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丢死人!
但好在,他有个好室友封炀,愿意每天将授课笔记拍照给他,如果有难点疑点,也愿意给他讲解清楚。
学霸觉得相当感激。
在这尔虞我诈的学神争霸之间,这是多么的难得和纯粹的友谊啊!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封炀这厮完全不在乎他们这些人为了进年纪前五有多么凶狠厮杀和残酷奋战——反正他是遥遥领先的稳居年纪第一宝座的。
今天封炀也例行来看望他了,而且还带了另外两个人。
一个是乔麦他当然认得,还有个中等个子的年轻beta,背了个双肩包,拎了个大袋子,一进门就忙的团团转,又是晾雨伞,又是擦鞋。
“嗨,你是小炀的室友吧?你好,我是乔麦的助理,你可以叫我小杜。”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袋子里拿了超大盒的果切递过来,又扒拉出一袋榴莲味道的酸奶,劈头盖脸的浇上。
“小炀说你最好这一口,赶紧吃,我反正没事儿做,每天给你买一份!”
他倒是很自来熟,一边晃晃热水桶:“咦,还有不少呢,那太好了,待会儿再去打新的。”
学霸:“......”
搞什么?为什么他要吃这个?
是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吗?
但学霸从封炀的眼神里,知道他今天是必吃无疑的了。
没有解释,不容反抗。
可他是属于连榴莲味儿都闻不了的人,这种剂量,是想让他死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过年前夕
我嘴里长了个溃疡
应该是放肆吃喝的报应
(哭晕在厕所)
第151章 背锅
榴莲这个东西,就像臭豆腐一样,存在两极分化的现象。
喜欢的人超级喜欢,不喜欢的人连闻着味道都受不了。
这倒是没什么好坏之分,只是个人的喜好罢了——就像有的人喜欢蓝色,有的人喜欢白色,有的人喜欢粉色。
但你也不能说哪个颜色就好哪个颜色就不好之类。
学霸不喜欢榴莲。
是真的不喜欢,别说是榴莲本莲,就算是衍生出的榴莲味糖果点心蛋糕,都是见不得的。
他也经常为此庆幸,因为在水果当中,榴莲真是属于比较贵的种类——通常别的水果单价在十块以内就能买到的时候,榴莲就要超出好多倍。
而且还有一点令学霸很不能忍受,寻常的苹果橘子桃子,买来洗一下剥一下外皮就可以吃,附属品最多就是用来装着的袋子,轻飘飘忽略不计。
而榴莲,通常都要附带个大的带刺的果壳。
这果壳它不是轻飘飘的,而是实打实的沉重,在电子秤上很出数,有时候甚至超过榴莲肉很多。
就这个问题,学霸还特意跟封炀探讨过。
“...榴莲三十块一斤,岂不是说,我要把它的壳子也三十一斤的买下来,壳子又不能吃,哪有这样的道理?”
“而且也不是每个榴莲都是好的,买个果子,就像赌石一般,说不定只是卖相好,里面却只有干瘪的一两块。”
“那花了三两百,只买了一堆不能吃的刺儿壳,很折本。”
封炀道:“...你也可以只买果肉,超市有单独果肉的包装。”
“可是那样的似乎是六十元一斤。”学霸感到苦恼:“水果卖到这个价格,实在是过于奢侈。”
封炀:“...这种水果是比较有营养的,贵一些也正常。”
其实学霸家不差钱,他只是在这个问题上钻了牛角尖而已。
毕竟是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而且如此昂贵,总要在心里计较一番它凭什么值这个价钱,引得那么多人去争相抢购。
同样的比方,就拿夏季烧烤摊和大排档上最受欢迎的小龙虾来举例。
毕竟虽然这虾看上去不算小只,可真计较起来,每只能吃的肉并不多,若要一个成年alpha吃到饱,那要花费的价钱可绝对是不便宜。
但喜欢的人就真喜欢,不喜欢的人就觉得是在缴智商税。
究其到底,没什么对不对的,还是个人的喜好罢了。
不过现在都不是要论证这个的时候,眼下,学霸觉得自己的人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榴莲味的酸奶。
为什么会有人做出来这么反人类的东西?
其实他挺喜欢吃果切的,尤其是现在,天气炎热,吃一碗冰爽的水果配酸奶,真是再舒适不过了。
可是当那袋榴莲味的酸奶劈头盖脸的浇下去的时候,他觉得整个人都不大好了。
连摔裂了的尾椎骨都重新疼痛起来了。
能不喝吗?
