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小心翼翼地问:“你生气了?”
“没有。”
“我不去了, 弄个纸箱子来给它当窝,就放在门背后怎么样?”
“要走快走,别啰嗦。”
陆启明下了逐客令, 戴上耳机怒气冲冲地敲键盘,看起来像是要打人。
江妙妙不敢招惹他,抱着枕头被子默默地退出去,为他关好门。
陆启明哪儿有心思放在游戏上?等她一走,就关了电脑躺进被窝里,企图用睡眠缓解不快。
然而别墅隔音不算好,丧尸的嚎叫不停从窗外传来,吵得他无法安睡。
没过多久,他还听到了来自隔壁的欢声笑语。
“嘻嘻嘻,好痒,别舔我手……哎呀,地上脏……”
那么开心,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过。
陆启明心里酸得像打翻了醋坛子,用被子盖住脑袋,假装什么都听不见。
十分难熬的一夜结束了。
早上六点半,他顶着两个硕大的黑眼圈下楼做饭。
路过隔壁房门时,他特地停下来侧耳倾听。
里面安安静静,什么声音都没有,她应该还没醒。
陆启明走到厨房,看着架子上的锅碗瓢盆点了根烟。
袅袅烟雾中,他在思索。
今天早上吃什么?
家里有腊肉、火腿肠、咸鸭蛋、脱水蔬菜。
主食也有米、面粉、粉丝、泡面,可以做出丰盛的一餐。
但鉴于对方昨天的表现,他只想给她喝白开水。
陆启明抽完了一根烟,耸耸肩,开始刷锅洗米,决定做吃普通的白粥配榨菜。
他知道她已经吃腻了,不过……谁让她眼睛里只有狗呢?
狗是
不会做饭给她吃的。
他越洗越解气,洗好后把锅放上电磁炉,打开开关,便不用管了,径自在客厅地板上做起俯卧撑。
别墅里没有健身器材,这对他来说不是难题。
只要愿意,水桶、电磁炉,所有有重量的东西,都是他的道具。
陆启明练得汗流浃背,心情也因此缓解不少。
正准备穿上防护服,去外面跑两圈,一个白影从楼梯下来,飞快地钻进厨房。
他愣了一下,以为是自己眼花,走进去查看。
只见昨天捡回来的傻狗趴在垃圾桶上,用鼻子翻得不亦乐乎。
“住手!”
陆启明低喝。
江肉肉僵住,小心翼翼地回头,看见是他,立刻缩去角落。
陆启明把被它弄出来的垃圾捡回垃圾桶,蹲在它面前,指着它的鼻子恶狠狠地说:
“这里不是你的家,不想被赶出去,就自觉一点,懂不懂?”
江肉肉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轻轻舔舐他的指尖。
他以为这是示弱的表现,准备放它一马。
谁知下一秒,对方龇着尖牙冲他手指嗷呜就是一口,趁他惊讶时从他□□底下钻出去,撒丫子狂奔。
陆启明:“……”
小狗的咬合力有限,手指没有破皮,痛也不是无法忍受。
但是如此狡猾的东西,叫人怎么能忍?
他抄起一个平底锅追出去,江肉肉已经靠它的四条小短腿奋力跑上楼梯。
陆启明速度快,转眼就追到它身后,揪着它的后颈皮把它拎起来,用平底锅敲敲它的圆脑袋。
“跑,你还跑!”
江肉肉拼命扭动着身体,还想咬他。
陆启明更生气了,“你别想为虎作伥,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丢出去?”
江肉肉冲着他龇牙咧嘴,显而易见的不服气。
“你们在干嘛?”
楼梯上方传来声音,江妙妙穿着睡衣站在那儿,一脸惊讶。
江肉肉反应极其迅速,听到声音的第一秒便合拢嘴巴垂着头,做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陆启明气得要死。
“这条傻狗翻垃圾桶,垃圾弄得到处都是。”
江妙妙走过来心疼地接走它,抚摸着它的脑袋说:
“真的吗?哎呀,都怪我起得太晚,没有给它提前准备早饭,它肯定饿坏了。”
“……它还咬我。”
“咬了哪里?”
陆启明把手指递过去,她左看右看看不出痕迹。
“哪里有?”
他定睛去看,发现自己也找不出来,干脆收回手指,冷酷地说:
“它不能留在这里。”
江妙妙表情立马变了。
“为什么?昨晚不是都好好的吗?”
