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魏采薇的风采,木百户开始怀疑汪大夏挥刀自宫是对是错,这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熊孩子用另一种方式成家立业、平步青云,带着媳妇来看他了。
魏采薇在新房里看到了新娘吴氏,明白当年汪千户为啥总是维护小娇妻了:长的漂亮嘛,吴氏确实是个美人。男人都是那么专一,无论多大年纪,都喜欢年轻漂亮的。
吴氏嫁了两次,又历经磨难,一点都不害羞,大大方方的照顾女客们,魏采薇看到忙碌的吴氏,就不禁想起自己可怜的姐姐。
吴氏孤身带着四岁的儿子在乡下谋生。
姐姐当年也带着七岁她在乡下学习做农活自立。
如果姐姐当年在乡下能够有人帮助她摆脱陈大郎的魔爪,就像吴氏一样得到援手,姐姐就不会被陈大郎侮辱、活活疼死在产床上……
如果姐姐还活着,她今年三十二岁,应该嫁人生子,儿女绕膝了吧。
可是当年七岁的我,是个累赘,帮不了姐姐。
魏采薇那晚喝了不少酒,是汪大夏搀扶着上了马车。
回到家里,汪大夏把醉酒的魏采薇抱到卧室,他们只是为了各自利益而结合的对食夫妻,一直分床而睡。
魏采薇睡床,汪大夏是吃软饭的,晚上抱着铺盖,像个通房丫鬟似的睡在临窗大炕上,随时待命。
魏采薇起夜,或者渴了要喝水,或者蚊帐进了蚊虫要拍蚊子等等,都是汪大夏伺候。
汪大夏把魏采薇抱到床上,熟练的为她脱了鞋子、卸下钗环首饰、脱了外衣,盖上被子,将一个汤婆子放在她的脚边。然后抱着自己的铺盖,要去火炕上睡。
“今晚留下来。”
蓦地,魏采薇从被子里伸出素手,揪住他的衣角。
汪大夏身体一僵,说道:“我就在睡在窗下的大炕上,又不会走。”
妻子八成醉糊涂了,我只要不外出办差事,每晚都和她在一个房间睡啊。
魏采薇说道:“睡在床上。”
吃软饭么,当然要听老婆的。
汪大夏将自己的被子铺在床上,睡在魏采薇身边,“要喝水,或者有什么不舒服就叫我。”
魏采薇说道:“我身上有些酸,帮我按一按。”
吃软饭么,按摩这门手艺是必须要学的。
汪大夏立刻爬起来,跪在床上,把手伸到被子里,给魏采薇按摩,还问:“这个劲道可以不?”
魏采薇哼了一声,应该是刚好。
汪大夏轻轻揉捏,从肩膀捏到脚踝,捏到脚趾头时,汪大夏问:“脚上有些干燥,要不要涂点香脂揉一揉?”
魏采薇又哼了一声。
汪大夏把她的玉足揉捏得香喷喷的,魏采薇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汪大夏以为睡着了,就停下,下床洗了手,复又躺在她的身边。
魏采薇翻了个身,脑袋滚到了汪大夏的肩窝里。
吃软饭么,把肩窝给老婆当枕头理所当然。
汪大夏自有吃软饭的自觉,没有把魏采薇的脑袋推回她自己的枕头。
魏采薇又伸出右手,搂住了他的脖子,好像把他的脑袋当成了南瓜引枕,散乱的青丝往他脖子里蹭呀蹭,痒的很,一直痒到了心里。
这还不够,魏采薇的呼吸正好对着他的耳朵,耳朵尖瞬间变色,鲜红欲滴。
汪大夏有了非分之想,但他是个吃软饭的,不好乘醉占老婆便宜,所以他轻轻将魏采薇推回了床里面。
魏采薇的脑袋回到枕头时,睁开了眼睛。
四目相对,感觉老婆的目光有些杀气,汪大夏连忙解释道:“我什么都没做,是你要我睡床的,你别喝醉了不认账,你真说过。”
魏采薇说道:“你过来,近一些。”
汪大夏俯下身,“什么事?你尽管吩咐。”
魏采薇道:“再近一些。”
汪大夏继续前倾,面对面,两人的鼻尖都几乎要挨在一起了。
魏采薇:“再近一些。”
再近就要碰到老婆的鼻子了,一个吃软饭的,怎么能碰疼老婆的鼻子呢。
汪大夏自觉的往上移了移,两个鼻子严丝合缝。
魏采薇心道,若继续这样暗示下去,怕是要耗到天亮了,春宵苦短。
魏采薇抬头吻住了他的唇。
第28章 论软饭的一百种吃法
软饭有多种吃法, 但汪大夏和一般的软饭男不同。
他没有“筷子”。
他为了走一条通往权力的捷径, 进宫当太监, 付出了砍断出生就自带那根筷子的代价, 这是他唯一的短处。
字面上的、也是引申意义的短处。
他是个太监, 真太监,如假不换——还会被拖出去,以秽乱宫廷的罪名砍头。
但,没有筷子就吃不了软饭吗?
