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伙多阳光,而且快结婚了。他女朋友我也见过,在一家大公司当秘书,两人恩恩爱爱的,据说还想贷款买房。这人突然说没就没了,也真是造化弄人。”
余晚和他聊上几句,见问不出什么了,这才告别。
余晚在回家的路上,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在心里头整理了一遍。
曾小智的死,恐怕没那么简单,可能是掌握了什么秘密,被人杀人灭了口。
倒不是余晚想象力丰富,而是她从小在那种环境下长大,在某些方面,要比普通人更敏感。
☆、chapter 13
余晚回到家,天已经黑透了。
不知从哪里飘来一阵乌云,突然下起了阵雨,电闪雷鸣的,好不热闹。
她从出租车上下来,直奔家门。
自己淋了雨倒不打紧,关键是她昂贵的古驰包包,几万块钱泡了汤,那多叫人心疼。衣服也贵,但比包包好打理,她脱下外套遮住包,宁愿自己淋上几滴雨。
一口气跑到家门口,掏钥匙进门,余晚踹了脚上的高跟鞋,准备去卧室换衣服。
冷不防,一个男人的声音清清寡寡地从背后传来。
“怎么才回来?”
余晚转身,看见坐在客厅里沙发上的谢煜凡,和任何时候一样,他身形挺拔,一丝不苟。
余晚突然不急着去换衣服了,她转身向他走去,然后在他对面的沙发上,一屁股坐了下来。
“去逛街了。”她瞥见茶几上放着一包烟,便伸手取过,从中抽出一支,叼在嘴上,问,“有打火机吗?借个火。”
谢煜凡瞥了她一眼,从裤袋中掏出他的镶钻纪梵希,递了过去。
余晚没有接,而是将身体前倾,凑过脸,示意他给自己打火。
她扬着脖子去点烟,那一段修长的脖颈,让人联想到天鹅。
谢煜凡知道自己可以拒绝,但他没有,就像所有其他的男人一样,他没办法拒绝一个美女的要求。
吧嗒一声,火苗窜出来,舔红了余晚的脸,让她看起来更加娇媚。不,不是娇媚,是妖媚。
她吐出一口气,向右侧靠去,双腿交叠着放上沙发。
上衣是真丝的料子,因为淋了雨,而变得透明。她这一动,便被吸在皮肤上了,凹凸有致的曲线顿时在男人面前展露。
谢煜凡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了她胸部,黑色的文胸托住她圆润的双峰,若隐若现的性感扑面而来。
她抽着烟,面容在烟雾中有些模糊,带着几分颓废,像一个堕落在繁华闹市中的女神。
无声的诱惑,一切尽在不言中,在勾引男人这一方面,她做的很到位。
谢煜凡正襟危坐,脑中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一组画面。他看到自己像一只野兽似的,沉默而粗暴地将她压在墙上,没有任何语言,只有行动。
谢煜凡突然意识到,他在意淫她,如同一个刚成年的毛头小子,对着屏幕上的女神幻想联翩一般。
两人面对面地坐着,没人说话,各怀鬼胎,寂静中只有雨点打在窗上的声音。
谢煜凡仍然自律,脸上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情绪波动,但余晚看得清楚,他的喉结动了一下。
咽口水,这是男人动情的表现。
余晚忍不住微笑,从一开始,她就知道他不是不懂风情不会放纵,而是把它们都闷在了骨子里。
只要是人,就克制不住天性。人的天性是什么?是欲望!
谢煜凡看到她脸上的笑容,不由皱起了眉头。他不喜欢她这样直视自己,因为她的目光太肆无忌惮、太直接,能扒开他脸上冰冷的面具,一眼看到他的内里。这样,她就会知道,他并不是那么的冷酷无情。可是,他不想被她看穿,因为两人之间根本没有信任二字。
谢煜凡打破沉默,“去换一件衣服,跟我出门。”
“去哪里?”
他已经站了起来,抛了个冷冰冰的背影给她,似乎连多看她一眼都不愿意。
余晚并不在意,脸上依然笑靥如花,越是矫情,越说明他心里有鬼。
谢煜凡走了几步,突然觉得头上有黑影落下,他下意识地伸手一撩,原来是余晚身上那件真丝上衣。衣服薄如羽翼,上面还残留着她的体温,淡淡的香气钻入鼻尖,比任何一款香水更有诱惑。
他心就像被一根羽毛骚动了一下,想到此时她上身□□,竟有些冲动。
背后传来高跟鞋上楼的声音,一声接着一声,像是在对他作出邀请,让他的心湖再次不平静起来。
谢煜凡自然不肯被她牵着鼻子走,将衣服用力地扔开,拉开大门走出去,点燃一支烟。他急切地吸了一口,硬生生地压下了男人惯有的用下半身思考的毛病。
雷声轰鸣,雨点打在他的脸上,空气中的冷意让心灵深处的欲念退散,他冷静下来。
这个女人不简单!他要小心了。
谢煜凡勾起嘴角自嘲,多少年都过来了,什么阴谋诡计没见过,怎么能让一个女人弄得方寸大乱?
