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魔君变成了上神——长乐思央
时间:2020-08-05 09:25:14

  这次失声的是李芙,明明是云真师叔的弟子,虽然天赋是高了些,可是好歹是同一辈,怎么怎么,突然就变成了师尊的弟子,那可是师尊啊!
  便是掌门见了都要恭恭敬敬行礼,高高在上的师尊。
  一想到自己可能日后见到程喜,还要恭敬客气的喊上一句师叔,李芙就有点控制不住。
  “芙儿!”
  出声呵斥李芙的便是她的师父,听音真人。
  如今的掌门,还有符邱是他们口中师尊的亲传弟子。
  其他几个人,实际上都是谢玄尘的师兄收的徒弟,或者是记名弟子,只简单教授几句。
  但是上一任掌门,也就是谢玄尘的师兄,在渡劫的时候陨落。谢玄尘沉迷修炼,根本不管宗门事务,如今的掌门才会是他收的弟子,宗不庸。
  程喜周围的灵气团持续了很久,等到消散开来,程喜已经从炼气一层,跳到了炼气四层。
  也就是说,她之前只是顿悟,这一次却一连跳了三层。
  像这样跳三个小境界的人,通常是在卡了很久的瓶颈,实力早就到了的人身上。
  像程喜这样的,当真是闻所未闻。
  不,还是有一个的,凭借着一己之力,把当初只是二流宗门的无极宗拉到第一的他们的谢玄尘,当年是个和程喜差不多可怕的家伙。
  “程喜,你可愿意为我谢玄尘之徒?”
  冰雪雕刻的神像开口说了话。
  程喜恭恭敬敬跪下磕头,大众行了拜师大礼:“程喜愿意,多谢师尊方才相助。”
  围观群众一头雾水?师尊相助,他们怎么没有看到。
  谢玄尘道:“我未曾帮你什么。”
  “不庸,带你师妹过来。”
  说完之后,谢玄尘转头就不见了。
  向来严肃的掌门和颜悦色道:“师妹,宗门几位师弟妹的生活都是我来打理的你且随我过来。”
  程喜点点头,刚打算跟过去,然后她的袖子就被拉住了。
  她低头,就对上了陶厌一张眼巴巴的脸:“殿下,您去哪,我去哪。”
  千辛万苦拽住的衣角,打死他都不撒手!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中修真期修士的境界是: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炼虚、合体、大乘、渡劫
每个境界十层(小境界,第十层为大圆满)
每本修真小说设定不一样哈,我这里私设就是这个
 
 
第012章 
 
  “这个是?”
  望着自己身上的挂件,程喜没来由有点后悔,早知道就应当把这个人丢回凡界。
  到底是自己带来的麻烦,而且灵力一点都没有,她也不能完全坐视不管。
  修真讲究因果,特别是刚入修真之道,结下的因果对后期影响更为深远。
  不过是举手之劳,程喜解释说:“父皇不放心我,从凡界选来的仆从,服侍我的起居,先前云真师兄测过了,他也是有些灵根的。”
  虽然这灵根等于没有,或者说,还不如没有。
  宗掌门看了看她,又看看陶厌。
  同样是从凡界来的,程喜的手像是上好的艺术品,一点茧子都没有,光滑细腻,肤色白皙,吹弹可破的模样,一看便知没有做过什么苦力活。
  皇家的公主身份尊贵,还是深受圣宠的那一个,本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
  再看看陶厌,他的确生得一张美人脸,露出来的肌肤都是冷白,只一双手骨节稍微粗糙,便是用了去尘术,清除了他身上的血迹和污垢,还是可以从指关节被磨过的茧子看出来陶厌和程喜的身份之别。
  “我倒是忘了,你的确缺人照顾。”只是,宗不庸看着陶厌平坦的胸膛,比程喜还矮一些的个头,还有脖颈上明显起伏的喉结,“男女有别,你的父亲怎么不选个侍女来伺候你?”
  “在凡界,一般女子的力气哪有男子来的大,殿下身边不是娇滴滴的侍女便是阉人,或者是老嬷嬷,我同公主年岁相仿,力气也大,手还生得巧,肯吃苦,什么都能做。”
  陶厌顿了顿,看向程喜的眼神多了两份孺慕:“殿下从万千人中选了我,自是同我有缘,我陶厌哪里都不去,只愿守在殿下身边。”
  好听的话谁都喜欢听,好看的人总能让人多看两眼,宗不庸再看看陶厌,感觉程喜选这么个人很可能是因为他好看还嘴甜。
  “师妹既然喜欢,那便把他放在身边吧。”
  修真界不比凡间,没有那么多男女大防之类的规矩,他起初只是担心影响到程喜,可程喜不介意,他何必多此一举惹人厌烦。
  程喜还没有自己的剑,也没有学御剑之术,宗不庸随意从树上取了一枚绿叶,轻吹一口气,这叶子便变成一艘绿色的小舟。
  “师妹随我上来。”
  程喜在上面站稳,陶厌也跟着站了上去,和程喜只有半步之距。
  小舟轻飘飘的上升,然后缓缓的降落,落到位于仙气缭绕的山峰之中。
  在接近地面二十公分的时候,一叶扁舟便化作浅绿色的萤火,消散在空气中。
  “此处便是无极宗的最高处,也是师尊的白玉峰,是我无极宗灵气最为旺盛之地,本来按照你的辈分,也可以选一座峰头,但是如今你修为尚浅。还是暂居此处,可以得师尊指点。”
  陶厌接着问:“仙人也要同凡人一样吃东西吗?”
