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郑小娘子他们来的时候,是由喜鹊和石家兄弟招待的。
这次封家兄弟,许家兄妹,就都在了。
封大牛十六七岁,常年在石渣场干活,自觉已经是大人,就没往前头凑,而是一直在帮着厨房干活。
封二牛和石家兄弟三个陪着郑小郎君,许小云和喜鹊就陪着郑小娘子。
郑小娘子过了年就十一岁了,还是一团孩子气。
上回来,她跟五岁的喜鹊居然也能说到一块儿去。
这次有许小云在,许小云再过几个月就满了八岁,而且她跟着耿二叔学医,懂得多了,见的多了,还跟着耿二叔进过王府,给王妃瞧过病,那自然跟普通的女孩子不一样。
能把郑小娘子给几句话哄住,对许小云来说,也不算多难。
只能说,过过苦日子的孩子,都懂事早熟,天生地就会察言观色。
“上回我们来的时候,有好吃的五花肉炖粉条,糖醋小排骨,还有什么要饭的鸡……不知道这次还有没有啊?”
郑小娘子先前玩溜冰,那是用生命在玩啊!
两只脚丫子才落到山底的地面,一骨碌爬起来就从侧面的路飞奔上去,十分钟就能上下一个来回,而且乐此不疲,各种滑车都要坐上一遍,就算早上临来时吃了早饭,这会儿也给消耗干净了。
想起上回来时的美味饭菜,郑小娘子更觉得饥肠辘辘。
“这次有不一样的,是火锅和烤全羊……”
别说郑小娘子了,就连郑小郎君都好奇地问出了声。
“火锅是什么?”
烤全羊虽说没吃过吧,但一听名字就能大概想个差不多,火锅就比较难想象了。
“就是把锅子放在中间,把各种切好的菜肉放进去涮,再蘸着料吃,味道很好,小娘子小郎君你们一定要试试……”
司娓娓都不回村过年了,而在这冰天雪地的时候,也没什么事情能做,可不就想方设法搞吃喝么。
火锅这种没啥技术含量又美味的,可不就被她给挖掘出来了?
十个铜锅子是在城里的铺子里订做的。
那铺子里师傅还一个劲儿地问这怪模样的东西是用来做什么的。
可她明明说了实话,是个锅子,做吃食用的,那老师傅又死活不信了!
这个时代还没有火锅,当然了,也没有羊肉串和麻辣烫……
这要是换单打独斗穿越者来了,说不得就能靠着这些发家致富什么的。
但朝圩村的目标不在于多高调,而是获得所需的物资,保持对外的信息畅通。
所以这些需要大量人手又快速出名的生意,是不做的。
自然他们也不介意这些独门吃食流传出去了。
能提高大泰朝的饮食文化水平,朝圩村民们还是很乐意的。
点着了火的铜锅子被摆到了长桌的中央,一盘盘切好片好的食材被码到了两边,面前被摆上了一碟碟的小料,还有开胃爽口的泡菜……
郑家兄妹都看得眼花缭乱。
“瞧,就是这样吃的。”
许小云先夹了片羊肉串,放在锅里七上八下,之后又在自己面前的碟子里蘸了点料,再放进自己嘴里。
这肉太鲜,料又调得太好,她几乎没怎么嚼食就咽了下去。
小姑娘吃得美味,脸上是忍不住的陶醉。
去年过年,村里吃了好几顿饺子,里头有好多好多的肉,当时她就觉得,这世上不可能有比饺子更好吃的了……
然而今年吃到火锅之后,她心目中的美食排名立马就发生了变化。
许小云这样的讲解,实在是最好的广告。
“我也来试试!”
郑小娘子和郑小郎君都挽起袖子亲自动手开涮。
虽然一开始有点笨拙,但没几下就熟门熟路了。
“哇,这太好吃了!”
“阿娘没来太可惜了!”
“这个丸子是什么肉做的,比肉还好吃,又滑又香!”
“这个是鱼丸,是鱼肉做的……单吃也特别好。”
“那这个是什么?看着好像一团泥?”
“这是虾滑,虾肉泥做的。”
“这大冬天的,你们村子里还有虾子?”
“是秋天的时候捉了,放在冰窖里冰着的,吃的时候拿出来化冻就好。”
“你们这是什么神仙村子!我们家都没有冰窖的!唔唔唔,我不走了,我不想走了……”
郑小郎君对自家妹子那般大吃二喝还想赖着不走的模样,简直没眼看了。
“好了,好了,阿妹,你看又有新吃食送过来了,咱们可以让人学了,家去也做啊。”
他这么一说,郑小娘子这才放开捧着小碗的手,两只眼睛刷地朝进门的送菜小哥看过去。
只见对方手里捧着两个盘子,盘子上是片下来的肉……
那肉的味道还不知道怎么样,可奇香诱人,钻进鼻子里就不出来了!
