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大佬成学霸——滑溜的鱼儿
时间:2020-11-05 10:26:24

  两人沉默了片刻,再次异口同声的问道:“你在哪里?”
  林仙月说道:“我等下给你发个定位,我刚来首都,也不知道这里的具体地址是什么。你呢,你在哪里?和家里人在一起吗?”
  “好。”
  张维之应了一声,却没有说他在哪里。
  林仙月也没有问,张维之的爸妈虽然都在首都,不过两人已经离婚了,也不知道他现在在谁家里。
  她知道张维之别扭的性子,可能不好意思说。
  “林仙月。”
  张维之突然叫她的名字,连名带姓,似乎有很重要的话要说。
  “嗯,我在。”
  “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你愿意听吗?”
  张维之的声音有些疲惫,也有些沉重,似乎经历了很多事情。
  林仙月并不觉得意外,她早就算出张维之命中有一劫,所以才给他专门炼制了一枚金刚护身符。
  张维之给她打来电话,证明他这一劫已经成功渡过,今后无灾无难,无病无痛。
  “你是老板,你愿意说的话,我也不敢不听呀。”
  林仙月难得的用轻松的语气开了小玩笑:“不听的话,你会扣我工资吗?”
  张维之顿了一下,恶狠狠的说道:“当然会,双倍扣。”
  林仙月笑。
  过了一会儿,她说道:“这个寒假发生了很多事,我也有很多话想对你说。”
  “那好,我们约个时间,你什么时候有空?”张维之说。
  林仙月想到蒋风兰给她说过,春节要去亲朋好友家拜年,估计正月间白天都不会有空。
  她想了想,说道:“你选时间吧,不过最好定在晚上,十一点过后。”
  张维之皱了皱眉:“这么晚?”
  “白天可能没空。”
  张维之没有多问,催促林仙月去睡觉。
  蒋风兰早已经挨个打电话,将女儿寻回来的消息告知了所有亲朋好友,收获了一大堆感叹和恭喜。
  比较遗憾的是,亲朋好友大多都不在首都,蒋风兰不得不熄了带着女儿出去炫耀的心思。
  林家所在的小区,是由一条旧胡同改造而成,周围的邻居几乎都是军队领导或是退休的部门首脑。
  这地面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房子,没有相应的身份地位,根本没有购买的资格。
  大年初一一大早,林未染和蒋风兰带着两儿一女挨个给住在周围的老战友老领导拜年。一圈下来,林仙月又得了一叠大红包。
  她的身世离奇曲折,很是感动了一群家庭主妇。
  女人大多感性,尤其是有钱的女人,往往特别感性。各家的主妇陪着蒋风兰掉了好一会儿眼泪,又说了好一阵恭喜的话,无一例外的都给林仙月送了一些见面礼。
  玉镯、戒指、项链、生肖吉祥金片等等小玩意儿,价值相当不菲。
  林仙月本不打算要,但见蒋风兰朝她微微点头,便道谢收下了。
  能在大年初一来拜年,当然都是通家之谊,拒绝对方的见面礼,反而是生分了。
  下午是别人来给林未染一家拜年,大多都是老战友带着子侄辈过来,要么就是林长峰的知交好友。
  林仙月免不了又被蒋风兰拉出来,把她介绍给别人的同时,也是让她认一下客人。
  林少将十六年前死去的女儿回来了,这个新闻早就在圈子里发酵流传。原来还不敢确定消息是否属实,但今天见到了真人,所有人都相信了。
  自然大家都是一番恭喜,拉着林仙月夸了好一会儿,又陪着掉泪说孩子这些年委屈了。
  一天下来,饶是林仙月有修为在身,也觉得十分疲惫。
  果然,人际交往最是劳心劳力。
  张维之初四晚上打电话过来,问她晚上是否方便出来。
  这几天走亲访友,林未染和蒋风兰都有些疲惫,晚上十点已经就寝休息。林轩是一个工作狂,初三就去了公司,这几天都不会回来。
  至于林安,早被他以前的朋友拉了出去,一般第二天早上才会回家。
  林仙月说道:“方便。”
  张维之听了,语气明显一松,轻声道:“那我给你发一个定位,和你住的地方很近,你慢慢过来,我等你。”
  “好。”
  林仙月挂掉电话后,看了一眼房间里打开的窗户,直接从窗户跳了出去。
  到了街上,拦了一辆出租车,约莫半小时后,便来到了和张维之约定的地点——后海。
  已经临近夜里十一点,但后海依然热闹如昼行人如织。
