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必经之路,但她不允许在自己在此的时候倒下。
孙小队等人,如今从各方面而言已经是她的人了。
所以羲和很不客气,临走前不满一声,“一个个爷们,还不如当年随手挑的几个侍女有天赋。”
玄女先生亲手教的最后一批学生,就是宫里舞女侍女出身的弱女子。但在玄女先生离开之后,她们却硬生生的撑了一片天,更是其后出了几位通兵法兵阵的奇才。
但怎么说,他们就是被嫌弃了。
于是头战败落的十五人不仅不沮丧,反而气势长虹鼓足干劲。带着几只猎物回去,扒皮掰牙留下来纪念物激励自己。
平日的练习也越发刻苦,再和狼群再碰招之前,他们更是大包大揽了溜放牛羊的差事。偶尔遇到了别的兽群,他们更是尝试性的过招。
一时之间,不论是晨练的士卒亦或野外的野兽,都成了给他们喂招的好帮手。
羲和就喜欢这种朝气澎湃的年轻人,有几次还会出手建议一番。
不过她从来都不会用身上的马槊就是了。
即便如此,兵阵十五人也得到了兄弟们的艳羡,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默契。他们的队伍越来越庞大,羲和就越有精神教他们。
哪怕一下也都足以,在外舔着伤口恢复不及的狼群们也都被他们俘获了回来。
不过狼群肯定是放养的,羲和一早就想让它们服气,之后再和城内配合相助。
道教替它们树立威风,赶走其余凶兽,以此保证它们狼群的壮大。反之狼群要将盯梢的范围变大,就像是养的鹰一样,既可以保护又能防范未然的提醒。
这让十五人心动又无奈,在羲和外出去座谈会收人回来时,孙小队就直直的道,“先生,这件事情咱们不会。”
羲和对此大方的指着吉量,“有吉量就够了,你们帮忙放牛羊就好。”
“吉量?”
受到场上人们的疑惑神色,吉量没有丝毫表现的意思,只是不高兴的喷了喷鼻子,然后抬头看了周围一眼。
孙小队等身旁的马儿骆驼全都蔫哒哒低下头往后退,长腿也跟着玩了下去,小心可怜又很窝囊。
非同类很难感受到这样的王霸之气,但气氛上是能察觉的。
孙小队看着吉量的目光火热起来,“不愧是宝马!”
话音一落,吉量不高兴的甩过屁股走开。
什么宝马!
老子是神马!
但因为吉量出去几次,狼群们就被他征服听从,甚至会帮忙看放出来的牛羊时,众人既高兴又复杂。
这日羲和应邀去隔壁开座谈会,顺便看看这胭脂等产业的情况。
路上的时候赵风问道,“先生是有心想要磨炼孙坤他们?”
“谁?”
“……孙小队。”
羲和点头,她都是听孙小队,鬼知道孙坤又是谁,“本事练在自己手上才牢靠,不能出事了还要等我来吧?”
“先生说的是,臣也有些担忧汉国人再来。”
时间过去几个月,正常情况下张骞也走了好些国家了。可他被临时劫走许多东西,势必会影响汉国皇帝给的任务。无论如何,也应该再来人了。但正如羲和看到的,赵风也清楚自己人的差别。
几代都在南方,面对西方的敌攻也能游刃有余,甚至单方面的打压下去。他们自信的能力没有问题,却少了中原人在西域沙地的切身经验,自己汉国常年被匈奴相对的危机和凶狠。
如果他们再没有看到这些问题,那再等几年汉国和匈奴分出胜负后?
再加上皇帝赵光是个有抱负的人,所以只要不涉及城中太多的事情,赵风都尽职尽责的通信回去。
而每每回信时,羲和就能收到赵光的。
羲和莞尔,“我天天都在等他们。”
但她没等到,张骞等人小心翼翼,无声无息的经过离开,似乎不愿多有纠缠。羲和猜着汉武帝的盘算,还没有见到成果,反而意外收到了河间国而来的信,送来者是王姝。
当初那个被家里宠着‘离家出走’的女子,最后在相中了未婚夫赵得的皮囊基础上,又认可了赵得的品性,最后两人挥别再见的第二年,两人就正式成婚。
崭信就是她的解释。
赵得是河间国郡县部都尉幼子,夫妻地位不错又不用费心政治等,久而久之王姝对于马也是半个行家。每到开张的时候,她还能在旁帮着说几句,小日子自然过得高兴快活。
然后就听见了羲和的消息,虽然是东拼西凑,但她依旧从中肯定了她的身份,并书信一封继续联系。
想来那个家妇要疯了,打小教的姑娘不听话,反而就往她这样的人身边跑。
羲和对此回信,让她得空就来玩耍。
这姑娘性子好,说不准她兴致起来了,还想要出一趟远门过来。
羲和对此表示热烈欢迎,顺势的给她推算了一下。结果和印象中的比不多,但好像福气更大了。
不过丧夫的结局不变。
那是因为王姝本人?还是自己?
