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这趟旅途到死都会很无聊,直到我遇见了生命里的太阳。
她的血是热的,身体是暖的。
眼睛亮亮的,看人的时候,很专注很真诚,对视的时候就会发现,那里面全是你的倒影。
每每遇到危险的时候,也不会一个人离开,会抓着我的手一起。即使知道所有灾祸的源头起于我,也未曾想过把我抛下。
其实这个感情来的很突然,在宫闱里长大的我,既知晓男女之事,却也不屑男女之事。
经历太多不堪,以至于只要旁人得视线在我脸上停留,就会觉得恶心。
我不是真正的男人,而她……也不像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女人。
虽然排斥女人的装扮,但我着新娘妆出来的那一刻,她眼底的惊艳,却意外的没让我觉得讨厌,因为里面只有淡淡的欣赏。
这身皮囊说到底还是有些用处的。
她倒在我怀里,带着热气的鲜血洒在我的脸上,那一瞬间,幼时的无助,那种早就被我压在心里的无力感再次涌了上来。
突然想,人生苦短,或许可以试试。
被土匪掳走后,我也并未否定和她之间的关系。毕竟要顾全大局,而且我也懒得解释。
从她昏迷醒来,装着拜堂成亲,再到离开。
那十几天是我过得最梦幻的,不用担心被人谋害,不用尔虞我诈,不用为了蝇头小利,斤斤计较。
只需要一把干柴煮一锅热饭,一卷针线补一裳衣服。
到了辽东以后,我忙于处理手中事物,便不常见她。
以至于每次遇见,我的视线便会不由自主的焦在她身上。
我从未对人动过好心思,所以一时间对她,常常会无力下手,等缓过神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无意识的与她偶遇了无数次。
她送给过我很多东西,一只猫,一串糖葫芦,一把木剑……还有一纸和离书。
所有的东西我都尽可能完整的保存着,除了那张和离书。
我几乎当场就撕成了碎片,可是欢欢没看到。
她甚至祝我一路平安。
我怎么会平安,我只是想让她记得我们的亲事,让她知道凡定下的便不能反悔,让她不要忘记我。
然而直至我回到京城也没再收到她的任何东西。
我这个人对某些东西常常会有一种近乎可怕的偏执。
只要认定的东西,便不惜任何代价都要弄到手里。
即使是人。
为了实现这一执念,为了欢欢只能属于我。我开始疯狂的往上爬,即使成为旁人手里的刀,即使惹怒所有人,我也要站在能站的最高点。
离开辽东的五年内,我得了周王的青睐,成了司礼监的大总管,掌朝中各事。
旁人都道我是佞臣,仗着陛下的宠爱,嚣张跋扈,肆意妄为,以至于满朝文武无一不视我为洪水猛兽,却又对我无可奈何。
然而只有我知道,自己只是无权天子手中一把夺权杀人的刀,可以是我,也可以是别人。
我人虽在京城,却知晓辽东大小事,我知道欢欢的难,也知道她的苦。
我心疼她,却别无他法,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京城里扫清那些针对她,想要伤害她的人。
时间过得很快,怀里的幼猫都胖得发福了。
对于再次重逢,我已经迫不及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