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安之一口酒来不及下咽,直接喷了出来:“什么?”
第5章 有财黄鱼儿
凌安之一口酒来不及下咽,直接喷了出来:“什么?”
真是人要是倒霉,喝口凉酒都塞牙,这哪跟哪啊?
凌云低头看了看传令将手中的信物,化成灰他也认识,这是凌河王府少爷们的玉佩,专人制作,绝无重样。
凌云面沉似水,缓缓的摇了摇头,这些天凌安之这么稳重担当,果然是错觉,先前那个闯祸无数四六不着的混子哪是这么容易转性的,之前调戏的姑娘被母家送到凌河王府里还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个就又找到阵前来了!
凌云回头狠狠瞪了凌安之一眼,对传令兵道:“把姑娘和随从带到饮马镇军营去。”
这姑娘应该和凌安之认识,凌云见面一看凌安之和人家姑娘的眼神就知道。只见这姑娘身着黑色男装,进了室内才摘了帽子大氅手套,能够看到被冻的脸色发青。
姑娘身材高瘦,二十多岁年纪,鹅蛋脸型,长相秀丽,秀发高高挽起,随意的披着个马尾辫垂下颈间,就是颈间一道疤痕显得有点狰狞。
带着的小厮一脸少年气息,倒也不矮,身子瘦成了一块板,系着宽腰带,光看身材连个前后都区分不出来,两手垂立站得笔直。鼻梁高挺下巴尖尖,一双眼睛像是黑葡萄一样乌溜溜的清澈,正在大大方方的四处打量,看着颇有灵气,脸色看着挺黑但是露在外边的一双手冻得雪白,估摸也就是十四五岁。
姑娘看到凌云和凌安之入帐,也不拘束,近前一步落落大方的向凌云行礼道:“我名为付商,是山西省余家的家将,负责的是和西域通商的这一块,先前贩卖草药和马匹,和凌安之打过多次交道。这一次两军阵前,特意出此下策请求见面,万望两位将军恕我失仪之罪。”
凌安之手里甩着玉佩,对刚才的事也没怎么在意,反倒感觉好玩,眉眼里都是见到朋友的喜悦:“付商姑娘免礼,上次见面还是朋友,现在也不必叫什么将军,这次来可是有事?”
他挥手招呼随从:“天气太冷,给姑娘上热茶来。”
凌云长出了一口气,要不真担心凌安之干出点什么临阵收妻的事来,太原余家乃山西首富,是名副其实的大家,凌云不敢失礼,连忙抱拳礼让:“付商姑娘辛苦了,快上座。那位小兄弟也辛苦了,请坐请坐,军中条件简陋,见笑见笑。”
付商估计的冷的狠了,也不客气,直接和小厮落座喝茶,扶着杯沿不紧不慢道:“我家老爷依旧如故,这次我们在西域买马,一路走来见边关吃紧,所以特地奉我家少主之命前来求见。”
“少主?”凌安之微一沉吟,余老爷膝下稀薄,听说只有一女爱若掌上明珠,才十多岁还没长成,少主应该就是余老爷的女儿了,不过谁都没见过。
付商面上带笑,也不解释,抱拳道:“时间紧急,我长话短说,我们这次从西域带来战马五千匹,正逢战祸,第一不容易入关,第二有心效绵薄之力;现在马匹隐匿在城外十公里处,天快亮了,请问可否派人护送着将马匹取回来?”
凌云听了,看着不动声色,但是心中打鼓,万一是敌军奸细,随着取到的马匹进城,黄门关则不战而破了,且就算是入不了城,城中善战的将士不多,随行取马如果中了埋伏,岂不是损兵折将吗…
凌安之一看凌云拿着茶杯动作一顿,就猜到凌云是在想什么,先是对付商道谢,轻鞠一躬,彬彬有礼道:“多谢余老爷支援,安西军铭记在心”。
之后转向凌云道:“少帅,我负责军备,和余家多有往来,余家亦向北疆泽亲王提供战备物资,获得多方信任,我和凌霄愿意马上带人随姑娘去取马,取回来之后战马一半提供给饮马镇,一半提供给凌凌河守军。天亮前可回,保证万无一失。”
听凌安之如是说,凌云颔首同意,看凌云点头,凌安之向亲兵打了个招呼,事不宜迟,马上去整队备马、同时去接驻守凌凌河军营的凌霄,一通命令一股脑的下了出去,几阵脚步带起的风声飘过,转眼间屋中就剩下这四人。
凌安之披上大氅,紧了紧颈间皮衣上的衣绳,观察了一下付商和随从喝了热茶缓过来了没有。
但见跟随的小厮,年纪尚小本就皮肉不丰,穿的也不多,显得冷的特别可怜,这么半天话也没说一句,想是冷到话也不出来了。
他本就手欠,忍不住拍了拍小厮单薄的肩膀,跟拍在过冬的石头似的凉,好像有点在偷偷的冷到发抖,凌安之转过头笑着对付商说:
“姑娘出门怎么不多带几个人?等到接完了马匹之后,天亮之后我亲自送您二位入关,让人给二位备上马车,多准备点御寒的衣物。”
小厮看着自己肩膀上莫名其妙多了个爪子,感受到了付商姑娘平时所说的“手欠”,不着痕迹的躲开了。
付商直言道:“不用,我们并不入关,有其他人在夏吾等我们,还有其他任务,此行是专程送马,送马之后今晚还要连夜赶回夏吾。”
凌云听了心头一热,大敌当前,余家一位女子竟然能连夜专程送马,这番胆识和格局让天下男人汗颜,心里暗暗下了一定要誓死守关的决心,想说谢谢又感觉过于太过做作——
一堆什么“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凌家军誓不负万民所托以身护城”之类的话在舌头边上转了几圈,竟然没说出口,气氛有点沉寂。
凌安之倒是大大方方的一笑,好像早就料到似的,之后看了看付商身边冷的脸色发青的小厮,想了一想,把身上的狐裘大氅脱了下来,带着体温,披在了小厮身上。
凌安之太高,大氅到了小厮身上就几乎到了脚踝,裹了个严严实实,小厮感受着天寒地冻中大氅上带来的少年将军身上的火力,眸子里装着不可置信,水汪汪看了他一眼:“将军,你…是把大氅给我吗?你怎么办?”