他用眼神看着封炀,发出无声的请求。
当牛做马都行,只是别逼着吃这个。
封炀人畜无害的笑:“...小杜哥的一片心意,张超,千万别浪费。下雨天排着队,好不容易买来的。”
小杜立刻与有荣焉的挺起胸脯:“没什么没什么,我已经加了老板的微信,回头我们提前订上,直接去拿就行!方便着呢!”
这都是做人助理的职业病,凡事做一回就想着下一回的便利了。
学霸:“......”
他也想十分硬气的拒绝,但一对上封炀的脸,那话就怎么都说不出来了。
没底气啊!
封炀毕竟是他的“恩人”,是他目前主要的“精神支柱”和“知识传送站”。
于是就硬着头皮,用小叉子叉了小块的西瓜,慢慢的放在嘴里,苦着脸竭力做出喜悦的表情:“...哈、哈哈,味道真是不错。”
乔麦在后面笑的腰都直不起来。
他这段时间心情一直不错,但却很少有笑成这样的时候,待直起身来的时候,腮帮子都酸了。
封炀上来给他揉两下,语气带了几分无奈:“...还酸吗?要不要喝水?”
乔麦一把拍开他的手:“起开!”
他走到窗前去,看外面还在哗哗下着的雨。
封炀立刻在后面又黏上去:“...窗户上面有漏风,小心吹到头着凉。”
学霸在后面十分怨念的喊叫起来:“喂,都是室友,差别待遇也太明显了吧?”
他是病人,住在这样漏风的房间都还没人觉得不合适,怎么乔麦去站一会儿都不行!
当然,他也不是觉得哪里不公平,毕竟乔麦是大明星,身价摆在那儿,自然是要娇贵一些。
自己生病了,大不了就耽误几天课,回头加把劲儿补回来就是,可乔麦要是出点差错,牵动着多少人的心呢。
而且乔麦长得比omega还好看,就算再直的alpha,也是愿意让着他一些的。
只是嘴上一定要抱怨几句,觉得自己实属凄惨。
小杜已经十分贤惠的坐在一边削果皮了,闻言头也不抬的道:“我们乔哥身子弱,不能见风的,就算夏天也不行,吹到了就偏头痛...”
“说来,偏头痛也好治,用那个橘子皮煮水...”
乔麦磨牙打断他:“你再给我说一句试试!”
只要是alpha,都会竭力营造出一种老子天下第一强壮的表象,虚荣心重着呢,乔麦当然也不例外。
被当面拆台,他十分想咬人。
小杜立刻讪笑的噤声,然后将手里的果皮举起来,邀功道:“...看,乔哥,我削了个完整的!一点没断!”
乔麦啧了一声:“拿来我看看!”
小杜捧着果皮颠颠儿的凑上去,两人脑袋挨得极近。
乔麦:“....果然没断啊,喂!你去找个东西放着,我拍个照发微博!好久没发微博了,又要有人说我不营业了。”
“那个果盘也太丑了!放下!算了算了,你捧着我拍得了!”
封炀不动生色的挤到两人中间,伸出骨节分明修长好看的手:“...我捧着吧。”
又对小杜道“...小杜哥,张超说他的果捞没味道了,要再浇点酸奶。”
张超:“......”
人在床上坐,锅从天上来。
小杜果然上当:“没味道了吗?还好我这次买的多,等一下,我给你浇两袋!”
......
因为最近下雨的缘故,木棉没有出门,也没有去上瑜伽课。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瑜伽班的那座大楼,附近出现了很严重的积水。
按理说B市这种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城市,不应该是如此,但就算大部分地区排水良好的情况下,总有那么一两处是特别的。
再说了,林素素回去跟着杜征南祭祖还没回来,她自己就犯懒了,越发的不愿出门。
早上起来准备早饭,然后送楮墨出门,简单收拾一下拖拖地,就半躺在沙发上玩手机。
然后毫不意外的刷到了乔麦的微博。
这家伙,作为一个当红流量明星,实在是没有认真营业的样子。
虽然有着令人嫉妒的神颜,可是从来也没好好利用过,翻翻他的微博,除了正儿八经转发的工作室带自拍照之外,大部分都弥漫着沙雕气息。
就算自拍,也几乎都是什么鼻孔和鬼脸的搞怪照。
就像这次,竟然发了一串没削断的完整的苹果皮以及一张“可把我牛逼坏了”的表情包。
就这破苹果皮,都有三百多万的点赞。
苹果皮很长,是被一个人用双手捧着的掌心托着,那双手修长而骨节分明,可以轻易分辨是属于alpha的手。
而微博被顶到最上面的一条评论是——“啊啊啊啊啊这是“真实的我”里面穿应援服卫衣的小哥哥!”