羲和无事可做,想着推算。但仔细一想,又觉得没有必要,反正是好的,还不如留点期待的悬念。
虽然她隐约的猜到了。
羲和回首看着这座城墙,哪怕这是她亲手设计,还费尽心思去建造,但她依然有感叹和惊艳。
忽的,赵风拉起了长弓。羲和惊鸿一瞥,抬手压住他的手,“等等。”
他们住在绿洲,但更多的是沙漠,漫遍的沙子令很多人都绝望不喜。可对于部分兽类而言,这反而是天堂。路上的时候,羲和就顺势看到这么一群小可爱探头探脑的张望。
羲和就站在那里看,它们先是受惊的躲了起来,可惜身材娇小的它们有一双比例相同的耳朵,耳尖分明从那矮小的灌木丛上露出来彰显存在。
过了一会儿,它又好奇的探头张望。似乎因为她的毫无作为,使得它们蠢蠢欲动起来,想要走出来看。
‘吱吱’
尖声传来,性子不同的它们被长辈叫了回去。
眼看着离开了,赵风舒一口气,“那是什么?”
“小狐狸。”
后来官方称呼耳廓狐,有它的地方就代表了水源。只不过它们的体型太小了,大的也就像只猫儿一样,生活条件也并没有特别好。
但方才毛色为白的耳廓狐,却带着它的天真。
羲和觉得它可爱,干脆发挥自己打猎诱猎的本事,想要和它们亲近一下。但这不容易,往往耳朵一动就吓跑了。
这个速度羲和完全能跟上,但她不想吓到它们,所以徐徐善诱,更像是打发时间。
直到一声马儿长啸,跑出去消失了一天的吉量回来,他轻轻一抖将背上的人丢了下来。
露出那将帅盔甲和丝丝血迹。
脸是陌生的,可看衣着就能猜到分毫。羲和甚至还没张嘴,赵风就诧异的喊道,“霍将军?”
羲和看向吉量,只见他得意的眨眼,像是等待夸奖。
但她不会。
赵风也替她问出问题,“自从匈奴去了漠南,汉帝封霍将军为大司马,他应该在汉国都城!为何会在这里!”
难道和李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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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了过来。
第203章 丝绸之路(四十)
可前将军怎么能和大司马比呢!
前将军老年迟暮, 近些年打仗的结果也不大如愿。反之后者年纪尚轻连连大捷, 还力挽狂澜挽回前将军的错误打了胜仗,之后回京得以封为大司马!
就算汉帝那里, 对着前将军多是照顾,但也不能代表两者的重要性可以相比。
霍去病躺在这里,那就是两地之间的矛盾点, 汉帝甚至可以直接开战!
可这里鞭长莫及, 就算是和自家皇上说, 士卒们也赶不过汉军啊!赵风想想就头皮发麻,头一回质疑的目光看向众人的心头宝。
心头宝毫无愧疚, 依旧是一双自得淡然的样子。
羲和摸着他那火红色的鬃毛,对赵风吩咐,“将他拎回去救治, 说不定汉帝又要送东西来了。”
这是对自己的钱财念念不忘的执念!更是莫名其妙的自信。
赵风竟不知道说什么好,但也不能将霍去病晾在这里晒成人干,便弯腰将人扛在身上回去。好歹将人治好,如此就算汉国找上门来无话可说。
眼看着他离开, 羲和这才看向吉量, “怎么回事?”
‘狗屁,他就在漠南镇守。’
“不是你去劫的人?”
‘就是路过,看他打的时候有点样子, 不然捡尸干什么!’
和羲和只是记忆中去看人, 远在外潇洒的吉量是早就听过霍去病的名字。不过他毕竟不是人, 也从来没有遵守过人们的规矩。
只不过顺带带回来?
“谢谢了!”
吉量扭过头, 羲和了然的摸出梳子,给这位大爷的鬃毛梳洗齐整一下。这里的风太大了,吹乱了不说还经常弄得他满身是杀。虽然无法真正的沾上,但感觉总是不舒服的。
羲和先是给他根根舒展开,而后认真的为其抹上护理毛发的膏,再细细梳开后又显得飘逸俊美。
一个真正合格的兽王和神马,吉量身上应该是无味的。
所以这一盒子的发膏,还是羲和特意为他做的,也是因为她再不包揽他肚子饱饿后的迁就。
吉量很满意,他再也不是拉车的马,形象上也有很好的维护。羲和也高兴,和满大街为他买吃的相比,随手一点发膏算什么!