凌安之直接把大氅的衣绳拉紧了帮他系上了,说话漫不经心不以为意,就像是只送了人家一个铜板似的:“你是头一回到安西来吧?下次多穿点,要不碰上战乱,有钱也没地方买衣服去。”
确实一切顺利,五千匹战马在天亮前顺利取回到阵前。
回纥骑兵听到隆隆的马蹄声,还以为是大楚的援军到了,吓了够呛,后来煞有介事的琢磨了一下声音的方向和马蹄印,得出仅是一批军马入境的结论,骂了几句“狗日的,哪来的军马?”就算是完事了。
凌安之没了狐裘大氅,盔甲就直接罩在了棕色的软皮衣上,看着身材也没有多厚实,他的安森双戟直接插在腰后,八十多斤的重量他背起来倒是毫不费力。小厮看了看凌安之背着双戟那个神态,又是盔甲又是兵器,这人受得了,骑着的马受得了吗?小厮紧了紧披在身上的狐裘大氅,想了想偷笑一下,走上前去,拉了拉凌安之的袖子:“将军,跟我来。”
凌安之回头看了看这个少年,虽然长的黑了点,但是眉目透着藏不住的灵秀,也不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眨眨眼不说话,任由少年牵着他。
少年把他领到了一匹马面前,洋洋得意的冲他笑了笑,把战马指给他看——
凌安之久在军中养马,好马见了不少,这一匹一看就不是凡品,骏马身长丈二,通体漆黑,腰细腿长,不同于军中常用的蒙古马——
蒙古马耐力好,但是不能负重,这匹高头大马一看就是产自西域的名马。
“给我的?”凌安之眼眉都舒展了,他低头双手扶住了小厮的肩膀,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在黑暗中像两个火点,幽幽的透着绿光,眼角眉梢全是笑意。
小厮第一次看到这墨绿色能反光的眼睛有点诧异,还是点点头,说话还有一些童声,道:“少主最喜欢的马,极能负重,日行千里,本来想送回太原的。不过少主身量不够驾驭不了,索性送给将军。”
凌安之手欠的毛病又犯了,不知道怎么表达感谢,直接捏住了小厮的手,这小厮纤细的爪子好似还带着少年人的柔软,手贱的直接揉了揉:“你擅自把少主的马送给我,少主会不会责罚你?”
“不会的。”小厮大大方方的和凌安之视线相对,葡萄籽似的眼珠里一副心安理得,看起来心是真大,一点也不担心被主人打死。
“小兄弟,我叫凌安之,怎么称呼你?”
