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听陈春红说:“小孩子下手没个轻重,你也不想,你女儿天天被打吧。”
凌云翔面皮绷得紧紧的,看到陈春红根本没有想阻拦规劝女儿的意思,反而带着纵容,他哪敢把女儿凌楠留下,“打扰了,我告辞了。”抱起女儿就往外走。
“等等,站住。”
“你有什么事?”凌云翔转头,望向陈春红,不会是反悔了吧?
“让军子送你到村口,路上有人看到,军子,你就说是你爸在城里的朋友,昨天出门带错了件东西,特意托他送回来的。”陈春红前一句是对凌云翔说的,后一句话是对大儿子刘军交待的。
刘军心里有些遗憾,面上不显,听从吩咐,一口应承下来,“好的,妈,我知道怎么说。”
凌云翔深深看了眼陈春红,这样的女人,还真少见,简直长了颗七窍玲珑心,心思慎密的,根本不像个乡下的寻常村妇,这样的女人,一定对付得了他老娘,他相亲相了快一年了,一直没有找到让他满意的。
可惜了,对方罗敷有夫,而且男人还是军人,不是他能打主意的。
下次再相亲,他或许该考虑一下,结过婚死了丈夫的妇人,或是离异过性格泼辣的妇人,年轻的姑娘脸皮太薄了,也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娶回来,又像他前媳妇一样被老娘欺负死,让他疲于奔命,还半点帮不上他。
陈春红目送凌云翔离开,直到走远了,才把小女儿放到地上,“好了,收声,别假哭了,”说完,伸手捏了下小女儿的鼻子,“你这个鬼灵精。”
“艳儿,你没哭呀?”刘华凑了过来,果然,妹妹刘艳眼睛乌黑发亮,透着笑意,没有半丝哭过的痕迹。
陈春红笑着摇头,别说二儿子,就她都差点让小女儿逼真的嚎哭声给唬弄过去了,不过,要是没有小女儿刚才这么一闹,她要用扫帚赶人,就真把人得罪死了,而冲着对方的工人身份,又在五金厂上班,她还真不愿意这么干。
毕竟多认识个有能耐的人,对他们乡下人来说,很不容易。
没见刘老头,为了老五进城的事,不知搭了多少人,送了多少礼,为的就是城里招工,能有人帮忙递个消息回来。
“都饿了吧,等妈煮个菜就吃午饭。”陈春红打开圆木锅盖,把干米饭和红薯装出来,洗了铁锅,孩子们把豆角都摘好了,她直接用豆角和昨晚上剩下来的两块猪蹄,再切了四个洋芋,用大柴火一起炖了。
刘军送了人回来,菜还没有出锅。
陈春红看着大儿子满眼疑惑,于是问道:“军子,你爸上次寄回来多少钱?”
“七十九元二角。”刘军闷闷不乐回道,不解,他妈怎么会把这个数字给忘记了,这是他爸每个月的工资津贴。
“你爸以后每个月都会寄这么多钱回来,我们家不差那十块钱,你别学那眼皮子浅的,钻进钱眼里去了,家里不缺你吃,不缺你穿,你要的书,妈也会给你买的,不是我们的钱,就别惦记着,知道不?”
陈春红顿了顿,又继续道:“再说了,我们拿了钱,帮人照看孩子,就要担一份责任,那十块钱,不是那么好拿的,你脑子聪明,想想他为什么不托付给相熟的亲戚或朋友,偏托付给我们这样不相熟的人,就该想明白的。”
“妈,你是想说,有大麻烦?”刘军微微迟疑。
“对的,他家人就是个大麻烦,他老娘比你奶还厉害。”
刘军记起弟弟之前吐槽的话,凌楠的奶比自家奶还狠,轻嗯了一声,“我知道了,我和华子,只是看到照看艳儿很容易,凌叔叔又大方,又疼女儿,而我们又能帮他的忙,又能赚到钱,所以,才想着答应。”
陈春红听了,语气里带上一份骄傲,“不是谁都像你妹妹一样。”在她眼里,带着超厚的滤镜光环,自家的孩子从来都是最好的。
一家子吃完午饭,下午陈春红出门后,刘艳看到大哥在摆弄着那个闹钟,手里还多了节五号电池,“大哥,你这节电池哪来的?”
“洪顺家借来的。”刘军说完,把电池放到闹钟背后的电池槽里,然后就听到嘀嗒嘀嗒的声音,整个人激动不已,“艳儿,真让你猜中了,这个闹钟只是外面破损严重,没有坏,还能用。”
“我看看,我看看。”刘艳爬上凳子,凑了过去,最长的那根秒针在走动,“现在是什么时间了,我们去哪里可以对时间?”她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我马上去洪顺家,你和弟弟,先在家里练字,抄写前天学的数字,等我回来,再教你们接着数数。”刘军跃下长凳,兴奋得就要往外跑,却让哧溜滑下来的妹妹给拉住了胳膊。
“大哥,我跟你一起去。”刘艳对这个洪顺,很是好奇,久闻其名,这回,他家竟然连电池都有,她想去见见真人。
刘华一见,坐不住了,跳下长凳,“我也要去,我也要去。”他一点都不想坐在这里写字,一写字他就手没力,头痛屁股痒的。
刘军本来想说,你们别跟着,我去去就回。
一抬眼就看到,妹妹刘艳对弟弟刘华使眼色,那意思,是让刘华仗着大力气拉住他,顿时气结无奈,又看到妹妹非去不可的样子,刘军只好答应,交待道:“他奶奶喜安静,你们跟过去了,要乖乖听话,不许吵闹,听到没?”
