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赶路的鸭子淋了雨也不怕,并不会容易生病。”
于御史借款了一百两银子买鸭,其他人少到三两银子,多则五十两银子,也都参与了进来。
定下了买鸭的计划,到了长江流域的时候,差不多见着蝗虫已经开始乱蹦,沈誉就开始买鸭。
基本去一个地方,沈誉就把这个地方的鸭苗给买的干干净净。
大鸭子带着后面小小的鸭子一路吃着已经生出来的蝗虫,等到了西南之地,这鸭群已经达到了十万只,而这个时候,不少人都增加了钱财的投入,就像是于御史说的,吃了蝗虫的鸭子也长得太快了一些!
浩浩荡荡的鸭群过来,让已经接到了圣旨的祁贵布政使傻了眼。
在一片绿头鸭里,他的表情困惑到惶恐,这真的是太子一行吗?
第135章 熏鸭和鸭绒
从长江流域开始买鸭苗,一路上要赶鸭子过来,太子一行的速度陡然慢了下来。
这嫩黄嘴的鸭苗叽叽喳喳叫着,在很小的时候就会扑棱着翅膀去荒地里,在田地里啄吃蹦着跳的蝗虫。蝗虫的两折长腿尚未发育好,它们的翅膀也先天不足不足以飞上天,幼小的蝗虫就这样被扁扁小小的鸭嘴给啄着入了腹中。
刚开始不少百姓还有些担心鸭子吃地里的粮食,等到沈誉头一个村子给了钱,让鸭群大快朵颐,不光是没有坏庄稼苗,还留下了不少白色的鸭粪,就让其他的村子也愿意让鸭群去啄一遍自家的庄稼田。
倘若是鸭子少一些,聚不成群,吃了自家的庄稼蝗虫,其他家的又会跳过来,就也没什么作用。只有当这鸭子成群结队把整个村子里蝗虫吃的干干净净,百姓们发现,就连吵人的蝈蝈声也没了。
太子队伍里的人也看出了于御史说得不错,这吃了蝗虫的鸭子长得格外快,刚开始还是尖尖细细的叫声,很快就是嘎嘎的声音,这声音还诓了不少的野鸭加入到了鸭群里。
鸭的羽毛铮亮,不少孩子喜欢这种羽毛,只是他们的爹娘不让他们去碰鸭子,“这鸭在吃坏虫子。可不许祸害,等会去捡羽毛就是了。”
当鸭子队伍离开的时候,孩子们才会去捡落在的一根根亮得出奇的羽毛,那段时间,几乎家家户户的孩子都有捡油光水量的鸭羽。
太子一行不疾不徐地走着,这些鸭群顺便就吃掉了蝗虫,也让两位太医和孙峥都放松了下来,开始用显微镜看其他的东西。
他们是让鸭子吃光了一个村的蝗虫再往前走,这走得自然很慢,而祁贵布政使生生等得瘦了一大圈,眼下都是青黑色。在收到了圣旨之后,他就在估算一行人过来的时间,按道理差不多十日内本应该见到太子一行,生生等了两个月的时间。
相互见了礼之后,祁贵布政使就问道:“怎么带这么多的鸭?”
祁贵布政使还记得当时这话一问,所有人眼中都带着点莫名的笑意,就连那位看上去有些严肃的于御史都笑着说道:“宋大人,您很快就知道了。”
祁贵布政使确实很快就知道了为什么会带着一群鸭,为什么会在路上耽搁那么多的时间。
祁贵布政使觉得那一幕在他今后的人生之中都无法忘怀——
小鸭子们迈开步子,冲入到了田地里,它们吃着嫩一些的蝗虫,而大鸭子则是扑棱着翅膀飞着捉住了要逃跑的大蝗虫。
这样一来,幼小弹跳能力不强的蝗虫就被幼鸭吃掉,而大一些的成虫就被成鸭吃掉,还能够存活下来的,只怕就是藏在深处的虫卵了。
祁贵布政使看得是瞠目结舌,让人觉得他深思都恍惚了起来,喃喃说道:“还能有这样的办法?”
