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穿进末世文[穿书]——奶香味哒
时间:2020-07-05 09:00:19

  吃完饭,上午在镇子上搜集物资,去耕地处照料土豆和番茄,把成熟的采摘回来,放在阴凉处保存。
  午餐和晚餐轮流做,整个下午的时间都花在海里。
  或捡贝壳,或抓螃蟹,或钓鱼。
  人类遭遇重创,海洋生物却迎来盛况空前的繁殖期,大海如同一个巨大的宝库,总能给他们惊喜。
  两个月下来,两人不但各自胖了一圈,改成仓库用的小房间里,还多了许许多多物资。
  三四筐土豆,两筐番茄,一大堆生活用品,好几桶海产品。
  由于岛屿气候太过温暖,食物很容易腐烂,常常他们没来得及吃就变质了。
  江妙妙想出法子,把土豆切片,往院子的地上铺一张塑料布,将土豆片均匀摊开,任阳光暴晒个三四天,晒到一捏就会碎的程度,用保鲜袋装起来保存。
  她收集了岛上所有的食用盐,把煮熟的番茄捣成酱,加盐继续熬煮,变成浓稠的糊状后,用玻璃瓶装好,当做番茄酱用。
  海产品就更方便了,裹上盐,放在院子里晒。
  只要预防偶尔会飞过来偷吃的海鸥,用不了多久,便能收获至少能保存一两年的干货。
  小仓库一天比一天充实,江妙妙的心情也越来越好,每天早上睁开眼睛,都觉得生活无比美妙。
  当然美妙中也有点小缺陷。
  例如陆启明就总笑话她——晒得像个黑猴子。
  她想反驳,可站在镜子前仔细看看。
  古铜色的脸,古铜色的胳膊,连脚背都是深色的,只有巴掌和脚底板颜色浅一点。
  可不是只黑猴子嘛,人家没说错。
  不过她再看看陆启明,心里立刻就平衡了。
  她好歹还是古铜,勉勉强强算健康肤色,天天在外跑的陆启明已经黑得像炭,奔着非洲人的标准一去不复返。
  江妙妙以前很喜欢美白的,各种广泛流传的方法都尝试过。
  什么喝柠檬水,吃维生素,涂美白|精华和防晒霜。
  末世后她如愿以偿,天天不出门,白到手腕上的血管清晰可见。
  如今才两个月,她的白皮肤就成为过去式,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一开始心里挺别扭,怎么看怎么丑。
  但时间一长,她渐渐扭转审美,也能欣赏这种独特的美了。
  黑皮肤好啊,黑皮肤配上白色吊带短裙,美得格外不同凡响。
  而且因为吃得多、体力活多、心情好,她的身材也丰满了许多。
  屁股变圆了,胸变饱满了,平坦的肚子上隐约显露出几块腹肌,让她嘚瑟了好几天。
  江妙妙的游泳水平得到大大提升,之前只会狗刨,如今深吸一口气,可以在水底下游几个来回。
  这天下午,陆启明从民居里拖出一条小船,去离岸远一点的海域钓鱼。
  之前他就去过一次,带回来一条十几斤重的大鲑鱼。
  两人当晚吃了一半,剩下的一半被江妙妙晒干,现在还挂在房梁上呢。
  江妙妙有些晕船,不跟他去,与江肉肉留下,在岸边捡贝壳。
  经过锻炼,她捡贝壳的手艺可谓是炉火纯青,对那些小东西喜欢躲藏的地方了如指掌,一抓一个准。
  没过多会儿,就捡出来一脸盆。
  家里还有许多,暂时不愁吃,可以偷个小懒。
  江妙妙跑回家里,端来一杯岛民自家酿的,装在木桶里的啤酒,坐在沙滩阴凉处,一边欣赏风景一边喝,满足地打了几个酒嗝。
  江肉肉摇着尾巴从旁边过
  ,她摸摸它的毛,忍不住嫉妒。
  “我们一个个都晒成狗了,就你还这么白。”
  江肉肉对自己的优势完全没感觉,盯着她手里的杯子,以为是什么好东西。
  她往掌心倒了点,递过去给它舔。
  它尝出味道,一脸嫌弃地走开了。
  江妙妙哈哈大笑,躺在沙滩上滚了两圈,突然想起这种日子过不长久,心里一阵失落。
  陆启明现在能正常生活靠得是疫苗,疫苗只有九支,上岛后已经用了两支,剩下的最多还能管七个月。
  七个月之后怎么办?
  回去是不可能,顾长州会杀了他们,那么留下?
