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阴风阵阵,江逾白建议道:“那就别看了。”
“嗯嗯!”林知夏乖巧地答应。
她偷偷问他:“这里会不会是一座冷宫?”
江逾白从没关注过后宫历史。
在他的印象中,冷宫会挂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冷宫”两个字。
林知夏却告诉他:“只要皇帝厌烦了一位嫔妃,那嫔妃住的地方,就是冷宫了。”
江逾白评价道:“后宫制度挺复杂。”
林知夏说:“皇帝可能记不住他的每一个老婆,被他遗忘的老婆就会一直住在冷宫。”
江逾白踩过一片落叶,走到林知夏的身边:“我想起我们的剧本《变迁》。”
林知夏莞尔一笑。她和江逾白四处转悠一阵,绕道去了后花园。在这里,林知夏拜托一位路过的景区工作人员,让那位工作人员帮林知夏和江逾白拍了几张合照。
彼时是下午两点五十,差十分钟接近三点,林知夏和江逾白都没吃午饭,但他们都在想别的事,一时竟然忘记了午餐。
当林知夏反应过来,饥饿感就像一阵洪水,席卷了她的一切思绪。她提议道:“我们出去吃饭吧?”
“可以,我给司机打电话。”江逾白掏出他的手机。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参考文献:
[1]“2009年9月6日—2009年11月22日故宫卡地亚珍宝艺术展”
[2]红地开光珐琅彩牡丹纹杯-故宫博物院
第70章 约定
江逾白的司机不辞辛劳,先把林知夏和江逾白送到了饭店,等他们吃完饭,又把林知夏送回了大学校园的门口。
林知夏下车之前,先向司机道了一声谢,又问了一句:“江逾白,你今晚有空吗?要不要和我一起在学校附近散步?”
江逾白欣然同意。他斜挎着书包,跟着林知夏走上了另一条街。
此时正是晚上七点多钟,天幕漆黑,人影潜伏在夜色里,草丛中藏着几盏地灯,风吹草动,灯光明明灭灭,像是游荡的萤火虫。
林知夏和江逾白并排行走,依旧保持着一段距离。在凉爽的夜风中,林知夏心情放松,她把江逾白带进了街边的一家饰品店——店内,有很多女大学生……以及她们的男朋友。
江逾白刚刚踏过门槛,就感到他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但他没有退缩。他紧随林知夏的脚步,看着她挑选发带和蝴蝶结,还对她说:“红色最适合你。”
她问:“蓝色呢?”
“蓝色不错,”江逾白的声音更低沉,“你用什么颜色都行。”
林知夏选中一朵深红色的蝴蝶结,布料丝滑而规整,缎带宽长而飘逸。她还拿了一只40块钱的电子手表——江逾白并未注意到这一点。
江逾白的身边站着一对十八九岁的校园情侣。这对情侣被甜蜜的爱情冲昏了头脑,就在角落里旁若无人地卿卿我我,江逾白不得不转过身,背对着他们。
他装作在看一排发绳,直到林知夏拉住他的袖子:“我们去结账吧。”
江逾白的外套口袋里恰好装了一张百元纸钞。他帮林知夏付过钱,随她走回街上。她紧紧攥着那一只40元的电子表,并把价值高昂的卡地亚手表摘下来,连带着包装盒一起还给了江逾白。
江逾白一怔:“你……”
“我不能收,”林知夏解释道,“我戴着这块表,会有心理压力。”
路边有一把长椅。林知夏坐到椅子上,江逾白坐在她的左侧,听她说:“你送我的手表,我肯定会天天戴,天天看……但是我不习惯用奢侈品,对不起。”
“该道歉的人,是我,”江逾白握着表盒,深刻地反省道,“我应该考虑到你的习惯,过两天我给你补一个礼物。”
林知夏立刻拆开那只电子表:“不要补了,这就是你刚刚送我礼物!”
她伸出左手:“你再帮我戴一次手表,好不好?”
江逾白握住电子表的表链,指尖轻轻搭上她的手腕。他倾身靠近她,为她戴好,再看到她的眼睛,只觉得这一刻的光阴远比世间任何奢侈品更贵重。
林知夏很开心地说:“谢谢你,江逾白,我有新手表了!”
江逾白为她矫正了电子表的时间,才问:“等我大学毕业,开始工作,你能不能收下我的礼物?”