推论依据是,封炀右手的虎口内侧,有一粒很微小的痣。
木棉:“......”
现在的追星族,看个综艺节目都这么硬核的吗?
他们是用显微镜看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今天点了一个沪上阿姨的什么芋泥奶茶
满减完用一个红包实付一块五
然后有个返现2元
净赚五毛
我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致富途径
第152章 入侵
封欣作为方天娱乐的金牌经纪人,日常工作当然不只是围着乔麦转这样简单——实际上,以乔麦的咖位,他甚至是用不起封欣的。
封欣以前跟着的都是影帝级别的人物,当然身价也跟着水涨船高,即使在公司里,一些后辈的艺人见了,也得恭恭敬敬的叫声“欣姐”。
乔麦就算再红,但因为太过年轻,没什么立得住的作品,所以也只能算是“流量明星”。
说句不好听的,没有作品支撑,在这种信息爆炸的时代,火与糊也就是一念之间。
因此,当初楮墨让封欣去跟着乔麦的时候,暗地里很多人都是很有看法的。
——凭什么呢?
新生代里那么多优秀的苗子,长得好看的可不止有乔麦一个人。
明明马菲菲也就很努力,而且比起乔麦来,马菲菲人缘也要好的多。
反观乔麦,现在也还没到影帝歌王呢,就拽的那个样子。
甚至有人还怀疑楮墨是不是跟乔麦有一腿,所以才这么偏爱他。
封欣手里还有很多资源和人脉,搭上了她的船,对于自己的事业也一定更有助益,再加上她本身也是十分优秀的经纪人,所以没人不想要她。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楮墨只是给了几个建议,但并没有强迫,最终的决定,是封欣自己做的。
其实,从私心里诚实的说,封欣是比较愿意带着乔麦。
在娱乐圈这种称得上乌烟瘴气的地方,她见过的花花肠子实在是太多了,乔麦这崽子虽然狂妄些,可是心却是不坏的。
他很纯粹,也很直接,懒得在背地里搞小动作,也不像那些老油条,满嘴的没有一句真心话,除了奉承就是挤兑。
这已经非常难得。
更何况,年轻alpha心高气盛的也不算什么坏事,乔麦唱跳上至少还算有一技之长,而马菲菲,除了是个花瓶——她就只是个花瓶而已。
带着乔麦肯定比肯定是马菲菲要累一些,毕竟乔麦的闯祸能力也是有目共睹。
但相比较而言,她还是更喜欢乔麦。
……
最近乔麦没有接通告,比较闲,封欣却有一堆事情要忙,索性就先放开他不管。
反正这个家伙最近似乎也懂事了不少。应该不会惹出什么乱子的。
但没想到,封欣不去找乔麦,乔麦却主动来找她了。
封欣是自己住的,地段不错的高级公寓,面积不是很大,只有八十来平,两室一厅,不过一个人住的话,绝对是非常宽裕的。
她将一间房子做卧室,另一间改成书房,平日里处理公务和日常生活都互不打扰。
乔麦就狗狗祟祟的来敲门的时候,封欣正在跟一个徒弟开视频会议——本来应该在公司面谈,但雨下的这么大,为此换衣服出门,实在是过于麻烦了。
封欣平时几乎没有拜访的客人,她的生活习惯非常健康,甚至都不会叫外卖,只自己做饭,饮食清淡,按时健身锻炼,堪称当代青年人的典范。
唯一经常来的的只有封炀,但这位年轻人非常守规矩,只要上门拜访,是一定会提前发来消息打招呼,断然不会贸然上门。
那会是谁呢?
封欣在疑惑中打开了门——竟然是乔麦。
她有些吃惊:“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乔麦一脸茫然:“什么?”
“.…..”
封欣立刻打开自己的工作软件,各个通讯软件也都检查一遍,确认自己没有漏收什么通知,然后打开微博热搜看下。
嗯,是关于什么美少女团体选秀节目拉票的新闻以及某三线明星疑劈腿事件,跟乔麦都扯不上什么关系。
终于确定世界和平,才将人让到屋里:“……怎么突然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