当然不是。
人类能够动物世界脱颖而出, 成为世界的主宰, 手部动作的精细化、以及制作并使用工具, 是人类从原始到文明的关键因素。
只有人类的拇指才能完成对屈的精细动作——拇指触碰到手掌上其他四个手指,这样人类才能轻而易举的抓握。
手指在进化中从短变长,越来越灵活,便于制造工具, 即使有短处,也会制造工具来弥补, 成为长处。
汪大夏是心灵手巧的人, 谁说吃软饭就一定得用筷子?
可以用手,或者制造代替的工具,手工制造各种筷子来吃软饭, 照样能吃到嘴里,汪大夏失去了一根筷子,制造出了一把筷子。
上一世,嘉靖四十三年, 腊月初一的早上,永寿宫掌事女官魏采薇当差迟到,没有准时进宫,可见汪大夏是吃软饭的一把好手,手艺炉火纯青。
重生一世,魏采薇住在汪府,喝了自己开的药方,沉沉睡去,绮梦连连,把上一世和汪大夏一起走过的日子在梦里又来了一次。
睡梦中的魏采薇展露了笑颜。
世人对宫里的对食夫妻基本都是藐视和猎奇,带着异样的眼光。就连魏采薇刚开始和汪大夏结为对食,也觉得别扭,并没有把这桩婚姻当回事,只是复仇工具而已。
但真的动了身和心,深入其中,魏采薇才发现,只要双方都将身心托付给对方,互敬互爱,对食夫妻和俗世夫妻没什么不同。
没有那根筷子,汪大夏吃软饭照样吃的很香,她也乐意借自己的势,给汪大夏铺平青云路,给他软饭吃。
改朝换代,汪大夏成为东厂厂公,后台宠妃尚寿妃成为太妃,魏采薇渐渐淡出了宫廷,对食夫妻的事业从女强男弱,变了个样。
但汪大夏也没有像有些软饭男那样得志便猖狂,开始反噬,软饭硬吃,去报复当初给他们提供软饭的女人们。
汪大夏吃惯了软饭,胃口容不得“硬菜”,在她面前始终都是软饭男的样子,始终如一的对她好,甚至舍命救她,一直到死,还许下来世再为夫妻,给她一个孩子,来弥补此生唯一的缺憾。
上一世汪大夏吃软饭,吃软饭就得有吃软饭的自觉,在魏采薇面前尽量隐藏缺点,展现优点。
汪大夏何止阉割了一根筷子?
在挥刀自宫的时候,他也割下了那个恣意飞扬、桀骜不驯、玩世不恭、天真到仗义疏财救红尘、像一根野草似的野蛮生长的少年。
魏采薇看到的他几乎都是好的一面,勤奋,机智,体贴,勇敢,忠贞——当然,除了他可怕的审美,一如既往的喜欢花红柳绿,闪闪发亮。
重生后的魏采薇认识了汪大夏的另一面,显然无法一下子接受,但她无法忘怀上一世的深情,哪怕自宫前的汪大夏和回忆里的汪大夏完全是两种人,一天三顿的气她,魏采薇也要冒险留在京城阻止他自宫,不离不弃。
就在魏采薇梦到和前世老公各种恩爱幸福时,汪大夏正在熬夜和闻讯赶来的陆英交代两人合力斗周小旗的细节。
当然,以汪大夏的浮夸性格,他子虚乌有的给自己加了戏份,“……眼瞅着魏大夫的眼睛要滴上滚烫的蜡油,我冲过去用手保护她的眼睛,呲的一声,我的手背剧痛,烫了个大水泡!但我还是忍痛一拳直击歹徒面门,将他打倒在地。”
陆英问道:“蜡油滴到那只手?我看看。”这是蜡油,又不是滚烫的铁汁!
汪大夏把手一缩,藏在桌子底下,“涂了魏大夫的烫伤药,已经无事。”
陆英说道:“你能不能正经一点?魏大夫已经服药睡着了,我只能问你一个人,你这样胡说八道,我天亮怎么向陆大人交代?给你记功?”
汪大夏一听说有功劳,连忙问道:“奖多少钱?一百两银子有没有?”
陆英说道:“锦衣卫有悬赏,但是此案不破,赏金暂时拿不到的。不过你为锦衣卫办事,是个编外的小卒,这次拿下歹徒,我可以将你的名字写入锦衣卫名册,以后吃俸禄拿军饷,在外办案,食宿也可以实报实销,不用自掏腰包。夏天有冰补,冬天有炭补,逢年过节还能发点东西带回家。”
从编外人员到编内人员。
“就这?”汪大夏大失所望。
陆炳刚刚传授给陆英驭人之道,锦衣卫需要汪大夏这样的人才,陆英强忍住说那句“爱干干,不干滚”的话,耐心给汪大夏解释编内人员的好处:
“如果受伤残疾,俸禄照拿,锦衣卫养你一辈子;如果不幸身亡,锦衣卫会留个位置给你的后代,将来只要通过弓马考核,可以来顶你的空缺。”
汪大夏长大嘴巴,惊诧陆英不通人情世故:你要招募我进锦衣卫,就像画大饼似的,起码把这个饼画的又大又圆,看起来香甜可口啊!
