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到沈锦书的事,孙爱华的情绪又上来了,“我跟你说,你老爹现在也是大学的教授,现在学校里,都谈个恋爱,宿舍里要是谁是单身,还被人笑话是单身狗,女孩子注意保护好自己就行了,周洲那个孩子,我也见过的,是个好孩子,你见到人了没个笑脸,等到回去了,扭头就和说,周洲让你想到了成建,让她慎重考虑。有你这样做妈的吗?你也就是听到了周洲的家庭,你了解过这孩子的学习经历吗?了解过他的性格吗?就一句像是郑成建,成建也没什么不好的,就知道说怪话。”
要是以前的沈芷君听到这里,就算是外放,到了这里,肯定会把手机调成静音,她的这些私事,尤其是和女儿的事不愿意让其他人听到。
轮到了宁蓁蓁,仍然是闭着眼,感受理疗师手上的力度。
还别说,一分价格一分货,临时把人喊过来,一小时就是一千,起步价是两小时,这服务还是很周到的,基本功也不错,力度合适,失眠的痛苦骤然削减。
“你以前非要去奋斗,把撇在我们这里,都不像个当妈的样子。孩子都不知道自己抚养。现在孩子大了,好了,你要履行当母亲的义务,过来干涉孩子了。”
这是原主的愧疚,她总是忍不住对沈锦书心软,也是因为觉得自己当初毅然决然要奋斗,让父母替她照顾孩子,沈芷君知道自己的父母太过于浪漫,不是照顾孩子的性格,在选月嫂和保姆上用足了心思,但是佣人是不能替代母亲的存在的。
宁蓁蓁忽然开口,“要是再养个孩子,我会好好抚养。被太娇惯了。”
孙爱华一听到说沈锦书被娇惯,就不高兴,“女儿家本来就要富养,谁不说好?还有啊,现在再养孩子?你多大了,之前让你和成建复婚,你不干,现在打算结婚了?你都四十多岁了,这在医学上也都是高龄产妇了。”
赵助理也微微有些诧异,沈总的事业成功,身边也从来不乏追求者,不说从这里排到巴黎这么夸张,但是也确实不少,从国内到国外,从丧偶的成功人士到二十出头的小狼狗,少说也有十几个。
但是沈总从来不接受,难道是打算接受了哪位的追求,再组家庭吗?
“没有,我不打算生孩子。”宁蓁蓁的眼睛微微眯起,她想到了一件事。
沈芷君在a国谈一笔生意的时候,因为一位女总裁的强烈安利,她最后在a国的最成熟的菲利斯医院冻了几枚卵子。
以前的沈芷君没考虑过再婚,没考虑过再生孩子,现在轮到了宁蓁蓁,在沈锦书不靠谱的情况下,孙爱华的碎碎念之下,想起来了卵子,想起来了生孩子这个主意。
四十五岁的年龄,宁蓁蓁就算是现在火速找个男人,火速生下孩子,风险确实太大了。
无论是对孩子,还是对自己这具身体。
那么是不是可以用上之前冻好的卵子?直接找代孕就好。
沈父沈母两人在养女儿的时候,就是满脑子浪漫主义想法,大冬天的,忽悠女儿张嘴吃天上的雪花,三个人去看电影,女儿去上个厕所就把人给忘了。等到养孙女,沈芷君特地考虑到了父母不靠谱的地方,生活起居都由佣人照顾,他们只需要关怀沈锦书就好,也就是这样,才会把沈锦书的性子宠得太过于天真。
宁蓁蓁心里有了想法,长睫颤了颤。
孙爱华还以为女儿当真要结婚,吓了一跳,听到女儿不打算生孩子,还是问了问,“那你有对象了?要结婚?”
“没有。”宁蓁蓁说道,“好了,妈,我晚点让助理去取票,明天我会过去的。”
“好。”孙爱华也挂断了电话。
等到挂电话的时候,正好房间门打开了,是沈锦书红着兔子眼,“外婆,你把票还我,我明天才不要让她去。”
孙爱华连忙说道,“怎么了?你妈也知道错了。”
“她才没有。”沈锦书的声音小小的,“要不然怎么不过来?”