“能,”林知夏坚定地说,“你大学毕业的时候,我肯定早就毕业了,我也买得起你喜欢的东西。”
江逾白自动忽略了“你大学毕业的时候,我肯定早就毕业了”这句话。
他抬头望着夜空,心满意足道:“好,我们说定了。”
林知夏勾起他的小拇指:“拉钩吗?”
江逾白爽快地答应:“可以。”
林知夏半低着头,嗓音软软道:“拉钩上轿一百年不许变。”
他们的小拇指缠在一块儿,指尖相碰,江逾白觉得她的掌心很烫。他问:“是拉钩上轿,还是拉钩上吊?”
“我不知道,”林知夏解释道,“我自己更喜欢上轿的说法。”
“我也是。”江逾白给予支持。
林知夏站起身来。她怕江逾白迷路,因此,她亲自把江逾白送回了司机所在的位置。江逾白按下车窗,和她挥了一下手,她又朝他笑了:“再见。”
他回应道:“再见。”
*
返回寝室的路上,林知夏遇到了洛樱学姐。
洛樱刚从图书馆出来。她远远看见林知夏,就站在一盏路灯的底下,喊她的名字:“林知夏?”
林知夏一蹦一跳地跑向洛樱:“学姐!”
洛樱穿着一身长裙,提着一个笔记本电脑包。她将电脑包的带子拉长,挎在肩上,很温柔地问道:“你今天去哪里玩了?”
“故宫。”林知夏骄傲地回答。
洛樱环视四周:“你一个人去的吗?”
“不是,”林知夏说,“我和我最好的朋友一起去的。”
洛樱抬起手,把一缕发丝别到了耳后。她看了一眼林知夏,夸赞道:“你今天很漂亮啊。”
林知夏随口说:“学姐才是真正的漂亮。”
夜风混杂着洛樱身上的香味。她的长发被风吹得纷乱,她自我解嘲道:“我头发乱了,像疯婆子吗?”
“不,”林知夏的赞美比蜜还甜,“学姐永远是女神。”
洛樱陪着林知夏走到女生寝室的4楼。林知夏准备回宿舍了,学姐还在望着她,她觉得好奇怪,就问:“学姐你有事吗?”
洛樱想了想,找出一个话题:“你去了谷立凯老师的实验室?”
“对的,”林知夏充满憧憬地说,“从下周开始,我就要在谷立凯老师的实验室工作了。”
洛樱有些担心她:“吃得消吗?我认识的物院学生都说谷立凯学术要求多,判卷分数低,对人还严格。”
谷立凯的实验室主要负责制造量子计算机——这是一个新兴领域,备受学术界和工业界的重视,发展的前景格外广阔。林知夏作为一名刚入学的本科生,就有机会进入谷立凯的实验室,她感受到了来自老师的信任。
林知夏根本不在乎谷立凯严不严格,更不在乎老师的判卷标准。但她嘴上却客气道:“没关系的,我会努力完成实验要求。”
“那倒是,”洛樱说,“你这么聪明,想做的事,都能做成。”
林知夏略显腼腆:“嗯嗯。”
洛樱扶着楼梯栏杆,往上走了一步。她穿着黑色皮鞋,脚踝纤细雪白,对比显眼。她踩住一级台阶,又问:“你最近还想家吗?”
“有点想家,”林知夏承认道,“我经常梦见妈妈,有时候会梦见哥哥。”
“可惜你十一不能回家了,你要在实验室工作。”洛樱说。
林知夏依然意气风发。她说,经过谷老师的提点,她恍然悟到,书本是辅助思考的一种工具,实验是锻炼双手的一种方式,培养科学素养、科学直觉,是她成长中的必经之路,她非常珍惜这一次的实验室工作机会。
洛樱问她:“你们的实验室,能带人参观吗?”
林知夏反问:“学姐你想来吗?”
洛樱说:“我站在门口看一看就行。”
“好啊好啊,”林知夏一拍大腿,当机立断,“下周三早晨六点半,我去学姐你们寝室门口找你。”
洛樱与她约定之后,才和她告别。她们在女生寝室的楼梯间互道晚安,林知夏转过身,高高兴兴地走回她的寝室。
*
周三早晨六点,林知夏准时起床。她飞快地洗漱完毕,穿上衣服和裤子,出门前还照了一下镜子,她的室友冯缘趴在上铺说:“别照了,你好靓的。”
林知夏打开寝室的门,斗志高昂:“新的一天开始了,我要出门了,大家一起加油,把学习搞起来!”
她的背后,三位室友异口同声地说:“搞起来!”
