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涴垂目,“就……就听别人说啊……”
☆、第七章
大婶儿搓着烙烧饼的面团,“该不会是无仙派的人说的吧?”满是感慨地晃晃脑袋,她提醒花涴道:“小姑娘啊,无仙派的话可不能听啊,尤其是那个越千城,仗着他爹是咱们凌云城的城主,见天的为非作歹,一件能拿得出手的事情都没做过,着实是不成才。”说着说着,她突然叹了口气,“也不知咱们城主上辈子造了什么孽,明明是勤恳为民的好官,偏生摊上这么一个纨绔的儿子,老天真是不长眼睛……”
花涴素来不喜听老人家唠叨,在家中听父亲母亲的唠叨已经够烦的了,来了外地不能再听卖烧饼的大婶儿唠叨。
她忙寻了个借口遁走了。
此时花涴还存了三分善意,觉得大抵是世人误会无仙派了,他们也许不像大婶儿说的那样差,多少还是靠点儿谱的。
现实又狠狠给了花涴一巴掌。
她一边驾马前行一边卖力啃烧饼,到达无仙派附近,她把黑爷拴在门口的柳树上,没有立即去敲门。站在虚掩的门口,花涴轻掸衣裳上的烧饼渣子,顺便掏出手帕擦了擦嘴。
收拾妥当,她正要敲门,自大门内的庭院中突然传来阵争吵声,“小白,回来的正好——唉你怎么又不走正门,□□好玩是吧?得了得了,懒得说你。我问你,这个时候你还往门派里面塞人作甚?嫌我们还不够入不敷出吗?”
花涴认得,这是霍嘉的声音。
另道清冷一些的男声紧跟着响起,“上午我见他在天桥底下卖字画,围观的人很多,却没一个人肯掏银子买,我瞧他也是可怜人,便指引他来咱们无仙派谋份差事。反正他也不要工钱,给顿饱饭吃吃就行了。老霍你知道的,我这个人文化水平不高,是以对文化人很是敬仰,我招来的这个人写字特别好看,一笔一划都板正得很。”
花涴在门外挠头,咦,这个声音她怎么也觉得很熟悉?总感觉听过似的。
霍嘉不为所动,“写字好看能顶屁用啊,李斯写字好看吧?最后还不是落得个腰斩的下场。”
被唤作小白的人据理力争,“那契约书不需要人写吗!往后生意多了,肯定需要一个写字好看的人专门来写契约书啊。”还小声嘀咕了一句,“就你写的那字,像被狗啃过一样,除了城哥压根没人认得。”
花涴越来越觉得说话这人嗓音熟悉,她通过两扇门之间的缝隙看向庭院,只见郁郁葱葱的翠竹下,有两位身量差不离的年轻男子面对面站着,正对着她的是上午见过的霍嘉,背对着她的看不清面容。
她看到霍嘉撇嘴道:“朋友没得做了。”
背对着她的年轻男子欢喜拍掌,“好嘞,那咱俩绝交半个时辰,从现在开始,谁先说话谁是王八蛋。”说着,他一脸得意的转过身,迎着澄透的光线,花涴看清了他的面容。
只一眼,花涴便炸毛了!
这个人她认得啊!
由着性子甩开无仙派的大门,花涴冷脸走到院子里,她皱眉询问年轻男子,“你不是上午的好心人吗,是你告诉我这附近有行踪奇怪的人,我才会驾马至此,却不曾想,你竟然也是无仙派的人?”
白羽生未曾想过会在这里碰到花涴,更未想到花涴会看到他和霍嘉态度熟稔地交谈,立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他心里有鬼,不敢和花涴争辩,忙捂住肚子,装出一副十分痛苦的模样,“哎呀肚子疼,肚子怎么突然这么疼。”他给霍嘉使了个眼色,“我去如厕,老霍你招呼客人。”
霍嘉咧唇一笑,“得了,你先开口,这回算你输了。”
都到这会儿了,他还在比谁先开口呢。若不是忌讳花涴在此,白羽生一定会问问霍嘉,问他脑子里都装的什么东西。
再度给霍嘉一个满含深意的眼神,白羽生捂着肚子飞快遁走。
花涴笃定这件事里头有鬼,且应该还和无仙派的门主越千城脱不开干系。见白羽生捂着肚子夺门而出,她遂将风向转向霍嘉,“你们门主呢?”
望望花涴不苟言笑的漂亮脸蛋,霍嘉终于意识到情况不对了,隔着乱蓬蓬的头发,他默默抬头望天,“在房间里……”
提起碍事的窄裙摆,花涴大阔步往越千城的房间走去,霍嘉看着她迈步的动作,在心底很是为越千城捏了一把汗。
敲开越千城房间的门,花涴单刀直入道:“你想做什么?”