“她今天有一个很重要的会,有记者还有政府的人,实在是脱不开身。”孙爱华哄着孙女,“你也知道,她这个生意做得太大了,有时候不光是为了自己。”
“以前生意不好的时候,也不管我。”沈锦书这个时候正和母亲生气,说话就带了小脾气。
“好啦,生气了就不好看了。”孙爱华笑着说道,“你不是说你室友都挺喜欢周洲的吗?明天让你妈请你们吃饭,别带周洲啊,让你室友说说他的好处。”
沈锦书的表情有些不太愿意,“我不想要这样。”
“你自己可是和我说,想要和他结婚的啊。”孙爱华笑着说道,“你妈也是对你爸有阴影,你也体量体量她啊。”
“我爸挺好的。”沈锦书咕囔着。
“我也觉得你爸挺不错,要不然开始也不会劝复合,不过啊,,结婚的事。好不好你妈最清楚。”沈父沈母虽然当时强烈反对女儿离婚,当年还一度觉得女儿任性,但是后来见到离婚的人多了,就知道,婚姻这个事,就像是穿鞋一样,合适不合适只有脚知道,鞋子花里胡哨再好看,不合脚也不行。
郑成建的话,或许在他们看来是一双好鞋子,但是不和女儿的脚。
“你爸都再婚了,也别想那么多。”孙爱华摸了摸孙女的脑袋,“你妈昨天也不是特别过分,就是给了冷脸嘛,回头就说想到了你爸,其实也是实话。”
“冷脸也不行!”沈锦书一下子就跳了起来,脸上涨得通红,手还握成了拳头,在空中挥舞了一下,“她好失礼!不就是看周洲的家没有那么有钱,而且她明明知道,爸爸对我挺好的,她自己不喜欢,就说一些怪话,太让人生气了。”
“好好好。”孙爱华看到孙女生气了,也不敢太多说周洲的不好,两人现在正甜蜜,肯定不喜欢听这些。“你妈也是累了,她今天实在没空,不然肯定和你道歉,明天你也别给你妈冷脸啊,你想想,你越是闹,你妈肯定印象越不好。”
沈驰买了早餐回来,笑呵呵地说道,“呦,两个美女都起来了啊。”
孙爱华和沈驰恩爱了一辈子,这个时候就直接把沈驰手里的东西拿过来,沈驰握住了妻子的手。几十年过去,两人仍然感情很好,傍晚都会手拉手一起散步,每年的结婚纪念日定然是两人的独处时间。
沈锦书想着男友,周洲也很是体贴,自从悄悄见过了外公外婆,他们两人逛街,他都会扣着她的手,让她走在马路内侧;在吃饭的时候,会主动拉开椅子;在乘车的时候,还会把手遮住她的脑袋,不让她碰到车厢。周洲也常说,等他们老了,走不动了,他还要拉着她的手。
沈驰笑呵呵地,他的手指弹在了孙女儿的脑袋上,“小美女,红着眼睛就不好看了,被大美女比下去了。”
“外公。”沈锦书笑了起来,不去想周洲了,对外公做了鬼脸,“我知道,外婆在你心中才是大美女,我就是小青草。”
沈驰知道沈锦书心情不好,故意逗她,“那可不是,你外婆在我心中是最美。”
沈锦书看着外公外婆,心想着,母亲穿了一双不合脚的鞋子,她哪儿知道周洲待她有多好呢,周洲更像是外公,待外婆体贴又温柔,她也想要和男友这样一辈子走下去。
第72章 不养白眼狼2
贴身定制的衬衣,珠光白外套,下身是同色的及膝裙,因为要参加的是商务会谈,佣人把宁蓁蓁的头发盘了起来。
佣人问道“沈总,用什么发饰?”
打开密码锁,黑色的绒布上璀璨的发饰与配套的首饰展现在宁蓁蓁的面前。
“珍珠的。”
圆润海水珠,泛着通透自然的光泽,宁蓁蓁让佣人给她带上了项链,头发别上扇形珍珠发卡,没带价值不菲的腕表,而是带了一根珍珠手链,宁蓁蓁踩着小羊皮鞋,坐上了她的辉腾。
毫无人脉,只是靠着的百万,能有今天的商业帝国,全是沈芷君一手缔造的。
这种成功人士,有钱有权会享受,但是在人前是低调的,甚至鲜少接受专访。
踩着红地毯,宁蓁蓁气场十足地进入到了翡庭酒店,在大厅里,腾达的团队都已经到了,见到了自家老总,纷纷站了起来。
“沈总。”美悦电影的原ceo上前握住了宁蓁蓁的手,笑着说道,“沈总风采依旧啊。”
美悦电影的ceo是个头发半百约莫五十出头的人,穿着西装三件套,头发也是用发蜡固定的一丝不苟,像是老旧电影里走出来的绅士。
“林总客气了。”
“喊我林经理就可以了。”林仲笑道,“呦,领导来了。”
宁蓁蓁和林仲一起,迎接政府的人。
这一次还过来的是深市的文体新局的副局长,还有京都市文体新局的副局长,美悦电影以前走的是文艺片的路数,因为并购之后,涉及到腾达集团的整合,以后也要搬迁到深市,所以两地文化产业的领导都过来了。
就算是没有沈芷君的记忆,宁蓁蓁在领导与媒体面前,说话也是优雅得体,落落大方。
上一次在现代社会,她致力于黄连素的研发利用,得到了世界级别的生理学与医学奖,比如今在场更高的领导都见过,更何况眼前的几位。
