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姚信和从车上下来,简简单单的往那一站,立马在这一群家属里有了些鹤立鸡群的意思。
老爷子前天早上已经正式将姚信和定为自己的继承者。
刘巧君从丈夫乔凯的电脑里看见过姚信和的照片,彼时还只是心有感叹,如今见到真人,只觉整个人都惊讶了一瞬,想她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见过无数世家子弟,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男人中的极品。
可姚信和显然对于旁人的目光并不在意。
从车上下来,他让陈大泉给节目组里的工作人员每人发了一个林秘书提前准备的礼袋。
自己迈步去旁边的民房里找沈倩,可找了好一会儿没见着人影,十分钟之后,才有导演过来,告诉他,沈倩正在前村跟男歌手张青健对着歌儿。
张青健也是这次参加节目的音乐人之一,非科班出身,因为出道早,又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工科男,平时说话极为风趣幽默,模样虽然一般,但十分招惹小姑娘的喜欢。
姚信和突然过来,沈倩瞧见他了,没有表现出一点惊喜的情绪,挥手让他坐下,还继续在那儿对歌,态度之敷衍,像极了一个被外面野花缭乱了眼睛的负心女人。
姚信和坐在一旁,心情显然不怎么好。
到了晚上,节目组录制篝火晚会,张青健甚至还主动提议,给沈倩用吉他伴奏。
两人最后合作无间,带动周围的一群孩子合唱,节目效果格外出众,连导演都忍不住表扬他两默契十足。
可姚信和并没有感觉到他们的开心,他看向身边的姚小糖,低声问到:“你之前说要学习吉他,为什么连一首简单的歌也弹不出来?”
姚小糖有一些严肃地看着自己的父亲,默默地回问:“那您唱歌不是也跑调吗?”
在那里一刻,父女二人都沉默了,那天晚上的寒夜里,零星的雨滴飘在他们各自头上,显得格外凄凉。
第二天,姚信和从鸡叫声中醒来,脑袋放空一阵,眼镜不知道被沈倩放去了哪里。
他撑着腰起来,视野模糊不清的往外走。
乡下的空气十分清新,清晨的阳光暖烘烘地照下来,打在一片绿油油的土地上,远远望去,满是生活的味道。
唯独,不远处沈倩和一个男人并肩坐在一起的画面,打破了这份难得的惬意。
沈倩浑然没有发现不远处姚信和眼中的阴沉,笑着扭了扭身体,还很是出格的把脑袋往身旁男人肩膀靠了上去,动作极其令人不齿。
姚信和此时太阳穴上的青筋一瞬间冒了出来,快步走上前去,刚一脚把眼前的男人踹开,就听一声哈士奇的呜咽传来。
只见眼前被沈倩靠着的,哪里还是什么程浩、什么张青健,分明是程浩昨个儿带过来的那只傻狗哈士奇,背上一戳黑色的毛,从远处看过来,此刻人畜不分的姚信和的确很容易瞧不清。
姚信和知道自己认错了品种,一时咳嗽,脸上难得地露出些许尴尬。
哈奇士却依然很是生气。
这大概是它狗生之中遇到的第一个,比自己还要像狗的生物。
在当狗的路上,它第一次遇着了对手。
于是,它愤怒得嗷呜了两声,气势中透露着些许狂放,眼神中透露着些许鄙夷,毛茸茸的爪子往下一拍。
沈倩在旁边好心翻译——
“它说,生而为狗,它很抱歉,患有眼疾,一定不能讳疾忌医。”
姚信和闭眼,揉着自己的眉间,沉声说到:“它只是一只狗,不会说话。”
哈士奇于是又“嗷呜”一声,爪子越发往下刨了一把。
姚小糖这会儿也很是正义地站了出来,十分严谨地说到:“我证明,它的确说了,它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得,前两天刚学的诗词,今儿在这里用上了。
第51章
当分组导演和程浩赶过来的时候,姚信和已经跟眼前的哈士奇达成了初步和解。
沈倩坐在这一人一狗面前,一边咬着嘴里的巧克力看戏,一边教育身旁的姚小糖“人狗合一,天地和谐”的道理。
姚信和处理完了狗,走到母女两跟前蹲下,眯着眼睛问沈倩,努力将自己的神情表现得更为平和一些,“我眼镜呢。”