刘艳和刘华齐齐答应,刘华更是欢呼了一声,把手上的铅笔一扔,仿佛那只笔蜇人,惹来大哥刘军的瞪眼,刘华忙赔笑,“我保证,下次不扔笔了。”说着,回转身,走到桌子前,把笔规规矩矩地放在本子旁边。
刘艳对二哥龇牙笑,二哥这保证,次数已经数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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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初见
洪家是村子里极少数的几个外姓之一, 洪家奶奶更是村子里的传奇,年轻的时候有一次去了趟城里, 就再也没有回来了,家人去找过,没找到人,大家都以为, 她在外面遭遇了不测,死在了外面,毕竟战乱、灾荒年月里, 人命如草芥一般。
直到建国后不久,洪家奶奶突然回来了。
大家才知道,洪家奶奶不仅活着,因为一番奇遇,还活得很好,很体面,嫁的丈夫是大学里的教授,很有学识, 之前因战乱颠沛流离,及到时局稳定下来,在海城那边安了家,洪家奶奶才得以返回老家一趟。
只是那时, 洪家已经没什么人了,她老父老母亡故,兄弟死的死, 逃荒的逃荒,只有一个外嫁的姐姐,嫁到了隔壁的猴头岭。
洪家奶奶和姐姐相认后,替父母修了墓,然后又在洪家原有的老宅子上,盖了座房子,说是以后回家来有个落脚的地方,当时村子里人都把这话当回事,毕竟,海城离他们这儿太远了,能回来一趟不容易。
后面的十几年里,果如大家猜测的一般,洪家奶奶再没有回来过,直到去年,洪家奶奶突然回来了,并且,不像十几年前那般风风光光回家,这一次回来,有些低调平淡,身边只带了一个孙子回来。
联系这几年全国的形势,学校停课,教授学者相继被打倒、批*斗、下放,再一联想到,洪家奶奶丈夫的身份,就有人坐不住,觉得她们家出了事,祖孙俩是逃出来的,据说公社革*委*会的人,还特意上了趟门。
当时洪家拿了两张烈士证明,革*委*会的人才离开,村子里的人,也开始对洪家重新尊敬起来。
那两张烈士证明,就是洪顺爸妈的。
洪家奶奶有四儿四女,因娘家没人,便让最小的儿子,跟了她姓,她最小的儿子,就是洪顺的爸,所以洪顺才随他奶奶姓洪。
这些是后来,刘艳从洪顺那里听来的。
此刻,刘艳跟着大哥踏进洪顺家,看到篱笆围成的院子,种了好几垄的应季菜蔬,豆角黄瓜丝瓜藤爬上了篱笆,还有半垄西瓜,只是长势都不好,蔫趴趴的半死不活,这一对比,刘艳发现,胡老太打理菜园子的水平不错,要是像洪家这样,家里那么一小块地,估计连菜叶子都吃不上。
又看到半旧不新的砖瓦房,少见的,刷了半层白色的粉,在村子里,普遍是茅草黄土屋的条件下,这样房子算是十分的抢眼。
只是更抢眼的,却是从屋子里跑出来的少年,肤色白皙,是那种久未见太阳的瓷白,眉目精致,面上自有一股风流,使人眼前一亮,高高瘦瘦,如青竹一般笔挺,看起来,犹比大哥还要斯文。
乡野之间,竟还藏着这样一种人物。
忽地,刘艳想起小时候跟爷爷读《增广》时里面的一句话:蒿草之下,或有兰香。
“刘军,你来了,你说的高级闹钟……”洪顺说到一半时,看到刘军身后跟着两个小孩子,其中一个,他没见过,话就打住了。
“是呀,高级闹钟能用,你看,我拿过来调时间。”刘军走过去,把手里的钟表递给洪顺,又指了指刘艳道:“这是我妹妹艳儿。”
然后回头对妹妹道:“艳儿,这是我常提起的洪顺,你喊洪顺哥就可以。”
“你好。”刘艳上前打了声招呼,对于大哥后半句话,似没听到一般,她真实年龄,比眼前的毛头小子,都差不多快大上一轮了,这声哥,她可喊不出来,至于大哥和二哥,那是没法子,谁让他们是这具身体货真价实的亲哥哥。
只是其他人,她喊不出来。
洪顺低头看向刘艳,小小的个头,瘦瘦弱弱的,乍一看,和村子里见到的其他女孩子差不多,再仔细看,就会发现不同,整个人透着干净清爽,尤其那双有乌黑的眼睛,炯亮有神,通透澄明,带着伶俐劲。
之前,他就常听刘军夸赞他妹妹聪明,这会子,看到她水亮的眸子滴溜直转,于是回了句,“妹妹你好。”
妹妹你好,是什么鬼?
