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炮灰女配的锦鲤日常[穿书]——安萧苏苏
时间:2020-06-07 08:48:51

  万报国读懂了万中华这表情,毕竟几十年的亲兄弟。当下‘嘿嘿’一笑,乐不可支的说,“这不也是迟早的事儿啊?宝丫等过了冬天,来年可就十四了,你就真不为了她以后打算打算?”
  “宝丫是个有主意的孩子。”万中华闷闷的说,“她的大事,她自己操心。只要是她看上的,我和她妈就肯定没意见。”
  万报国点点头,“话是这么说,但是宝丫毕竟还是个姑娘,咱们当长辈的,咋着也得给把把关啊。要我说呢,也不求对家是什么大富大贵的,要钱咱有,生活过得去就是了,只要能不让咱宝丫受苦,能疼她一辈子的,就是个瘸子咱也认了啊,是吧。”
  万中华想了想,特别认真的点了点头。
  确实,只要是个好人,能疼宠宝丫一辈子的,哪怕是个身无分文的瘸子,那又能如何?
  当年,陈晓白嫁给他的时候,他不也是个空有一身蛮力的聋子吗?
  不过转念一想,万中华又说道,“那也不能就安安分分当个一辈子的瘸子,我闺女以后可得享清福的。”
  “……那也得宝丫能闲得住啊。”万报国一阵的叹息,眯了眯眼睛,指着下头说道,“你瞧瞧……那是不是宝丫,那是不是她带着一群小猴崽子又下河去摸鱼去了?”
  万报国也是很纳闷了。
  宝丫今年怎么说也十三岁了,按照一般的姑娘家家的,这年纪都该爱美爱漂亮起来了。
  他是不懂,但也能知道,村里还有不少小姑娘,摘了花往头上戴,家里有长辈的,也都喜欢给小姑娘抹抹那化妆品的,谁家小姑娘都有个口油。
  别说是下河摸鱼了,夏天除了裙子,连裤子都不爱穿的。
  怎么就他们家宝丫跟人家家这小姑娘不一样呢?
  万中华看了一会儿,乐了,“宝丫就喜欢这些,随她吧。”
  估计也是在城里憋坏了,成天除了上课就没事儿干,毕竟丫头从小也是在山上野惯了的,没有地方能让她玩,宝丫想必也寂寞的很呢。
  *
  张格文落后了车队一步,在团队其他人的带领下前往了当地邮局。
  拿起电话的那一刻,他的手甚至是带有些微微颤抖的。
  邮局的工作人员知道眼前这位身份的尊贵,也不敢多说什么,只是给倒了一杯茶水,问道,“先生,需要帮助吗?”
  张格文扭扭头,摆了摆手,终于,伸出颤抖的手指,拨通了一个北京的号码。
  秦国毅接到电话的时候,正打算带着秦千汐和沈荣思一起出去吃一顿饭。
  在听出了电话里的人是谁的时候,不由便僵住了。
  好半晌,他才迟疑的喊了一声,“老张……?”
  正打算推开门喊人的沈荣思听见这一声称呼,也当下僵在了原地。
  半晌,她表情沉静,让在后面安安静静的负手等着她的秦千汐暂时先回房间,自己则是关上门,站到了秦国毅身边。
  午后十分的寂静,关上了大门,话筒里的声音也清晰可闻,沈荣思能够听到话筒里面传来老迈又显得苍凉的声音,在电话那头说,“老秦……孩子……可能找到了啊——!”
  孩子可能找到了?
  沈荣思只觉胸口开始重重的狂跳,一口气从胸口跃出,让她整个人都软了下去,几乎是强撑着,才努力的坐到了椅子上。
  话筒里面的声音还在继续,张格文说话的同时,脸上已经溢满了眼泪。
  他掏出一个方格手绢,在脸上擦拭着,一边吸着鼻子,一边低着头,说道,“乐乐和千汐的孩子……八成是找着了。我这次下乡开展矿物研究、修复文物工程工作,要和当地负责人洽谈,也是因缘际会,发现了一个姑娘,约莫十一二岁,她的手上,有一串手链,就是当初……当初你嫂子交给千汐的那条链子。”
  秦国毅和沈荣思互相对视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眼底的震惊以及不敢置信。
  沈荣思接过话筒,“那,链子呢?!”
  “我已经让金森送回北京去了——一秒钟都没有耽误。那条链子上,还有当年冬冬的出生日期,我虽然老了,可我也记得清清楚楚。”张格文忍不住说道,“带着链子的孩子,长得好看,人也聪明,收养了她的家庭,将她教的很好,是个很出色的孩子。”
  可这一句话说出之后,却又让沈荣思即将爆炸的思绪重新回笼,复又冷静了下来。
  多少年来,寻找秦千汐那个失踪的孩子,在她心里,几乎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完成连死都不甘心的执念。可到现在,有了确切的消息之后,她却逐渐的慌了。
  十二三岁的孩子,已经不是一两岁的孩子了。
  这个年纪的孩子,被教养的很好,那么,她和自己的父母一定很亲。
  她又会不会愿意,回到这个家来?
