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不还有些存款,你要是想去首都的医院,那我就去跟单位请假,咱们一块儿去,真要是不够,我大可以再回来借,用不着眼馋别人的。”
更不要说还是周城的,两家这关系还嫌不够尴尬啊。
“谁知道要花多少钱,有备无患嘛。”吴月嘟囔道,手拿着头绳绕来绕去,总不能就这么被苏苑比下去。
“你要是不愿意去打听,那我去跟人打听好了,要真是有合适的门路,你就别顾忌那么多了,人家吃饭,咱也要吃饭,端一样的饭碗又不是抢人家饭碗。”
吴月想的简单,就周城那样的,家栋怎么也不会被比下去,端一样的饭碗也好,抢饭碗也罢,都是件容易事儿。
想要打听周城在做什么的,还真不止吴月一个人,周家这一个多月可谓是翻天覆地的变化,谁能瞧不见啊,就算是小孩子,都知道周家那俩小孩手里的糖果比别人的好吃。
倒也不难打听,人家根本没想瞒着,不用问当事人,问一问周家那老两口就知道。
这饭碗还真不是谁都能端得上的,不是卖苦力,也不是用什么机器,更不是耍嘴皮子,人家是画图,就是画衣服的样式,自己想样式,不能跟市面上一样,还得画出来。
听起来就不容易,谁能想到呢,周城还有这么分本事。
人家周老太太还说了:“不光是我家周城,我那儿媳妇儿也从厂子里辞职了,在家绣东西,就是古代大户人家都绣的那种物件儿,什么花儿啊、龙啊、凤啊的,好多种颜色的线,绣上去的比画的都好看,这可是真本事,不比我那小儿子差。”
真的假的,有不信邪的就亲自去瞧了。
周城白天去上班,他不光是出设计图,还要负责给师傅讲解,出了样品,他也要一一检查。
苏苑大多数时候确实在家里呆着,房子不大,乌泱乌泱的进来好多人,来就来呗,这也没什么好见不得人的。
绣活绝非一日之功,也很少有人能自己琢磨着练出来,光看是没用的,得有师傅教着练,还得练几个年头。
苏苑这手绣活可不只是几个年头了,两辈子都快有了,比起当年教她的几个师傅,如今苏苑的手艺,已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因此,她敢用更多的配色,敢绣更细致的东西,走法也是快的很。
连张图都没有,手里不停的穿上穿下,一会儿这个颜色,一会儿用那个颜色,看的人眼花缭乱。
别说是偷师了,连人家什么章法都看不出来。
吴月不好意思去对面,可去对面的也有跟她相熟的人,回来人家就说了:“那是真本事,不知道练了多少年呢,几十种颜色的丝线,我光看着就觉得眼晕,没法跟人家学,你们是从小一块长到大的,她是不是从小就练?”
吴月哪知道苏苑还有这本事,缝缝补补谁不会啊,绣朵花、绣个鸟也并非难事,但这样简单的话要是卖不出去的。
苏苑的绣活能卖出去,那就说明大多数人都绣不出来。
这两口子不声不响的,结果全都存了压箱底的本事。
吴月下意识摸了摸自个儿的肚子,她不眼红苏苑的好手艺,她就是也想要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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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已经是对门的心病了,苏苑一家四口搬家那天,对门没人在,两口子前几天就收拾东西去首都了,去首都的大医院瞧病。
新房子在南区,跟原来住的地方一南一北,距离颇远,至于住在这附近的人,跟之前的圈子也几乎没什么交集了。
一栋两层的小洋楼,自带花园,不过不是新房子,是解放前就有的洋房,虽然老旧了些,但并不影响使用和观感,更重要的是上下两层楼这面积多大了。
苏苑原就想着搬家的时候一步到位,搬个大点儿的房子,住得宽敞些,所以后来即使有钱买个三居室,也没着急去买,一直等到冬装上市,秋装加上冬装这两季的收入,刚好买一下这栋洋房。
里面没什么需要修缮的地方,就只添了几件家用电器,像是冰箱、洗衣机、空调这都是必备的。
苏东东再有半年就要上小学了,不过在上小学之前,哪怕是为了提前适应一下,苏苑也打算先送他去幼儿园,一块被送去的还有小宝。
这附近可不缺学校,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大学都有,这栋洋房原本就是从一位老教授手里买来的,离 A大只隔了一条街。
幼儿园也不远,苏苑早晨送两个小家伙去上学,走路也才十几分钟,中午幼儿园管一顿饭,午觉也在里面睡,一直到下午五点才去把孩子接回来。