“这又是什么?”
“是烤全羊,是一整只羊放在火上烤,然后熟一层就片一层,这些肉就是烤好片下来的,小娘子尝尝看,合不合胃口?”
许小云说着自己也忍不住有点流口水。
这烤全羊,自然是要用一整只羊的,因此虽然是过年,卫星村也就吃过一次。
这第二次还是借着贵客临门的光呢!
本来已经饱了的郑小娘子,又吃下去半盘子肉!
不是她没听阿娘的话,养生惜福,而是这个烤羊肉太好吃了呀!
她只想着尝一点来着,可是尝着尝着,盘子就空了真不是她的错!
跟一双儿女比起来,郑将军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他对于这两道颠覆性的美食,那就相当地有大将之风,淡定地吃掉了两盘子羊肉,各种丸子,蔬菜,粉条……完了又干掉一盘子烤羊肉……
海上阳光正炽。
柯大卫从船舱出来,身上穿的是露出半截子胳膊和腿的短衣。
上衣的衣带没系,向两边滑开,露出大半的胸膛……
在船上各处的大泰水手们瞧了,都忍不住神色各异。
这个番邦人简直得了失心疯了。
这边的大太阳能把人哂脱了皮,黑成了炭,他们要出来干活,肯定是要戴着竹斗笠的。
这番邦人却恨不得脱得赤条条的在太阳下哂!
还说什么健康最美!
我了个呸!
所以说,这番邦人的鬼话,那顶多只能信一半!
还是一小半!
当然了,番邦人一开始带着他们在大海上转,转啊转的,还真给他们找着了一个大岛,也算是有点门道。
那大岛上的土人长相跟大泰朝的人差别挺大的,说的话也听不懂。
还好碰上了几个流落在那儿的大泰朝移民,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岛叫做珍奇岛。
土人不懂种田,只能靠打渔为生,穷得很。
可这边的海里,却出产一种大贝壳,其中产珠,珠子大,颜色美,比大泰朝里能见着的什么东珠南珠都好。
这些珠子,要是能运到大泰朝,那绝对是价值连城。
可是在这些土人这里,也就是打个孔,穿成一串挂到脖子上,风也吹,雨也淋,日也哂,下海也带着它,用不了几年就黄脆了,土人们也不在乎,坏了就再换,反正这东西他们有的是。
这不是暴殄天物么?
然而流落到这儿的几个移民,虽有心把这些宝珠给运回大泰朝,可是这岛上实在是太落后了,土人们连大点的船都不会造,只会把一颗大树给掏空了做独木舟!
驾着独木舟要是能回到大泰朝,那才是见了鬼!
如今碰上了故国的大船,他们肯定想要搭着回去,为此,愿意献上多年收集的大半珠子,只要留给他们一些小点的珠子回去买地过活就好。
可番邦人就跟穷鬼上身了一样,怎么都不同意,非要说他们的目的地在更远的地方,并没打算要回大泰朝,拒绝带上这几个移民。
柯大卫一点也没在意那些船员的目光。
在他看来,这些人的战斗力都不行,就算三个一起上,也不是他的对手。
而且要不是远航需要船员,他一个人搞不定,他都想一不作二不休,把这些碍事的大泰朝人,都给灭口算了。
阳光如同焊枪,在他身上烙下了层层的深色。
他对自己目前的肤色感到很满意。
这样的美,大泰朝那样不健康的审美怎么能欣赏得了?
这亚热带的海上风光实在是绝美,可惜他的手机全都耗尽电量关了机,被他埋在了深谷的泥土里。
将来他掌握了更强的力量,说不定还能率领着军队,再度光临那处深谷,拿回属于他的现代文明象征物!
他这样想着,把外衫再度往下扒了扒,露出整个上半身,又从旁边拿过一个钓竿来,挂上鱼饵,扔进大海。
他钓着钓着,就觉到了不对劲儿。
他扔下手里的钓竿,朝船头怒吼!
“蠢货,你这蠢货,方向错了!错了!”
“柯大人,没错,就是这个方向!”
他怒气冲冲地跑过去,就要动手打人。
“狡猾的家伙,你当我看不出来,这是回大泰的方向!”
“我们是大泰人,回大泰有什么不对?”