  “你这个问题提的好,不说我倒疏忽了,这白玉峰最弱的弟子也是筑基,无需食用五谷杂粮,这样吧,我每日都会安排弟子送吃食上来,你若是有哪里觉得不好,便用这个传音符。”
  程喜接过传音符,放入了自己的衣袖当中。
  “师尊他不爱说话,性子也冷清,对谁都这样,可若是你受了欺负,尽管向他告状,我们无极宗最是护短。”
  谢玄尘的确是修真界不世出的天才,他是宗不庸的小师叔,年岁却比他还小几岁,不像后来谢玄尘收的那些弟子,一个个比他小了几百岁,还能亲昵喊上一句老人家。
  “宗门之中可有初学者修行的书。”
  “自然是有的,从炼气到大乘,一应俱全,只是什么境界便看什么书,早早看得太深远,贪多嚼不烂。”
  宗不庸在自己储物袋里翻了许久,“这些都是你筑基以后用的到的东西,筑基的秘籍我没有,待会我派人送来。”
  宗门里已经很久没有进过程喜这种辈分的新鲜血液了,他这一辈的七师弟,入宗门那都是七八百年前的事情,进来的时候修为便已经是金丹期,用不到这些过于基础资料。
  至于他那些师弟师妹们收下的弟子,弟子收的徒孙,自然由他们自己照料,哪里要他来动手。
  “对了,今日你这拜师,还是过于匆忙了些。过些时日我会安排一个正儿八经的拜师宴。”
  难得收了这样一棵好苗子,大张旗鼓的炫耀是不必,他们师尊一向不喜欢太喧闹的事情。
  宗不庸说:“我这便去同师尊商议,他不见得会来。这宴会主要是向咱们宗门,还有几个交好的宗门知会一声,师妹初来乍到,总得有些好东西傍身才行。”
  “有劳师兄为我挂心了。”
  宗不庸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储物袋中取了个小些的空储物袋,然后塞了些东西进去,并且抹掉了上面属于自己的印记。
  “这是我这个做大师兄的给的见面礼,准备不够充分,实在有些寒酸,望你不要嫌弃。”
  程喜接过那个储物袋,它的外形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精美的荷包,掂起来轻飘飘的,里面什么都没有。
  荷包上面是嫩黄色的,上面绣了一根枝条,点缀了嫩绿色的叶子,嫩芽生机勃勃,栩栩如生。
  她对修真界的东西的好歹不了解,但看看这做工也知道是好东西。
  “我的印记已经抹掉了,这是个无主的储物袋,你用神识探入其中,打上自己的印记,里面的东西便能随你的意念取用了。”
  宗不庸教了她口诀,程喜只听了一遍,便成功的打开了储物袋真正的里层。
  她这位掌门大师兄说的实在是太谦虚,里头的东西几乎把这个小储物袋塞满了。
  除了各种看起来闪闪发光的法器,还有堆积成一个小山丘的灵石。
  钱这种东西,没有就寸步难行。金银珠宝在这个世界不值钱,但灵石灵珠永远都是不嫌多的。
  程喜初来乍到,的确是很缺钱。
  “多谢师兄。”
  不管宗不庸是什么人,这一分情她是记住了。
  宗不庸朗声笑道:“只是一些不值钱的小东西,过些时候,等师妹修为上来了,这些东西就瞧不上了。我听云真说,师妹是天灵根,还是变异冰灵根。”
  程喜点点头,这些消息瞒不住,也没有意义瞒。
  “难怪师尊出关便说算到要收你为弟子,他同你是一样的资质,也是变异的冰灵根。”
  尽管程喜才拜入谢玄尘门下,可是他们两个若是站在一起,外人一看便知道是对师徒。
  都是姿容姝丽,天资卓绝,而且还都是冰灵根。
  水灵根的修士,大多温柔无攻击力,许多貌美天资卓越者,还没有等到成长起来,便沦为某些修士的鼎炉。
  不过如今程喜成了谢玄尘的弟子,便是她是个水灵根,只要她不捅破了天去,宗门上下总能护得住她。
  这种话当然是不能对程喜说的,免得她太狂妄,招惹出祸端来。
  “宗门还有诸多事务要处理,我先回去,你缺什么,整理一下,只管传音过来。”
  现在就只剩下程喜和陶厌两个,她看了他一眼,陶厌立马卷起袖子:“这种苦活累活脏活我来吧,您只管歇着就好。”
  “不要对我露出那种眼神。”
  陶厌疑惑道:“您说什么?”