说起来,这个世界总体上和上一次经历的现代世界科技树差不多的进度,就是医学上更发达一些,上次宁蓁蓁做出了黄连素的研发,这个小世界,青蒿素和黄连素是一起研发利用的。
这一次政府的人过来,主要是为了美悦手里的i开发,在i价格上升之前,因为以前的林仲是个有情怀的人,收购了不少有价值的i,里面最有价值的应该是刚获得了诺贝文学奖的《丰收》。
当时不过是花了几十万拿下的,宁蓁蓁直接按照原本沈芷君的打算,把这个i让给了政府进行开发,抿唇一笑,没有平时沈芷君的严肃,笑着说道,“腾达刚刚完成对美悦的收购,当我知道美悦的i库里有这本小说,也是很惊喜,实不相瞒第一个念头就是拍下来,只是现在刚完成收购,暂时也没办法拍这部小说,能够国家拍摄,那就是再好不过了,说起来,我们小时候都看过八一电影厂的电影,里面的质量真是没话说。”
宁蓁蓁伸出拇指,旁边的林仲也说起八一电影厂的经典之作,可以说是会场上笑声一片。
至于说里面有一个i,是获得了世界级别云星奖的科幻小说,宁蓁蓁画了大饼,这个i准备自己开发。
《丰收》得奖项有一定的政治意义,《银河游记》这一次是试探性地问一问,既然腾达不准备让出来,也就算了,只是含笑说了,还认识几个电影公司,尤其是有擅长拍科幻片的,要是腾达有意让出i,可以和他联系。
这种官场的话,宁蓁蓁也笑着敷衍过去,中午吃了一个便餐,就送走了政府和媒体方。
下午则是关于收购美悦的收尾会议,晚上一块儿吃了饭,宁蓁蓁并没有喝酒。
随着公务应酬的禁酒令,现在的商业会谈,尤其是公司内部的会谈,直接免了应酬。
吃过了饭,没有吹到一丝的夜风,她就坐到了自己的顶配辉腾里。
温度调整的恰到好处,宁蓁蓁让人把温度调整的高一点,回到了偌大的别墅里,她也不觉得别墅空旷,要不同地穿梭三千世界,要是觉得孤单寂寞,那宁蓁蓁早就扛不住了。
打开了古董留声机,跳针飞快地读着黑胶唱片,她脱下了外套,递给了上前过来接衣服的菲佣。
换了一声运动装,宁蓁蓁一整天都在会场里,直接在别墅区里跑步。
刚开始的时候,速度不太快,随着跑了一会儿,身体活动开了,很快就速度快了起来。沈芷君因为时间有限,一般是在运动室里做hiit,很少做这样的有氧运动,宁蓁蓁倒是很喜欢这种在微风中跑步的感觉。
跑了大半个小时,身上除了一身汗,宁蓁蓁就回到了别墅。
没想到客厅里还有一个意外的人,沈锦书。
沈锦书眨眨眼,本来不想理母亲的,忍不住问道,“妈,你去跑步了?”
“恩。”宁蓁蓁说道,“我出汗了,要先洗澡。”
“哦。”沈锦书说道,“我刚刚买了蛋糕。”
“放着吧。”宁蓁蓁随意点点头,没看沈锦书一眼,直接走向了二楼。
沈锦书有些惊讶地张嘴,她都已经示好了,妈妈居然这么冷淡?外婆还说母亲有意缓和,什么嘛……
沈锦书的脸色沉下来,直接抓着白色手包,对着走过来的李嫂说道,“叫司机过来,我回学校的。”
李嫂看了一眼宁蓁蓁已经回房,扭头看着沈锦书,“小姐,你今晚上不在家里休息?”
“不用了。”沈锦书股气脸,“她都不理我,我回学校,反正明天还要做最后一次的彩排。”
“沈总今天是有点不舒服。”李嫂小声说道,“刚刚跑完步,现在要洗漱,免得感冒了。”
“她不舒服?”沈锦书嘟囔着,“那还跑步……”
“应该是有点头疼。”李嫂一边回忆一边说道,“出身汗,然后泡个澡可能就好了。应该是昨晚上没睡好,小姐,昨晚上你走了以后,沈总挺难过的。”
本来沈锦书还有些担心宁蓁蓁,听到了李嫂的话,脸上就黑了起来,“她那样说周洲,有什么难受的!而且我都买了蛋糕,她都不理我,算了,我也不要理她。”
李嫂看着小姐铁了心要走,只好和司机联系,让司机把小姐送回到学校里。
等到把小姐送上车,李嫂到了二楼。
“进来吧。”
李嫂看到了斜斜靠在浴缸里的宁蓁蓁,长发用粉色的干发帽拢住,只有散落的两缕垂在修长的脖颈处,浴缸里是丰富的泡沫,遮住了她的身体,只露出了脖子和脸。白的发亮的胳膊,随意地搭在浴缸边缘。
“小姐说明天学校还要彩排,要先回学校,我刚刚给司机打电话,让他把小姐送回去。”
宁蓁蓁不予置否地点点头,“对了,我都吃过饭了,蛋糕我就不吃了,你拿去吃了吧。”
看李嫂当即一愣,犹犹豫豫地说道,“蛋糕是小姐买的,是想和您和好。”
“蛋糕是什么牌子的。”宁蓁蓁忽然开口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