屋子里随时给他做个百八十年的放着,多好!
一人一马皆大欢喜,溜达一圈后便忘了城里的新人。直到对方醒来,言明要见羲和。
霍去病年轻又有身手,动起手来是毫无疑问的落败。羲和也没有逗他们,点头见了。
羲和以为,老大等人的反应着急,对方可能来者不善,所以干脆在演武场里坐着。甚至把马槊横在腿上,随时就能摸到。
她恭候动手,甚至几分期待。但见面瞬间,她就失望了。
对方没有仇,反而是欢喜的。
常年打仗的弱冠青年,肤色偏向古铜。只是此刻受了伤,带着些许苍白憔悴,精瘦矫健的身形依旧挺拔好看。一身朴素布衣,脚步轻轻的站在面前。
这是一张眉目疏秀的脸,但他没有半点书生柔弱的感觉,眉宇间英气逼人,飒爽俊美。
就像许多姑娘梦中的将军一样。
眸子星转微光,弱冠青年声色略带低哑行礼,“学生见过先生!”
喜爱皮囊的羲和不可避免被吸引了,心里的失望也被抹了过去,目光流离肯定道,“到底是年轻人,一天就活蹦乱跳的。”
“学生以伤相见,真是上天眷顾,竟然碰巧遇见了先生!”
“不是上天眷顾,是吉量听见了,特意带你回来的。”羲和 把理由推到吉量身上,“他喜欢捡东西。”
被捡回来的霍去病一怔,而后艳红色的唇一抿,带着笑意和庆幸道,“那便是先生保佑!”
羲和定定的看着他,“你长得不像个将军。”
“……”
这句话就像是早年许多质疑他的人一样,霍去病见过太多,听闻太多。从一开始的激动不忿,但如今依旧不喜欢,但也能勉强忍住。
骨子里依旧年轻的霍去病另眼看去,便见羲和一脸的欣赏。
她是真的觉得,霍去病长得好看。甚至在想,如果不是从伍之人,面色白皙的话那真是另一种风格的模样。
唇红齿白,啧啧。
羲和几乎可以想象那副样子,她的眼神自然的柔和了下来。
莫名的,霍去病绷着的肩头似是放松,觉得长得好看也是好事。古铜色棱角分明的脸上扬着笑,“这话大人也说过。”
“你有事找我?”
“是,学生有点讶异,想来确认是否是您。”
“确认?”羲和有些意外,“刘彻竟然和你说了?”
“是张大人!”
羲和点头,“别人都说你在京城里,痛痛快快的做大司马,结果你从头到尾就在西域?”
“亦并非如此,只是匈奴狼子野心,臣心中不安。”
霍去病眉眼长得俊俏,真的看不出丝毫武夫的模样。哪怕他晒得不像文弱书生,反而和五大三粗的几人有明显差异。
也丝毫不能将他和那句话联系在一起。
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如此将帅,实乃百姓服气!
羲和心中感慨,又不免想到秦国几位大臣将军,都是她未听闻过的。
无论江山为谁,每个时代都有它应有的英雄和智者。即便历史变了,但世上万物从不是独独为了谁才存在的。
只是能者,无论何时何地都是可用之才。
羲和端详霍去病的脸,又招手叫他走近。
霍去病从小习武,十七岁就开始领兵打仗,从此战事连连大捷彰显威风,成为诸夏之地以致西域都出名的大将军。身旁人无数,但多是男子。叫他印象最深的还是皇上,初见时坐在上方不怒自威的神色。
再加上许多人都是这般,或多或少与皇上相似,所以久而久之就有一种错觉。
觉得全天下德高望重之辈,都应该是这样。神色不露分毫,举止讲究大方,言语也多是有深意。所以他来之前满心郑重,直到见到了真人。
不一样。
眉眼,举止,言语都不一样。
相比起来,她更像是军营里普通的一位。不需要任何的解读,但他又本能觉得不应该如此简单。
或许还有深意?
霍去病谨慎的想着,言语上也是一本正经,“先生何事?”
他走的有点慢,似乎腿脚有伤,但身形依旧如故。
羲和见他似乎误会,她也没说什么只问,“你的事情我听过一些,正巧遇见不如亲自听你说一说。”
有人摆上坐席,让霍去病坐下。
霍去病并无多虑的说起,如他当初两度降匈奴的王,控制了河西地区。此后随着上漠北征战,大军全军出击歼敌七万人,乘胜追杀至狼居胥山举行祭天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