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躁地解开领带,抛在桌面上。
走回卧室,从最里面的抽屉掏出了一包烟。
整理房间的力气,哄女朋友的力气,收拾自己的力气,甚至动弹的力气,都没有了。
只因为,今天,他看见了邬云云。
陈越关着门窗,没有开灯,独自坐在房间里吞云吐雾。
他许久没有放纵和堕落。
邬云云走的那几年,他每天晚上都抽烟不睡,后来碰到王瑶,有父母、有事业、还有个这么优秀的女孩追他,所有人都说不应该有什么不满足,他应当过得很好,要证明给邬云云看,错过他是她的损失。
于是他爬起来了。戒烟,跟王瑶交往,过上正常的生活。
他曾以为自己已经放下了。
可刚刚遇见时,她居然巧笑嫣然,浑不在意。
陈越的眉目间骤然有一丝阴戾,这是任何人都没看过的,包括王瑶,包括他妈妈。
他才意识到,原来从她走后心里面那个黑窟窿始终没有缝补起来,而是被压制到微小的角落里,此刻倏然膨胀。
他多希望——
多希望,她能哭着求他复合啊。
第2章 分手
邬云云回到家。
林悦梅坐在客厅里摘菜,望见她手里只拿着一瓶碧绿色的饮料:“不是让你带瓶酱油回来吗?”
“我忘了。”
“……”林悦梅真的是对这个女儿没辙,多大年纪了,还跟一个小孩似的。
邬云云坐在林悦梅面前,把饮料递过去:“妈,给你喝。”
“给我喝饮料干嘛?”
“猕猴桃是维生素之王哦。”
“……”林悦梅瞥一眼,是听到自己说骨刺要补充维生素?
“放那吧。”
邬云云笑笑,把饮料放下。
瞥见女儿这样,林悦梅也生不起气,多少年了,都是她们母女相依为命,她边择菜,边问:“昨天那个人怎么样?”
“不好。”邬云云把脑袋搁在桌面上,“是个大胖子。”
“稍微胖一点也可以啊。”
“太胖了。以后睡觉时,会压死我的。”
“……”
“妈,刚刚我在超市碰见了陈越和他女朋友。”
“怎么样?”林悦梅连忙紧张起来。
“他女朋友好漂亮哦。”邬云云回想起来。
“就这?”林悦梅差点没用豆角抽死她。
“陈越眼光真不错,从哪找到这么年轻漂亮的女朋友?我也想找一个。为什么相亲全给我安排男的?我想要漂亮的小姑娘。”
“……”林悦梅现在不仅是想用豆角抽死她,还想用菜篮直接扣死她,忍了忍才说,“表舅家隔壁王婶的儿子没结婚,我想让你跟他见见。有房有车,据说人蛮老实的。”
“好,见吧。”邬云云原本双手交叠在桌面上,此刻伸手帮她妈妈摘菜,“怎么都是这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
“亲戚介绍的才靠谱。不过他说人有点点矮,你先看看。”
“反正我也不算很高。”邬云云笑,“平平无奇一六三。”
“怎么突然这么好说话了?”林悦梅挑眉望她。
“这不是怕你辛苦吗?而且我也到年纪了。”邬云云认真摘豆角。
“我去医院也不是什么大事,倒也不是逼着你要立刻给我找个女婿。”林悦梅说,自从自己去一趟医院后,邬云云乖巧许多,还会带饮料了,虽然不排除是她自己想喝。
“不是。是我自己想定下来。”邬云云一粒一粒抠豆子,轻轻说,“不想再折腾了。”
“……”
林悦梅沉默下,刚回来时,邬云云好像状态很不好,在家里闷头睡了两天,这几天才缓过来,林悦梅觉得邬云云可能也在外面经历了些事,即便她也不说。
她现在答应相亲,也是这种懒懒散散,有一搭没一搭跟看戏似的,不过就当出去走动吧。
林悦梅打算继续择菜,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再瞥一眼,连忙把菜从邬云云手里抢过来:“祖宗,我们吃的是炒豆角,你把豆子都抠出来干什么!哎哟,我真的是要被你气死了!”
怕老妈打她,邬云云连忙跑回房里去了。
林悦梅真的觉得一口气上不来:“你都二十六七岁了,什么时候才能让妈妈放心啊?!我真的是要被你愁死了!”