  “就是之前看我的,那种恶心巴巴的眼神,很虚假。”
  陶厌伪装出来的深情,兴许对大多数人都有效,看在程喜眼中,却过分油腻。
  “你先前的样子便很好。”尽管讲话不好听,至少真实。
  陶厌愣了一下,道:“在外人面前,总得说些假话,不过是为求自保,但我向您保证,以后在您面前我绝对只说真话。”
  “做不到的事情就不要许诺。”程喜说,“你方才说的便是假话。”
  对陶厌而言,说谎已经是他的本能,十句话里七句假的,这是他为了保护自己的养成的习惯。
  毕竟江湖诡谲,他一个气运极差,遭人厌弃的存在,自然是要费心思为自己打造一副足够坚硬的盔甲。
  “公主殿下生在宫中,人人都要捧着您,自然不知道这世间有人过得多苦。”
  程喜平静道:“我知道。”
  陶厌的牢骚被打断,他道:“您以为的疾苦当真算不上什么。”
  何不食肉糜,便是出自这些福窝里泡大的公子哥和千金贵女。
  “有个孩子,叫杏生,他出生的时候娘亲在杏树下乘凉,取了这个名字。杏生家里五口人,上面两个哥哥,两个姐姐,家中过得十分艰难。他三岁的时候,父亲身体不好,母亲是个傻子,都要靠前面两个孩子养着,哥哥因为英雄救美,然后被人诱着染上了赌瘾,他的大姐姐,为了几两银子,把自己嫁给了一个大她二十岁的老渔夫,对方很喜欢打老婆,上一个老婆就是被他硬生生打死的,他还有两个打光棍的儿子,脾气都很坏。他的二姐姐,觉得日子过不下去,做了个老头的外室,对方还有二十来房姨太太。杏生为了把姐姐赎回来,也为了这个家,他便把自己卖了,入宫做了太监……”
  在这里的时候,程喜看了一眼陶厌的下半身。
  陶厌突然胯下一凉。
  程喜顿了顿,接着说:“杏生长得好,在宫里养了些日子,便看起来唇红齿白,很讨人喜欢,他凭借着自己的机灵和嘴甜,认了皇帝御前的大红人做干爹……”
  程喜没有什么表情的说着这个故事,她的语调很舒缓,但是讲话的节奏感很好,非常抓耳,至少成功的调动起了陶厌的情绪。
  说到杏生认了干爹之后时候,同样是个倒霉蛋的陶厌眼巴巴的看着她:“然后呢,你是想说他成了宫里的九千岁,成了皇帝跟前的大红人吗?”
  “再后来,杏生因为小时候很穷,实在是穷怕了,贪图一些银子,出卖了自己的主子,然后就被皇帝五马分尸,在殿前挂了三天,晒成了人干,警示后人。”
  陶厌:????
  他还以为是个励志鸡汤故事,正准备反驳程喜,结果来这么一个结局,他不由得怒而打翻这碗毒鸡汤。
  这次轮到程喜反问他:“你觉得杏生苦不苦,可怜不可怜?”
  陶厌憋了半天,无论如何说不出不苦两个字,他刚说了要在程喜跟前说实话,咬咬牙道:“苦。”
  程喜一双星眸静静的看着他:“杏生的故事,其实是我编的,实际上并没有这个人。”
  陶厌:!!!!
  “但是,我在宫中的时候,每天都能够听到比杏生惨八百倍的故事,在我身边伺候的宫人,每个都很惨,她们说着这样的话,想要乞求我的怜悯,来博取她们的利益,就好像是现在的你一样。”
  程喜道:“父皇在我很小的时候,便带我去看蛇窟,看人受刑,他指着在金銮殿上每一寸砖石,告诉我,那上面每一寸,都流淌着无数人的血。为了锻炼我的胆量,让我亲手杀死罪行累累的人,他还下令杀过诸多看起来无辜的人,为了另外一部分人的性命和利益,而我在一旁看着,并不出声阻止他。”
  她倾身向前,对陶厌道:“你我的确有缘,但是这不是你能一味向前,不断试探我的底线的缘由。我喜欢懂分寸的孩子,你想做杏生没有关系,到那一天,我会亲手送你上路。”                        
作者有话要说:  陶厌:我果然是招惹变态的体质,抱住自己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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