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完脸上的血污,他随手把毛巾掷到桌子上,低低笑一声道:“好吧,你不说我也会知道。”
花涴继而发现,他有两排整齐的牙齿,唇红齿白这个词很合适他来用。
一直盯着人家看不太礼貌,花涴抱着长鞭换了个站姿,顺势将眼睛挪开。
老郎中找齐了需要的东西,揽在怀里抱了过来,将那些东西全放在桌子上,他拿出团棉布小心帮越千城处理伤口,嘴巴里的碎碎念叨始终没停,“照老朽说,您还是别自立门户了,老老实实地继承老城主的位置不好么。凌云城里谁人不知你越千城是城主的儿子,你干得再风生水起,不也始终沾了老城主的光吗?”
越千城?花涴拧起眉心。奇怪,这个名字好生耳熟,她似乎在何时听到过。
但她也仅是觉得这个名字熟悉,至于这个名字为何耳熟、耳熟在什么地方,她一应记不起来。
她的记性不大好。
叫越千城的男子似乎不大喜欢听到这些话,眉头皱得比老妪面上的褶子还要深,“我家老头是不是又找你说什么了?”他咬牙忍住伤口传来的疼痛,深恶痛绝道:“我才不当这个破城主呢,仅是表面看着风光罢了,实则处处都得受朝廷管着,一点儿自由都没有。”
把伤口上的淤血都擦掉,老郎中取过捣成膏药状的药草涂在破面上,语重心长道:“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不懂事,老想着自己闯出一片天地,等到老来你们才会发现,吃朝廷这碗饭其实才是最踏实的。”
药草按在伤口处很疼,越千城竭力忍住疼痛,额头上很快沁出密密麻麻的汗珠。饶是如此,他还能维持住不屑一顾的表情,“我今年才十八,尚且有几年活头,还有劲儿出去闯一闯,不像你们这些快要入土的老人家,一天到晚就盘算着怎么能把棺材板打的厚实些。”
花涴瞧着老郎中要被越千城气得入土了。
六扇门人员构成复杂,花涴向来独来独往,她对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一向都不怎么关心。无意了解这个叫越千城的男子有什么超脱常人的想法,她只想快些把他的伤口处理好,然后丢点儿银子给他,从此山高水长就此别过,她好腾出时间去处理逃犯的事情。
“老先生,”她往前凑了凑,向老郎中打探起越千城的伤情,“他的伤势不严重吧?黑爷···我的马有些超重,这一蹄子踩在他的胳膊上,不晓得骨头会不会碎掉。”
越千城拼命给老郎中使眼色,然而老郎中一生耿直,最不会看人眼色,“什么马蹄子?”老郎中疑惑不解道:“他这是刀伤啊,都伤在皮肉上,与骨头没有关系,回家好生将养几天,便又是活蹦乱跳的猴孩子了。”
什么,刀、刀伤?
花涴愣怔一瞬,她低下头细细打量越千城手臂上的伤口,果然,伤口呈现长条状,确是刀伤无疑。
她立时有些发恼——什么人这是?若他身上所受之伤是她的过错倒也罢了,逃犯因此逃走她也认了,可他身上的分明是刀伤,与她毫无关系,他作甚凭白赖她!
恼完越千城,她又开始恼自己。连刀伤和马蹄踩踏之伤她都没有分辨出来,得了,她这个六扇门的捕快算是白干了,她对不起师父的栽培,对不起老娘舍去的脸面。
越千城很会察言观色,虽然花涴还什么都没说,他已猜到她在生气。
不生气才不对呢。
“小王。”他呼唤在不远处忙碌的药馆伙计。
小王忙放下手头的事情,颠颠跑过来,“哎!少城主!”
越千城翘起受伤的胳膊,懒洋洋靠在椅背上,“给我找条手巾来,你家老头子的嘴巴太碎了,吵得人脑仁儿疼,得用手巾堵起来。”
小王在药馆混饭吃,哪敢做这种欺师灭祖的事情,他嘿嘿干笑一声,忙转身遁走,权当越千城没喊过他。
老郎中看看花涴暗恼的模样,又看看越千城故作镇定的神情,渐渐地,他明白了什么。
他没再多话,只是趁涂抹药膏的时候报复性地按压越千城的伤口,给这个混小子一些苦头吃吃。
从药馆出来时,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了,日头沉进西山,要等到明天早晨才会重新出现。
花涴没理会越千城,她想,等会儿分别之后,也许他们此生都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她不至于为了一个再无见面机会的陌生人生气,还是收拾收拾思绪,想着如何追回逃犯要紧。
越千城心中有愧,他怕这次若不留住花涴,便再也找不到她了,所以才佯装被马踩伤。其实,他身上的伤与花涴毫无关系,和那匹马也没有关系,乃是从别处得的。
虽然他不知花涴此番执行的是什么任务,但说到底是被他搞砸了,身为堂堂七尺男儿,他应当承担起该负的责任。
局促地挠挠头发,他主动问花涴,“什么时候走?”