陆启明有一堆的理由。
“现在情况特殊,我们的生存资源很有限,没法再多养一条狗。”
“是吗?你昨晚啃了几个鸭脖?”
“……跟这个没关系。”
江肉肉听不懂他们的话,但是可以感知到身边的氛围。
它努力往江妙妙怀里缩,用鼻子拱她的胳膊,圆圆的黑眼睛湿漉漉的,不停呜呜地叫,犹如一个即将被抛弃的小孩。
江妙妙看见它这副模样,更加舍不得把它赶出去了。
外面全是丧尸呀,不光吃人还吃狗。
它这么弱弱小小地跑出去,能活多久?怕是用不了一天就被丧尸们吞吃入肚了。
就算侥幸不被吃,它也撑不了太久。
没人、没食物,它太小,抓老鼠都抓不到。
“让它留下好不好?”
江妙妙紧紧抱着它,声音软软的。
“我保证把它教好,不乱翻垃圾,不乱咬人。它吃的不多,不会影响什么的。”
陆启明无话可说,愤愤道:
“随便你。”
他说完要走,她抓住他胳膊。
“那你答应我,以后不要欺负它。”
到底是谁在欺负谁?
陆启明用力瞪了眼江肉肉,沉闷地嗯了声,抽手便走。
粥煮好了,他随随便便喝了两碗,回房间去。
两人谁都没心思出门干活,一个待在楼上,一个待在楼下。
江妙妙知道他肯定在生闷气,特地从零食堆里挑出些平时自己都不太舍得吃的,用盘子装着给他送上去。
他盯着电脑,根本不理她。
她只好讪讪地离开,下楼陪江肉肉。
陆启明并没有彻底放弃,玩游戏的同时在琢磨对付它的办法。
不就是比狡猾么?他不可能比不过一条狗。
下午,江妙妙在午休,江肉肉趴在她身边,蜷缩成小小的一团,像个白绒线球。
陆启明蹑手蹑脚走进去,把手机放在窗台上,拆了一包猪肉脯放在手机上,然后打开窗户,退出房间,隔着门缝看。
江肉肉被香味唤醒,抬头望向窗台,兴奋地跑过去。
窗台太高,它站起来也够不到,跳了一下又一下。
最后奋力一蹦,鼻子撞了过去。手机连同猪肉脯一起飞出窗外,落在院子里,屏幕被石头磕得粉碎。
江妙妙惊醒,坐起身看着声音来源处。
江肉肉意识到大事不妙,立刻趴在地上,可怜兮兮地冲她摇尾巴。
陆启明心满意足地回到房间,悠哉悠哉地玩扑克。
半小时后,他下楼倒水喝,看见江妙妙坐在客厅地板上,拿着屏幕裂成蜘蛛网的手机心疼得直叹气。
“怎么了?”他明知故问。
江妙妙不好意思说是被狗弄的,只道:“以后没手机玩了。”
“没事,去数码城再拿几个。”
可她需要的不是手机,是手机里的游戏呀。
就算拿了新手机回来,去哪儿下游戏?
唉,狗是自己带回来的,苦果也只能往肚子里咽。
江妙妙决定化悲痛为食欲,去放食物的房间里拿东西吃。
不进去还好,进去
她更痛苦了。
“这、这是谁干的?”
包装袋全部被拆开,薯片饼干碎的满地都是。
她最喜欢的水果糖的包装也不翼而飞,糖果上粘满灰尘与碎屑。
陆启明走进来,左右看看,捡起一块饼干说:
“你看。”
她凑过去,看见几个清晰的牙印。
那独具特色的印记靠人嘴是咬不出来的,因此罪魁祸首肯定是……
“江肉肉!”
正在睡觉的傻狗虎躯一震,夹着尾巴探头探脑地溜过来。
江妙妙抓住它的后颈皮,把它关进一个房间里。
“这几天你不许出来!”
“呜呜呜——”
它用力挠门,可惜她处在气头上,什么都听不见,气呼呼地回了房间,一头钻进被窝里。
陆启明如愿以偿,浑身轻松,心情大好,特地煮了碗面条,端上楼去抚慰她受伤的小心脏。
被子鼓起一个小包,她缩在里面一动不动。
他拍了拍小包。
“别生气了,何必跟条狗一般见识?起来,我给你煮了面。”
等了几分钟没等到回应,他叹了口气,放软声音继续安慰。
“手机坏了就再拿新的,我们搬台性能好的电脑回来,装满单机游戏,还可以用电视放碟片看,不会无聊的。食物更简单,超市里应有尽有。这个超市吃完了,我们就换一家超市。
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把那条狗扔出去,这样我们就能恢复之前的生活了,对不对?”
