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崎君忍不住冲过去要撸!太可爱了,小千代!终于轮到我撸小千代了,我可以,我好可!
然而其他印第安先一步把千代喵围起来,又是跪拜,又是奉献水果。
野崎君:“哎?怎么回事?”
叶王轻笑:“印第安人很崇拜动物,变化成动物在他们看来是很神圣的力量,也就是德鲁伊。猫本身又跟幼豹外形相似,是力量与敏捷的象征。”
野崎君当机立断:“等一等,我也能变!”
啪!
立即,野崎君也享受到了印第安们的VIP待遇!
此时此刻,他跟小千代两只喵,简直达到了喵生巅峰!他们内心充分的感谢着猫妈妈,谢谢你,妈妈给我们的技能真是太好用了!
叶王忍俊不已:“真是没有追求的笨蛋。”
白人女记者,忍不住跑过去拽叶王:“他们变成猫了,变成了猫!这,魔法,竟然真的有魔法!”
叶王:“啊,倒是忘记还有你在。既然已经被你看到了,女人,你恐怕走不了了。”
女记者:“……?!!”这、这个恶魔在说什么!
叶王笑得很反派:“留下你的性命,已经是我网开一面。你就留在这里呆到在我拿下大巫之位,击败十祭司,夺取五大精灵之后吧。等我拿着新的持有灵离开这里,你去哪里都无所谓了。”
女记者结巴了:“那、那要多久?”
叶王:“用不了多久。只不过,你必须在我的视野下活动。若我发现你逃走,我就像你们那些白人对野牛做的一样,活着拨下你的皮,用它来做我的腰带。然后切断你的气管,让你一命呜呼。之后再把你的灵魂制成法具,卖给别的大巫跟族人使用。”
女记者:“——咿!!!”
恶魔!这家伙是恶魔!
叶王大人看她吓成这个样子,忍不住哈哈哈又大笑起来。
然后脑袋被一个棍子敲了。
女记者:“……”好、好傻。
叶王大人捂着脑袋扭过头:“是谁!哎?是,是你啊,草原上的荆棘,你还是一如既往的,像你的名字一样扎手。”
被称作草原上的荆棘的,是一位长发的印第安女性,看她的着装打扮,似乎也是名巫师。
“别嬉皮笑脸的,新生的绿叶。你要成为大巫,就是我的竞争对手。别以为弄到两个德鲁伊就能比得过我,明日我将向你挑战,证明我才更有资格成为大巫。”
说完,她冷冷瞪一眼白人女子跟叶王,转身走了。
白人记者心有灵犀:“那位女子,是不是,喜欢你啊?”
叶王翻个白眼:“胡说什么,她可是我的好对手。她的目标可是成为大巫,整个部落除了婆婆,其他人都将我当怪物,也只有她敢于将我当做竞争对手。她是值得敬佩的女性,别用什么情情爱爱之类的侮辱她的决心。”
白人记者:“你,之前有谈过恋爱吗?”
叶王摸摸下巴:“前世有啊,跟家族分配的老婆一起生活,就是恋爱吧。”
白人记者:“你没救了,直男。”
还前世!而且这个例子,也超级直男!什么叫跟老婆一起生活就是谈恋爱,傻,这个男人,真傻!啊,我之前竟然跟这样的憨憨置气,甚至害怕他?我也好傻!这就是个混账小孩,哪怕身体长大,内心也是个小孩!
叶王大人:“喂,你腹诽我,我也能听得到。”
白人记者:……不仅傻,还中二!啊,我死了,我怎么这么倒霉。
算了,得过且过吧,不管怎么说,有机会看到印第安部落里的活动也是不错的。
第一百一十五章 打起来,情敌!
这位大人,大概就是种O男主的配置吧?
叶王大人是个猫控。
很快野崎君和小千代发现了这一事实。
一开始他很矜持的容忍那方好奇的族人们, 围着猫载歌载舞,各种撸猫讨好。还没过多久他就忍不住走过来一手一只猫将它们拎走。
“啊,恶魔!”
哪怕听不懂印第安语,光看族人们的表情也能推测出来, 他们哭喊着的大概是这样的意思吧。
奈何叶王大人不为所动, 还皱着眉, 想要洗猫的样子。幸好小千代动作快使出了它的清洁魔法。此时她非常感激自己掌握了这项魔法, 对猫来说洗澡实在太不舒服了, 浑身毛质极为沉重, 就像挂了一身铅一样, 而且还很容易感冒。在没有吹风筒的年代, 猫猫是拒绝洗澡的。
猫干净了之后, 叶王大人就提出让他们先保持这样的姿态,给的理由是没有那么多地方住,帐篷也不够。就连之前那位白人记者都迫不得已需要跟他挤帐篷, 如果再加两个人类,实在是太拥挤了。
白人记者表示, 我可以去其他帐篷睡的,没必要跟你这个恶魔挤帐篷啊?