“嗯,…”小厮沉吟一下,“他们都叫我小黄鱼儿。”
凌安之捏了捏那个小爪子,把冰凉的爪子给小厮纳进了狐裘大氅里,眉眼一挑,一笑露出了八颗白牙,道:“小…兄弟,不,小黄鱼儿,山高水长,后会有期,来日再谢。”
小黄鱼儿狡黠一笑,摆了摆手:“我这马是送给安西军的,就不用凌将军谢了。”
凌安之转身就给这匹骏马起了个名字,名唤小厮。
第6章 讨了廷仗
景阳二十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时候来的更早一些,不过这雪在西域像是要命的,在京城却显得是来给锦绣江山填姿色的。
景阳帝身居重重宫阙之中,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纪,稳坐了江山二十余年,对摆弄社稷和权臣都有自己的道道,自认为也算是游刃有余,这几年虽然偶尔边境有边患,但是亦在掌控之中,不免生出一些娇奢的气质来,每七天的大朝才上朝一次,其他时间均由二皇子毓王监国。
今天正好是每七天一次的大朝会。
西域告急的边报已经上达了朝廷,今天景阳帝端坐朝廷之上,与群臣开始商议此事。
“父皇,儿臣以为,回纥骑兵乃是游牧民族,二十年来都没成过什么气候,这一次号称五万骑兵,实数应该不足五万,不足为虑。”
说话的正是二皇子——毓王许康乾,是一个二十六七岁的年轻人,身着宽大朝服,腰缠玉带,五官端正,看起来风度翩翩,已经监国三四年了。
景阳帝共有四子,除了三皇子没有长大成人,其他三个儿子龙生三种,分别是:青眼有加的天之骄子——老二毓王许康乾、厚彼薄此的丧家之子——老大泽亲王许康瀚、以及视而不见的半个瞎子——老四翼王许康轶。
天之骄子毓王是李皇后所出,皇后母家尊为国公,是前朝李宰相之女,出身高贵,学生亲族遍布朝中,且本朝重文轻武,加之老二毓王是自小聪慧勤奋,极有眼色,深得景阳帝喜爱。
“毓王说的有理,”户部王尚书本身是世家,是前朝李宰相的学生,和毓王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且这些年国库空虚,户部全是赤字,对外作战都要先掂量掂量手里的银子够不够:
“黄门关易守难攻,粮食储备充足,且安西提督凌云将军驻守边关多年,经验丰富,回纥骑兵一堆乌合之众,只要固守几月,回纥粮食补给跟不上,自然溃退。”
凌家在朝堂上的大树,凌云和凌安之的亲大哥——内阁大学士凌川屏气挺胸听的认真,平静的豹眼深处装着对家国命运的担忧,他本身就是凌河王的长子,身材厚实、中庸的长相和凌云有六七分像,和凌安之一点不像。
凌川自安西来,对西域战况如数家珍,知道天寒地冻之际骑兵冲击对江山的危险,不是朝堂之上的文臣们可以想象的。
纵使当朝天子对出身武将世家的文臣学士多有忌惮,但是现在江山危险,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想到这里,他心中打了一下腹稿,向前一步,打算奏本。
大理寺卿李勉思不动声色的看了凌家老大凌川一言,轻轻摇了摇头。之后整整袍袖,出班启奏:“陛下,臣有本奏。”
李勉思名字不是白叫的,即勤勉还喜欢思考,是三榜进士出身,年纪三十出头,他又得圣心、又会当官,关键是颇有能力还很务实,这种人才一般几十年才出一次,常有奇思妙想,圣上对此人比较信任:“李爱卿请讲。”
“陛下,”李勉思礼毕起身,道:“今年寒冬和往年不同,西域地区连年干旱,人口牲口多有冻饿而死的,回纥地处苦寒之地,如果民不聊生,只能孤注一掷的拥兵入关,半年多之前已经攻下梵城,本意即是里应外合,幸得安西军勠力死战,才解了这场危难。”
李勉思偷眼看了一眼皇上,看到景阳帝微微侧头,应该是听进去了,李勉思舔舔嘴唇继续说道:“我朝地势西高东低,一旦黄门关破,回纥骑兵借助地势由西向东冲击,万里中原再无遮拦,只有太原可以勉力一战,京城危矣。”
“而今回纥重骑兵五万,但是黄门关仅有兵力六万人,且仅有骑兵一万人,我军骑兵战力不如游牧民族是事实,近战必将失败,长城虽然坚固,但是毕竟仅是砖石垒成,一旦城破,回纥大军长驱直入,且北疆番俄和东北的女真必将趁机作乱,后果不堪设想。”
国舅爷李宗果突然间说话了:“回纥骑兵,所需要的不过是粮食钱财,如果先给一些,叫他们遣散队伍,如何?”
朝堂上谁都不知道下一句怎么接,就算是再不想迎战,这个割肉饲狼的计谋也实在是太有才了。
李勉思不愧是进士出身,脸不红不白的马上给国舅爷打了圆场:“国舅爷对东北和京城的防御守军更了解一些,东北女真一族信守承诺,感恩我朝恩典,但是西域回纥连识文认字的人都很少,都是无赖,如同疯癫的动物,这一顿吃饱了,下一餐还是要咬人。”
“李卿的建议如何?”景阳帝垂下眼神,手里捏着玉柄拂子,问向李勉思。
“臣以为,只要援军赶到,我军兵力就会几倍于敌人,且是守城,届时回纥部落定会不战而退,那时候我军或招降或追缴则可以选择。往陛下早做定夺,出兵救援。”
“臣附议。”内阁大学士凌川拱手出列。
“臣附议。”
“臣附议”
“…”
毓王何等会察言观色,一看父皇的眼神,就知道父皇已经敏锐的察觉到西域真有军情危机,但是派谁救援,这是一个问题。
毓王上前一步,沉声道:“李侍郎言之有理,虽然是小股贼患,但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得不未雨绸缪,请父皇允许儿臣带兵十万,前往增援。”
许康乾了解他的父亲,西域兵祸看似严重,但是没有亲眼所见,总是差点意思,且他拱卫京师,女真族才是仅在咫尺,景阳帝是万万不会排他去增援的。
果然,景阳皇帝发话了:“毓王守卫东北和京师,且有监国之职,不可远离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