她还是不说话,他端起面碗吹了吹,让香味在房间里蔓延。
“快吃吧,不然面条都要凉了。你中午光顾着喂那个白眼狼,自己都没吃多少。”
江妙妙终于探出脑袋,眼睛红红的,状态非常低落。
“我不想吃,你出去吧,别管我了。”
陆启明看见她这幅模样,皱了皱眉。
“你就那么喜欢那条狗?它到底哪里好?”
“我不是喜欢。”
“那是什么?”
她欲言又止,躲进被窝里不肯说。
陆启明放下碗,掀开被子非要她说。
江妙妙藏无可藏,只好如实说道:
“你有朋友,迟早是要去找你朋友的,狗不一样。它的世界里没有其他,只要我养它,它就永远不会离开我。”
那次丧尸潮过去,他离开她去找朋友时,她一个人躺在阴暗肮脏的地下室,感觉像要死了。
孤独不可怕,可怕的是习惯陪伴后再迎来孤独。
安静不再是享受,而是折磨,铺天盖地的袭来,压得她喘不过气,在痛苦中越发认识到自己的渺小和无助。
陆启明要是走了,那她就是躲在角落里的狗。
无法对抗和抵挡这个世界,日复一日的消瘦、虚弱,直到湮灭。
活着是痛苦,自杀也难受。
要是身边有个同病相怜的伴,大概就不至于绝望吧。
她想着想
着,眼泪滴在被子上,用力咬着嘴唇,不想在他面前示弱。
陆启明怔怔地看着她,从未发现原来她是这么脆弱。
对于活着这件事淡漠的态度只是面具,隐藏在面具后的,是她对这个世界深深的畏惧。
他心情复杂,不知道该怎么说,默默地抓住她的手。
“我不会离开你。”
江妙妙扑在他肩上,身体不停颤抖,呜咽声断断续续地传出来。
他抱住她瘦弱的身体,轻轻拍打她的背脊。
“我不会离开你,我发誓。就算哪天真的要走,我也一定带你一起走。”
“那狗怎么办……”
她抽泣着问。
“留下来。”陆启明说:“不是你说的么,它吃得不多,我们一人省两口出来就能养活它了。”
“可它不听话呀,乱翻东西,还弄坏我手机。”
“……其实那些东西是我拆开的,手机也是我故意放在窗户上的。你的手机没摔坏,摔坏的是从数码城拿回来的同款,原来那部在我枕头底下。至于它,只翻了垃圾桶而已。”
江妙妙停止哭泣,狐疑地说:“可牙印不是你的呀。”
“那是我用叉子抠出来的。”
陆启明见她终于不哭了,松了口气。
“它是条好狗,很乖,我们继续养着,你不要难过了。”
她当然不难过,她只是……
“陆启明!你太无耻了!”
将近一米九的男人,去诬陷一条小奶狗!要脸吗?
江妙妙抓起一旁的扫把,追着他打。
陆启明抱头逃窜,狼狈不堪。
鉴于他的卑劣行径,当天晚上江妙妙单方面宣布——这个月的一日三餐,都归他承包了。
陆启明叫苦不迭,但是没有反抗的余地,只能认命地接受了这个惩罚。
天气越来越热,两人一狗每天都要洗澡,耗水量逐渐增加。
陆启明几乎每天都要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去湖里提水,尽管体力足够,时间一长还是嫌麻烦。
一次外出搜集物资时,他们偶然发现了一个电动抽水泵。
马力强大,只需插上电,一头连接水源,一头连接水桶,抽水十分钟,够他们用三天。
二人立刻将这个好宝贝抬回了家,陆启明用电线和胶带改装了一个插线板,让它的长度能从别墅牵到人工湖边,为抽水泵提供电力。
接着他将水泵两端都连接好,水管这头放进湖里,水管那头放进屋顶的水桶里,中间加了个从饮水机上拆下来的过滤器,带着江妙妙站在别墅窗户后面,按下插线板的开关。
突突突——
水泵像拖拉机一样响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