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姬胧月将整个酒馆摸透后,天色已晚,酒馆外的街道上想起了脚步声,白天冷清的镇子在晚上散发了新的生机。那些去天蒙森林探险的冒险家,还有去打猎的猎人与佣兵回来了。
冒险家居无定所,喜欢到处流浪,将自己所见所闻编撰成册是他们唯一的工作,如果能找到新的不为人知的东西,他们会得到不菲的报酬。
因为冒险家们见多识广,很多时候出远门的商人或是接到了远方任务的佣兵,都会雇佣他们作为向导。
马克·戴维森就是这么一个冒险家,和大多数天生喜欢流浪的冒险家不同,他是被迫成为一个冒险家的。他的来历有些复杂,经历也很多,只是那些过往早就随时间被埋葬了,如今的他只是个贫穷的四十多岁的冒险家,每天靠着劣酒麻醉自己。
“马克!听说你今天又被赶出来了?我都跟你说过了,那些人想去送死,你拦着做什么?惹怒雇主,白忙活一天,还被骂了一顿。”
马克刚走入酒馆,就被人认出来了。马克·戴维森在巴德利小镇上很出名,这个小镇人本来就不多,除了原住民外,没有人愿意长久的呆在贫穷且不安全的巴德利小镇,除了马克。
五年前马克跟随光明神殿的神父来到巴德利镇,从此就在巴德利镇住下了,平日里以为佣兵带路赚钱为生,其实巴德利镇上只有马克一个冒险家,按理说,他应该是非常吃香的。
无奈这个马克一点儿冒险家精神都没有,跟着他去天蒙森林,他只会带着人走最安全的一条路,跟着他,生命确实有保障了,可也没有任何收益和惊喜了。
佣兵们可不是来度假的,他们是来做任务的,那些没人敢去做,只能雇佣佣兵的任务,多数都很危险,佣兵们想让马克带路,马克百般推脱,自己不敢去不说,还拦着佣兵们,不让他们踏入危险之地。
这样做,跟断人财路有什么不同?这次马克遇到的佣兵小队脾气还算好的,上一个佣兵小队,不光把马克赶回来,没给他钱,还差点儿打断马克的腿。
马克喝了一口手中满是苦味的劣质酒,摸了摸胸口的铜币,还剩两个,还能喝两小杯。
“你跟马克说这些有什么用?五年来说了多少次,他也没改过啊。”另一个酒客喝着美味香甜的酒,不屑的看了眼马克身上满是补丁的衣服,“要我说啊,马克你也别给那些佣兵带路了,这巴德利镇上的人谁不认识进天蒙森林的路啊?你还不如在这酒馆做个跑腿的,我们给你点儿小费,也比你现在赚得多。”
“诶,你知道吗?我听说,马克会酿酒,他酿的酒可好喝了,可他酿的酒只送到光明神殿去,送给那位希尔神父喝。”
“挂不得看不上咱们的小费,原来是想巴结神父啊,巴德利家的厨师长死了,他是不是想靠着酿酒成为新的厨师长?只可惜,听说新的男爵是位贵族小姐,想必和老男爵不一样,不会爱酒到花费大半年的粮食,换一瓶酒喝!”
“哈哈哈,一个小姐成为巴德利镇的主人,巴德利镇还酿的出好酒吗?我看连肚子都填不饱了吧?等死了,尸体扔到森林里,魔狼啃着都嫌硌得慌!”
“哈哈哈哈……”
刺耳的笑声随着关上的门逐渐消失,马克看着眼前破旧不堪的小镇,嘲讽的笑了笑。
走过一条街,转个弯,马克看到了神父帕尔默·希尔与四个牧师暂时落脚的房子,马克想起帕尔默住进那间房子时眼底无法掩盖的嫌弃,又看了看一旁镇民的家。
“怜爱世人的光明神?呵,怜爱世人!五年了,这世人都被怜爱到赫里斯去了吧?”趁着心头的一丝酒意,马克毫不顾忌的大肆嘲讽着圣书里光明神的神语,他说起光明神时,眼睛里的仇恨像是无法直视的火焰,熊熊怒火甚至将他自己烧死。
只是他说话的声音,实在太小了。
小到姬胧月飘在他身边,都听不清楚。
姬胧月在马克出现在巴德利镇的时候,就盯上他了。年近半百的马克在一百多岁的姬胧月眼里,就是个小孩,还是个沉浸在中二时期的小孩。
无能者才会狂吠不休,真正有能力的人,会着手去改变一切。马克是个无能者,因为他面对令他不满的现实,只懂得喝酒加小声嘟囔。
不过敢在大环境下对光明神殿产生恨意,这本身就挺稀有了。
再说了,姬胧月跟着马克,也不是为了马克这个人,她是为了马克脖子上带的石头。
想要做巫术傀儡,她需要一颗能够平衡五行的“心”,马克的石头,就是个不错的材料。
姬胧月想,艾丽卡给她一个恶魔的头衔,她也不能浪费了,仇视光明神,那就投入“恶魔”的怀抱吧!