  这里很不错,要是变成丧尸长长久久地住着,未必不是好选择。
  但人类迟早是要回来的,十几年后,他们重新踏上这片土地,看见两个傻乎乎的丧尸,估计会毫不犹豫地爆掉他们的头吧。
  爆头是什么感觉?
  她回忆了一下丧尸脑袋炸开的惨烈画面,下意识摸摸脑袋,继续喝酒。
  酒精是个好东西,让人盲目愉快,忘却所有烦恼。
  江妙妙用脚尖在沙滩上抠出一个坑,喝完啤酒,打算睡一觉。
  睡醒以后陆启明估计就回来了,到时一起回家,他洗澡,她做饭。
  晚上吃什么好呢?把剩下的半条鲑鱼煮掉?
  正琢磨着,海面上突然出现一艘小船。
  她站起来眺望,正是陆启明的那艘。
  他这么快就回来啦,出什么事了吗?
  江妙妙忙跑到岸边,想问问他。
  陆启明还未靠岸,就遥遥地冲她喊:
  “快回家!”
  “什么?”
  “要来台风了,快回去!”
  台风???
  江妙妙往远处看去,果然,天空不知何时飘来一大片黑压压的云,底下狂风呼啸,巨浪滔天。
  她一直生活在内陆,对于台风只听说过没体验过。
  新闻上报道过台风的威力,那可是连大树都能连根卷起的,更别说至今体重未破百的她了。
  江妙妙闻言赶紧呼唤江肉肉,撒丫子往家跑,去院子里收衣服,收土豆,收咸鱼干。
  收到一半时,陆启明也到家了,脚上的沙子都没来得及冲,帮着她一起收拾。
  两人把院子里的东西全部收回屋子里,马不停蹄地关门窗。
  楼
  下七八扇窗户,楼上七八扇窗户,平时不觉得多,现在可真要命。
  他们跑得快飞起来,终于只剩下两扇。
  一扇在东,一扇在西。
  江妙妙去了西边,把东边那扇留给陆启明。
  她跑到窗边,抓住边框准备关上,一阵狂风从外面吹进来,玻璃像面锣一样拍在她脸上,又重重弹开。
  她被打得脸颊发麻,头晕目眩,倒在地板上半天起不来。
  陆启明听见动静,加快手上的速度,关好窗户来扶她。
  “怎么样?受伤了吗?”
  江妙妙艰难地伸出手。
  “别管我,窗户!”
  风不停的往里吹,走廊上的挂画,床上的被子枕头,床头柜上的台灯,全都被吹得飞离原位,满屋子乱滚。
  陆启明只好先放下她,顶着大风艰难地走到墙边,努力关窗户。
  可风就像跟他作对似的,他越用力,风也刮得越大,怎么都合不上。
  江妙妙努力爬起来,抓着他的衣摆借力走过去,四只手一同往里掰,使尽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窗户给合上了。
  房子并不牢固,四面八方都在漏风,外面的风声更是像鬼嚎一样,听得人心惊肉跳。
  很快天也变暗了,屋子里阴沉沉的。
  两人不敢在楼上待,跑到一楼看起来最为牢固的小房间里,把门关上,抱在一起。
  曾经看过的视频在脑海中浮现。
  台风把车吹飞。
  台风把树吹飞。
  台风把屋顶吹飞。
  江妙妙听见楼上传来哐当一声巨响,心脏跟着跳了跳,声音都变了调。
  “咱们的屋顶是不是没了?”
  陆启明似乎一点都不担心。
  “不至于,建在海边的房子没那么脆。”
  “可我刚才明明听见……”
  “你想出去看看?”
  “我才不想。”
  “那就是了。”陆启明摸摸她的头,“乖,没事干就睡觉,睡醒台风就过去了。”
  门外的动静跟来了群发疯的霸天虎似的,谁睡得着啊。
  江妙妙搂着他的腰,突然想起一事。
  “完了!”
  陆启明问:“怎么了?”
  “我挂在窗户上的海带没收回来!呜呜呜,我晒了好几天的海带啊,马上就干了,我都想好了用它炖汤的……”
  她痛心疾首,他却噗嗤一
  下笑出声,亲亲她道:
  “知道了江奶奶,你那点海带没了就没了,我再给你捞。”
  “呜呜……”
  她靠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非常害怕屋子倒下来,把两人压死。
  他们才过了两个月的好日子,远远不够啊。
  “陆启明。”
  过了几分钟,她忽然喊他。
  陆启明嗯了声,“还有什么忘了收?将来我都给你补上。”
  “我们结婚好不好?”
  “……什么?”