叶王大人笑得很恶劣, 表示随便。
结果半夜三更, 搂着两只猫, 睡得很舒服的叶王大人,果然迎来了半夜访客。
白人记者:“他们竟然!我就在旁边, 他们竟然就……不知廉耻, 不知廉耻!”
叶王大笑:“对这里的人来说, 这可是神圣的行为。有你在身旁还能进入状态,说明他们很信任你啊, 你应该感到荣幸。”
白人记者脸都涨红了:“这么说,难道你也是这样?”
叶王不太在意的回答:“你在说什么傻话,烈马,在族内他们是不会接近我的帐篷的,无论男女。”
野崎喵跟千代喵都想起了平安时代叶王大人就被其他人所顾忌,忍不过就靠过去蹭了蹭他,舔舔他的手背。对猫咪来说这就是安慰了。
叶王露出罕见的温柔的表情。对啊,并非所有人,还有你们。
不得在这里说明一下,哪怕是有着印第安人凶悍外表,看起来残酷的这位叶王,当他放下戒心,流露真情时,那来自灵魂深处的慈爱与温柔,总会让人不禁相信,他是个本性极为善良之人。大约某些本质的东西,无论外表如何改变,经历百年轮转都一如既往,初心依旧。
记者小姐姐看呆了,随即红了脸。
“我才不叫什么烈马,我叫安妮。总之今天我就睡在这里了,你可不要打鼾,新生的绿叶。”
叶王轻笑:“那是我的印第安名字,你叫我叶王就好。晚安,安妮。”
野崎君:叶王大人好撩,明明很有一手嘛!
小千代:不愧是传说中在世界各地都有后代的通灵王大人!这大概就是网络小说的种马男主配置!
叶王:“……你们两只再不睡,就把你们淹到水里给你们洗澡啊。”
野崎君跟小千代:“对,对不起,我们这就睡!”
可怕!
第二天,那些印第安族人虽然不说话,但是明显对白人记者小姐指指点点。在他们看来,记者小姐就是一开始明明看中了那个套马的,现在却跑去倒贴叶王了。
记者小姐对他们的指指点点毫不畏惧,反正无论这些印第安人在这里怎样说,谣言是传不到白人那里的。
“真是太可惜了,新生的绿叶眼光不怎么好,竟然连有毛病的白人都能看上。就算他喜欢白人这种口味儿的,明明也有晒的黑的啊,这么白明显就是有问题。”
“对啊,审美太扭曲了,真是可怕,竟然连白人都可以。”
记者小姐:……虽然我听不懂你们在说什么,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很火大!
幸好在记者小姐爆发之前,作为重头戏的挑战者,名叫草原上的荆棘的巫师出现,一上来就脾气有相当不好的刺的叶王几句,然后两人就约定好到宽阔的地方去决斗。
此时已经变回人形的野崎君和小千代,自然跟着大队伍一起去围观。
野崎君忍不住兴致勃勃地跟小千代说:“是修罗场哎!现实世界的修罗场!叶王大人竟然不为所动的样子,太厉害了!”
小千代:“啊,你是这样觉得吗?”
看来这个男人并不是迟钝,明明对恋爱方面的嗅觉很敏锐,只是对自己身边的事神经大条吗?你当初的那个修罗场可比他可怕多了!当时我简直害怕极了,还以为会送命!当我看到我们的金大腿缘一君跟通灵王大人冲突的时候,我的心脏简直炸裂了有没有?
小千代刚这么一想,就见对战之中的两个人里,本来潇洒无比的叶王忽然踉跄了一下,然后意味深长的看向这边。
小千代:——对不起大佬,我不应该瞎想的,请您认真决斗!
幸好之后的决斗也很正常。
但是不得不说,叶王这个人太过恶劣。他坚持没有使用自己的持有灵,而是将对方的持有灵一一夺取过来,反而用来攻击对方。这样的行为极为打击对方的自尊心,尤其明明使用的同样的持有灵,技术和能力却压倒性强大,更对比出双方的差距简直天差地别。
胜负一目了然。比试结束后,叶王还把对方的持有灵归还了回去。但这更让别人觉得特别难堪,仿佛他连自己当做杀手锏的武器都不屑一顾。
草原上的荆棘果然哭了。
“你就这样的痛恨我,甚至不惜用这种方法来羞辱我吗?”