第13章 开始营业
马克感觉自己醉了。
“胃出血,你快要死了。”在梦中,马克闭着眼睛,听到一个声音在他身边响起,“你甘心就这么死去吗?”
甘心?当然不甘心!可不甘心又能怎样?他无法改变一切,他什么都做不了,甚至不敢大声的说出自己的仇恨,不敢和任何人说明自己心中的悲伤。
“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和我做一笔交易,我让你重获新生,你帮我酿出最好喝的酒。”姬胧月站在黑暗的泥河之上,看着眼前双眼紧闭的灵魂,这里是马克的泥丸宫。
这里的景象,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心。艾丽卡的泥丸宫里是纯净温暖的颜色,说明艾丽卡没有经历过太多悲伤,她还能保持一个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而马克泥泞丑陋的泥丸宫,说明在他心中,世界已经充满了绝望。
“最好喝的酒……”马克记忆中出现了一个木桶,那是他父亲的木桶,里头放着他父亲最杰出的杰作。“不,我做不到,我酿不出最好喝的酒。”
所以,让我死去吧,他终会死在酒中,消失在魔狼的肚子里,就像他的父亲。
“那就酿出第二好喝或者第三好喝的酒,其实我要求不高,你随便酿,能卖出去就行。我手上有配方,那配方特别看人的天赋,你酿酒的天赋很高,一定能酿出好酒。”姬胧月有些尴尬的笑了一声,“我想要开个酒馆,正好缺一个酿酒师。”
马克沉浸在过去的记忆中,在他耳边的声音变得似有似无,他听不清这道声音在说什么,好像是提了一个要求?
既然如此,那就让他再帮人做最后一件事吧,如果能帮到别人,能改变别人的命运,他也不算白活。
马克胡乱的点头,在他灵魂即将脱离身体的最后一刻。姬胧月见他点了头,就伸手一拽,将他的灵魂拽回了泥丸宫。
“既然你答应了我,那就是和我定下了契约,以后要好好为我做事,在我没松口之前,你可不能死。”巴德利镇就那么一点儿大,姬胧月想要找一个合格的酿酒师,实在是太难了。
这算不算是意外之喜?
姬胧月本来是想进来和人谈一笔交易,将石头忽悠过来,谁知道她一进泥丸宫,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味,再看睡梦中也不忘将身边布满酒桶的人,姬胧月稍微探查了一下,就得到了马克会酿酒这个消息。
交换石头不过是一时的交易,有了石头,她也没法马上做出一具傀儡,将人留下当酿酒师就不一样了。
姬胧月看向马克的眼神格外慈祥,“孩子啊,以后就安心的在巴德利镇呆着吧,大巫酒馆就是你的家,想必你会呆的很开心。”
人被拴在酒馆,难不成石头还能自己长腿跑了?
我可真是机智,姬胧月自得的想,真应该让那些背后说她老古董老狐狸的小兔崽子瞧瞧,她就跟她的外表一样,青春靓丽,潮气澎湃,脑子很好用,一点儿都不老!
————
艾丽卡成为贵族的第十三天,兽人们已经将荒地全部种上了粮食,并且他们已经陆陆续续在镇上找到了破旧无主的房子安家,艾丽卡也已经度过了幼儿启蒙认字阶段,进入少儿认字。
被姬胧月命名为大巫酒馆的小酒馆,在历时七天的装修后,终于挂上了牌子,开始正式营业了。
从天蒙森林走出来的几个佣兵带着一身疲倦,打算去酒馆喝口酒,顺带睡上一晚。
巴德利镇上的酒馆都附带住宿功能,喝多了就直接去睡觉,这对于佣兵们来说最方便不过。
“酒馆?这是什么时候开的新酒馆?”偶然走过,一个佣兵注意到,路边新立了一个牌子。
“还真是新开的酒馆,门口这个标志还挺好看。”看着大巫酒馆上头大写的“巫”,结伴而行的三个佣兵中最矮的那个称赞了一句。
“老波特那边的酒我都喝腻了,另外那家的酒更差,也不知道这个新开的怎么样,去喝一口?”
“行啊!走!”
有人提议,有人应和,一行三人就走进了新开的酒馆。打开门一进去,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味。
那味道很香,和劣质酒的味道完全不同,带着一股说不出的甜酸味道,勾得人肚子里的馋虫来回动弹,嘴中唾沫一个劲儿的析出,本来不是很饿的三个人,现在不光馋酒喝,还饿了。
三个佣兵看着明亮干净的酒馆,不自觉的停下了脚步,这个酒馆和他们印象中潮湿阴暗的酒馆,完全不一样!
墙上散发出强光的是什么?不会是传说中只有贵族才能用的晶石灯吧!
他们是不是做梦呢?脚踩散发着淡淡光泽的木板,眼看光滑富有美感的石墙,墙上还用小木板做了架子,上头放着小木杯,里头种着几朵浅黄色的花,方方圆圆的长桌板凳整齐摆放,墙角放着一盆盆绿色植物,怎么看都不像是酒馆,反倒像是城里贵族们才会去的商店。
三个佣兵捏紧自己的钱袋,今天他们收获不少,应该能喝得起这里的酒吧?