他抽完烟,将烟头按灭,转身上楼,朝她的卧室走去。
还没进屋,就差点被她扔出来的东西砸到了脚。他低头一看,是一摞衣服,各种款式的。
余晚洗了澡,身上换了一套白色的内衣,见他站在门口,不躲不闪,大大方方地对他露齿一笑,“你来得正好,我找不到合适的衣服。”
他低头扫过地上的行装,从中挑了一套白色的连衣裙出来,然后踢开衣服,一步跨进她的房间。
谢煜凡抓住她的手臂,轻轻一带,将她拉了过来,她光洁的背脊撞上他坚实的胸膛。
他的力气有些猛,余晚还以为在自己的连环挑逗下,他终于按耐不住了。谁知,他只是动作生硬地将那件连衣裙套上了她的身躯,然后替她拉上拉链。
余晚有些懵,这辈子她只遇到过替她脱衣服的男人,而替她穿衣服的,还是第一个。
她正对着镜子,一抬头,便见到身后的男人。他安静地站在那里,在灯光下,脸上的线条更为清晰。他长得很好,可惜缺乏温柔,眉宇间尽见凌厉,像一把开了封的刺刀。
他透过镜子也在看她,一双眼睛深如夜,刚才那一抹被欲望驾驭的冲动早已不见,只剩下黑黑沉沉的光。
在他的逼视下,她突然变得别扭起来,自己身上明明穿着衣服,却好似被他扒光了似的,比□□更叫她不安。
从她眼中,他看出了一些端倪。
原来他们是一路人。人前人后都习惯性地伪装自己,只不过一个是用冷漠,而另一个是用浪荡。
谢煜凡知道,对付她就如同对付他自己,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不想出手。
“我不喜欢这一套。”
她作势要换下来,却被谢煜凡阻止,“我喜欢就行。”
余晚不动声色地对着他笑了笑,拿起桌上的化妆品,道,“我化个妆。”
“不需要。”
那种被人掌握大势的恐慌再一次在心底蔓延,对方甚至没有说出半句威胁的话,可是她明明白白感受到,自己处于被动。
如果他不是谢家大公子,两人也许会是势均力敌,可惜他是,在钱权势的衬托下,她只能被他压。
***
余晚上了谢煜凡的车。
很普通的一辆丰田,估计不会超过十万。
余晚想活跃一下气氛,便问,“你到底有多少辆车子?”
她只是随口一句,并不指望他回答,谁知,这个性情冷淡的男人居然接了嘴,“四十五辆。”
这人有收藏癖吗?余晚不由咋舌,“你把车都停在哪里了?”
“停车场。”
“你租了一个停车场?”
他纠正她的动词,“买。”
余晚伸了伸舌头,“多少钱?”
“一千五百万。”
“你真是有钱没地使啊!”大概是觉得穷富差异太大,余晚心里大为不平,压低了声音嘟囔,“既然这么有钱,怎么不捐赠慈善。”
谢煜凡瞥了她一眼,余晚立即改口道,“有钱人的爱好就是高大上,呵呵!”
车轮子一滚,开到了郊区。
谢煜凡将车停好,临下车前,对余晚道,“他们都不是圈子里的人,不要乱说话。”
余晚伸出右手,放在嘴前做了一个拉链动作,然后向他眨了一下右眼,表示自己已经领命。
谢煜凡打开后备箱,取出一只大蛋糕和一束鲜花,然后走进一栋庞大的欧式建筑物。
原来是带她来参加生日派对。
余晚恍然,见他身影已走远,赶紧几步追上。
欧式建筑的大铁门上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四个字:老年大学。
余晚心中一阵惊讶,谁家派对在老年大学里举办,真是有创意啊。
谢煜凡熟门熟路地在走廊上拐了几个弯,然后推开其中的一扇门,那是一个教室。
教室里很热闹,有人在拉手风琴、有人在吹笛子、有人在拉二胡……虽然是不同的乐器,却都是在演奏同一首歌,组成了一支交响乐。
教室里的桌椅被拉到了一边,中间腾出来一大片空地,兴致好的人便随着音乐,即兴来一段。这感觉倒是有点像大学里的联谊会,只不过,各年龄阶层的人都有。
谢煜凡进门后,立即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仿佛不管到哪里,他都能把漫天的光华抓在手心里。
不知是谁叫了一句,“小凡来了。”
音乐停止了,舞也不跳了,大家放下手中的事,纷纷迎了过来。
一个戴着眼镜的大叔笑呵呵地道,“外面下这么大雨,我们还以为你不来了。”
谢煜凡将花和蛋糕递过去,道,“今天是社团成立三周年,我怎么可能不来?”
