“这也是对的。”
万中华点点头,对二房剩下的三个孩子,想起时也不免叹气。
万胜利成绩是最好的一个,不负众望被推举上了大学,万金凤小时候成绩也优异,可近段时间,却下滑的厉害,至于万金龙……他的心思就不在学习上,成天跟着村里的几个孩子逃了课去外头混社会,偷鸡摸狗的什么都干,就是不学好,让人也是头疼得很。
*
休息一晚之后,万幸第二天便背着自己的相机,在这个镇子上开始转悠了起来。
她尤其喜欢这种地方的一些小胡同,包括一些上了年纪的老房子,以及老房子门前坐着的老人,左右她现在有钱买胶卷,也有钱冲洗,又有个设备就在这,不用白不用。
一路上走走停停的,万幸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已经成了过路不少人都会频频侧目的对象,像是她这么好看的小姑娘,在镇上并不多见,穿着一身洁白的裙子,头发用简单的发带高高束起,垂在脑后,脸颊两边却有软乎乎带着微卷的发丝垂下一些,平添了一丝柔和。
身上的打扮全都是陈晓□□挑细选的——她和秦千汐在家算是完完全全把万幸当成了个洋娃娃,不光身上的衣服都是最新款,但凡是一些新奇的装饰,她们觉着好看了,就总喜欢往万幸身上套。
走到一个邮局的门口,万幸看到了一个身上穿着干净整洁的白色短袖,脚上踩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的男孩,全都是很干净的模样,给这燥热的夏天居然平添了一丝清爽。
万幸挺喜欢看这些长得清秀的小男孩儿的,不过在看到那个低头打电话的男生的时候,也不知道是怎的,她居然想到了贺知洲。
——贺知洲一贯穿的都是特嚣张的皮靴,冬天夏天两不误,这天气下,会不会脚臭啊?
万幸弯着眼睛笑了。
然后她抓紧时机,在男生抬头的那个瞬间,将快门给按了下来。
贺知书抬头的瞬间,便看到了在他面前不远处,正举着相机拍照的女孩子。
女孩站在一颗树下,许是有点热,头上有一层薄汗,发丝也有些贴在脸上,但将相机放下的瞬间,脸上便洋溢出了十分不好意思的笑容,雪白的脸颊上也有些飘红。
他一愣,听着电话那边殷切又焦急的女声,终于还是说道,“妈,我知道了,成绩上我会保持住的,你放心吧。”
电话那头又说了些什么,贺知书‘嗯’了两声,余光却总是抬起,会朝树下站着的那个姑娘那里看去。
她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裙,虽然他看不太懂女人的衣服,但也知道应该价格不菲,且能用得起相机的人家,大概也都是非富即贵。
他在石桥村已经待了有一段时间了,各种赛事也都参加过,却从没看到过,也没听说过这个女生的存在,想必是来乡下采风的人。
万幸站那有点尴尬——偷拍让人发现了。
平时拍摄那些大爷大妈的时候,大多数都很乐呵,遇到有些热心肠的,还会大笑着主动让她拍摄,像是这种年纪的孩子,她还真没遇到过。
不过刚才的照片也确实好看,因为一瞬间的云层过去,在那一下子,光影的变化让整个镜头看起来特别的梦幻,万幸有点不舍得删。
终于,等那小孩儿打完电话,万幸这才看了看相机,拿着要走上去。
可就在万幸走过去的那个瞬间,却有另外一个女生,从街口的拐角处走了过来。
万幸的脚步一顿,和那个女生对上面的时候,脸上便是一阵的诧异。
万金凤看着就在他们不远处站着的万幸,惊的要脱框而出了——她是一早就知道她会遇上万幸的,甚至还想着,自己现在会打扮,会化妆,等到时候在宴会上,她肯定就是所有人眼中最瞩目的人,也肯定是全场最漂亮的人。
可在看到万幸的那个瞬间,万金凤便不由得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着。
她也穿了一身白色的裙子,可那裙子和万幸身上的一比,却总像是放的十分老旧的破布衫,甚至在对比之下,都有些发黄了的纸张,总是不新鲜,也看着不干净。
而且两人虽然现在都是一头的长发,可万幸的头发不光量多,又十分的乌黑,太阳照在上面,居然感觉好像是在发光一样,还特别的柔顺。而她的……万金凤忍不住摸了摸自己已经有两天没洗的头,不由咬了咬唇。
住在学校条件太差,她也没办法每天都洗,再说,现在也没有吹风机,虽然是夏天,可头发特别的难干,洗着也相当的麻烦。
这么一来……和万幸对比起来,就更像是小丫头和小姐的区别,万金凤暗暗咬牙,这种感觉,让她整个人都相当的不高兴了。
万幸摸了摸鼻子,无奈的看了眼相机,对眼前这个人大致也能知道是谁了。
万金凤近些日子缠上的男生,除了贺知书之外,还能有谁?
