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它们会飞出去,晚上就自动回来,基本上见不到。但最近采了满屋子茶叶,要防着它们回来捣乱,不能离人。
茶叶制作的过程比较繁琐,晾晒只是其中一步,可不能让它们给毁了。
孩子们便搬着小板凳,拿了根毛线绳,坐在前院一边晒太阳,一边玩翻花绳。
不一会儿,一辆牛车停在了隔壁门口,是江小花回来了。看见他们,就冷哼一声,想朝他们做鬼脸,但是没敢,只跑过去敲门。
但敲了好一会儿也没人开,估计是没人在家。
江小花慌了,似乎不想让死对头看到尴尬的一面,就不停敲,那声音吵的人耳朵都要炸了,几人就看傻子一样看他。
“看什么看?”江小花一低头,扁着嘴又有点想哭。
兄妹几个也不想理他,免得说着说着,忍不住又打他一顿,没完没了。
又过了好一会儿,快吃晌饭了。
江雨兰和她父母才气喘吁吁的拖着好几根伐木从后山的方向回来。
“你们去哪了?”江小花在门口撒泼,“不知道我今天回来吗?”
几人面露难色,好像真给忘了。
江小花气得,板着脸,眼泪扑簌簌往下滚,但是生怕死对头看到,又狠狠一擦。
“行了。”江雨兰连忙开门,推他进去,“这不是忙着呢吗?走了走了。”
江父艰难地将木材推进去,不一会儿,里面传来锯木头的声音,听得人牙酸,也玩不下去了,连忙跑回房里去。
两家离得近,进门还是能听见。
阿森就不满地问:“阿娘,他们在干嘛?吵死人了!”
“他们啊。”柏秋擦擦手,弯下腰,与孩子们平视,小声道,“罗二柱在郡里,得知你阿爹刻佛珠赚了些钱,估计也想分一杯羹。”
摇摇头,无奈地说:“父女三人跟鬼迷了似的,成天伐木要刻佛珠,都好几天了。”
“真是个学人精!”阿森气鼓鼓地说道,“房子学咱们,生意也要学咱们,下一步,是不是要开始种茶了?”
语气明明是在嫌弃他们,哪知,柏秋却笑道:“你怎么知道他们要种茶?”
竟然真的方方面面都要学?
孩子们都惊呆了,江雨兰不是总说他们种茶、盖大房子是脑子抽抽吗?
怎么现在这么上赶着?
作者有话要说: 、②摘自《弟子规》。
《弟子规》清代才有,架空文,就不深究了嗷,笔芯~
第43章
孩子们不知道江敬武因何赚到那么多钱, 阿瑾却了解的很——若不是原料珍贵, 普通佛珠绝不可能那么好卖。
一来,相较普通门店,信徒们更愿意从寺庙内或周边请佛珠、观音等佛门之物, 以祈求庇佑。
二来, 市面上常见的佛珠的材料, 多以菩提子、琉璃石等硬料为主,檀木难寻、难刻, 因而有价无市。
若只是普通木材制成的珠串, 与信徒而言,根本就是过家家的手串儿,是下下之选。
他们都不买,普通人就更不会买了。
如此一来, 莫说赚钱, 能保本都算他们有本事。
罗二柱既然已经让家里人着手准备, 就是打定了主意要做, 他犯不着也没必要这个时候去触他的霉头。
所以, 还是别管他了。
或赚或赔, 总归与旁人无关——是罗二柱自己要拉着一家子作死的。
“随他们。”柏秋将炸好的酥肉端给孩子们,也说不要管,“别都在这扎堆儿了,他们要锯到半夜呢,你们该干嘛干嘛去。”
“啊?”阿森端着酥肉,傻眼的表情, “那咱们怎么休息?”
柏秋却说:“近日家中忙,休息的也挺晚,还真没顾上理会他们。先看看,等你们阿爹回来再说。”
此时,孩子们大半的注意力都被眼前的酥肉给吸引了,没再追问。
知道他们馋,柏秋就先给他们炸了好大一盘,可以当零嘴儿吃。兄妹几个于是欢天喜地的出去,继续看茶叶。
酥肉要凉一些才会更脆。
孩子们却等不及了,出了厨房,就一人捏了一块儿,忍着烫,醉生梦死地大口吃了起来。
面粉里面加了鸡蛋,裹在腌好的肉条上,油炸之后会更加外酥里嫩,另外,腌肉的时候特意放了些花椒去腥,而花椒在炸过之后没有麻,只有脆。
一口下去,外皮的香酥、肉条的鲜美、劲道,在嘴巴里聚集、升华……
瞬间就安慰了被亏待了十几天的味蕾。
大满足!