“鸭子得多一些。”于御史看出了祁贵布政使的心动,开口说道:“这一次过来就是为了纳粮之事,西南既然多虫,晚些时候看看祁贵、广越、云滇哪儿适合养这种鸭子,可以让农户养鸭子过活,要是遇到了蝗灾之始,就可以像是现在这样赶鸭子吃虫。”
沈誉刚开始以为赶鸭子是个很赚的买卖,等到鸭群扩大到十万只,他就觉得这生意虽说可行,却也不容易持续,这次应该是气象真的不够好,又开始干旱了起来,蝗虫的卵孵化的很快,鸭群没有遇到什么雨水,自然也不容易生病,而因为干旱蝗虫生长得很快,给了鸭群养料。
如果要是雨水多一些,尤其是阴雨连绵不断,只怕这些鸭子就要接二连三死去了。
祁贵布政使自然是应下,因为当务之急是解决另外地方的蝗虫,在祁贵的蝗虫被吃得七七八八之后,鸭子队伍就去了广越。
广越布政使早已经收到了祁贵布政使的信笺,啧啧称奇地看着这鸭子队伍,在队伍离开的时候,他还找沈誉要了一对长得肥硕的鸭子养在县衙里,这可是灭蝗英雄,打算这鸭子养到老了,也不会吃掉,羽毛也会放在衙门里。
“我家孙子也喜欢这鸭子。”广越布政使看着绿头鸭,其实不光是他孙子,他也喜欢这绿头鸭。
而云滇布政使的反应与祁贵布政使的迷茫,广越布政使的新奇都不一样,他是眼泪掉了下来。
云滇布政使哭得时候也不说话,专注地看着鸭子把蝗虫扫荡一清,等到鸭群离开了这个村子,他看着没有一丁点的蝗虫,而庄稼苗都保存得完好,双腿一软竟是直接给太子跪了下来。
“宁大人,不必如此。”赵翊林伸手扶起了云滇布政使,“蝗虫都是鸭子吃的,法子是用的于御史的方法。”
于御史见着云滇布政使又要给他磕头,直接躲在太子的身后。
“宁大人,您这般可是折煞我也。”他干笑着说道,“这鸭子是沈家四老爷买的,坚持可能有蝗患要治理的是太子,这法子也不能说是我想的,是番邦的想法,我因为家里养过鸭子,给提了微小的意见。”于御史用拇指与食指比划出了一个间距来。
这让众人忍不住笑了起来,刚刚肃穆的情绪一扫而空。
这鸭子所有人都投了钱,没钱的沈誉垫付,晚点不用利息给算银子,等于白送给这些人钱财,这里借款额度最大也就是于御史的一百两,于御史一想到自己百两银子翻到几百两,后面一路都无法严肃取来。
云滇布政使要比祁贵布政使更为消瘦,他的花白胡须都有些脱落了,“于御史,您不知道……这云滇气候暖,所以总是多虫,不是蝗虫,就是螟蛉,有了这样的鸭子,百姓的日子就可以好起来。”
云滇布政使作为云滇地区最大的官员,其实隐隐感觉到了百姓之中的那种躁动,尤其是今年的蝗虫太多了,让他有些担心。只是云滇布政使在上折子之前,就有衙门里的左参政拦住了他:
“宁大人,这蝗灾各种害虫年年都有,不必如此担忧,这么多年都这样过去了,加上云滇的纳粮本来要求也不多。”
“您的折子都已经写好了,明年就要告老,若是有什么隐忧,就让新的布政使大人头疼。”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不这样,您在折子里提一下蝗灾的事,不过只是蝗虫多一些,也没有形成蝗祸。”
云滇布政使现在见着蝗患的隐忧被掐灭,今后还能够用鸭子防虫,心中的那些惶恐也就消失了。
云滇这个地方其实种粮还是有优势的,这里因为气候热,可以一年两熟,但是因为虫子多,而产量不高,今后留下传统用鸭来灭虫,粮食的产量定然会增多!