“俗话说,女儿就是投胎的小棉袄,专门来磨娘的。”邬云云在房里回答。
“……”林悦梅现在不仅想用豆角抽死她,想用菜篮扣死她,甚至还想一脚踹开房门,把她扔出去。
小城市里人际圈不大,林悦梅打电话跟表舅说了声,晚上对方就发来了男方微信说先加好友聊聊天,见面时间定在周三下午五点,咖啡馆见面。
大人们是这样想的,先让孩子们自己见见会好一点。
如果合得来,就可以再去吃饭。
林悦梅为了这次相亲,还专门去给邬云云去买各种小裙子,谁知邬云云下午四点二十出门的时候,一件没穿,还是自己穿回来那套,白T恤加牛仔裤,把她气得够呛。
其实小时候邬云云穿够了林悦梅给她打扮的粉粉蓝蓝的衣服,太少女了,她这个年纪,反而喜欢简单干净点的,最重要是穿得舒服。
找男朋友一个道理,什么帅的、酷的,最后都不中用,还是要找能过日子的。
邬云云离得近,到得早,点了杯混合果汁。
她许久没回来这个城市,觉得变化很快,以前的土屋全都变为了高楼,到处都是汽车,马路边栽种了不少树木,到处都放着盆栽花草,装点得漂漂亮亮。
走来的路上,碰见了一株快要败的梅花,或者是快要开的桃花,她分不太出来。只好捡了朵带过来。
还没到下班点,咖啡馆里放着英伦女调的慵懒歌声,坐着三三两两个人,窃窃私语,有种忙碌中的悠闲,邬云云许久没有这样平静了。
四点五十五,男方才来。
跟他设置微信头像一样,很容易认出来。
媒人说话真的跟吹牛皮一样,就比谁会吹,有点矮意味着——目测一米六五……不到。
邬云云决定,以后听媒人说话,所有缺点里面的“有点”都要替换成“很”。
而所有优点里面的“很”,都要替换成“有点”。
有点胖=很胖
有点矮=很矮
交过点女朋友=交过很多女朋友
有很多房产=有点房产
很帅=有点帅/一般般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来晚了。”男方像个谈生意的人,穿着深蓝色衬衫,紧紧扎在黑色皮带里,额头上隐约的汗,感觉就这么来一趟他都累,有点虚胖,邬云云怀疑他是骑小单车过来的。
“没事。”邬云云微笑,“喝点什么吧?”
“啊,你已经点了。应该我来请客的。”
“不用。”
“那我要杯咖啡吧。”男人招了招手,叫服务员,点杯美式咖啡。
“一路赶过来很远吧?”
“对。怕赶上下班高峰期,就开得快了点。”男人目光在邬云云脸上打量了一圈,很克制地没表示出太大情绪,不过从他放松下来说,应该是满意的。
“你在哪里上班啊?”邬云云问。
“XX集团,一个国企。”
“哦。”邬云云没听过。
“你之前在这里上大学?”
“对。”邬云云回答,“之前在外地生活,考到这里之后,我妈跟我才搬过来。”
“哦哦。是N大?”
“是的。”
“那是一本啊。”男人笑,对她的学历像是有点满意,“我之前考了两次都没考上,最后只能上了个二本。幸亏也还不赖,考进国企,又做点小生意,才能买下两套房,这地方寸土寸金。”
炫耀啊炫耀,邬云云捧场:“那你真是事业有成。”
“也没有。都是靠自己拼来的。”
咖啡上来,男人喝了口:“我之前交过一段时间女朋友。后来因为性格不合分手了。我家里催得也紧,我就想找个能处的,早点定下来结婚。”
“我也差不多。”
“那你之前交过几任男朋友?”男人问。
有点直白,但邬云云并不反感,她也不喜欢试探来试探去的:“两任。”
“也不算多。”男人像是又满意了点。
照理来说,邬云云也应该问一下他,可说实在的,她提不起问的念头,身高直接把他Pass。她之前两任男朋友都好高,她喜欢高个的男生。
“我之前交过一任女朋友。我这个人,对女生呢,一直比较尊重。”男人顿了顿,补充,“生活方面很保守。希望伴侣也是。可以谈恋爱,但最好还是……”
邬云云懂了:“那我应该不符合你的要求。”
“啊。”男人有点吃惊,喜悦的神情也逐渐压了下去,他望了望邬云云,又有点不甘愿,“你性格很好,总体上来说,我对你挺满意的。”
哪里可以看出她性格好了?才谈了不到十分钟,喜欢她长相完全可以直说嘛。
“不过现在的女孩子都好开放啊。”男人幽幽吐槽了一句。
“我都快二十七了,没有过不是才奇怪吗?”