  他怀疑自己听错了,揉揉耳朵,想让她再说一遍。
  江妙妙完全是冲动之下说出那句话的,现在反应过来,很不好意思。
  “没什么。”
  她闭上眼睛打算睡觉,对方握着她的肩,摇筛子似的把她摇醒。
  “你要跟我结婚?!”
  江妙妙脸一红,推开他道:
  “我困死了,别吵我。”
  陆启明激动得不行,用力把她搂进怀里,力气大得像要勒死她。
  “好!我们结婚,明天就结!”
  江妙妙喘不过气,心里却甜滋滋的。
  不过几分钟后,她又有点后悔了。
  她喜欢陆启明,陆启明喜欢她,两人结婚顺理成章 。
  可别人结婚都是男的先求婚,送钻戒,送鲜花,有求婚仪式,很隆重的。
  而她呢?
  台风中心血来潮的一句话,对方什么都没做,只一个“好”字,就把这事给定了?
  然而两人活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陆启明也没地方买鲜花买钻戒。
  因此江妙妙把这点遗憾压进心底,开始琢磨自己的婚礼来。
  台风刮了半天加一夜,翌日早上才渐渐消失。
  二人从小房间出来,被外面的画面吓了一跳。
  客厅厨房一片狼藉,碗盘米面撒得到处都是,窗户破了好几扇,雨水流进屋子里,地板上全是水渍。
  他们走出去看街道,情况更糟糕,简直像被一窝土匪洗劫过。
  好好的镇子,居然变成这个样子。
  江妙妙看得想哭。
  陆启明捡了两只颜色不一的拖鞋穿上,拿起垃圾桶说:
  “先收拾吧。”
  江妙妙点点头,踩着客厅里的那滩水,去楼上找抹布。
  台风过境只需要一夜,他们把家恢复原状却花了好几天。
  湿透的家具要搬出去晒,床单被子要洗,
  地板要擦干。
  打碎的盘碗和花瓶装了好几垃圾桶,江妙妙去隔壁邻居家里挑了许多完好的盘碗,运回家中填满橱柜。
  陆启明把破损的窗户修好了,从别的房子里拆下玻璃,安到他们家里。
  全都完成后,两人累得不想动,坐在院子里晾晒的沙发上,晒着太阳昏昏欲睡。
  江妙妙几乎都开始做梦了,陆启明猛地一下跳起来,推她。
  “醒醒!”
  她困倦极了,“干嘛呀,不都做好了吗?”
  “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结婚!”
  自从那天她说了那句话后,陆启明就一直心心念念,根本忘不了。
  江妙妙想起这个,有点害羞,不禁打起了退堂鼓。
  “真的要结吗?还是算了吧,咱们结不结也没什么区别。”
  “必须结!什么事都可以懒,这个不能懒。”
  “可是我有点累……”
  “好吧,你继续休息,我来弄。”
  陆启明也累,爬上爬下修窗户废了他不少体力,但是一想到他们要结婚了,就生出无限动力。
  他往屋里走了两步,突然停下,回头问:
  “结婚要做什么?”
  江妙妙愣了愣,努力回忆自己喝别人喜酒时的经历。
  “额……做顿好吃的?”
  陆启明若有所思,点点头,走进了屋里。
  所以她的婚礼很可能只有一顿饭?
  那可不行!
  求婚仪式已经省略了,这个不能省。
  江妙妙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追过去找他讨论,最后确定了几件事。
  1,结婚地点。
  镇上有教堂,但他们都不信神,所以只需要选个风景好的。
  湖边很不错,绿草如茵,水波荡漾。左边是山,右边是海,就选那里吧。
  2,食物。
  这个由陆启明负责,他手艺好,还会做蛋糕。
  婚礼上当然应该吃最好吃的。
  3,婚纱。
  岛上没有婚纱店,甚至没有服装店。但是江妙妙在一户人家里看到了脚踩缝纫机,还能用。
  而婚纱的布料跟窗帘布也差不了太多,都很华丽。
  所以她做出一个伟大的决定——给自己亲手做一件婚纱。
  至于结婚的日期,定在了全部准备完毕之后。
  做婚纱可是个浩大的工程,很需要时间。
  当天晚上,江妙妙让陆启明把缝纫机扛回来,放在客厅,然后拉着他陪自己满镇子转悠,找最好看的窗帘布。
  原住民们喜欢英式乡村风,窗帘不是小碎花就是格纹,用来做婚纱未免显得小家子气。
  两人找了很久,最后瞄准镇上唯一一家餐厅里的窗帘——白色的棉布上点缀着些许蕾丝,简约却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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