尤其是在这镇上,还能保持衣服和鞋子都是洁白的,十二三岁的小男孩儿也着实是没几个,夏天里面,一个个的身上更是脏的不能行,全都是汗渍,衣服也都像是刚从泥地里面打了滚一样。
察觉到万幸像是要走,贺知书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当下追上去了两步,说道,“同学,你好。”
万幸回过身,看了他一眼,想了想,还是说道,“不好意思,我拿着相机是在附近取景的,你如果不想的话,我可以把照片删掉。”
天可怜见,她对原书当中的这位男主当真是一丁点儿的兴趣都没有。
比起贺知书,她对贺知洲的兴趣可能还更大一点。
贺知书笑了笑,一瞬间融化了脸上刚才的不易近人的冰霜,“没事,我不介意。”
万幸挑挑眉,“那谢了。”
贺知书摇了摇头,突然,鼓起勇气说道,“能问问你是哪所学校的吗?我好像……没见过你。”
“我不在这边念书。”万幸侧头看了看在那边一脸苦大仇深的万金凤,不觉感到了头疼,完全不想和她扯上丁点儿的关系,说,“我在北京市一中读的书。”
“市一中?”贺知书满脸的惊喜,打量了一下万幸之后,殷切的说,“你今年是读几年级?啊,是这样……等暑假过后,我家里就商量着,让我回北京了,不出意外的话,我应该也是去市一中读书,做插班生,读初三。”
听到这里,万幸挑了挑眉。
果然,还不等她说什么,不远处的万金凤闻言便整个人勃然色变,三两步冲了上来,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说道,“什么?阿书,你要回北京念书?为什么?你怎么从来都没有和我说过这件事情?”
看到她上到前面来,贺知书的表情闪过了一丝丝的不自然,还有一些不易察觉的慌乱。
他躲开了万金凤的手,眼睛向下看,却淡淡的说道,“我也是刚刚知道的——再说了,现在暑假还没过,一切都还没定下呢,你急什么?”
万金凤看着自己被贺知书甩开的手,整个人都惊了。
她好不容易才死缠烂打的让贺知书成了她男朋友,怎么万幸才刚一出现,贺知书就对她的态度开始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了?!
这万幸,果然是个狐狸精托生的!还是想和她抢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宝丫:我压力很大啊。
第121章
万幸摸摸鼻子, 直觉自己再在这里待下去可能不太好,可抬头看了看两人, 又不知道该跟谁打招呼。
万金凤自是不必多说,万幸打从一开始就没有想主动交谈的意思,至于贺知书么……
虽然她不是个喜欢站队的人,但是对于这个原书当中相当着重描写过的‘男主角’, 万幸却也实在是敬谢不敏,根本没有想多交流的意思。
和心思太多的人相处,本身就会很累。
后面突然传来了一声呼喊,万幸回过头,发现居然是过来找她的万志高。
万志高自然也看到了在万幸不远处站着的两个人, 犹豫了一下, 还是喊了声, “金凤姐姐。”
喊完一声之后,万志高便抿着唇, 小心翼翼的扯着万幸衣服后腰上的领带, 躲到了万幸身边去。
万幸拍了拍他的脑袋。小家伙虽然不喜欢万金凤,但也还是给她准备了礼物的,没有偏颇。
万金凤听到万志高喊她,冷哼一声,说,“你还知道我也是你姐姐?”
