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继文走出了巷子,浑身都像是被抽走了力气一样,差点瘫软在地上。
吴赫死了,这么办?
在前世,崔婉救了吴赫,吴赫是因为和沪市帮派的吴三爷有些亲戚关系,得到了吴三爷的青眼。
吴赫长得好,加上有崔婉给了一部分钱,装扮得人模人样,做了沪市最大帮派褚爷的乘龙快婿,可以说是一等一的人物了。
段继文很清楚他们全家是靠着吴赫翻身,现在只是小小的一个差错,吴赫居然就死了?
这年轻的身体都甚至让段继文觉得鸡肋,没有钱,没有人脉,他该怎么办?
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段继文又打起了精神。
错过了吴赫,还有一个机遇,那就是他的画作可以卖钱。
段继文摸着怀里的一个铜元,又忍不住沉默,这钱太少太少,怎么买颜料和画纸?
段继文又忍不住埋怨起来谢琳琅,如果她不跑,怎么会惹出来这么多的事。
早晨吃的是糊糊,肚子很快就空了,拿出了馒头吃完了之后,段继文也懒得继续逛街,直接回家了。
家里应该还有笔和纸,他需要仔细规划一下自己的将来。
前世富贵了的段继文很清楚,现在赤贫的状况必须要打破,有什么来钱快又多?
段继文还没有找到头绪的时候,就看到了崔婉。
崔婉比起一个月以前更瘦了,别看三天给开了五十铜元的工资,崔婉觉得这是拿命来换的,她的腰身累得要断掉了,身上弥散着难闻的味道,让她想到了当时跌入到的那个怀抱,难怪那个末等舱的男人穿着尽量体面,却有这样的味道。
“继文。”
段继文看着崔婉,简直不敢相信这个是自己浪子回头后,和和美美过了一辈子的崔婉。
在前世,崔婉老了也是个优雅的美人,盘着头发,脖颈带着颗颗圆润的珍珠项链,穿着黑色的旗袍,走在a国的大街上总是会引人侧目。
而现在的崔婉活脱脱像是老了二十岁,不,还不如当年四十岁的她。
“婉婉,你怎么成了这个模样?”段继文心中大撼,上前握住了崔婉的手。
等到近了,段继文闻到了崔婉身上的味道,握住她的手,也不像是记忆里的那样柔软干燥,而是有着奇怪的感觉。
段继文松开她的手,看到了自己的手指上都沾上了奇怪黑色污渍,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崔婉看着丈夫本来握住她的手,看到了他眼底不一样的光,心中大为感动,现在看到了丈夫的模样,低下了头,“我,我先去洗漱……”
“不用。”段母说道,“等会你跟着我去洗衣服,还与一堆事。”
崔婉微微怔住,没想到段母也要劳作。
段母绷着脸,没办法,这都是儿子安排的,说是为了段家的大业,让她委屈一段时间。
段母当然相信儿子会有一番大贡献,所以她现在能做的,就是按照儿子的规划安排,多一个人多一分力量,多给儿子赚点钱。
“现在家里一时有些困难,但是没关系,我画画好,只要有钱买到了颜料和纸,早晚可以出头。”段继文一只手握住了段母的手,另一只手抓住了崔婉的,“她已经跑了,我们三个人要一条心。”
那个该死的逃跑的谢琳琅!
一时间三人的心中全部都愤愤然地想到了那个不肯给他们吸血的人。
宁蓁蓁打了一个喷嚏,用手帕揉了揉鼻尖,噼里啪啦地用打字机继续打小说。
刚开始没钱,就用钢笔写书,现在已经有了钱,宁蓁蓁买了打字机,并且改装了键轴键位,码字的效率大大提高,她每天交稿的字数和过去差别不大,用了更多的时间去看读者来信。
以前钢笔写小说,效率总是不太高的,宁蓁蓁白天除了锻炼身体之外,几乎是用所有的时间来写小说,现在有了空闲时间,就开始筛选读者来信,和读者联系。
她目前只有一条已经不适合再走的路子,那就是汪若兰那边的,她需要认识更多的人,去走上流圈子,而结交读者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坐在沙发上,看读者的来信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
或是稚嫩,或是成熟的信笺,读者的人生百态,他们抱着一颗真诚的心与作者交流。而宁蓁蓁的读者群绝大部分是年轻的女孩子,她们有些天真,向往纯粹的爱情,又被女主人公本身所感动,甚至还会苦恼地询问作者,如何做一个优秀的女孩子。
“每天最让我快活的事就是看《都市报》上您的小说,我特地把时间放在晚上看,有时候觉得很累很难受的时候,看着故事,似乎多难的事都不是事。瑜瑾先生您的书写得真好,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瑜瑾先生,您能够把秦小姐写得这么好,我认为您本身就是一个很优秀的人,我有些愧疚,我的家境还算是不错,父母把我也送到了女校里,但是很羞愧的是,我浪费了这样的机会,成绩并不好,我看到秦小姐,万分惭愧自己没有珍惜好的学习时间。我不好意思在生活里询问别人,如何上进这个话题,想要请教您,像是我这样的情况,如何能够利用好现在的光阴呢?万分盼望您的回信。”