大叔接过,半真半假地开玩笑,“又是蛋糕,加上你这个,已经是三个了。看来今天,我们大家都要胖一圈,顶着圆滚滚的肚子回家了。”
谢煜凡跟着笑,此时此刻的他没有了在商场上的算计和狠戾,就像一个平凡人。但他永远不会成为平凡人,因为他是谢煜凡。
大家说了几句后,才发现跟在他身后的余晚。
大叔旁边的大婶见了,忙问,“这位是谁?”
谢煜凡牵住余晚的手,道,“这是我的女朋友。”
这句话说出口后,原本热烈的气氛稍稍一滞,大叔道,“原来你真的有女朋友了。我还以为你是不想相亲,随便找的借口。”
谢煜凡笑了笑,将余晚介绍给大家,“这是我的女朋友,叫何茹。”
听到这句话,众人都八卦地望来一眼。余晚没有化妆,所以少了一分娇艳,多了一份清秀,看上去就像一个素素静静的大学生。
大婶拉着余晚左看右看,满心喜欢,不住地赞扬道,“小凡,你的女朋友真漂亮。”
大叔也跟着打趣,“是啊,小宋知道你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可要伤心了。”
☆、chapter 14
余晚发现,谢煜凡用了化名,这里的人都叫他小凡,似乎没人把他和龙腾集团那个雷厉风行的谢大公子联系在一块。大家都以为,他只是一个比普通人稍微杰出一点的年轻人,所以,在这儿没有人会刻意奉承,若是喜欢,就是真心实意的。
见谢煜凡被人喊走,大叔大婶也不跳舞了,索性过来和余晚聊天。大家都喜欢谢煜凡,所以对余晚也是爱屋及乌,围着她东拉西扯。
“小何是做什么的?”
余晚,“我是学生。”
大叔继续问,“学什么?”
余晚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经济。”
大婶在一边听了,插嘴道,“经济好啊!学经济容易找工作,我闺女也在学经济,你是哪所学校的?”
“我刚从国外回来……”
话还没说完,大婶儿就把话头抢过去了,“原来是留学生啊!不过现在工作不好找,海归回来就成海待。”
大叔用胳膊顶了一下大婶,大婶儿立马意识到自己说多了,忙打了个哈哈,又把话圆回来,“不过何小姐一看就像是海外精英,找个好工作应该不成问题。”
余晚不以为然,就着大叔大婶的话题,哄了他们几句开心。话锋一转,便问出了藏在自己心里的疑问。
“这是一个什么社团?”
大婶有些惊讶,“怎么你不知道吗?”
余晚摇了摇头,一脸委屈,“他没对我说。”
大婶,“这就是小凡不对了,参加义工团是做好事,这有什么可隐瞒的?”
余晚没接嘴,而是眨着眼睛看她,等她下文。
“我们这个社工团叫做‘天涯海角找到你’。”
名字很是奇特。
见余晚一脸不明,大婶继续解释道,“就是专门寻找被拐儿童的。”
余晚一脸恍然地哦了一声。
大叔道,“这年头,走失儿童越来越多,立案一年后,找不到也就但渐渐被各界人士淡忘了,只有父母仍然揪心揪肺。我们成立这个社团,就是想帮助那些失去孩子的家长,给他们一些希望和支持。”
余晚点了点头,“其实我也是被拐儿童。”
大婶啊了一声,眼中露出同情,握住她的手问,“那你找到你的生父生母了吗?”
余晚摇头,“茫茫人海,找不到了。”
大叔叹息,“这些人贩子,抓到后真应该枪毙。”
大婶热忱地道,“你还记得一些往事吗?我们可以帮你找。”
大叔也道,“是啊,你可别小看我们这个社团。虽然来在这里的只有十来个人,可是团里的志愿者却是遍布全国。像你这种失散十几年的,最后父母子女相认情况不是没有过。所以,你要相信我们,相信奇迹。”
余晚笑了笑,“我相信你们,也相信奇迹,不过,我实在记不清了。被拐那年我才6岁,转眼那么多年过去,连妈妈长什么样子,我都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