越千城有睡午觉的习惯,他刚睡醒,眼睛还没彻底睁开,懵懵懂懂地“唔?”了一声,不明白花涴要做什么。
霍嘉跟在花涴身后过来,他偷偷从袖子里扯出一块白手帕,一边挑眉一边摇着手帕,越千城登时心领神会——白手帕,白色的手帕,白……小白啊?
他知道花涴为何生气了。
“花涴姑娘,”睡意在瞬间跑得无影无踪,越千城心虚道:“没错,如你所想,出现在你门缝中的传单是我昨夜塞进去的,也是我让小白引你往边郊来,墙上的胡萝卜也是我故意挂上去的,目的是吸引你的马往无仙派门口走。有些事现在我无法解释,倘使解释了也无法令你信服,但请你相信,我的所作所为中绝对不包含任何恶意。”
“……”花涴只猜到传单是越千城塞的,让她到郊边寻找线索的路人也是他让人假扮的,她没猜到墙上挂的胡萝卜干也有问题。
这个越千城究竟想做什么?
她到此时终于完全相信了那个卖烧饼的大婶儿的话。无仙派可能真是个擅长忽悠人的骗子组织,为了挣点儿小钱,甚至不惜大费周章地欺骗她这个外乡人。
保险起见,还是终止和他们签订的契约为好,思忖稍许,花涴用稍微温柔一些的语气道:“越公子,我们能不能商量一下……”
没等她把话说话,越千城便开始摇头,“不能。”
花涴睁大眼眸,“你知道我想要说什么?”
把凌乱的发丝从额前拨开,越千城问花涴,“契约书带了吗?”
花涴点头,“带了。”
“掏出来。”
她从广袖中掏出折叠整齐的契约书,“做什么?”
让花涴把契约书展开,越千城指着扉页的一行比蚂蚁还小的字道:“看到这一条了吗?”
花涴皱眉,“哪一条?”她怎么没看到?
霍嘉拿来他素日里常用的放大镜,递给花涴,蹭着鼻子不好意思道:“仔细看看。”
将霍嘉给的放大镜贴在眼睛上,这一回,花涴终于看到了写在扉页上的第六条契约条款。
待看完这条契约条款,花涴放下放大镜,脸上的表情一时很复杂。她想,越千城作甚要取无仙派这样一个看似洒脱不羁的名字,不怎么合适,不如干脆叫无赖派好了!十分写实!
“也就是说,”眉毛拧成两股麻绳,她不可置信道:“我要是终止契约的话,得赔付你三千两银子?”
越千城尴尬笑笑,“对……”
花涴被气得哭笑不得,“我一个月的月例才三十两啊……”她抬起头,义正言辞地数落越千城, “你这是强买强卖,是诓骗顾客,我可以到城主处告你的!”
霍嘉斗胆插了一句话,“那个,花涴姑娘,咱们城哥他爹就是城主。”
胸膛来回起伏着,花涴刚想抬出她认识的某位大人物的名头来撑撑场面,想到为人须得低调,她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越千城赶紧赔着笑哄花涴,“好了好了,别生气了。”他从架子上取过外袍,领着生气的花涴往外走,“走,带你去个地方。”
花涴没给他好脸色,“去哪里。”
越千城穿好月白色外袍,“看死人。”
鉴于越千城他爹是凌云城当家的,是以他去许多地方都不需要令牌或是手续,就连收留无主尸首的义庄也不例外。
这算是他的特权,城主儿子的面子得卖,这一点凌云城里的人都清楚。
越千城在前面带路,花涴在他身后生着闷气,霍嘉没有跟来,他的胆子很小,平日里看到一只老鼠都很害怕,更别说去看死人的尸首了。
和义庄门前的守卫打好招呼,越千城带着花涴进到收放无主尸首的大堂,入门是一尊地藏菩萨的塑像,怒目威视前方,瞧上去有些吓人。
幸好现在是春日,尸体腐烂速度比较慢,搁上几天也没有味道,若是夏天,尸体放上两天就有臭味了。
他们要看的无主尸首就放在地藏菩萨旁边,虽然有白布覆盖,花涴还是看到了渗透布料的血迹,以及那只从白布下露出的惨白手掌。
她是六扇门的人,和尸体打交道多了,自是不怕这些,花涴奇怪的是,越千城也表现得十分淡然,似乎心态比她还要好。
花涴向来很明事理,生气归生气,办正事儿的时候还是会把自己心里的小情绪放到一边,一切以大局为重。她问越千城,“你不怕这些?”
