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瑞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儿,“你儿子,对化工纤维织物过敏,只能穿纯天然的,金贵着呢。不是,我还就不信了,这么多年,他就没穿过除了纯天然织物以外的衣服?”
“小孩子穿衣服当然是舒适为主啊,天然织物比较舒服嘛。”谨欢理所当然说道。
弗瑞环顾了一下四周,呵呵呵,就这些店,你跟我说舒适为主?行吧,你有钱你说得都对。
“那我们之前商量的事情,还算数吗?”提出这个问题,弗瑞心里还是有几分忐忑的,毕竟先前谨欢说帮他找人的条件是他帮着谨欢带孩子,结果这才过去两天还没到呢,人就给送回来了,要是把这个比作生意的话,那他确实有点偷工减料了。所以呢,弗瑞心里也没抱什么希望,就是例行公事般问了一句。
哪成想,谨欢的回答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去啊,我说话算话,不管你是带了大卫一天还是十天,总之我答应了,就肯定会做到的。”找个人嘛,又不费事儿的呀。
弗瑞大喜过望,虽然他觉得谨欢说这话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吹牛成分,但是万一呢,对吧。
“那您准备什么时候出发?”
“不急不急,等到一月底吧。”
“一月底?”弗瑞扒拉了一下时间,“您很忙吗?”现在才秋天啊,是要冬天再出门吗?
“忙倒是不忙,可是去早了没到极光观赏期啊,急什么呢。”谨欢表示找人归找人,带孩子去看看极光也没有问题的呀,反正顺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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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瑞(生无可恋脸):所以你根本就是出门旅游顺便找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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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谨欢早就盘算好了, 反正都是要去,那就一次性多做点事情嘛,毕竟北极那么冷是吧。趁着挖人的功夫捎带着看看极光,用伟大的自然之美荡涤一下她乌七八糟的心灵也是蛮好的嘛。
而且她家小崽子们这两年跟着她满世界到处度假,很多地方都去过了, 还就两极没跑过。主要是从前大群小, 谨欢也不放心带他去那么冷的地方,现在孩子大了一点,也更抗造了, 那就去呗。
只是她觉得蛮好,未必弗瑞就这样觉得呀。事实上弗瑞只有满心的崩溃,果然, 他连那万分之一的希望都不该抱的。这人是想着帮他找人嘛, 明明是想着去玩儿啊!你说你啊,玩就玩呗,反正你这么有钱, 谁还能不让你玩儿咋滴呀, 偏偏还找了那么个理由,搞得像是去做正事一样的,忽悠谁呐!
忽悠谁?要是谨欢能听到弗瑞的心声, 十有八九要回他一句,忽悠傻子呗。
还好, 谨欢偶尔还是有那么一丢丢叫做良心的东西的。嗯, 她真的是为了全人类做贡献, 也真的不是想见识一下金发蓝眼大胸甜心到底是个什么模样。哼唧,她真的一点都不——好吧,还是有那么丢丢好奇的啦。
蓝眼睛这个他们家不稀奇,查尔斯和大群父子俩都是蓝眼睛,而且大群还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虽然这个用法不对,但是谨欢觉得她现在是个假洋鬼子,就别高要求了。可是金发大胸这一点嘛,谨欢低头看了看自己,又拉了两根头毛瞧了瞧,唔嗯,对不起,不换发色只能满足一半呢。
至于说sweetheart这个属性嘛,那就更抱歉了,他们家没一个是和这个词搭边的呢。就算是看起来甜甜甜,可爱到让你想把全世界都捧到她面前的妮娜,本质里也是个小调皮哟,嗯,真的就只有一点点的调皮呢,和欧洛丝可以做好朋友的那种。
所以呢,谨欢是真的很乐意把美队给挖出来的,但是,反正都已经埋了这么多年了嘛,早一天晚一天也没多大影响不是。反正他欠的那支舞是还不上了呢,所以亲亲,我们这边建议是再多睡一会儿呢,不用着急的哟。
谨欢不急,急死弗瑞。
“您想看极光什么时候看都行,要不您把地址告诉我?我自己领着人先去,您回头慢慢来。”一开始弗瑞真以为谨欢是拿他寻开心来着,但是在意识到谨欢的背景非凡之后,弗瑞心中还是免不了生出了那么丢丢的小期盼,或许,这个人真的知道队长在哪儿呢?作为曾经的美帝象征,不管是死是活,弗瑞这个神盾局长都有将队长带回来的责任和义务。
哪知道谨欢听了这个方案,直接摇头拒绝了。
“真不是我拿你寻开心,也不是我不想告诉你,但是我只有到了那附近才能预感到他在哪儿,现在隔得这么老远,我是真的不知道啊!”她人在纽约,地图真的开不到北极啊,还是别为难她了吧。
只是听了她这么一说,弗瑞倒是想起另外一茬来,他想起了大群今天的自称,如果他没记错,大群姓“泽维尔”。
“天赋技能?你们和X教授是什么关系?”弗瑞怎么说也是神盾的局长,哪怕这些年神盾和变种人也勉强算是相安无事,可是最基础的资料还是有的。
谨欢指了指里头的孩子说道:“我儿子,姓泽维尔你已经知道了,深发色的那个小姑娘,姓兰谢尔,”说到这里,谨欢的眼睛里已经漾起了笑意,“怎么样,想到是谁家的孩子了吗?”