万志高抬头看了她一眼,不说话了,头有一下没一下的在万幸后背上蹭。
万幸扫了万金凤一眼, 轻声说道,“小高当然知道你也是他姐姐。天不早了,我们先回去了,明天……二伯娘结婚的时候再见吧。”
对这位新伯娘,万幸没什么兴趣,只不过是正好赶上了张敏静六十整岁大寿,不然恐怕几个兄弟也不会回来这一趟。
万幸跟着一起过来,除了串门,也就是来凑个热闹,能拍个照罢了。
听见这话,万金凤的脸色便是一阵的扭曲,然而没过多久,看着万幸的身影消失在了街道口,她便笑了笑,回身冲着旁边的贺知,明天就是我新妈妈和我爸爸结婚的日子了,你要跟我一起去参加吗?”
“明天?”贺知书看了一眼街口的方向,刚才那个姑娘,明天应该也去吧?
听他问了,万金凤眼睛一亮,说道,“对,就是明天——我继母是这十里八乡有名的美人,现在已经在咱们县里的文工团了,等我毕业之后,我也能进文工团,当一名舞蹈演员。”
她的腿小时候被万幸害的,跪在雪地里一夜,导致受了伤,夏天还不太明显,可一到冬天温度冷下来的时候,便总是会一瘸一拐的。
万金凤是万万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可这小地方医疗落后,她也不知道要怎么救治自己,便想着,多运动运动,说不定以后就好了。
谁知果然也不负她所望,在她开始学习起上辈子的舞蹈动作之后,果然她的腿就灵活了许多,冬天也不再会出现一瘸一拐的情况了,她觉得,可能是血液循环被打通了,她的腿也就自然而然就会好起来了,也说不准。
看了万金凤一眼,贺知书突然想到,刚才离开的那个女生,应该也是万金凤的姐姐或者是妹妹吧?
这么一想,贺知书便点了点头,看了一眼万金凤,垂下眼睛说,“好。”
他虽然现在成了万金凤的男朋友,可他们两个年纪都还小,就算是在一起了,也不能当真,毕竟他们什么也都不能做。
等他回了北京之后,他爸妈对他的看管就会严厉起来,又要和他前面的那个哥哥争,可就没时间再应付乡下这个用来解闷的女朋友了。
万金凤不知道贺知书在想什么,此刻她正在想着过阵子文工团的考试。
如果能考上的话,她就可以顺利的进团,以后再报考背景的艺术学校,去专门学习舞蹈。
她上辈子的舞蹈基础还在,当时她就是整个团里的一枝花,从而才让贺知书喜欢上她的。虽然现在时间早了一点,但是她也提早认识了贺知书,以后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肯定就只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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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着定下来的酒店就在镇上,所以他们一家人也没有下乡,而是早早的直接到了酒店里面等着。
酒店整个二层全都被包了下来,门口一个相当大的两个竖排上面用红纸黑字写着恭祝张敏静寿辰,以及恭祝万忠军和于洋洋新婚的标语。
还真别说,怪喜庆的。
这么些年来,这还是万幸头一次在这个时代下,真真正正的亲眼看到结婚酒席,北京城是没有的——毕竟她去了也没多久,而且夏天这季节也不是结婚高峰期。
乡下倒是有,但是至多也就请交好的邻居们吃个家常便饭,发点红鸡蛋也就最高了,很少能有人搞得起这么大的排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