这一路上花涴都没有和越千城说话,见她终于肯主动开口说话了,越千城再度扬起嘴角,“怕它作甚,”向上勾起的眉梢轻动,他微弯双眸道:“早在幼年时我便见过比这还血腥的场面,承受能力已然练出来了,一具尸体罢了,不过尔尔,不值得惧怕。”
花涴眨眼,看来越千城也是有故事的人啊,话又说回来了,这年头,谁还没段不可告人的过往呢。
花涴在尸体旁边蹲下,深吸一口气,抬手揭开盖在尸体身上的白布。
☆、第八章
死者是个约莫三十五岁左右的汉子,脸盘子漆黑,手臂粗壮,手上有几层厚厚的老茧,已经磨成了姜黄色,说明不是养尊处优之人,是个卖苦力的。
越千城蹲在她身边解释道:“这人是凌云城里出了名的老实鬼,名字叫周升,平日里靠做苦力为生,见了人便笑呵呵的,不曾有什么仇家。今天上午,他被人发现死在路上,浑身的血都快流干了,所以你看他身上的颜色,惨白惨白的,这是失血过多所导致的。”
花涴从衣角撕下一块绸布,包在手上翻弄尸体,“不是仇杀,难道是情杀?”她着重看了下死者的脸,嗯……算不上丑陋,却也绝不是那种吸引女人的长相。
越千城看着花涴撕衣角时麻利的动作,眼底缓缓流露出欣赏之色,“我们这个小城镇治安不错,已经有七八年没有发生过命案,上次有人横死还是自个儿没长眼睛,撞竹竿上撞死的。”他伸手指了指死者的脖子,“你看他脖子上的伤口,这里是致命伤,且他全身上下只有这么一处伤。”
花涴隔着绸布抬起死者的脖子,露出狰狞恶心的伤口,只看了一眼,当即笃定道:“一刀致命。”
越千城认同点头,“是的。一般人可没这好手艺,也没有这样锋利的刀子,但我想,刺客例外。刺客就是挣这份钱的,杀人利索,兵器也锋利趁手,他们完全做得到一刀致命。”
花涴和刺杀二王爷的逃犯交过手,她再清楚不过,谁拥有一刀致命的好手艺,“是他做的。”她冷静道:“当日门主派我去九里坡捉拿他归案,我一时轻敌,险些被他一刀割喉。”
说着,花涴的脸色不由得变得凝重起来。先前她是奉命捉拿逃犯,只要捉回去便算完成任务,事态算不得严峻。而今出了人命,逃犯又不知所踪,这件事立刻上升了一个层次,她必须向门主汇报。
越千城问花涴,“这个逃犯有名字吗?”
花涴丢掉手里的绸布,摇头道:“没有名字,大家都唤他夜月,算是个代号。谁也不知道他从哪儿来,隶属哪个门派管辖,他总是来无影去无踪,像夜晚的月亮。”
越千城站起身,望了望悬在天边的大太阳,喃喃自语道:“夜月……”
花涴站起身,可能她方才撕裙摆的时候撕多了,缺了一块的裙摆煞是显眼,可以看到里面穿的裤子。不知是没有察觉到这一点,还是压根不在乎这些,花涴的脸色仍旧很凝重,“先回去吧,我得向门主汇报此事。”说着,她准备转身出去。
越千城看着花涴缺了一块的裙摆,又看了看门口不停走动的守卫,思忖稍许,他抬手把身上的外袍脱下,递给花涴,“披着吧,”他小声道:“被外人看到不好。”
花涴低下头,这才发现裙角缺损较大,她接过越千城的月白色外袍,莞尔一笑道:“多谢。”
越千城觉得自个儿的心肝都在颤动。啧,他们花涴笑起来真好看,生气的时候也好看,怎么看都好看。
等花涴把外袍穿好,他与她一起往外走,“你要回京城?”
越千城个子很高,花涴虽然比一般的女孩子高了不少,可穿他的衣服还是不合身,尤其是袖子,长出好大一截。但这样总比露出裤子强。
把袖子卷起一截,花涴朝拴着黑爷的桩子走去,“一来一去太耽误时间了,我们六扇门养了不少信鸽,遇到有事情要汇报的时候,无须千里迢迢赶回京城,把要说的事情写在纸上,由信鸽送回京城就行。很方便的。”
越千城了然颔首,他想,他也得养上几只信鸽,留给将来无仙派发达的时候传递消息用。
在城郊分开,越千城回无仙派,花涴去城里的客栈,夕阳混合着傍晚的暮风,渲染出几分离人之愁。
回到客栈,花涴来不及吃饭,先写了封书信飞鸽传书回京城,将出人命的事情告知门主,并询问他有关逃犯的详细信息。
看着传信的鸽子飞走,她才脱去身上的外袍,准备换身衣裳下去吃饭。
衣服脱去了,可有股淡淡的香味始终缭绕在身边,花涴拿起越千城的外袍轻嗅,果然,香味是从他的外袍上散发出来的。用力抽动鼻子,花涴愈发觉得这个气味熟悉,似乎在很久之前曾闻到过。
那么,是多久之前呢?
想到越千城借衣裳给她时的表现,花涴不由得挑了挑唇角,她想,也许真如越千城所言,他的所作所为中绝对不包含任何恶意,仅是想拉一单生意罢了。
卑鄙的人不会想到别人,他们总先想着自己,越千城肯借衣裳给她,说明他心里还会想到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