沈倩一拍大脑门,站起来,恍然大悟:“对哦,我起床的时候,差点把它压到,给放抽屉里去了。”
说完,她又不禁为自己的男人在心里偷偷抹了一把辛酸泪,毕竟,姚信和长得好看,第一眼望去,甚至不像个真人,但这样一个男人却身患隐疾,近视三百多度,出门没了眼镜,眼前就只剩下一片马赛克的世界。
偏偏他还做不了爱。
所以马赛克的世界就成了一种嘲讽,无数非法画面往脑神经里撞,仿佛哪哪儿都是人类和谐的敏感点,大家纵情声色,肆意撒欢,独独只有他一人,守着自己不能起义的小兄弟,离居萧索,满眼凄风苦雨。
程浩跟导演在不远处瞧着,没着急过来把自己的狗领走。
这孩子打小一个人在美国生活惯了,平时虽然臭屁得很,但也早早明白了“多识时务、及时止损”的道理。
去年小年夜,姚信和像压犯人似的把他胳膊扣住教育了一遍,程浩心有余悸,如今,再次见到姚信和这位祖宗,仿佛自己也成了他身边那只受到迫害的傻狗,低着脑袋,装那头上带毛的乌龟,连个招呼也不敢上前去打。
一行人吃过了早饭,节目组就把所有参加节目的明星召唤在一起,给家属也录制了一段花絮采访,然后收拾东西回到北城,准备下午的飞机。
姚信和公事繁忙,没有时间多待。
只留下司机老梁和姚小糖,等在机场,让他们送沈倩上飞机。
曾冉华本来是和沈倩、程浩一个拍摄小组的。
可到了上飞机的时候,也不知怎么的,他们这一组的人,毫无征兆的,就被换成了刘巧君。
沈倩对此意见不大,只是程浩显得很是愤慨,像是受到了莫大的欺骗。
刘巧君弯着嘴角轻声笑笑,对于熊孩子的敌视一点儿不放在心上。
上了飞机,她坐在沈倩身边,歪头看着沈倩手里的剧本,轻声感叹到:“沈小姐对待工作好用心啊。”
这话别管真不真,起码语气很是到位。
沈倩听见她的表扬,也有些不好意思地抬起头来,咧嘴笑了一笑,告诉她:“巧君姐叫我小沈就好。”
刘巧君其实没比沈倩大几岁,但她资历老,找的男人又是乔氏的公子哥儿。
乔凯虽然好色,但从身份上而言,的确算是圈里的前辈,乔氏娱乐公司高层,年轻时又正经拍过几部还算不错的电影,所以刘巧君的身份水涨船高,平时走在外面,也能被人喊上一句“巧君姐”。
刘巧君大抵也知道一些外人对自己的看法,表面瞧上去恭敬,其实私底下,难免要说上几句“靠身体上位”,“有心机”之类的难听话。
但她对此一向不怎么在意,反正那些话传不到自己耳朵里,她就当个屁放了。
如今刘巧君突然见到沈倩这么个正常说话,眼神里没有一点偏见和不屑的,心里难免有些意外,于是靠过去,便开着玩笑打趣起来:“那怎么行,我喊你小沈,可不是白白给自己叫老了,我得叫你小倩倩。”
沈倩听她这么说,没有反对,点了点头,还从兜里拿出一颗随身带的糖果,给她递了过去,神情无比真诚地说到:“吃糖。”
刘巧君这一下是真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毕竟,她过去也算见多识广,遇着过不少模样好看的姑娘,娱乐圈这样纵情声色的销金窟里,缺什么都不缺美人。
可像沈倩这样,脸蛋圆润,性格敞亮,身材相比普通女明星大了半个号,自己看着却一点儿不在意,态度坦荡,张嘴就让人吃糖的,实在少见。
况且,她那丈夫姚信和看上去也实在不怎么简单。
两口子分开了看,或许不像是一对儿,可站在一起了,周身气场立马十分诡异的和谐起来。
男的有如清冷禁欲的老神仙,女的则是白白胖胖的野兔子。
两人凑在一起喜结连理,也不知道是高冷的神仙率先动心下了凡,还是没心没肺的大白兔子为爱一门心思成了精。
沈倩不知道刘巧君心里这么多花花心思。
她见刘巧君收下自己手里的糖,一下就高兴起来,毕竟,这圈儿里的女明星大多注重身材,不要说糖分摄取,就连平时喝茶饮水都有严格的控制。
沈倩敬佩这些人的自制力,同时,也有一点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孤独之感。
如今,她见终于有人愿意分享自己的糖果,一时之间,就像个孩子似的,连忙低头在自己的口袋里翻找起来,一边找还一边嘟囔着“哎呀你要是喜欢吃糖,我这里可多了去啦”,然后,拿出一颗深蓝色的太妃糖,递过去,很是嘚瑟地夸到:“这个!这个坠好吃!”