弗瑞倒抽了一口冷气。
我的个耶稣爸爸哎!
X教授家的孩子倒也罢了,这位一向是个和平主义者,这些年一直都倡导着普通人和变种人要和谐共处。可是剩下那位,说真的,他这几年的确是莫名起来的就老实了下来,可是前些年,神盾哪怕不参与对他的事务,也经常能在开会的时候听到五角大楼的人在那儿一边痛骂埃里克一边收拾他留下的烂摊子呢。
说好的不和呢?原来你们变种人对“不和”的定义都这么奇妙的吗?就是哪怕立场再怎么不一样,平常再怎么王不见王,但是自家孩子仍然可以青梅竹马一起长大?
想到这里,弗瑞顿时觉得天儿也不蓝了,草也不绿了,世界只有危险没有爱了,不行,他得去提醒——
“等一下,”谨欢拦住了弗瑞,“我既然今天把这件事告诉你了,那就代表我的诚意,我没想着其他东西,征服世界也不是我的乐趣所在,我就想安安生生过日子,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谁要是想在谨欢面前放间谍,那都不是关公门前耍大刀,而是老祖宗门前说久长了,上赶着找死的呀。再加上泽维尔学院也被查尔斯和汉克动了不少手脚,所以不管是哪个机构对于那一片的监察力度都基本为零。谨欢常驻之后更是改进了不少地方,基本上学院里发生什么事都是传不出去的,所以直到现在,直到谨欢自己说出口,弗瑞才知道万磁王和女儿竟然和X教授的儿子是一起长大的。
对此,弗瑞除了震惊之外只有一个想法,我的天,这消息怎么这么适合放在三流八卦小报上博人眼球呢,根本就不会有人相信吧。然而人就在弗瑞面前,他甚至还和其中一个相处了两天,由不得他不信。
响锣不用重鼓捶打,弗瑞是聪明人,自然听得明白谨欢话里的意思,她是想要过安生日子的。也是,想想那孩子被养成了这般金贵模样也能猜出一二了,说是锦衣玉食只怕都是轻的了。
“可是万磁王那边?”你想过安生日子这我信,可是万磁王他真不是个好东西啊!
“阿嚏!”远在土澳的埃里克大半夜的打了个喷嚏,随即一个翻身又睡着了。哎呀呀,他要赶快工作去欧洲呢。嗯,才不是去见查尔斯,是听说那边有几个好苗子,他得去看看呀。
谨欢的手轻轻悬空按了按道:“我觉着埃里克这两年的表现还算挺明显的?”
话都已经说明到这个份儿上了,再继续下去就不符合他们这些政治生物的习惯了,所以这个话题就算是暂时过去了。弗瑞不会向五角大楼主动提起,至于他们能不能自己查到,拜托,大家都不是一个系统的咯,你问我我也不知道的呀。
弗瑞琢磨了半晌才又指着里面道:“那剩下那个?”他心里把各家有威胁的全都盘算了一圈,还剩谁家大佬的后代没有盘算到呢?
“哦,那个就是个普通英国贵族孩子,就是智商比较高,我们家孩子的朋友。”真的,就是智商高,有多高呢,反正你们摞在一起在她面前都是垃圾的那种高吧。
“行吧。”高智商的孩子啊,那这个弗瑞不怕的,呵呵,他们神盾高智商还少了不成,国高智商不可怕,高杀伤力才是真要命的呢。
当然了,根据打脸定律,日后弗瑞有的是为他今天的天真想法悲伤的时间。
这一茬子事情说完,大家互相交了个底,话题兜兜转转自然而然也就又回到了之前说的“北极之旅”上。
“老局长那边我暂时不会说的,只是希望您出发的时候告诉我一声,我想跟着一起走一趟。”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这件事除非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出谨欢口,入弗瑞耳,绝对不会让第三个人知道。
谨欢也明白弗瑞的顾虑,这事于她而言是顺手为之,可对于当年人来说,不亚于一场十级心灵地震。
“行吧,你去准备吧,哦,对了,破冰船什么的,搞一艘来啊?”既然要一起出发,那就要出工出力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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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好多妹子吐槽说大群熊,怎么说呢,大群和谨欢从前的侄子不一样嘛,从前的侄儿要肩负天下,大群肩上毫无责任啊,所以肯定不会有他们乖巧的啦,成长方向不一样,说到这里,有没有对谨欢从前侄砸好奇地呢,卖安利的又来啦
自己的完结文,一篇谨欢大佬自己的,《太子养歪攻略》,看大佬当年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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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篇大佬小迷妹,《你才是小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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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谨欢要这玩意儿自然是不费力的, 挥着钞票什么买不到呢,只要钞票撒得多,国会老爷们连家底都愿意卖呢,遑论一艘小小的破冰船。不过这事儿对于弗瑞来说也不算是什么大事儿,神盾的权限还是有的, 所以弗瑞直接就答应了下来, 说是过几天到手了就给她传消息。
“行吧,这是我们家的联系方式。”谨欢掏出一张卡森之前准备的名片来,简简单单的白色素纸上烫金印着姓名和联系方式, 除此之外,一概皆无。
弗瑞接过无数的名片,类似这样的名片却是少之又少。基本来说, 名单上职位印的越多的, 就越是虚,所以很多人都不会印自己的职位,而是会拟一些看上去就很缥缈的头衔, 比方说慈善家之类的。但是除了名字和电话之外什么都没有?
