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抓住她的一只手,捏了捏。
“手臂瘦却有肌肉,看部位和形状不是健身房练出来的,以前应该经常端重物,做过服务员?”
“右手中指第一个关节处有老茧,微微变形,常年大量写字,所以是半工半读?”
他摸了摸下巴,黑眸闪着微光。
“一个没有家人,性格孤僻,经济条件差的女大学生,恰好在丧尸爆发前囤积这么多物资,你说……”
江妙妙头皮发麻,回头呵斥:“你想干吗?”
他收起高深莫测的模样,如实道:“我饿了。”
她嘴角抽搐,往地下室一指。
“第三排第四个箱子,自己拿!”
男人拿来一桶泡面,用她剩下的开水泡好,揭开盖子,暴风吸入,三口就吃完面,然后一口气喝完汤。
江妙妙:……家里是闯进了一头猪啊!
男人又去拿了一桶,接着是第三桶第四桶,吃到第五桶才停下。
“我三天没吃饭了。”
他大概也觉得不好意思,想就这件事解释一下。
江妙妙哦了一声,“是么?我还以为你一辈子没吃过东西,是饿死鬼投胎。”
“我困了。”
男人喝完最后一口汤,抽了张纸巾擦嘴巴,走进卧室倒头就睡。
江妙妙扔垃圾路过他身边。
江妙妙扫地路过他身边。
江妙妙跳着绳儿路过他身边。
他始终睡得香甜,连姿势都没换一个。
真特么是头猪。
不要为莫名其妙的人改变自己的生活节奏。
她如此想着,在客厅摆开纸笔,继续练字。
抄完两页养猪大全,中午到了,江妙妙洗米煮饭,打开一个红烧肉罐头,又从一条火腿上切了几片肉下来,再配上泡发好的脱水蔬菜,打算给自己做顿“大餐”。
肉一下锅,男人就闻着味儿出来了。
“多做一份。”
“叫爸爸。”她随口说。
对方立马喊:“爸爸。”
江妙妙:……无耻之徒!
“现在有我的份了吗?”男人问。
“别碍事,一边待着去。”
江妙妙把他轰出厨房,关上门,却往锅里多放了两勺白米饭。
香喷喷的白米饭,在丧尸横行的世界,比黄金都珍贵。
男人去到客厅,坐在椅子上看她的养猪大全。十分钟后,香味四溢的炒饭出锅。
江妙妙端着两盘饭出来,想叫他让出椅子,却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得喂了一声。
“让让。”
男人没有反抗,把椅子给了她,自己盘腿坐在木地板上。
“我叫陆启明。”
陆启明……书中好像没看见过这个名字,莫非也是个炮灰?
江妙妙好奇地盯着他看了几眼,无意中扫过他腰下,赶紧收回视线。
“我之前和朋友们在一起,不小心走散了。等丧尸潮离开,我就去找他们。”
“哦。”
“谢谢你的饭。”
陆启明说完风卷残云,三两口吃光一盘饭,意犹未尽地把盘子推到她面前。
“再来一碗。”
江妙妙满头黑线,“没有,想吃自己做去。”
很快她就后悔说这句话。
做饭要拿材料,许多材料都在地下室。陆启明拿着手电筒在里面慢慢找,发现她的宝藏。
螺蛳粉、火鸡面、自热小火锅、蛋黄酥、猪肉铺……江妙妙不怕自己死得快,就怕死前没吃好,把喜欢的能买的都备了几十份,准备攒着慢慢吃,谁知一下午就被他干掉三分之一。
看着客厅茶几上空空如也的包装袋,她心脏在滴血,奋起反抗,将一纸协议拍在他面前。
“签了!”
陆启明叼着半片猪肉铺抬起头,“这是什么?”