  如果见了秦千汐之后,不光没有好处,反而让她的病情雪上加霜,那又要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  宝丫:吃瓜。
 
 
第130章 
  可这个想法, 至今也没有人能够知道,可能会有的结果会是什么。
  沈荣思按耐下了这个想法,将电话挂断之后, 说道,“小金要多久能到北京来?”
  算算时间, 如果金森是即刻启程, 带着那条链子前往北京, 时间最多也只需要两天多。
  两天的时间, 放在平时,一个转眼就过去了。可偏偏就在这种紧要关头, 连一分一秒, 都像是一年一样, 怎么都难捱。
  “这件事情暂时不能告诉汐汐。”秦国毅想了想, 说道,“汐汐的状态才刚好没几天,如果再受到这么大的刺激,万一情况不好,那么,我们这么多年来的努力, 就全部都白费了。”
  沈荣思又怎么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当下也是一点头, 和秦国毅对视了一眼,都有了某种的决策。
  对于这个孩子,秦家来来回回的找了这么多年都没找到, 其中如果说是没有人在中间干预,那也根本是不可能的。可要说有人干预,那,人又能会是谁?
  正在这时,外面的有人敲了敲门。
  夫妻两人回过神,过去将门打开。
  方玉雅夏天里穿了一身青色的连衣裙,陪着上面白色的短袖,自成了一派的特色。今天秦千汐穿了一身淡粉色的纱纱裙,出来的时候,正在摆动着自己长长的裙摆和绳结。
  方玉雅见着了,不由问道,“千汐这身衣服可真好看。从前我就说她穿粉色、紫色的好看,但是汐汐却总不爱穿那些……专注了找一些素色的穿。”
  沈荣思也跟着抿唇一笑,她那里是不知道为什么呢。
  当初孩子丢的那一天,孩子身上的小肚兜便是粉色的,上面绣着大片的莲花,寓意是好的,可不成想成了那么个结局。
  从那之后,秦千汐便很不喜欢用这些颜色的东西了。
  也还是自打万幸过来,说秦千汐穿这些颜色好看,秦千汐这才试着开始穿的。
  想到这里,沈荣思便不由将念头又放在了万幸的身上。
  这个孩子的出现,对于秦家来说,其实算是个福音。
  虽然她大权在握,于整个毕竟跺跺脚都算是能震三震的存在,可也就只有她这一家老小知道,她的心思,也早就已经不再那上面了。
  唯一的女儿出了事之后,她就很难以再讲全身心扑倒工作上去,日日夜夜的折磨,不光是对她,也是对整个家里的人的。
  可以说,万幸的出现,在当时,就是给这个已经即将濒死,甚至死气沉沉的家里,注入了一股生的力量。
  “是啊。汐汐穿着粉色的衣裳,就是好看的很。”沈荣思的眼中带泪。
  秦千汐十年如一日的单纯,生活在她的脸上一丁点儿的痕迹都没留下,往外出去,说她是大学生都是正常的。毕竟她双眼灵动,还有这完完全全的少年人的风采和性质。与他们这些被生活磋磨到眼中无光的大人们,还是不一样的。
  这种对生活希望的光,她在万幸眼中也经常看见,每次看见,都觉得是一阵的高兴。
  收拾好行装,便要带着一家人出去了。
  沈荣思轻轻地擦拭了一番眼角,旋即又笑了。
  即便那个女儿不认她们,又能怎么样呢?
  她们已经有宝丫了,比什么都强。
  *
  屋子里面的床铺老早就已经铺好了,万幸进去巡视了一圈,幸福的简直是不行。
  八十年代的乡村夏天并不算是太炽热,树木繁茂,各家各户都种植的有果树,果期到了就能摘着吃,还能挡着点刺眼的阳光。
  她们这屋里隔阵子就会有人过来打扫一番,不用想也知道是距离他们这里住的不远的四伯娘,万幸躺在床上滚了一圈,舒服的喟叹了一声。
  万海洋小朋友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仰着头,奶唧唧的说,“宝姐宝姐,你喜欢不?床褥都是我和娘刚给你晒得,打了好久——日头最大的时候给你打的,我娘说你就喜欢睡这种被子!”
  “宝姐喜欢啊!”万幸把小孩儿抱着忍不住亲了一口。
  小孩儿玩的浑身都是汗,刚才又刚刚下河摸了鱼,身上都是腥的,还是不让他上床了。
  万幸想了想下午的日常,说道,“小高——带着弟弟去洗澡——!”