这鸭子从长江流域在进入到最后的云滇,到了最后已经超过了十万只,就算接下来打算绕路去其他地方让鸭子吃蝗虫,但是成鸭也不需要那么多,毕竟在路上不用买,就会有野鸭群融入到鸭的队伍里。
用不了这么多鸭,沈誉在当地请了百姓来宰杀鸭子,同时也雇佣百姓,把这批杀了的鸭子做容易保存的熏鸭。
这些鸭子要是全部在云滇卖掉,价格就起不来,做成烟熏鸭,再返回京都的路上一边走一边卖可以卖出一个较高的价格。
云滇地区要比大齐的其他地方都要高出一截子,加上这里前朝还叫做百越国,这里风土人情有别于其他地方,当地百姓还从未吃过这种熏得干瘪瘪的食物。
因为鸭太多,那段时间常可以闻到浓郁的鸭腥味,还有烟熏的味道,这让百姓们觉得不大好闻,更是觉得其他地方的汉族人很奇怪,为什么喜欢吃这种黑黢黢而又干得很难咬的熏鸭。
百姓们还感慨的是这吃了虫子的鸭可生得真好,撅着肚子走路一拐一拐的,至少比平时养得鸭子给重上一半。这么好的鸭子,全部都做成了熏鸭,实在是可惜。
大概是闻得多了,也有百姓好奇,就买来尝一尝。
熏鸭的魅力就在于此,是刷了调好的酱料在日光下风干,风干一段时间再用柏枝去熏烧,鸭子的肥油滴落在树枝上,刚开始觉得这种味道怪里怪气的,时间长了,品味出来一种不一样的熏香味道。再买来一尝,这鸭是很适合下酒吃。
因为这鸭肉很肥,烟熏的时候特地只是熏掉一部分的油脂,还是会留下不少的油,这个时候和豆子一起蒸着吃,连青豆都是这种味道,熏鸭肥而不腻,瘦又不僵,色彩是鲜红色的,味道让人回味。
云滇的百姓本来没有吃熏鸭的习惯,因为沈誉宰杀了鸭子做熏鸭,他们也开始买了一部分鸭子。
这吃了四个月蝗虫的鸭实在是肥美,随便抓一只,都至少有七八市斤重,这种鸭可以用来煲汤喝,可以用来烧菜吃,还有人百姓们觉得这鸭肯定生出来的崽子也好,买回来做种鸭。这样就卖出去了一万只左右的鸭子,熏鸭也差不多有一万只,加上留下了鸭苗两万,剩下的鸭子做成了熏鸭有五万只,赶着剩下的鸭子再绕路一路往东走。
东边多雨,这蝗虫就少了不少,不过田地里还有其他虫子可以吃,但是东边多雨这个问题,就很容易让鸭群生病。
沈誉当机立断把剩下的鸭子全部宰杀,干旱的地方不生飞蝗,东南之地是很难有蝗祸的。
等到把鸭子给处理得干干净净,他们也回到了京都,此时京都飘然下了团团若柳絮一样大雪,这一行人穿着的衣服与其他人不一样,他们却一丁点都不感觉到冷。
因为这一次宰杀的鸭子太多,长羽是没什么用的,但是那鸭子的绒羽让云滇之地的绣娘有了主意,这鸭绒蓬松而柔软,是不是可以放入到被褥里?