林知夏沿着走廊一路小跑。她轻车熟路地冲向楼梯,又过了几分钟,她找到了洛樱学姐的房间。她站在门外,轻扣房门,悄悄地喊道:“学姐?”
她只喊了一声,门就开了。
洛樱打扮整齐,还化了淡妆。她身高一米七二,身材清瘦,真像个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
林知夏模仿她的室友冯缘,夸赞道:“学姐好靓。”
洛樱问她:“靓丽的靓吗?”
“当然。”林知夏万分肯定道。
第71章 新领域初探
洛樱的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她各科的均分极高,家里有钱,人长得又美,不少男同学都对她有意思,但她从未回应过任何人。
洛樱的舍友问她:“你为什么不谈恋爱?”
洛樱自称,她把学习放在第一位。“恋爱”是锦上添花,不是生活的必需品。
她其实想说,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打动她。或许不是男人的问题,是她自己的问题,她体会不到所谓的“青春期萌动”,少女情怀就像一口寂静的枯井,多年如一日的无波无澜。
她的朋友很多,知己很少。
朋友们经常夸她“温柔”。
不过她自己心里清楚,她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温柔,那种温柔是十分客气的,毫无感情色彩。女生约她出去吃饭,她很少答应,男生给她发消息,她从不回复。
她的日常交际生活,被限定在课堂、宿舍、图书馆、以及文学社内。
今天,是她第一次主动赴约,愿意和一位学妹一起去实验室。
为什么呢?
洛樱心想,答案显而易见,因为林知夏是她的直系学妹,来自省城的省立一中。林知夏的性格活泼可爱,长相精致漂亮,就像她的妹妹一样,她先前就幻想过家里能有一个像林知夏一样的姐妹。
想到这里,洛樱不自觉地靠近林知夏。
林知夏看着她:“学姐?”
洛樱柔声细语地说:“我们去食堂吃早饭,好吗?”
林知夏应道:“好的,学姐。”
洛樱穿着一条收腰的浅灰色长裙,外罩一件单薄的黑色针织衫,左肩挎着一只金链的深灰色皮包。她皮肤雪白,长发及肩,裙摆迎风飘荡,身上充满了一股玫瑰与百合混合的香气。
林知夏特别喜欢那个味道。她直言不讳:“学姐,你的香水好好闻。”
洛樱挽住她的手臂:“上个月你过生日,我听说你忙,没联系你。你和同学庆祝生日了吗?我想送你一瓶香水。”
路过的男同学纷纷向她们投来目光。
林知夏从男生的眼睛里,读出了惊艳、羡慕、探究等等复杂的情绪。
想来也是,洛樱学姐这么美,这么有气质,被洛樱紧紧地挽住,大约是一种荣耀吧!
林知夏点了一下头,却拒绝了学姐:“谢谢学姐,我不用香水。”
“你不用香水?”学姐语气讶异。又过了几秒钟,学姐才说:“你很香啊,有清新的草莓味。”
林知夏分析道:“我每天晚上洗澡,只用草莓味的洗发水和沐浴液……我的洗面奶是曼秀雷敦的草莓泡沫洁面乳。”
洛樱的笑声如银铃轻响:“你是草莓做的吗?”
“可能是吧,”林知夏说,“我小时候经常怀疑,我上辈子是个草莓精。”
洛樱又问:“你的小名是不是草莓精?”
林知夏诚实地回答:“是夏夏,我的爸爸妈妈都叫我夏夏。”
洛樱停下脚步,思考道:“我想叫你夏夏,行吗?”
林知夏有些意外。
毕竟,在她的家里,林泽秋宁愿喊她“缠妈精”,都不愿意喊她夏夏。
林泽秋不在林知夏的身边,洛樱就扮演了哥哥姐姐的角色。洛樱和林泽秋的年龄相仿,又对林知夏特别温柔,简直代替了林泽秋的地位!
林知夏大方地答应:“好的。”
洛樱念道:“夏夏。”
洛樱学姐有一把好嗓子,声线清甜,就像出谷的黄莺,当她讲出“夏夏”两个字,林知夏格外受用,热情地回应她:“嗯,学姐!”
洛樱牵着林知夏走进食堂,找到一张空桌子,两人相挨着坐下。
她们从食堂窗口端回来两盘包子、两碗米粥。林知夏夹起一只奶黄包,放进洛樱的碗里,洛樱也给了她一只生煎包。她们很自然地分享着彼此的食物,就像相熟多年的朋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