“也是。”男人点点头,他像是纠结起来。
邬云云懂了,这个人三十岁,只谈过一任,处男(不一定可信),有两套房,有辆车,就想找个年轻漂亮外加学历好的处女?
男人像是在踌躇,望了她一眼,又说:“不过咱们可以试试,不试大家都不会互相了解,对吧。”
“试试什么?”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你觉得呢?如果相处得好,要结婚,也不是不可以考虑。”
“……”这就是说的很老实?邬云云差点想喝口果汁喷他。
算了,总比之前那个猥琐男好一点,至少猥琐在表面上,邬云云说:“抱歉,我是以结婚为目的来相亲的,如果不结婚的话,我妈会直接找上家门。”
“哦,那……”男人连人带椅都往后退了点。
邬云云:“再会。”
男人点点头,起身离开。
邬云云本来就没抱着希望,是怀着打发无聊的心情以及想喝果汁来的,此刻也算不上失望。
相亲就是大型异种见面录。
困了。
邬云云透过玻璃窗,望了会儿外面,昨晚一直没睡好。
不想那么快回家,肯定会被她妈妈捉着问。
干脆趴在桌上,小歇一会儿。
陈越走进来时,就望见靠近门口,墨发如云的女孩,披散着的头发趴在桌上简直像柔软的章鱼。远远时,他就认出了她。
原本不打算打招呼,路过时,却瞥见她露出的后腰。
白色T恤有点短,牛仔裤也低下去,露出后腰脊漂亮的弧线,皮肤白皙,在日光灯下光泽而细腻。
犹豫两秒,他蜷起食指扣了扣桌面。
“嗯?”邬云云抬起头,拨开头发。
“后腰露出来了。”
“哦,没事,只露出了一点。”她知道。毕竟凉凉的。
一点?这是人来人往的咖啡馆,路过的异性很多。陈越下意识皱起眉头,还没等再说话,邬云云突然把桌面上的花送过来:“陈越,这是桃花还是梅花?”
“桃花。”陈越瞥了眼。
“我还以为是梅花呢,这个季节怎么会有梅花?”邬云云低头,把桃花捏在手指里转了圈。
陈越目不转睛地望着她。
邬云云突然抬头,想起什么:“对了,你结婚要请我吗?”
“你希望我请你吗?”陈越反问。
“不希望。我不喜欢热闹的地方。所以你不要请我,我不会去的。不过我倒是可以给你包个红包。”
“我不会请你。也不会收你的红包。”
“那就好。”邬云云说,“是你自己说的不要红包哦。”
“……”
邬云云望了眼窗外:“糟糕,我该走了。好像要下大雨了。有伞吗?”
陈越没有,死死盯着她。
邬云云悻悻离开。
赶上高峰期,陈越排队,打包了杯咖啡。外面果然下了大雨,倾盆似的。人都挤在咖啡馆门口避雨,层层叠叠。
扫了眼,没有她的影子。
陈越站在雨幕前伫立,许久没有这样近距离看她,听她喊他的名字。
为什么她会连桃花和梅花都分不清呢?
是了,以前她就是这样,表面跟个小狐狸似的,实际上糊涂得很,常常认不清人的脸,也记不住人的名字。
有个同学叫“孟张余”,她总叫成“孟余张”“张余孟”“余孟张”,每次孟张余来找自己,邬云云都会给他喊出一个新名字。
陈越阖下眼。
然而……他攥紧拳头,为什么,对待他的婚礼,她却能平静得跟普通朋友一样?
回到医院,陈越站在座位前,用纸巾一点点擦干纸杯漏出的咖啡。他觉得自己心里面跟外面的雨雾一样,有种奇怪的冲动升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