把鸭绒暴晒之后,去掉了鸭绒的腥气,这种鸭绒做成的被褥很是温暖,后来往北走,天气一天比一天冷,太子一行冬天的衣服里都用了鸭绒,此时他们穿着的衣服都是用了鸭绒,要比过去轻薄不少,却又十分保暖,稍微活动一下,还会觉得身体的热气全部被鸭绒给兜住,有些热得受不住,不能再用火盆烤着了。
看着城门口鎏金的大字,守城的人听闻是太子的队伍回来,连忙开了门,让这只离开了京都已经半年有余,甚至错过了春节的一行人进入到城里。
第136章 性情可爱
马蹄都裹了马蹄铁,踩在早已经扫净的地面上发出了哒哒声响。
等到队伍行进到了元安公主府的时候,车队的行进速度就放得慢了下来。褚色的小门打开了,从里跑出了魏昭来。
自从入了城,除了实在是怕冷的于御史,还有两位太医,其他人都骑在高头大马上。
这里唯一没有穿鸭绒衣裳的就是赵翊林了,这鸭绒虽说暴晒过,在天气好的时候,会直接铺在马车的顶棚,但是这鸭绒的味道却很难除掉。
等会赵翊林要直接见父皇,倘若是身有异味极其不妥,在入城前的最后一夜,用熏香包括内里的中衣都熏过一遍,此时披着淡香的鹤氅落了一层雪花。
魏昭迎过来的时候,赵翊林正翻身下马,鹤氅上的雪花因为他的动作如同蓬草一样飞了起来,旋即又轻柔地落在少年的长眉上,还有的落在他的长睫上。
魏昭穿得是一身海棠红斗篷,因为下了雪,脚下也穿得是鹿皮小靴,这会儿笑盈盈地站在他的面前,让他发现恍然之间她又有了一些变化。
去年的时候,她的面颊还有些圆润,现在下巴尖尖,就连唇形也更为饱满欲滴了起来,个子没有了变化,就是从内到外散发出那种蓬勃而又向上的少女感,过去像是盎然的幼草,现在是娇艳的花苞。
魏昭距离赵翊林近了,也嗅到了他身上熟悉的香气,那熏香霸道地裹挟住了她,加上他往前走了一步,她甚至有一种错觉,自己被他抱住。
魏昭面颊微红了起来,就在此时眉心被他弹了一下,赵翊林挑挑眉,“叫我什么?”
“珉珣哥哥。”昭昭小声说道,“终于回来啦。”说到了回来,声音里满是欢喜。
赵翊林应了一声,这次耽搁这么久的时间他自己也很意外,不过幸好是有收获的,一切都很值得。
魏昭小声说道:“在西南之地一切顺利?”
赵翊林方才嘴角就是微上勾的,这会儿漆黑眸子都像是星星点点的笑意,“嗯,晚些时候和你说。”
当时明明就只离开小半年的时间,结果这太子上了折子,表示时间不够,圣上大手一挥,直接表示一年时间也可以。赵翊林没有用一年的时间,在二月下暮雪的时候回来了。
冬天的时候,池塘里所有的小鱼儿们都沉入到深处睡着了,魏昭的担心无处去述说,甚至母亲也知道了她的轻微焦躁,还让她进宫了几趟,和皇后娘娘说说话。
太子那边只是会报平安,但是做了什么是一片空白,这个不同寻常的表现让皇后多少也有些不安心。
沈岚不安心的时候喜欢做的事情是写东西,也就是那个时候魏昭才知道,皇后娘娘居然是赫赫有名的三风先生。
沈岚在说起写书的时候,才高兴了起来,对着魏昭眨眨眼,“这个消息没多少人知道,昭昭要替我保密。”
于是三风先生还没有出来的书,魏昭可以先看了,还能够校正一些别字。
魏昭想到了这些时候的事情,就说道,“珉珣哥哥,您先回皇宫,晚些时候得了空,我们再聚一聚。”
赵翊林也并没有耽搁,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翻身再次上马。
刚刚在路过沈府的时候,他的外祖父、舅舅姑母等人也在府外候着,他们也知道进宫面圣更为重要,也知道太子不能停留,但是还是想要在太子经过的时候看他一眼。
赵翊林坐在高头大马上,对着魏昭微微颔首,队伍往前行进,而旁边等着的嬷嬷等到赵翊林远离了,才连忙说道,“郡主,该进去了。”
魏昭点点头,这才入了内。
元安公主昨个儿有些发热,现在也见不得风,房间里火盆烧得很旺,等到女儿进来了,她问道:“见着太子了?他气色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