蜚蜚只吃了一口,就被那个味道攻略的,忍不住跺着脚直转圈儿,实在是太好吃了。
哥哥们被她这个动作可爱到了,故意学着她的表情和语气,边做作地跺脚,边摇头晃脑地说好好吃。
被羞恼的蜚蜚追着打。
正玩闹着,江敬武从茶园回来,推着一辆平板车,上面放了几个半人高的大竹筐,里面满满当当的,全是新采的青茶。
“这么多茶叶?”阿木连忙迎上去,帮忙往下卸,“咱们不就只栽了一亩多的茶树吗?”
“可不是?”江敬武笑道,“茶树第一年产量都偏多,之后会减少。”
听他这意思,茶园似乎还有青叶没采完?
“地里还剩下一些,今天就能采完。晚上把萎凋好的这部分炒了,腾地方给新的。”江敬武看了看满院子的青叶,估算道,“应该能有七、八十斤。”
茶树一年可以采三次,以明前茶为最佳。
一整年的产量大概在两百斤。他们这次若能炒出七、八十斤的茶叶,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
“今晚就炒?”对于新事物,孩子们总是有很强的好奇心,纷纷说要帮忙。
哪里要他们帮忙?不过就是想法子玩儿罢了。
几个孩子正是闲不住的年纪,中午大吃一顿之后,就嚷嚷着要跟爹娘去采茶玩儿。
春日天色见暖,午后,孩子们一人戴了顶草帽,欢快的穿梭在绿油油的茶树之间,随蝴蝶一起翩翩起舞。
起先觉得很有意思,但待着待着,就渐渐觉出不好来了——茶园里的虫子,简直多得无法想象!
有那种成群结队的黑色飞虫,碰到皮肤就会很痒;还有绿不拉几的软体虫,摘茶叶的时候不小心就会抓到。
所以采茶的时候都要戴着厚厚的手套,免得受伤。
最可怕的是,因茶树比较密集,经常有蛇藏在里面,若碰到它藏身的茶树,就会突然跳出来!
阿柔最怕的就是这玩意儿,得知有蛇,立马就带着妹妹,离茶园远远的。
男孩子们却并不害怕,反而还捉着虫去吓她们,气得阿柔直接不理他们,带着蜚蜚回家了。
阿瑾身体不好,晒久了容易头晕,便跟着她们一起回去。
家中里仍然能听到阵阵锯木头的声音,姐妹俩觉得吵人,便拿棉花塞住耳朵。
闲来无事,阿柔将衣服洗了,蜚蜚坐在廊下翻阿柔的医术。
她现在认字不多,主要是看上面画着的草药,翻完一本就去翻另一本,倒也没闲着。
阿瑾则在她旁边用小刀削一块木头。
三人各做各的事,只听见源源不断的锯木声在空中回荡。
太阳未落山,一家人便回来了。
三兄弟仍然戴着草帽,却蹭了一脸的黑灰,手上也尽是茶叶上的绿汁,一回来就被催着洗手、洗脸。
“干嘛呢你们?”阿木热得头发都打绺了,摘了草帽扇风。
蜚蜚这才把耳朵里的棉花拿出来,正想说话,旁边的阿瑾就把刻了一半的木头递到她跟前。
是一只胖乎乎的小兔子,还没刻好。
“好可爱。”蜚蜚想到他之前送给自己的纸鸢,笑出了声,直夸他,“阿瑾哥哥什么都会,太厉害了!”
说起来,那只纸鸢现在好好的还在她房间里挂着。因为只有春天的时候适合玩儿,秋天风太大了线容易断,所以拢共也没有飞过几回。
阵脚虽然简陋随意,质量却好的很,再挂十年不成问题。
阿木自然也想到了那对大小不一的金鱼眼睛,再看看他手里略显稚拙的工艺,很不给面子的笑了出来。
阿瑾瞅他一眼,不为所动的继续雕刻。
小小少年微微垂着眼睛,专注地雕刻着一只未成形的兔子,睫毛羽扇般又黑又长,衬得他皮肤更加白净。
蜚蜚看看他的,又伸手摸了摸自己的睫毛,豪迈地拔下来一根,捏在手里与他的对比,发现竟没他的睫毛长。
不禁十分好奇,他这么长的睫毛是怎么长出来的。
“怎么了?”阿瑾眨眨眼睛。
“没事啊。”蜚蜚托着小肉脸看他,一本正经地说道,“阿瑾,你长得可真好看。”
阿瑾:“……”
“那你多看看。”长得真好看的人故作平静地说着,小手却捏紧了木块儿。
蜚蜚目光便看着那未成形的兔子:“你削这个干嘛?”
“对啊。”阿木也问。
阿瑾动作一停,把小刀和木块都收了起来,神秘兮兮地冲着阿木:“你猜?”