“瑜瑾先生,我是一个很喜欢看小说的女学生,当时您的小说第一天在《都市报》上刊登,我就知道小说一定会火,我们班上的女生都很喜欢看您的小说,在报纸上看宣传,要出书了,我一定会支持的。”
“瑜瑾先生,家兄名下有一家电影公司,公司名字为:xxx,目前已经出了电影《梦里花》、《半夜三更》等作品。我很看好您的小说,是否方面见面洽谈改编成电影事宜,联系方式:xxxx,联系人:xxx。”
宁蓁蓁把这封信单独拿出来,在给其他的读者来信写完了之后,约见了这位孙雪梨小姐。
孙雪梨就是上次崔婉见过的头等舱下来的女士,约见在沪市最好的餐厅。
“这位是我的好友贺苏,您可以喊她贺太太。”孙雪梨握住了宁蓁蓁的手,“她很喜欢您的小说,也是她推荐给我您的小说,还提出了建议让我可以改编成电影。”
贺苏的肚子微微鼓起,是去游轮接孙雪梨的好友,“瑜瑾先生您好,我很喜欢您的小说,所以雪梨要约见您,我就冒昧过来打搅了。”
宁蓁蓁握住了贺苏的手,“多谢贺太太的推荐,怎么会打搅,我还得谢谢您。”
孙家可以说是沪市的第一家族,从商界到政界都有人脉,孙雪梨的三个孙庭轩算是个异类,扔了许多的钱在电影行业里,因为宣传太多,目前民新影片公司在全国名气是有了,钱还尚未赚到,可以说是这个家庭里,赚钱赚得最少的就是她的三哥了,目前还在赔钱。
孙雪梨的书读得很好,大学念得是文学系,后来出国之后转念了哲学系,她书读得多,加上少了贺苏这样的情怀加成,对通俗小说的作者不会高看一眼,只当做是普通人。
这一番吃饭之后,孙雪梨就发现了这位笔名叫做瑜瑾的不同,她的见识不凡,是孙雪梨少见的睿智,于是伸出了橄榄枝,邀请她下次参加一个舞会。
孙雪梨拿着宁蓁蓁的小说找到了三哥,“三哥,我要做个电影。”
孙庭轩无奈地开口,“雪梨,我的电影是拍通俗小说的,你喜欢的那些根本没办法拍。”
“就是通俗小说。”孙雪梨说道,“《都市报》的瑜瑾先生作品《军阀少帅的旧式妻》。”
这名字听起来又有些太通俗了。
孙雪梨说道,“三哥,没事,你要是不看好也没关系,我出书也有点钱,加上我的零花钱,我自己投资好了。”
孙庭轩听到了这里,若有所思地看了妹妹一眼,他的这位妹妹零花钱不是从父母这里要的,而是在国外留学,自己倒腾了证券赚到的,她的眼光素来是十分精准,大哥还可惜过,可惜妹妹就喜欢什么哲学心理学,不然的话,如果是去做银行,一定比他都厉害。
“真的那么好?”
“嗯。”孙雪梨点点头,“哥,你去看看就知道了,我觉得挺不错的,我先前了解了一下,《都市报》之前因为一个三流的小说,销量涨了不少,这个小说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上涨,报纸还加印了专刊,在北平那边销量也不少。”
第218章 私奔失败以后15
沪市的租界晚上总是很热闹。
有百乐门这样的舞厅歌舞升平,还有各种各样的聚会、晚宴、舞会。
宁蓁蓁穿着一身洋装,坐到了来接她的小轿车,等到进入到舞厅之前,甚至还接受了安检。
这让宁蓁蓁有些疑惑,一瞬间还以为自己是在现代小世界里,等到看到了穿着西装带着小圆框眼镜的人,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安检,这是曾经的皇帝,溥元正。他的旁边挽着一个穿着旗袍梳着手推波的貌美女子,眉眼之间带着淡淡的忧郁,是他的皇后郭菀茹。
“你运气还真不错,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皇后。”孙雪梨对着宁蓁蓁咬耳朵。
宁蓁蓁低声说道:“我运气一直都还挺不错。”
宁蓁蓁拿着请柬,是跟着孙雪梨一起,还和郭菀茹说了几句话。
郭菀茹与溥元正大部分时候是住在津市的,这次难得出现在沪市,可以说是被他们赶上了。
郭皇后也读过宁蓁蓁的书,听到了宁蓁蓁笔名是瑜瑾,笑起来的时候眉眼之间的轻愁消散了不少,说道:“你的小说写得很好,秦小姐是我辈楷模。”
宁蓁蓁想着这位识字的皇后还有看小说的兴致,笑了笑:“您客气了。”
等到离开了之后,宁蓁蓁还好,孙雪梨自在了不少,整个人都松散了下来,笑着说道:“我三哥也在,等会你们聊一会儿,改成电影有什么想法,都可以和我三哥讲。”
“好。”
孙庭轩在看了小说之后,知道为什么妹妹会想要改编,一个个的故事确实很适合做成系列电影,在见到了作者本人,孙庭轩甚至觉得她可以拍电影,她的容貌不错,再其他女演员有谁能够比得上作者对主角的理解?