  有句话说,夜里的后海才是真正的后海,气氛微凉而浪漫。什刹海灯光涌动,两岸酒吧招牌霓虹闪烁,映照着年轻的男男女女肆意张扬的脸。
  林仙月是在银锭桥下的车,抬头便见到张维之站在桥头。
  他穿着一件卡其色的长风衣,本是寸头的头发也长长了许多,在夜风的吹拂下,倒显得洒脱不拘。
  银锭桥上有许多三两结伴的游人,彼此洋溢着笑脸。
  张维之一个人站在那里,目光幽幽的注视着脚下湖面飘过的游船,和周围欢声笑语的游人有种莫名的疏离。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林仙月看到张维之那一刻,张维之似有感应,也扭头看向她。
  迷离朦胧的夜色下,炫目斑驳的彩灯中,他的眼神亮如星子。
  他等的女孩儿,穿着一件白色的长款羽绒服,下摆如同泡泡裙般的设计。收紧的腰部,越发显得她的腰肢不盈一握,苗条可人。
  她就站在湖边,身后是绚丽多彩的灯光。漫天的火树银花下,如同误入凡间的仙子,脚步轻盈如舞,朝他一步一步走来。
  张维之听到自己的心跳,剧烈而急促,仿佛要从胸膛中跳出来一般。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林仙月走到张维之面前,却见他脸颊消瘦,神色有几分病容。这一劫,看来他过的并不容易。
  “老板……”
  林仙月刚刚叫出口,便被张维之一把涌入怀中,紧紧的抱住。
  “仙月,我想你了。”
  林仙月听到他的声音在耳边轻声呢喃:“很想很想……”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不要再纠结DNA了,我要是写那么清楚,大家又要说我在水字数。
  咱们不是说好了,无关紧要又必须写的情节就略写,尽快回到学霸这条主线上吗?
  真要写的话,我这两三章的内容,完全可以写个十七八章呢。
  但亲们不爱看,我只能忍痛割爱放弃了许多有趣而又波折的情节,一笔带过……
  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说。
 
 
第七十二章 
  看着相拥的少男少女, 周围的游客向两人投过一抹善意的目光,安静的从两人身边走过。
  然而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吃店里,却有两双眼睛诧异的盯着这一幕。
  “小桃, 要打电话给茜翎姐吗?”一个头发挑染了一缕紫色的女孩儿问同伴。
  她的同伴穿着一件红色羽绒服, 脖子上挂着蓝牙耳机, 闻言犹豫了一下说:“尹筠,还是不要了吧。要是茜翎姐知道了, 会难过的。”
  两人今晚结伴到后海吃宵夜, 谁料想竟然看到了本该在医院静养的张维之。见他站在银锭桥像是在等人, 两人还以为他等的是袁茜翎。
  他们两个在医院天天见, 却偷溜出医院跑到后海约会。
  尹筠和王欣桃觉得好笑,也不出声招呼张维之,打算等袁茜翎来了,偷拍两人的照片打趣两人。
  谁知……
  尹筠把筷子一放, 怒道:“那我们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岂不是便宜了他张维之,他倒是左拥右抱风流潇洒, 有想过茜翎姐的感受吗?”
  她越说越愤愤不平, 声调都高了起来:“这段时间他住院,是茜翎姐日夜在医院照顾他, 人都瘦了一圈。可你看他, 才刚刚好那么一点,居然就巴巴的遛出医院来勾搭新欢,男人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
  王欣桃连忙示意她小声一些,不要引起周围食客的注意。
  她这个人平时就没有什么主意, 从小就跟在伙伴儿们身后,大家做什么她就跟着做什么。此时听尹筠说的有道理,王欣桃也为茜翎姐感到气愤, 便点了点头。
  尹筠掏出手机,对着张维之和林仙月照了一张照片,然后传给了袁茜翎。
  袁茜翎把刚熬好的鸡汤装进保温盒,打算拎着保温盒去医院。
  虽然张维之说过让她晚上不用去医院,但袁茜翎还是准备亲自给他送鸡汤。有一句话说的好,想要得到男人的心,就要先喂饱男人的胃。
  李淑娟收拾妥当也准备出门,她和姐妹们约好了先去唱歌,然后通宵打麻将。
  见到袁茜翎拎着保温盒,微笑道:“茜茜给小维子送鸡汤啊,要不要妈送你去医院?”