“他娘的老子才是船长,你们都得听我的!”
“给老子转向,不然老子把你扔进海里喂鱼!”
柯大卫胳膊长,一把就抓住了那个在跟他油嘴滑舌的舵手,就准备把人往海里扔。
船员不足,不利远航,他也没打算要对方的命,就是给他吃些苦头,树立一下船长的威严。
然而他还没把人给举起来,一张大网已经当头罩下!
“番狗贼,这一路上,你人模狗样,威风得够够的啊!”
“我让你臭脸摆架子随便打人!这一脚是还你的!”
“让开让开,让我来!上次这番贼见死不救,折了咱两位兄弟,这账,可都记着呢!”
“高大人给了我们兄弟一百两安家费,就是让我们替他报陷害之仇的……”
“嘿嘿嘿,大伙别急,都有份,出够了气,咱就把这番贼往海里一扔!回去就说这厮被风浪卷走了……大伙可别漏了口风啊!”
“放心吧,咱们是带着几斗宝珠回去的,可是立了大功,四殿下不会怪罪的!”
一阵混乱地拳打脚踢之后,柯大卫连人带网,都给扔进了大海里。
第164章 鸠占鹊巢
卫星村这边,过了十五,也待了几回客,就开始准备营业生产了。
却又迎来了一位客人。
当初在应祥县,租房的邻居姓季,两父子带着季母在应祥县看病,还是司娓娓送了他们一些治风湿的膏药。
季家就感谢不已,在应祥县帮着跑前跑后,很是出了一番力。
后来季家大郎娶了买来的女子王九娘,还上卫星村来邀请他们过去参加婚礼来着。
耿老二是学医的,季父又是老药农,两个人有共同话题,之前就说定了,从季父这里买一批药。
这各种药的采收季节,还有采收方法,都是有讲究的,所以季父去年一共来过三次,送来的药数量虽然不多,据耿老二说,品相都是很好的。
卫星村里,懂采药的就是耿老二,但耿老二年纪大了,目前是朝圩村里唯一的村医,不可能分出两个人来。
去年被强征进三皇子府为皇妃看病,就把老头吓够呛,表示至少大半年都不会再出朝圩村了。
耿老二虽然不在,但好药村还得替他接着收。
这次季父除了上门拜年之外,也是送了一批秋冬的药村过来。
司娓娓自然也是热情地接待,按着季父同耿二叔商量好的价钱付了,又拿出了卫星村今年的大杀器火锅来款待午饭。
季父自然是连连夸赞,甚至还有点后悔没把老伴也给带来,不然围坐在这热乎乎的锅子跟前,随涮随吃,吃的都是自己爱吃的食材,那该多美啊!
这席间聊着家常,季父也就提到了儿子儿媳。
“大郎和他媳妇倒是好得蜜里调油,他媳妇前两个月怀上了……大郎说县城里有医馆,也有好的稳婆,对母子都好,又说他也是要当爹的人了,总得多学点手艺,这不,就想去医馆去当学徒,将来说不准自己也能给人瞧病,就算不能在县城里立足,回到村里给附近村民们看看小毛病也是好的,再说咱自家也是采药的……”
“这不,年前就让他们两口子进了城,大郎在乐善堂里当学徒,带着媳妇,租了个小院住,还有他媳妇的姐,也跟去了,他大姨姐勤快肯干,也能照顾他媳妇……”
“我们两个老的就在村里种种地,采点药,闲时进城给他们送些米粮菜蔬……等开了春生了娃,我们再进城去帮着看孙孙……”
大概是快要升级当爷爷辈了,他一样样地说着,脸上乐呵呵的。
可心里其实也有点不是滋味。
就他家儿子那个傻样,能想得出进城学徒这个主意?
自然是他媳妇的主意了!
还有当初他们一家人在应祥县,老妻还是要吃药看病的呢,一个月算下来,花的钱也没有他们小两口多!
这也得亏他家里有几百两的银票垫着底,不然哪里能撑得起小年轻这么作?
他这个儿媳妇呀,就是长得好看,说话好听,可做起事来却不是那么回事儿。
他和老妻虽说也都看出来了,可看在儿子的面上,看在未出世的小孙孙上,也就多容忍了几分。
他这么说着,在坐的卫星村人,除了司娓娓和杨添才,都是没见过王九娘的,也就不会想太多,说笑着附和而已,恭喜季父很快就要当爷爷之类的话说了许多,让季父一直红光满面,嘴角就没放下来过。
司娓娓却想起王九娘那个大户小姐落难的境头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