宁蓁蓁委婉表示了拒绝,“我恐怕腾不出时间,多谢您的厚爱。”
孙庭轩见多了文人的怪习惯,宁蓁蓁不愿意参演也正常,表示自己会做好演员的选拔,等到时候确定了人选,会让人通知。
谈影视版权,对宁蓁蓁而言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她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药品研发。
就她自己的水准而言,推动这个小世界的医学发展是她在短时间里可以做到的,而且在未来的战争之中,也有很大的作用。
但是青霉素这样的神药在这个小世界里推出,凭着她自己是不好保住,最好的办法还是给药厂找一棵大树。
这舞会能够让前皇帝与帝后都过来,里面位高权重的人不少,宁蓁蓁很快就找到了合适的人,那个人和孙雪梨还有些联系,正是孙家二少爷。
孙雪梨在和人说完了话,看到了宁蓁蓁在和自家二哥说话。
孙雪梨一愣,尤其是看到了自家冷厉而古怪性格的二哥居然笑了,再看看旁边的三哥,他也打了一个寒噤。
“我觉得,你上次说的改编费用不妥。”孙庭轩认真地对着妹妹说道,“你的这位谢小姐是个人物,得加钱。”
他二哥什么职业啊,刚开始他都有些接受不了,这位瑜瑾先生居然还能让自家二哥露出笑容来。
孙雪梨点点头,又有些好奇,宁蓁蓁和二哥有什么共同话题?
*
宁蓁蓁做过医生,而孙庭绍现在的职业是法医,宁蓁蓁想要和他搭话还当真不难。
孙庭绍又是一个很纯粹的学者脾气,他本来是做医生的,而且做得也不错,转行纯粹是因为觉得当医生太麻烦了。会接诊到了莫名其妙的人,例如明明身体不错,就是要插队的,医院还让闹的人先治;还有非要他给宠物看病的,觉得救人也是救,救猫也是救的……
被骚扰的多了,孙庭绍就产生了转行的想法。
他本身又不缺钱,和妹妹孙雪梨有些像,不过不是炒股,而是在国内倒腾了翡翠珠宝,手里有不少钱。孙庭绍喜欢医学,更喜欢真正做点什么,而不是推动微观的研究,于是转行做了法医。
法医这个行业,几乎是一上手就让孙庭绍喜欢上了,谁让病人有时候会瞎说谎,但是死人不会。
以前孙庭绍说起这个理由,其他人都是眼角抽搐,唯有眼前这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并不是,她笑了起来。
这个笑容让情商较低的孙庭绍不知晓她是什么态度。
宁蓁蓁笑着说道:“这死人若是可以开口,只怕只有孙二少您比较高兴,其他人得高呼一声诈尸了。”
孙庭绍就事论事,老实说道:“若说是诈尸,我遇到过一桩案子,是死后分娩,当时我的一位助手都吓得辞职了。”
宁蓁蓁:“那就是细菌的作用,在体内产生了气体,把腹中的孩儿娩出。”
孙庭绍见着宁蓁蓁比他更快得出结论,眼睛都瞪圆了,“你竟然晓得?我当时分析了很久,才知晓这个答案。”
看到了孙庭绍如此惊讶,宁蓁蓁觉得自己有点欺负人了,说道,“看得书多而杂,死后肚子膨胀这事是知道的,再联系科学,便可以推断出答案是细菌。”
提到了细菌,孙庭绍有些感慨,“细菌的话当真是让人捉摸不透,有的可以在外活着,有的在内又活着。”
这是因为菌种不同,有的是厌氧菌,有的是好氧菌。宁蓁蓁说道:“有显微镜这种观测方法,早晚可以理解清楚。”
宁蓁蓁主导话题的方向,多是绕着医学界的话题,让孙庭绍说得痛快,甚至把宁蓁蓁引为知己。
孙庭绍就算是用了香水,还是有淡淡的福尔马林的味道,加上他职业的特殊性,别说是沪市的名媛,就算是不少的男士,都对他敬而远之。
孙庭绍上一次遇到谈得来的还是当年在国外读大学,回国之住所在天南地北都已经疏远了,现在难得遇到了一个,孙庭绍就难得仔细看宁蓁蓁,仔细去看时候,忽然觉得这位写小说的女士生得极好,眉弯弯若柳,眼睛黑白分明。
孙庭绍心中正想着事,在宁蓁蓁想要用显微镜的时候,说道:“这有什么难得,整个沪市,我的实验室应当是最好的。若是没有尸体需要解剖,你到我警署里实验室,想用什么就用什么。”
孙庭绍有钱,原本警署提供的解剖室他看不上,自掏腰包买东西,解剖室里面的设备全是d国进口,可以说国内医学实验室的设备都不如孙庭绍里面的东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