就连白人记者看了都觉得有点儿心疼。不过她倒是没有吭声,在她看来这应该就是双方观念的差异吧。直男叶王是因为尊重对手才全力以赴,可是在对他有着好感的姑娘眼里看来,就是毫不怜惜,对她毫无感情。
“并不是这样的。”
野崎君打断,也不管对方能否听懂,就把心里话先说了出来。
“叶王大人是为了帮助我们,现在绑定小千代做持有精灵。但是他也知道小千代不擅长战斗,所以这一次没有要求小千代或者我帮助,单纯是因为我们都不适应战斗而已。”
说完这些,野崎君又进一步推测。
“而且他用你的精灵展示不同的使用方法,其实也是想教会你怎样使用精灵。他是因为欣赏你的能力才这样做的。请你不要因为他的外表或者是他不善于言辞的交流方式误解他。判断一个人的想法不在于他的外表或言辞,而是他实际怎样做。”
婆婆不愧是族群里唯一对叶王友好的人,听了野崎君这番话,还帮忙翻译成印第安语给众人听。
大家极为震撼,对于叶王可能是好人的这样的说法,实在是太惊恐了,但是反过来想的确也可以这样解释,难道说他们以前都误会了叶王?
草原上的荆棘呆坐当场,她看向叶王,相信了这个说法。于是她站起来走过去,深吸口气,抬起手。
不光是叶王,在场所有人都等着她再来一巴掌了。
结果她拽着叶王的头发直接给吻上去!
众:“——啊啊啊啊啊啊!”
荆棘妹子松开呆滞的叶王,一手指向那边同样呆滞的白人记者。
“新生的绿叶属于我!我要向你发起挑战,白人!”
婆婆实在忍不住一个拐杖敲过去,令印第安姑娘捂着脑袋蹲下。
“想什么呢你,一个巫师居然向一窍不通的普通人挑战,不要丢人了你。抱歉,远方来的客人,这个孩子太没礼貌了。”
安妮眼中不知为何也窜起了熊熊火焰 !
“挑战就挑战,只要不是巫术,其他的各种挑战我都能接受!不要看不起人,我也是经过艰苦训练才来到这片草原上的!”
哦哦哦哦!
部落一下沸腾了!应该说八卦是所有人类的本性吗?比起什么叶王挑战十祭祀,果然是两个姑娘争夺叶王,更有瓜吃,更有好戏看!他们可以,他们太可了,快快快,现在就开始,我们等着你们直接开战!
婆婆嫌事不大一样笑得好慈祥:“呵呵呵,不错不错,很有魅力嘛,新生的绿叶。在我年轻的时候也超受欢迎的。那么就由你来给她们规定比赛项目吧,怎么样?”
叶王:“……让我来规定好啊,那就比做菜吧。野崎君,你也必须得参加。”
野崎君:“——啊?”为什么吃个瓜,会瓜皮落到自己脑袋上?
叶王:……就是突然觉得女人,有点可怕。如果这里的女人都是这样的,那我还是跟猫过一辈子吧。
不不不,叶王大人,这种麻辣的口味,习惯会上头的,未来的你就是啦。你分裂成了两个人,一对双胞兄弟麻仓叶跟麻仓好,那位麻仓叶的老婆,就是这种小辣椒。而且麻仓好分明也很喜欢这位弟媳,你懂的,想绿弟弟没成功就是。这证明,你就是喜欢辣的,嗯。
叶王:闭嘴,那不是我。我只喜欢猫,我就跟猫过一辈子就够。想做我女人,先做饭超越我的猫。哼。
……都说女人比男人成熟,可能说的就是这个了。在女人为了争夺配偶竭尽全力的时候,男人还心灵幼稚,只对游戏啊,宠物啊,别的什么东西感兴趣,对男女之情完全没有妄想,还在状态外。
对麻仓叶王来说,猫这一存在,极为特殊。
在他小的时候,并无父母照料,与他相依为伴的是一只老猫。甚至老猫死后,化为幽灵陪伴了他漫长的时间。
……然后有一天猫丢了。
如今成为了帕契族的印第安,他有机会再养猫了。
这猫不仅每天能给他带来欢乐源泉,还能做饭!这是什么神仙猫!有这种猫要老婆干嘛,跟他分享猫的舔舔吗?不,他拒绝!我猫不容分享!都是我的,两猫都我的!
你或许想嘲笑他幼稚,跟小孩子一样。但是你要换位思考,麻仓叶王,是曾被亲人杀死过的男人。
要知道,麻仓叶王这个名字都是他自己给自己起的,也就是说,在他之前并无麻仓家族。所谓被麻仓家的人背叛,就是被他的血脉——他子孙亲人所杀死。
有着这样过去的麻仓叶王,不相信人类。
妻子也好,血脉也好,全部都是将他当做怪物提防,随时会痛下杀手的敌人。
经历过众叛亲离的麻仓叶王眼里,猫远比其他的动物,尤其是人类更可信。
是的,能变猫的小千代跟野崎君,在他眼里好感度那是蹭蹭蹭上涨,那是区区人类不能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