阿木摇摇草帽,走开了:“稀罕。”
“回去了。”阿瑾拍拍蜚蜚的头,酷酷地说,“明天见。”
明天上午还有课业,一早便要回学堂去。
东西还未收拾,阿瑾也没来得及和宁大夫好好说说话,便没有多留他,只商量好明日碰头的时间,便让他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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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晾晒、发酵后,需要炒制、杀青。
杀青的工艺十分复杂,要准备至少三口锅,每口锅的温度不一样,炒制的手法也不一样,对技术的要求很高。
江敬武还专门去找人学了炒制的方法。
要把青叶炒干,好费时间很长,兄妹几个一开始还兴致勃勃的,后来实在撑不住了,回房倒头就睡。连持续到半夜的锯木头声音都没有影响到他们。
次日,姐妹俩收拾东西的时候,江敬武过来,给了阿柔一串自制的佛珠。
佛珠沉甸甸的,用礼盒装着,无论是色泽还是工艺都非常亮眼,显然是费了心思的。
“前些天,赵老夫人派人来接你过去,才得知你上学去了。”江敬武说道,“你若有空,便去看看她,将这佛珠送给她做礼物。”
自从那日阿柔治好了老太太的病,她便时常让人来接她到赵府小聚,对她和蜚蜚十分关照。
眼下她们在县里读书,离得更近,的确该常去看看。
“放心罢。”阿柔自然满口答应。
江敬武又说道:“眼下茶叶丰收,手上也有了本钱,阿爹打算在郡里盘个铺子,做些生意。”
观察着女儿们的表情,江敬武说:“到时候,你们和阿娘也一起搬过去,可愿意?”
“搬到郡里?”阿柔有些惊讶,与蜚蜚对视一眼,似乎没准备好。
江敬武便摸摸她的头发,安抚道:“还要等上一段时间的。今年能把铺子盘下来就不错了,提前同你们说说,你们也好考虑。”
说是考虑,实际上是给她们准备的时间。
阿柔先前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不免忧虑。蜚蜚想的就更多了。
离她前世遭难的时间,只剩下几个月。
眼下,许多事情都没有按照前世的轨迹发展,起码前世在这个时候,江敬武是没有想过要自己做生意的。
认真说起来,搬到郡里其实是件好事。不过,他们若搬走了,阿瑾怎么办?
先前让他找自己的家人,他好像很抗拒。
还有宁大夫、大伯母、阿嬷……那么多的人和记忆在这儿。
她先前在镯子里昏昏沉沉了几年,不记得中间的事儿,等她再有印象,哥哥姐姐们都已经长大了。
所以并不知道自己死了之后,他们是怎么熬过来的。
真是愁人。
不过,就像阿爹说的,今年能把铺子盘下来就不错了,离搬家还早,她们可以好好想想。
带着复杂的心情,姐妹俩收拾好衣物,又带了许多容易保存的吃食,与哥哥们一道儿又回了学堂。
哥哥们好像还不知道阿爹的打算,一路大大咧咧的。估计阿爹是觉得男孩子在哪儿都能很快适应,所以才没有提前和他们说。
原本,阿柔对阿瑾总是一副针锋相对的态度。
但先前经历了林妙儿的事,眼下又得知自己将来会搬走,对阿瑾的态度就好了不止一星半点儿。
弄的阿瑾还挺不适应,怀疑她在闷后招对付他,就差没把“躲着她”几个字写在脸上了。
天色还早,几人准时到了书院。
回寝院已经来不及了,学子们便将包裹先放在桌子底下的桌兜里,下学之后再拿回去收拾。
蜚蜚带的东西少,多半是吃的。
就想着把桌兜里面的书拿出来,将自己的包裹塞进去。
她刚刚开蒙,书不多,但桌上要放写字的笔墨纸砚,没地方放书,就全都塞在了桌兜里。
可是,她刚将手伸进去,就察觉到了不对劲儿。
——桌兜里是湿的,还有许多软乎乎的东西,显然不是她放进去的。
墨水洒了?
没有洒啊,先前磨的墨还在砚台里,都已经干了,不可能渗进桌兜里。
蜚蜚狐疑地将手拿出来。
顿时愣住了。
只见她雪白的小肉手上,居然沾满了……血!
阿瑾发现不对,连忙撕了写字的纸给她擦手。可那种粘腻的感觉却挥之不去一般,令人作呕!
后背都起了一层白毛汗。
“谁干的!”阿瑾牵着蜚蜚站到一边儿,从侧面将她的桌兜一翻,东西的东西“哗啦”一声,滚了出来。
刹那间,一股浓重的血腥气,侵入了静谧的教室。
在瞧见那滩东西的第一时间,阿瑾就抱住了蜚蜚的肩膀,硬是转过她的脸,不许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