花涴没给他好脸色,“你问这些做什么,想走的时候自然会走。”
越千城咧嘴笑道:“我送送你呀。”
花涴牵过黑爷,干脆拒绝他,“不需要。”
眼见着花涴上马欲走,越千城忙绕到马前,受伤的胳膊不能吃力,他用另一只手稍稍抓住马鬃,又道:“那,有没有什么我能帮忙的?”
花涴勒住缰绳,夹紧双腿驾马离开,“没有。”
越千城“唔”一声,松开抓住马鬃的手,神色有些落寞。
花涴就着医馆门前的灯光最后望他一眼,夜色渺茫,他那双会微笑的眼睛里盛满了失望,像没有烛光摇曳的灯罩,倏然间暗了下去。
天色又黑上几分,她收回放在越千城身上的视线,抬手拍了拍黑爷的屁股,闪身融入夜色之中。
越千城一直目送花涴走远,等到再也看不清她的身影,转过身,他在灯笼下笑得若春风灿烂——我终于找到你了。
花涴,好久不见。隔着千万里山水与漫长岁月,我与你终得相逢。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相信我,男主人很好的!女主人也很好的!配角们都很好的!
作者会稳定更新的!大家别养肥辣,作者君在这里先砰砰砰辣!
☆、第三章(今日留评还有红包~)
越千城在凌云城里有两处住宅,一处是他家,在凌云城最中间的位置,城里的百姓称呼那里为“城主家”。还有一处比较偏僻,在城郊边边,是他自己攒钱购入的凶宅,以前死过人,卖价很便宜,所以他买得起。
这年头,房价连番上涨,连这所位置较为偏远的小城市也没能例外,去年售价50两银子的房舍今年已经涨到110两了,且看形势还会继续上涨。
朝廷也不想办法管管。
自从与家里人闹翻之后,越千城便搬到了城郊的宅子里居住,与他住在一起的还有两个平凡的普通人,都是他的朋友,没什么了不得的身份背景。
他们合伙做一门小生意。
披着星光回到城郊的住处,越千城提着受伤的胳膊敲响他其中一位好友的房门,“小白,帮个忙。”
小白全名白羽生,大本事没有,也就能当当开锁匠、飞到屋顶帮人抓个猫儿,但他比较喜欢八卦,城里城外每日发生的事情他再清楚不过,想知道什么消息问他就好。
房间里传来一阵声响,须臾,白羽生眯着惺忪的睡眼打开房门,“什么忙啊,非得大晚上帮,你是要扒寡妇的门还是挖祖宗的坟?”
白羽生那张嘴巴里鲜少能吐出人话,很多时候越千城都想把他掐死,或是拿刀子把他的舌头割掉。
今晚有求于他,还是暂且把这些念头压下去罢。“帮我查查京城最近出了什么事儿,”越千城思忖道:“比如有哪位大人物差点翘辫子,或是皇宫丢了什么宝贝,反正就是类似不能外传的隐秘事情。”
白羽生不遮不掩地张开嘴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晚饭吃的什么菜都快要能瞧见了,“行。”晃晃昏沉的脑袋,他正打算回房接着睡觉,冷不丁想到什么,他猛地回身道:“别说,我今儿个早上还真的听说一件。”
越千城挑眉,“哦?”
万分艰难的将困意从体内驱逐,白羽生睁大眼睛,摆开准备长篇大论的阵势道:“我有位好友最近惹了点儿事,在京城是呆不下了,所以到我们这种远离京城的小城镇躲躲。我听他说,二王爷前段时日遇刺,险些死在刺客手中,幸好他福大命大逃过一劫。二王爷怕这事儿传出去影响不好,所有下令封锁所有消息,不许此事流传。我那位朋友……”白羽生挠挠头,嘿嘿一笑道:“嘿嘿,他职业特殊,二王爷交代这件事的时候他凑巧在房顶上听到,觉得有意思,便说与我听了。”
纵然白羽生没有明说他那位朋友是做什么的,越千城却也能猜到,剑眉微蹙,他若有所思道:“那刺客抓到没有?”
白羽生撇了撇嘴,“六扇门亲自派人前去捉拿,你说抓到没有?”
整个大周的子民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没有六扇门办不成的案子。只要六扇门一出手,哪怕犯人是地底的阎王,也得老老实实上来伏法。
这不是盲目的信从,而是六扇门真有这样的本事,打从第一任门主创立六扇门以来,他们办砸的案子少之又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是以当朝皇帝最信任六扇门,什么隐秘的案子都交由他们去办理。
白羽生的言下之意,即那个刺杀二王爷的逃犯被抓住了。伸个懒腰,他又道:“据说刺杀二王爷的刺客现在被关在天牢中,等过几日审问出幕后主使,估摸便要处理他了。你说这人好端端的去做刺客作甚,人生短暂,可以选择的路有很多条……”
越千城知道白羽生又要开始叨叨些不适合他来说的大道理,趁他还没把话匣子打开,他赶紧抬手把门推上。
白羽生这才看到他手臂上受了伤,忙抵住要关上的门,“你的胳膊怎么回事?”他面色严峻地问越千城,“你该不会真的去做那件事了吧?你还要不要命了?”