“室友协议,必须做到上面的要求,才能留下来。”
他逐字逐句地看了一遍。
第一,因物资有限,且不可再生,乙方必须控制好自己的食量。每天进食不得超过500克,用水不得超过半桶。
第二,因空间有限,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不得随意出入其卧室与卫生间。客厅公用,但家具,如茶几、电视柜、椅子书架等,皆为甲方私人物品,当她不使用时,乙方才能暂时借用。
第三,甲方只收留乙方,不负责照顾。由于乙方每日所吃的食物和水,皆为甲方提供。作为补偿,乙方应承担别墅内所有家务与重体力劳动,如扫地、擦桌子、倒垃圾、搬家具等。且必须主动积极,不需要甲方催促。
第四,因末世情况特殊,甲方身体条件限制,当丧尸闯入时无法与其搏斗,乙方应承担起责任,保护甲方,将丧尸赶出别墅。
第五,倘若食物饮水枯竭,乙方自动放弃使用权,自觉离开别墅。
第六……第七……
条例密密麻麻,但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吃得少,干得多,遇到危险用命扛。
陆启明拿着协议,挑高眉梢。
“你不觉得这是对我的压榨?”
江妙妙耸肩,“你可以直接走人啊,那样我就压榨不到你了。”
他笑了笑,摇头,在乙方两个字后的空白处,签下自己的名字。
江妙妙心情转好。
反正物资多,分出去些也没什么。只要对方真的乖乖按照协议做,她就当养了条听话的大狗嘛,还能陪她聊天打发时间呢。
第4章
放好协议,江妙妙对一件事很好奇。
“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又是怎么找到这里的?中间没被丧尸追着咬吗?”
陆启明道:“我从C市一路走过来的。”
C市距离这里几十公里,倒是不远,可是走也得走上几天几夜。
途中全是丧尸,他居然能毫发无损地过来,怎么可能?
江妙妙不信,“是不是跟着什么队伍一起过来的?我不相信你能一个人走这么远。”
他身材是好,力气估计不小,可是身上没武器呀,连把水果刀都没有。
这本书里没有异能,丧尸们战斗力又强,人类除非跟着军队,否则就是被压着打的存在。
陆启明耸耸肩,继续嚼自己的猪肉铺,无所谓她信不信。
江妙妙一把抢了过来。
“不许吃,你今天已经超额了。”
“你……”
她拿出协议,指着第一条说:
“看见了没?每天不许超过五百克,你今天至少吃了我五公斤。”
陆启明的黑眸里闪着暗光,声音隐隐透出威胁。
“你应该知道,真动起手来,我打你就像打只鸡.吧?”
江妙妙对此很有自信。
他若是那种推崇弱肉强食,为了活下去可以滥杀人命的那种人,早在刚进来时就把她弄死了,何必等到现在?
除非……他想把她囚禁起来,当做X欲发泄物……
她突然打了个寒颤,捂住自己的对A。
“我警告你不许耍流氓!”
陆启明:“……神经病。”
不吃就不吃,他睡觉去。
陆启明往楼上走,江妙妙想到一件事,跟在后面说:
“你不许睡我的床,也不能随意进我房间,到客房睡去。”
“那里没被子。”
“等着。”
她去卧室拿了个枕头,与一床夏凉被丢给他。
“给你,瞧我多大方。”
陆启明拿着被子难以置信,“现在是三月份。”
让他睡夏凉被,到了晚上岂不冻死。
江妙妙表示为难,“我知道啊,可是我就准备了那么几床被子,总不能把自己用的让给你吧。你比我强壮得多,肯定能挺过去的。”
陆启明无言以对,走进客房挺着了。
江妙妙终于安排好所有事宜,为了奖励自己,特地躺在床上,打开电子书看了半小时。
她今天醒得早,又很难得地忙碌了一天,因此看完书就睡着了,直到傍晚才醒来。
晚霞昏黄,别墅里没灯,客厅微弱的光线中,她看见一个人影鬼鬼祟祟地往地下室走。
那一瞬间,江妙妙还以为是丧尸闯进来,准备扭头就跑时才想起来,自己新收养了一条“大狗”。
她打开手电筒,照着对方问:
“你要做什么?”
灯光刺眼,陆启明抬手挡住眼睛。
“拿东西做饭。”
“你的额度用完了。”
他从善如流地改口:“给你做饭。”
“谢谢,我自己来。”
江妙妙无情地拒绝,走进地下室拿了些辅料来煮面条吃。
陆启明站在旁边眼巴巴地看,过了会儿,他彻底放弃,走去窗边抽烟。
白烟袅袅,晚霞把他的皮肤染得金黄,因为高鼻深目,看起来还挺好看。
面条出锅,江妙妙端着碗走到他身边。
窗外几只丧尸在游荡,她用筷子指着其中一只说:
“你觉不觉得它很帅?”