一开口是残疾身亡什么的,也太赶客了,纵使前面有座金山我也会犹豫的。
陆统领幸亏会投胎,当了陆大人的私生子,否则这种耿直的性格如何在官场上混?
陆英见汪大夏还不搭腔,就绞尽脑汁想着当锦衣卫还有什么好处,“你跟我办案当差,比一般锦衣卫更有机会在御前露脸,将来若得了皇上的眼缘,平步青云,前途不可限量。”
这句话还差不多。
看来陆英耿直但是不傻,正在学习变通之法,并非板正到底,也开始学着给汪大夏画大饼了。
不过,这些都无法吸引汪大夏。
汪大夏疲倦得揉着眼眶,“能把这个换成银子不?我只要银子,不要差事。”
长这么大,陆英就没听过有人拒绝锦衣卫的邀请,“你不想加入锦衣卫?”
陆英怀疑自己听错了。
嗯,汪大夏点点头,打了个哈欠,“是的,过去,现在,将来,都不想在锦衣卫当差,我现在临时为锦衣卫效力,也是被逼的——私房钱还在陆大人手里。我就是为了钱。”
陆英问:“为什么?难道锦衣卫还不如北城兵马司?”
汪大夏坦言道:“我现在有吃有喝有钱花,住的是什刹海旁边传了五代的五进豪宅,一般五品的京官都没有我活的这么享受。我干嘛没事找事做?”
陆英问道:“你打算这样混一辈子?”
汪大夏顿首道:“对啊,我家里有现成的千户爵位要继承,躺着就能当千户,四品武官,我为什么要自讨苦吃,冒着可能残疾、甚至身亡的代价当什么锦衣卫呢?我又不傻。”
“你——”陆英无话可说,汪大夏真是懒到无可救药。
倒是一旁保持安静的木百户听了,觉得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说道:“不管你去不去,都要先谢谢陆统领的赏识。”
木百户的话起了作用,汪大夏敷衍的抱拳道:“多谢厚爱,可惜我干不了。”
木百户说道:“我有个建议,你可以先去干着试试——你爹的爵位将来肯定是你的,跑不了。但你空有爵位,没有实权,无一兵一卒,也没什么意思。”
“你爹当年继承了爵位,在北城兵马司踏踏实实干了三十来年,风里来雨里去的巡街,才当上北城兵马司的指挥使,这已经不错了。”
陆英见木百户为自己说话,也添上一句,“一个空爵位,没有实权,再厚的家底也耗不住,犹如无根之萍,家族必然败落,若再惹官司,爵位说撸就撸,你无权无职,谁为你说话?街边讨饭的千户、甚至伯爵侯爵都是有的,你将来想要与他们为伍?”
木百户猛地点头,“是啊,二少爷,在锦衣卫当差,俸禄高福利好,早上点卯,晚上回家,不用像你爹这样,一把年纪还要隔三差五的熬夜巡街。何况你还有陆统领和陆大人当靠山,将来继承爵位考勋,必定一次就过,谁敢给你使绊子、吃拿卡要?”
继承爵位是汪大夏的死穴,一点就中。
汪大夏也明白,以他的本事,除了继承爵位,没有其他出路,要是连爵位这个铁饭碗都没有了,他一事无成,恐怕将来也要抱着破碗在路边要饭。
汪大夏有些心动,不过,他还是皱眉说道:“这么一说,这差事还不错,就是离家太远了,我要横穿京城南北,每天辰时(早上七点)点卯,每天都要早起,我睡懒觉睡习惯了,起不来。”
汪大夏的理想差事是“两多一少加一近”:钱多福利多、活少离家近。
陆英无语了,每一天汪大夏都能让他大开眼界,告诉他什么是极品纨绔。
木百户简直为汪大夏的前程操碎了心,“锦衣卫衙门确实离家远,不过没关系,我去说服千户,要他为出钱在衙门附近租一处房子,不用你操一点心。这样就不用在路上奔波,每天都可以多睡会。”
汪大夏这才点头,“好,我听木叔的。不过,丑话说在前头,租金还有日常开销得父亲掏钱,我那点俸禄可养不起我自己。”
木百户哄孩子的说道:“这个自然,房子也得租个大的,不能太寒酸了,让同僚看不起。”
汪大夏长这么大还没独居过,顿时对未来生活充满了憧憬。
我自由了,再没有人管我啦!
陆英没想到官位前程都无用,木百户用点小恩小惠就诱惑汪大夏同意了!
还真是……很符合汪大夏一贯的行事做派,驭人之道,因人而异,用他的弱点来制住他,他才会按照我的意思去做。
陆英敲了敲桌面,打破了汪大夏的幻想,“继续,天都快亮了,口供还没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