刘巧君被她那一副期待的眼神盯得实在有些受不了,嘴角使劲憋着笑,接过来,打开放嘴里,觉得还真挺好吃,忍不住点头表示了赞同:“哇塞,这玩意儿是挺好吃的哈。”
刘巧君好些年没有吃过糖了,她不是不喜欢吃,而是十几岁的时候吃伤过,闻见糖精的味道就有些犯恶心。
刘巧君是农村人,十六岁跟着村里的叔叔婶婶来大城市打工。
因为是童工,又没有什么特殊的技能,除了长得好看一无所长,于是只能跟村里的那些人住在城市边缘的棚户区里。
他们那时住的地方挨着市里一家糖果工厂。
最穷的时候,刘巧君一日三餐吃不饱,就跟着她两个堂兄堂姐去捡工厂外头扔出来的水果糖。
那些糖大多是些包装不过关,又或者颜色、重量没达标被筛选出来的,随随便便被丢放在工厂后面的水沟上。
刘巧君他们有时运气好,能捡回来十几斤。
有一阵,她吃得整个人胖了一圈,嘴里明明充斥着人工香精的甜腻,整个人却浑身上下泛着一股麻木佝偻的苦,最后打一个嗝,都好像空气里充斥着让人厌恶的味道。
刘巧君后来被星探发现进入乔氏的公司,她没再让自己吃过苦,可她也没吃过糖。
如今因为沈倩,她很是难得,又在舌头的味蕾上尝到了一点甜的味道。
沈倩得到回馈,不禁越发开心起来,咧嘴一乐,眼神隐隐发着光,小脸鼓起来,充满期待,就像得到了天大的肯定。
于是,两个已经结婚生子的女人,就那么在飞机上就着两颗糖各自傻笑起来。
刘巧君文化程度不高,平时为了自己的形象压抑本性,如今跟沈倩聊了一阵,越发暴露出体内八卦的兴趣爱好,两人说来说去,不知怎么的,渐渐就扯到了姚信康未来老婆的严玥身上。
“小倩啊,听说严玥就要进你们姚家大门了?”
沈倩不知道刘巧君还认识严玥,挠了挠头发,点头回答:“嗯啊,怎么了?”
刘巧君脸上露出一点嫌弃的表情,连忙靠过去,低声说到:“那你平时可得小心点儿,别让她离你男人太近。这人啊,最喜欢插足别人的家庭,而且,还玩儿得特别脏,说不定哪天就得病了。”
刘巧君婚前虽然为了资源也不择手段,但她从来不像严玥那样乱来,也不会毫无廉耻的去插足别人家庭。
沈倩如今听见她的话,回想了一阵,不禁感叹起来:“原来真是这样,我就说那天看着她,有些纵欲过度的样子,总觉得不怎么健康。”
刘巧君点头答是,喝了口水又答:“不过我看你男人还挺正直的,真的,我这人看男人和看狗都特准。比如程浩那条傻狗,我一眼就瞧出来没绝育;而你男人,我一眼就能断定他是洁身自好的典型。”
沈倩坐在原地,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因为,即便她文学素养已经达到了小学五年级的水平,此刻也实在分辨不出刘巧君是在夸奖姚信和的忠贞,还是唾弃程浩那条英法混血、到处撒欢的傻狗。
一行人在禾云机场下来。
跟着节目组的车子又坐了三四个小时的车才正式到达了南田下面的广明县。
沈倩对于南田早有耳闻,这一回过来录制节目,却是第一次。
顾兰青很早以前倒是来过,她零八年的时候,就在这边的云霞县里捐建了一座希望小学。
沈倩早些时候不明白原因,后来和顾兰青的舅母郝文莲聊了一阵才知道,南田埋着顾兰青年少时喜欢过的男人。
顾兰青小的时候和大多数姑娘一样,对当警察当消防员的男人有些天然的崇敬之情。
她那时对门住着的男人比她大了十几岁,从小对她挺好,像是父亲。
后来男人在南田做了缉毒警察,顾兰青考上大学的时候过来探望,看见的却是男人盖着白布的身体,他的妻子和孩子没能幸免于难,最后连一个墓碑也没留下。
顾兰青生来不是严谨遵循逻辑和道德标准的女人,她有一些艺术家天马行空的心性。
她开心时愿意放声歌唱、奉献社会,难过时又紧紧封锁自己、极度的自私冷漠。
在见到沈和平之前,她甚至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和某一个男人成就一段稳定的婚姻。
因为在她人生脱离亲生父母亲、野蛮生长的前二十年里,家庭的理解于她而言,实在过于盲目空泛。
她和沈和平的婚姻从根本上而言,其实只是源于沈倩的存在。
而当沈行检毫无防备地出现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她开始变得无可抑制地自我怀疑起来,在那样脱离人生轨道的荒谬情绪之中,她开始绝望且清醒的意识到,自己跟沈和平的这一段婚姻,不过是一个套着“爱情”外饰的牢笼。
在外人的眼光里,她也不再是艺术的共鸣,而是攀附虚荣的女人,一个无关思想的祈求者,她给这一段婚姻奉献出的,也不是才华,不是纯情,不是真心,而是她干涸的身体,她受人操控的子宫。
她像是一个等待解剖的小白鼠,等待被变成一个仅仅为人类繁衍而存在的机器。
顾兰青不会再来南田看看,就像她不会回望自己的过去。
好在现在的南田跟以前脏乱落后的模样已经大不一样。
这里的人们开始发展起农副产品和旅游业,基础文化的普及带动了居民整体素养的提升。
宽敞的大路上也再见不到衣不附体,被毒品摧毁了家庭的可怜孩子。
阳光照在这边高低起伏的土地上,全是一副欣欣向荣,充满期待和渴望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