“哪个?”
“带帽子那个,穿得挺潮的,皮肤也白,生前估计不是富二代就是个小明星。要不是脸被啃掉半边,绝对是丧尸里的尸草了。”
陆启明惊奇地看着她。
她摸摸脸,“怎么了?我的脸又没被啃掉半边,至于这样盯着看?”
他摇头,“不是,我只是觉得……”
现在是末日,谁不是在不顾一切地逃命?
一路走来,他见过无数生死离别和你争我斗,人性在这种特殊时刻卑贱得不值一提。
食物、水、武器、药品……这些东西在某些人眼里,比人命都重要。
唯独到了她这里,世界就像突然换了个画风,从黑暗血腥的动作片,变成悠闲宁静的风景纪录片。
江妙妙突然诶了声,“又来新人了。”
他抬头看去,果然看见一个大胖丧尸摇摇晃晃地走进院子,腐烂的口腔里发出嗬嗬的刺耳声音。
“大金链子大手表,不是暴发户就是rapper,衬衫还是GUCCI的呢……咦,屁股咋被咬成这样,真残忍……”
她捧着一碗面吸溜,看着新来的丧尸唠唠叨叨,活像个话痨老太太。
不出三分钟,丧尸已经有了个新名字——金半臀。
陆启明问:“你不怕他们闯进来吗?”
“怕呀。”
“那你做了什么准备?”
江妙妙被问住,她没有准备。
“被咬死会很痛吧,要不开煤气自杀?”
她之前在网上看过,吸入煤气后会中毒昏迷,如果昏迷后还持续吸入,就会死去。
死去的状态不会太好看,容易大小便失禁。不过比起被活活咬死的痛苦,显然前者容易接受得多。
只是这时间不好掌握。
等丧尸冲进来再开肯定来不及,要是开早了,丧尸没进来,她却死了。屯这么多物资没用完,多可惜。
陆启明佩服地看着她,“你活到现在不容易,真的,珍惜吧。”
他抽完最后一口烟,把烟蒂掐灭从窗户扔出去,去客房睡觉。
江妙妙睡了一下午,睡不着。吃完饭和往常一样,打开手电筒对着挂画练习。
正值初春,晚上温度低得很。
她穿着厚珊瑚绒睡衣,画了不到半小时就冻得双手冰凉。
陆启明只有一条小胖次,盖得又是夏凉被,会不会冻感冒呀?
她看着自己床上两条厚被子,犹豫该不该分一条给他。想来想去还是算了,他又不是木头,受不了自己会说话。
一夜过去。
翌日是个好天气,金灿灿的阳光洒进窗户,院子里的茶树开花了。
若外面没有丧尸在游荡,真想出去踏踏青。
江妙妙洗漱完下楼,发现陆启明已经起床了,在客厅地板上做俯卧撑。
不得不说,他的□□真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陆启明也看见了她,立刻停下,很期待地问:“早上吃什么?”
她咂巴了两下嘴。
“天天吃面,吃得都快吐了,煮粥吧。”
她屯了好多咸鸭蛋呢。
“好的,多煮点。”
陆启明说完又要去运动,她抓住他的肩膀,把他拽回来。
“你上哪儿去?洗米做饭啊。”
“我?”
“嗯,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家务都归你承包,做饭也是家务。男女授受不亲,衣服我就不用你洗了,饭得做好吃点。”
陆启明苦笑,“你还是真是一点不客气,把我当保姆用吗?”
“你想多了,保姆是要发工资的。”
她这个黄世仁,只负责包吃包住。
陆启明开始洗米煮粥,江妙妙回卫生间洗衣服。
洗衣机是没法用了,只能靠手搓。她懒,倒点洗衣液随便搓一搓就算完事,挂在窗户旁边晾着。
天气这么好,应该晾到外面去的,最好把被子也晒一晒,晚上睡起来才暖和。
只是丧尸们眼神不好,万一以为是个人蹲那儿,爬上来觅食弄坏窗户,那就得不偿失了。
洗完衣服再下楼,粥已经煮好。里面加了咸蛋和火腿肠,吃起来特别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