中间大把的时间,苏苑也不想一直都窝在家里头,再开旗袍店,她也觉得没意思,还不如在家里头给两个小家伙做几套童装呢。
不过周城现在就是跟人合伙做服装,虽然现在只是女装并没有涉及到童装,但总归都是一个领域的,就怕将来有了竞争扯不清楚。
所以童装她也不打算做,思来想去,她既有兴趣,也能拿的出手的就是化妆品这一块了。
先不说她曾经用过多少化妆品,今时的,古时的,各有优缺点,对产品和市场都有一定的了解,她之前还自己动手做过胭脂水粉呢,一些古方她到现在都记得。
生在这样的时代,不做出一番事业来,实在让人遗憾。
既然想要做事,那就正儿八经的来,研制产品、注册商标、招聘人员……一件件下来,没有一样是不耗费时间的。
做饭、打扫卫生这些家务活,就抽不出时间来做了,干脆请了个保姆在家里帮忙。
本来想请周城的父母过来住,顺便也帮着看看孩子,不过老两口还是更倾向于跟着老大那边,并不是很想过来。
老大两口子住的要比他们原来住的地方宽敞些,将近五十平呢,当然跟洋楼是没得比。
养老钱之前是每月五块,现在是每月三百,依着如今的物价,老两口就是顿顿吃肉也花不完,剩下的肯定就补贴给儿女,甭管是补贴给哪一个孩子,该尽的孝心尽到了就成。
周城也不是很想跟老两口住到一块,原主和父母并不怎么亲近,偏心这种事儿很常见。
原主不管是小时候,还是长大后,都不是那种让父母引以为傲的孩子,小时候调皮,长大了不着调,跟这样的孩子比起来,一颗心自然也就偏向了其他的孩子。
感情上不够深厚,生活习惯也相差很大,老两口没住过来,对双方或许都是件好事儿。
第42章 苦情文里的女主(完)
苏苑的化妆品工厂逐步走向正轨, 而在脱离了原来的生活环境后,原剧情中的主要人物也跟她大都没什么关系了。
不过刘家栋两口子的事情,苏苑却是知道的, 毕竟她的亲戚朋友也还都住在原来那地方, 尽管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几次面,可见面聊天总能聊到这俩人。
在原剧情当中, 这可是宿命般的纠缠。
现在倒好些,刘家栋还是跟吴月离婚了, 这事儿同苏苑没有关系, 两个人离婚都是为了孩子。
天底下就是有这么巧的事儿, 吴月有宫寒, 不容易受孕, 即便是吃中药调理,也很难除根。
刘家栋呢,他有弱精症,精.子存活的比例不高, 因此不容易有孩子。
两个人都在生育上有困难, 但又都不是丧失了生育能力,所以在双方父母的劝解和撕闹下,从首都看病回来没多久, 两个人就离婚了, 各觅良缘。
比原剧情中更早的离婚,不过这对他们彼此或许是件好事儿, 尤其是吴月。
在原剧情当中吴月为了生孩子各种偏方都试过,谁都知道问题出在她身上,至于刘家栋,虽然去医院检查过, 但并没有检查出弱精症来。
两个人离婚,也是刘家栋的母亲跟吴月各种掐架,最后逼的两个人不得不离了婚。
现在这样就公平多了,你有病,我也有病,婆婆对儿媳妇不满,丈母娘还对女婿不满呢。
苏苑本以为这事儿应该跟她没什么关系的,毕竟现在跟原剧情当中又不一样,她跟周城还好好的,没离婚,还颇有恩爱,青梅竹马离不离婚自然与她不相干。
可没想到的是,她居然还有被‘前男友’找上门的一天。
就在她开的厂子里头,一家再小不过的厂子了,无论是规模还是福利都没法跟机械厂相比,所以男主来找她肯定不是为了找工作。
刘家栋开门见山的道:“找个地方好好聊聊吧,我有挺多话想跟你说的。”
“那就去我办公室吧。”
苏苑不觉得两个人还有什么好说的,也用不着出去找咖啡馆、茶馆之类的,在办公室就挺好的,不耽误她工作。
刘家栋看着苏苑脸上平静的表情,忽然有些后悔来这一趟,但来都来了,总不能再回去,而且他也一直都欠苏苑一句道歉。
当初两个人被迫分开后,是他先结婚的,是他先背叛了这段感情。
他来就是想道个歉,并没有旁的什么理由,就算是对苏苑还有念想,可对方已经结婚了,是别人的妻子,他还不至于卑劣到去破坏别人的家庭,还是个有孩子的家庭。
“虽然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但这事儿一直都在我心里头,我知道你肯定怨我,我也怨我自己,当年若是能多坚持坚持,或许就不是这样的结局了。”
刘家栋的眼睛盯着地面,他已经不敢看苏苑了,就怕对方脸上的平静,好像当年的一切都是他臆想出来的一般。
“对不起,是我不够坚持,是我先背叛了咱们两个人之间的感情,这句话一直想对你说,后来一直都没有机会。不过,我还挺庆幸没娶你的,你现在这样就挺好,周城虽然前几年不着调,但现在做的比谁都好,有事业,有孩子,挺好的,我也就能慢慢放下心里的结了。”