  万志高在万家已经算是几个弟弟都很喜欢的大哥哥了,听见万幸一声令下,便吆喝着几个人去烧水洗澡去。
  万幸捧着脸笑,心想她虽然没有人家穿书的一二三四五个哥哥,但是她有一二三四五个弟弟也不错啊。
  再者,弟弟都是被她自己给一手奶到大的,好培养,知道护姐姐,比不好养熟的哥哥好很多了呢。
  再者说了,要说哥哥么……
  万幸摸摸下巴,起身,打算给远在天边的贺知洲写封信去。
  说起来贺知洲走的那天,她虽然拉着贺知洲一起去拍了照,但是忘记问他身上的伤势到底如何了,不过既然是子弹的贯穿伤,那想必伤势应该还挺严重的。
  万幸皱了皱眉,刚提起笔,却被门外的陈晓白喊了一声,“宝丫——有你的邮件!”
  万幸应了一声,将钢笔合上,冲了出去。
  能寄到这里的邮件,除了她走之前让人家洗的照片之外,可久没有别的啦!
  第一批拍的照片能被洗出来,而且尤其是背景属于这个年代下,万幸还是很期待的!
  签收完派件之后,万幸便叫上了万志高跟陈晓白,几个人一起找了个院子角落的小桌子——外面围的到处都是人,全都热火朝天的等着晚上那顿喜宴呢!
  “哇……军人哥哥!”万海洋指着万幸第一张拿起来的那张照片,双眼放光的说说道,“宝姐,我以后还能跟军人哥哥说话吗?”
  “当然可以啦。”万幸笑着摸了摸万海洋的小脑袋。
  村里最近已经在开发幼儿园了,位置距离也不远,正巧在万幸上小学的那个山道附近。
  一是家里的大孩子能把下了课的小孩子直接领回来,二也是为了农民本身着想,不在送孩子上耽误太长时间。
  建幼儿园这事儿,本身在万幸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在申请了,但是奈何当时要钱没钱、要人没人,什么都没法子落实,一直等到赵建国。万报国一行人升值的升值,改革的改革,拉投资的拉投资,去应聘的应聘,这才算是把村里的幼儿园给盖了起来。
  当然了,如果是家里有钱、又有时间的,还是都想着,能够让孩子去镇上的幼儿园上学,都希望自家孩子能接收到更良好的教育。
  毕竟在石桥村,万胜利是第一个大学生,就在镇上当了老师,一个月工资不菲,养活一大家子都没问题,谁不眼红?
  在想想自己种地辛辛苦苦一个月下来落不了几个钱,谁心里都不好受,望子成龙的心,就是被这么攀比起来的。
  万家的几个孩子都不笨,万幸之前给几个孩子都做过考试题,也测试过他们的反应能力,幸运的是全都很便捷。
  只有老幺,可能是因为生产的时候被王秀英推了那么一下,导致反应有些迟缓,但是后天四房把奶粉、鸡蛋等等补营养的东西,就跟不要钱一样的给他吃,这么几年过去了,老幺也都比一般的小伙子壮士了,各方都看不出有什么不一样的,成绩也都名列前茅。
  “找你要你们用心上学,等到以后上了大学,我就把知洲哥哥给你们带回来,让你们看看。”万幸笑眯眯的算了算。
  等这几个小家伙都考上大学了,那岂不是得十年后了?
  十年之后,他们还能记得贺知洲是谁吗?
  “好哦!”万志高首先举起双手欢呼,嘴里喊着也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话,“宝姐以后和知洲哥哥结亲了,那我们不是每天都能看见知洲哥哥了——对了宝姐,知洲哥哥也能把我们带到□□去看升国旗吗?!”
  万幸一口气还没上来,就被万志高这小崽子给拐到了别的地方去。
  她哭笑不得的说,“不用他带,我带着你们也能看。”
  升旗广场是全开放式的,每天都有数以万计的老百姓会迎着朝阳路过□□广场,只是升旗仪式的时间她不太清楚,回头可以问问沈荣思那边有没有,她可以给记下来,以后没事儿了,就可以去看看升国旗。
  想到自己已经提前步入了老年生活的步伐,万幸笑了笑,旋即一向,倒也挺乐呵。
  虽然她活了没多少年,可见识过的东西,却也未必就没有这些村子里已经活了七老八十的老人少呢。
  一群孩子正在这里小心翼翼的看着,万志高一抬头,却发现身边多出来了一个身影来。
  是贺知书。
  和金凤一起玩的贺知书。
  万志高愣了愣,小步子挪了挪,主动的挪到了万幸身边,然后小心的扯了扯万幸的袖子,说道,“宝姐……”
  万幸抬起头,脸上还带着尚未褪去的笑意以及颊边的红润,双眼亮晶晶的说,“怎么啦?”
  冷不防的,这么一张脸撞到自己眼中,贺知书一顿,捻着照片的手就松了一下,随着午后徐徐的晚风降落到了万幸的面前。
  他刚才捻着的那张,赫然就是贺知洲身着军装,单人站在升旗台下,神色肃穆且庄重,望向不知名的院方,郑重敬礼的那一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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