你们家和斯塔克家到底什么关系啊?
这话如果要是被卡森听到的话, 或许还能回答一句,可能是同一个管家培训学校里出来的关系?
但是卡森现在不在嘛,弗瑞也只能接下名片而后转身告辞。
赶快走赶快走, 不趁着小天魔星被他两个姐姐折腾得欲哭无泪的时候脚底抹油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哼,竟然说他的麦片难吃, 他可是很记仇的, 明明那就是最好吃的麦片了。
买了新衣服, 又吃了顿大餐,大群高高兴兴地跟在姐姐们的后面回家了。在他心里,这一茬就算是过去了,所以被他妈叫到书房的时候,大群是真晕晕乎乎的搞不懂情况。
谨欢不是个爱充门面的人,但是人活太久了,会的东西也不少,就这么随手塞啊塞的,不常住的房子书房都被她给塞得满满当当的。福尔摩斯家兄妹三个看到谨欢的书房之后都是见猎心喜的那种,就是迈克罗夫特,每次来的时候还钻书房呢,更别提天天在家的两个小的了。
可对更加年幼的大群来说,满满几架子的书,看着就让人晕,啊啊啊,他不行了,他晕书。
“妈妈。”一进门,大群就试图撒娇来减轻谨欢的怒气。虽说是知子莫若母,但是经验丰富了,大群多多少少也是能猜到几分他妈的路数的,所以他现在就试图软化软化他妈。
“自己挑一本站着去。”谨欢连眉毛都没多抬半分,自顾自地坐了下来。
大群顿时皱起了脸,然而又着实不敢违背谨欢的意思,苦哈哈地挑了本大部头顶在头上,站墙角去了。不是大群不想挑本轻巧一点的,可是放眼看去,这里头的书一本比一本厚实,他就是想挑也没得挑啊。
谨欢虽然喜欢借着“训练”的名义各种折腾孩子,但是她真不是个会用拳头说话的家长,顶多就是用武力来威胁一下罢了。而像顶书罚站这种事呢,从前是没啥用处的,熊孩子们一个比一个更讲究礼仪姿态,嬷嬷们管教起来可比谨欢严格多了,别说是顶书了,就是顶一碗清水再走个来回都不带有问题的。
然而这招对大群有用,熊孩子就跟多动症儿童一样的,让他顶着本书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他身体上是一点都不觉得有问题的,可是他心里觉得难受啊。
转头看到他站定了,谨欢才悠着调子道:“怎么着,长能耐了是吧,离家出走你都会玩儿啦,怎么着,是不是要我好好夸夸你啊?”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我妈说人话。
一听他妈这腔调,大群的小腿肚子就打颤。
“不不不,妈妈我错了,我不该离家出走的,我猪油蒙了心,脑子打了结,我……”
谨欢听得眉头都皱起来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啊,这是好好认错还是嘴巴顺溜了?
她是一贯不爱说什么“你再不听话我就把人扔了”这样的话的,一来是因为他们家到底和其他人家不一样,这样的话凡是说出口,哪能毫无痕迹呢。其次嘛,谨欢也觉得这样的话说了也没什么用,难不成还能真把人给扔了,没用的话不如不说。
因着这样,大群的底气被养得很足。这孩子的大脑之中压根就没有“我妈不要我”这样的想法,他只会觉得说我妈生气了之后超级可怕。但是生气可怕归可怕,反正他还是他妈妈的心肝宝贝嘛。也正因为如此,大群才敢做出离家出走的事情来,换个人家,谁家的孩子胆子这么大呢,丁点大的小人就闹离家出走,怕不是想回家跪钉板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