刘艳打了个颤栗,炎炎六月,起了身鸡皮疙瘩,一抬头,正对上,洪顺眼眸里,带着促狭的笑意,那眼神,仿佛一下子就看明白她的心思了,忙不迭地闪避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和大哥玩得好的,指不定,像大哥一样,多智近妖。
刘华来洪家叫过几次大哥刘军,因此,他认识洪顺,喊了洪顺哥。
“嗯,都进来吧,去我屋子里。”洪顺收回目光,领着他们往西边的屋子走去,没有着急去看那个闹钟,拿了碗,装了半碗炒花生和半碗水果糖,放到一张小桌子上,招待刘华和刘艳,“你们俩乖乖坐这儿吃东西,我和你们大哥说话。”
刘华一见吃的,眼睛就放光。
在这个普遍缺衣少食的年代里,像花生糖果这样的零嘴,只有过年才能见到,还要用来招待客人,他们自己家,如今也有饼干奶糖酥糖,可自从家里能吃饱饭后,都让他妈给收了起来,说这些东西不饱肚子,偶尔才会奖励他们一份。
刘艳先是一愣,尔后又释然。
日常从大哥的口中,刘艳也听出来,洪顺家的情况,似乎不错,只是谁家的东西,都不是大家刮来的,他们多吃了一口,人家就要少吃一口,毕竟,这个物资缺乏的大时代,大家的差距,远没有后世那么大。
一抬头,朝大哥望去时,却见大哥朝她点了点头。
刘艳顿时心领神会,便没有去阻拦二哥。
那边厢,洪顺拿着刚才装糖果炒花生都没有放下的闹钟,走到一张方形桌前,那张案桌上,摆了一叠书,大部分都是教科书,最上面放了一本红宝书和马列文选,紧挨墙的位置,摆放着一个老式的圆形闹钟。
洪顺拿起那个闹钟,走到一张放在窗边的圆桌子旁,坐到刘军身边,放在老式的闹钟,才仔细看起了手里的高级闹钟,样子明显比他那个老式需要拧发条的闹钟精致许多,也少了至少一圈,只可惜,屏幕摔坏了。
洪顺翻过来,似看稀奇物一般,“这个东西,我在海城,也没有见过一模一样的。”按说,海城作为全国闻名的大城市,许多新奇的东西,都会先在海城那边流行开来,很少有他没见过的好东西,“上个电池,就能走,和收音机一样。”
“还要多谢你的电池。”刘军忙地道谢。
“谢我也没用,也只有这一节了。”洪顺看了眼刘军,“电池不好弄,我家也没有工业票,用完后,你得自己想办法了。”拆下盖子,取下电池,闹钟就不走了,他再插上,又能走了。
试了两下,这个闹钟,的确比他家的机械闹钟高级许多,只要解决电池问题,就省去了拧发条的麻烦。
“洪顺,这一节电池,至少可以用上大半年。”刘军不自觉地就把他妹妹的话,说了出来,倒不是他草率,而是他直觉上比较信任妹妹,所以这话几乎是脱口而出。
这么笃定?
洪顺诧异地看了眼刘军,“我们可以测验看看。”说完,又把手里的闹钟递给刘军,“你自己先校对一下子时间,明天再拿过来,对一下,看看时间准不准。”
“我也是这样的想的。”刘军接了过来,这个闹钟,妹妹是这么叫它的,但它和洪顺家的闹钟,和时下流行的闹钟,有比较大的差别,今天上午他来找洪顺借电池,和洪顺说了一下,洪顺随口就喊了句高级闹钟。
接了过来,对了下时间后,把两个闹钟摆在一起。
俩人凑在一堆,仔细观察了三分钟后,俩人相视看了一眼后,几乎不约而同地说出来,“我觉得,明天不用对时间了。”说完,不由相视一笑。
因为这三分钟的时间,秒钟三圈走下来,几乎分秒不差。
又听洪顺说道:“时间没问题,这个钟是好的,接下来,就希望电池像你说的,至少能用上大半年。”
“应该可以。”刘军附和一声,目光还瞄了眼他妹妹。
在小桌子上吃花生的刘艳,注意到他哥满怀希望的目光,嘎吱一声,一口把花生壳咬成了碎片,毕竟大哥如今这般信任他,要是走不到半年,就辜负了大哥对她迷一般的信任了。
她头一回开始忧心,这个年代的干电池,赶不赶得上后世出名的某孚电池。
刘艳开始琢磨着,从哪里去弄一些工业票,到时候,去多卖一些电池,收音机也是需要用电池的,现在家里不差钱,但是差票呀。
不仅刘艳在想票,刘军看到那个旧的收音机,也在想票的事,没有票,就没有电池,没有电池,就无法对旧收音机用拍功,原本还想着找凌叔叔,可是今天送凌叔叔的时候,他问了,凌叔叔也没有,当然,也有可能,是人家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