  袁茜翎看她的打扮就知道她要出去通宵玩,心里有些不高兴,摇头道:“算了,我自己打车就去行,妈你自己去玩吧。”
  “那成,你自己小心点。小维子那里你多用点心,这女追男隔层纱,我就不信我那么漂亮的女儿,套不住这小子。要是你以后和小维子真成了,你张叔叔和齐阿姨的万贯家财,可都是你的了。”李淑娟笑道。
  袁茜翎闻言,又羞又怒:“妈,你胡说什么。”
  李淑娟哈哈笑道:“好好好,我胡说行了吧,我先走了啊。”
  袁茜翎看着李淑娟出门后,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要不是爸妈离婚后,家里条件越来越差,她又何至于要低三下四的跑去讨好张维之。
  袁茜翎从小到大都是被人捧着长大的,在小伙伴们中是当之无愧的小公主,养成了心高气傲的性子,何曾有过做小伏低的讨好别人?
  她感觉到羞辱,更有种人穷志短的悲哀。
  更让袁茜翎愤怒的是,张维之居然不领情,好像她巴巴的跑去巴结他似的。
  当初明明暗恋她那么久,现在却给她甩脸色,玩欲擒故纵的把戏。
  不知道那都是本小姐玩剩下的吗?
  袁茜翎在心里腹诽了一阵,穿上鞋子准备出门。
  电话响了,她点开一看,便见到尹筠发给她的照片。
  “砰!”
  保温盒落在地上,鸡汤撒了一地。
  ……
  “老板,两碗馄饨。”
  “好咧,稍等。”
  张维之带着林仙月走进一条胡同,在一个小吃店坐了下来。
  不一会儿,老板就端上来两碗馄饨。
  “这家馄饨好吃,你尝尝。”
  林仙月吃了一个,又喝了一口汤,点点头说:“是挺好吃。”
  张维之笑了起来,自己也低头开吃。
  林仙月朝他看了一眼:“你好像对这里很熟悉,以前来过吗?”
  “我上小学时,有几个寒暑假是在首都度过的。初一还在首都的中学读了一期,后来还是回了C市一中继续读初中。”
  他顿了顿,又说道:“不过,寒暑假还是会回首都。”
  林仙月“哦”了一声,她倒不觉得奇怪,毕竟张维之的爸妈都在首都工作生活,他在首都过寒暑假很正常。
  “你是不是生病了,我感觉你瘦了很多,脸色也很憔悴。”
  听到她的话,张维之脑海中闪过小女孩儿被爆头时那血腥的一幕,耳边似乎又听到阵阵枪声。
  他手里的勺子落入了碗里,溅起了几点汤水。
  林仙月抬起头,便见张维之脸色一瞬间变得雪白,眼中闪过一抹深沉的伤痛和恐惧。
  她诧异的挑了挑眉。
  张维之深深的吸了口气,勉强压下了心头万千沸腾的情绪,捡起勺子,舀起一个馄饨塞进嘴里,慢慢的咀嚼。
  “我以为,我再也看不到你了。”
  过了许久,张维之低沉的声音响起。
  林仙月抬眼看向他,他的脸在馄饨碗浮起的热气中有些缥缈,神色看不清楚。
  张维之从脖子里抽出一块紫檀乌木护符,正是林仙月在他出国时给他的护身符。
  这块质地坚硬的护身符,上面布满了裂纹,中间有一个明显的凹陷。看得出来,护身符本来是碎掉的,却被人拼好碎块,然后用透明胶缠了起来。
  “要不是你给我的护身符,我现在已经死了。”
  张维之缓缓的说起他在非洲的经历,说起那边的风景那边的人,那边的热情和混乱。
  在那块地方,生命是最宝贵的,同时也是最廉价的。
  经过非洲一行,他才真正觉得活着是有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只有活着,才有无限的希望。只有活着,才能见到自己想见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林仙月默默的听完,并没有开口。
  张维之只需要一个倾听者,并不需要她提供什么意见和看法。
  看上去嚣张跋扈的张维之,其实少年老成的很,远比她见过的好多成年人更加成熟,也更懂得生活。
  林仙月知道张维之的性子,这些话他一定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一直憋在心里,压抑在心里。
  亲眼看到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在自己面前死去,鲜血溅射了自己一脸。那种感觉,没有经历过的人无法体会。
  更何况,张维之还与死神擦身而过。
  子弹打在他身上的时候,那种深深的恐惧和绝望,给了这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太大的心里冲击。
  张维之一共中了两枪,一枪是在心口,被林仙月给他的护身符挡住了,只撞断了他两根肋骨。
  还有一枪在腹部,这里没有护身符替他挡子弹。按理说这种子弹会在打中目标后爆炸,中弹的人往往前面是一个弹孔,后面却是碗大的洞。
  然而奇怪的是,张维之腹部只有三块散碎的弹片。
  仿佛那颗子弹在击中他身体之前,就已经撞上了什么东西而爆炸。而大量的散碎弹片被无形的东西阻挡,只有三块弹片钻进了他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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