如果当初他们是自愿分手的,如果当初在娶吴月之前,他就先去找苏苑把话说清楚,可能就不会留下这么个心结了。
苏苑不知道该不该接受这句道歉,毕竟当初先被抛下的是原主,她并不能感同身受。
“这么多年都过去了,希望你将来能做个有坚持的人,如果再步入下一段婚姻的话,能够处理好关系吧。”苏苑忍不住给了句忠告。
在原剧情当中,刘家栋和吴月离婚,大部分原因都在刘家栋母亲身上,原主后来嫁给了刘家栋,婆媳关系也相当紧张。
从刘家栋的两段婚姻来看,刘家栋的母亲都不是一个好婆婆,花样百出的跟儿媳对着干,刘家栋也并不能平衡好母亲和妻子之间的关系。
如果刘家栋再结婚的话,希望他的下一任妻子可以不受那么多气。
送走了刘家栋,剧情到这儿应该就真的结束了,毕竟男女主角都已经不可能在一起了,那接下来的婆媳大戏、继父子关系就没法往下进行了。
这本书的剧情,苏苑早就已经跟周城说过了,俩人都没把这当回事儿,比起书里的内容,她们更把这当成真实的生活来对待。
当然,跟大多数普通人不一样的是,她们更早的就确立了终身学习的信念,一个时装公司的创始人,一个古法化妆理念的引导者,杂七杂八的什么东西都学,化学的、物理的、数学的,烹饪相关的、电器相关的、野外生存相关的……
苏东东和周小宝,就没见过比他们家这两位更好学的人,一大把年纪的时候,还跟年轻人一样学着打电竞、玩平衡车、做视频博主,相当的时髦。
别人做视频博主,那都是单方面的,化妆类的、烹饪类的、收纳类的、游戏类的、手工类的,他们家这两位老人就全能多了。
能直播画画写字,能绣花做木工活,能自制护肤品,也能当游戏主播,能给人家来钻木取火,还能表演徒手摸鱼,因为是两个人一块直播,所以这还兼具了秀恩爱的内容。
又因为这两位身份特殊,知名的企业家,早早的退了休不说,不去做慈善,不去钓鱼,反而比没退休的时候曝光度还大了,以至于吸引了相当多的网友,粉丝人数直逼三线的小明星。
第43章 被取了心头血的女主(1)
凤凰啼血, 百鸟惊飞,天空霎那间染成了红色,似乎都在为这世间的最后一只凤凰哀鸣。
是的, 苏苑这次是一只凤凰,而且是世间仅存的一只凤凰。
凤凰不同于世间其他的种族,不止浑身是宝, 而且还拥有涅槃重生的机会, 相当于多了一条命。
如此受天地造化钟爱的种族,却在千年前遭受灭族之灾——天地浩劫。
神族和龙族举族飞升, 善良的凤凰一族却为了拯救人族留在了大地, 以至于折损在了天地浩劫之中,只留下一只小凤凰,被救下来的人族也不过才几十人。
天地浩劫之后,神族和龙族并未回归大地, 小凤凰是由人族抚养长大的, 只是同人的寿命相比,她的寿命实在太久太久了,人族一代代繁衍扩大,小凤凰未成年就离开了人族避世,一直到成年后才出来。
在原来的剧情当中, 小凤凰便是女主, 一个被人挖了心头血的女主。
男主林枫原是雍国的王爷,是雍国皇帝最疼爱的儿子, 几乎是要什么有什么, 只有一件事情一直困扰着他。
那就是青梅竹马的怜儿,生下来便有心疾,哪怕是当世的神医都治不好, 而且断言怜儿活不过二十岁。
林枫哪是那么容易认命的人,江湖郎中、巫师、和尚、道士,这些他都找过,只有一人给了方子,那便是留仙山上下来的修士。
那是一张除了药引,看起来极为寻常的方子,寻常的药材,寻常的搭配,唯独药引居然是要凤凰的心头血。
关于凤凰的传说,在这片土地的每一个地方都有流传,那是与人族极为亲近的种族,强大无比却怜悯弱小,再是良善不过的种族了,人人皆知,大浩劫之后,人世间就只剩下一只小凤凰了。
可千百年都已经过去了,当初的小凤凰谁知道有没有老死,至于后代,凤凰又不能自己生凤凰,应当是没有的。
如果是别人看到这个方子,就算是信了这方子,也绝对会直接放弃,但林枫作为男主就不同了,他还真去找了凤凰,既没有感念当年凤凰一族的救世之恩,也没有觉得此事虚无缥缈。
在自己的封地种了无数的梧桐树,居然真的把一身红衣懵懵懂懂的小凤凰引来了。
凡人之于凤凰,那是在渺小无力的存在了,所以把凤凰引来后,林枫并没有强取,而是哄着化为人身的小凤凰慢慢交出了自己的感情。
一直到情根深种,林枫说自己是凡人之躯,只有百年的寿命,无法跟小凤凰长长久久的过下去,而且他也没有灵根,无法修仙。
没有灵根的凡人若想要修仙,需要天材地宝才有可能,凤凰的心头血便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