来都来了!喝不起也要硬喝,大不了先欠着,以后再给钱!
本来想吃霸王餐的三个佣兵,在看到墙上发光的晶石灯后,默默改变了主意,能用得起晶石灯的酒馆,后面的力量,是他们无法抗衡的。
“欢迎光临大巫酒馆,请坐!”见进来三个客人在门口不动,来酒馆工作的兔族兽人弗劳尔连忙上前招呼。
弗劳尔今年十五岁,他的身形比弗格森高大强壮,有兔耳朵的时候,他是一只大可爱,收起兔耳朵,他更像个英俊的骑士。
“你是酒馆的老板吗?”佣兵在见到弗劳尔时,心里突然生出胆怯,举止不自觉的收敛了很多,害怕得罪对方。
“不,我是跑腿的服务员。”弗劳尔没想到这些人族竟然会面带惧色的问他是不是老板,人族害怕他很正常,他身上佩戴着大巫送的护身符,可以对敌人产生威慑,让平日里性格暴躁凶残的佣兵面对他时,能保持理智。“客人们想喝什么酒?今天是大巫酒馆开业第一天,我们有试喝活动。”
听弗劳尔说他不是老板,三个莫名有些怕的佣兵松了口气,“大巫?你们老板的姓是这个吗?真是奇怪的姓,你们酒馆难道还有很多种酒吗?试喝活动是什么?”
一般的小酒馆里只有一种酒,那就是老板亲自酿的酒,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酒了。一般去酒馆喝酒,佣兵们没有选择,只有在吃食上可以选择。
当然,吃食也只有简单的两三种,黑面包或者是烤狼肉,如果有佣兵运气好,杀了别的动物,他们就能吃上两口别的肉。
“目前只有两种酒,一名酒叫‘杜康’,一种酒叫‘仙人醉’。试喝活动是指,可以将这两种酒,免费提供给三位一小杯,如果不合胃口,三位可以选择最普遍的普通酒,像波特酒馆里的酒一样。”弗劳尔面带微笑的解释,他笑的佣兵们背后发麻。
他的态度温和友好,说话态度不疾不徐,那些听不懂的酒的名字从他口中说出,带着特殊的韵律,和粗俗的佣兵们格格不入。
和整个巴德利小镇也格格不入。
但他站在那里,站在明亮的灯光下,又像是天生属于这个酒馆,让人心底产生一缕平静。
这是佣兵们从未体会过的感觉,像是回到了幼时,还在亲人身边生活的日子,不用苦恼于明日的钱财,不用担心什么时候死去,只需要无忧无虑的生活,因为知道面前会有人保护他们。
“那我们参加一下试喝活动吧,这股酸甜的味道,是什么?”
“是酒的味道,食物想吃什么?目前只有烤肉,烤魔狼肉。”
“我们要这么多烤魔狼肉,等试喝完再要酒。”
弗劳尔点点头,带着客人的要求走向吧台,吧台后带着面具的高大男子看向他,他笑着说:“面具大叔,给我三份试喝套餐,还有三份烤魔狼肉。”
戴着面具的马克点点头,面具将他刮掉胡子后无比英俊的脸遮挡的严严实实。
看着弗劳尔将酒与肉送到客人桌子上,马克有些出身,放在七天以前,他肯定想不到自己会成为一个酒馆名义上的老板。更想不到这世界上竟然有用叶子就能亮的灯,以及七天就能酿好的酒。
那个恶魔,真的拥有神奇的力量。
“大叔,快多倒几杯‘杜康’,他们很喜欢!”弗劳尔在马克出神的时候,拿着空荡荡的试喝杯子走了过来。
姬胧月看看繁忙的马克和弗劳尔,又看看人越来越多的酒馆,松了口气,马克的天赋是真不错,竟然能酿出杜康和仙人醉。
巫学中的一切都是来源于自然和人本身,利用巫术做出来的酒也一样,同样的材料,在酿酒天分高的人手里,就是好喝不上头的杜康与仙人醉,在酿酒天分低的人手里,就是喝一口要人命的黑暗料理。
姬胧月想起自己第一次酿酒,酿出来的不知名黑色液体,羡慕的看了眼马克。
有马克在,这家酒馆算是稳了,以后慢慢发展就行了。
第14章 可可爱爱猫族兽
阳光明媚的一天午后,弗琳醒了过来,她伸了个懒腰,从草丛里钻出来。
左右看看,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城堡看上去很冷清。
弗劳尔去了镇上的酒馆,黛莉娅在教那个小女仆人族的字,弗格森带着一群兽人种田建房子,而她,什么都不用做。弗琳想到这里,有些失落,她年纪小,有时会控制不住自己,变出猫的耳朵与尾巴,所以她大多数时间,什么都不用做。
这样清闲的日子让弗琳想起了她还在天蒙森林的时光,在兽族,她是一只还没有成年的猫,族里的长辈们都很照顾她。
想着以前的日子,弗琳有些想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