没受伤的那只手握住门把手,越千城使劲将门关上,差点儿挤着白羽生那张小白脸。
他现在可没有闲工夫向白羽生解释他手臂上的伤口从何而来,他有更要紧的事情要做。
“我出去一趟。”关上门,他转身往外走,并顺手拿了张介绍他们小生意的传单。
白羽生从门里探出头来,“这么晚出去做什么,你是要偷人家的鸡还是拔人家的蒜苗?越千城我告诉你,虽然咱们现在生意不好,但你不能堕落到这种地步,该有的骨气咱们还是要有的……”
越千城蹲下身子准备脱靴子。
白羽生见状忙把头缩回去,也不敢再唠叨了。
把传单塞进袖子里,越千城抖抖身上的白裳,重新走进茫茫夜色中,他绕过几条蜿蜒小路,向着主城区快速走去。
早上遇见花涴时,他曾瞥见那个施展轻功逃走的逃犯一眼,脸倒是没记住,不过却记住了他的衣裳。虽然逃犯穿了外袍,但越千城看到他所着的外袍里面并未着中衣,而是穿着天牢的囚服。
他仅瞧见一片衣角,模模糊糊的,不能下结论,但方才白羽生的话打消了他心中的疑虑。
他知道花涴这次来执行什么任务了——刺杀二王爷的逃犯定已从天牢中逃脱,花涴此行是为了将逃犯捉拿回去。
多年未见,他记忆里那个胖墩墩的黄毛丫头已成长为六扇门的捕快,性格也变得冷静沉稳。不知这么多年她过得好不好,又是因何原因改变了性子。他想,等到时机成熟,他一定要问清楚。
天黑得不见五指,越千城琢磨着,花涴她一个女孩子独身来到凌云城,一定不敢赶夜路返回京城,所以她今夜会在城里住下。
凌云城是个小城,只有两家客栈,平日里争生意争得头破血流,花涴今夜若宿在城里,只可能住进这两家客栈的其中一家。
这便是他方才为何没有纠缠花涴的原因,因为他知道,他还能再见到她。
没费多少功夫,越千城在第一家客栈的马厩里看到了花涴的黑马,想到这匹马白日里差点把他的手踩成脱骨凤爪,报复心倏然而起,他照着黑马的脑门上重重拍了一下。
黑爷打了个响鼻,似乎在表达不满。
恰好喂马的小厮躲在暗处看到了这一幕,他捂住嘴巴,心里别提有多鄙视越千城了:越家的少爷可真是越来越坏啦,白天打人晚上打牲口,再往后是不是要脚踢古稀拳打总角了?
他不屑而嫌恶地撇嘴。
从看店的伙计口中打听到花涴入住的房间,越千城顺着台阶走上二楼,捏着宣传他们小生意的传单,他在花涴的房门前踌躇了好一会儿。门里边的灯光已经熄灭,花涴该是睡下了,他很想敲门同她说说话,又怕她会因此而加深对他的厌恶。
良久,他还是选择不去敲门。
把传单从门缝下塞进花涴的房内,他转身准备回去。
传单摩擦地面,发出煞是轻微的响动,漆黑的房间里突然传来一声警惕的呼喝声,“谁在外面?”
越千城吓了一跳——嚯,花涴这些年到底做什么去了,他塞传单的声音那么轻微她也能听得到!
趁花涴没开门,他赶紧压着脚步声跑下楼。
越千城突然有一种看不起自己的感觉,他怎么这么像偷窥姑娘洗澡的采花大盗啊?
往往人与人相见,都会留有第一印象,第一印象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后续的相处如何。
花涴对越千城的第一印象极其不好。
师父教导她,生而为人应当秉持正义为先的理念,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越千城利用了她的良善之心,使她办砸了进入六扇门以来的第一件案子,这件事令她耿耿于怀。
那个因越千城横生事端而逃脱的逃犯不是普通的犯人,她骑马出门之前,老门主再三交代,让她在不惊动外人的前提下,务必以最快的速度将其捉拿归案。
她原以为凭她的身手不过个把时辰便能完成任务,门主应该也是这样以为的,所以他私下只单独派了她前来捉拿逃犯,没有让其他同门跟着过来。
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纵然她功夫再高强,也架不住有人捣乱。
是继续追下去,还是回京,事关紧要,她不好贸然拿主意。
方才入睡前,花涴已飞鸽传书回京城的六扇门,简单说明了这边的情况,现在只用等着门主的回信,看他怎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