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就是前班主任嘛,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他们又什么都没做,跟他们没关系。
忘记了。
随口说过的话,精心造过的谣。因为话语一旦出口,就像是风沙杳杳。
王老师遇到了玲珑,有很多人一生也遇不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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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学校的玲珑什么都不收拾,她离开一个地方向来不会带走金银财宝之外的东西。可唐同甫却追了出来,他跑的太急,气喘吁吁:“老、老师!”
“老字只说一遍就可以了。”她明明还是一条年轻貌美的龙。
“谢谢您!”
玲珑笑起来:“不用谢,你也付出了代价,咱们是货银两讫的关系。”虽然她觉得自己像是做慈善的。
“老师!”
已经转身走了的玲珑再度被叫住,她有些不耐烦了:“找揍是不是?”
“不是不是。”唐同甫挠挠头。“我想说啊,我有时候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是怎么回事啊?是不是后遗症?感觉像是少了什么东西,可我不知道。”
玲珑回过头对他笑了:“问那么多做什么?你只要变成天上的太阳一样光芒万丈,就能填补那块空虚了。”一辈子不谈恋爱不结婚的爱豆多好啊,她要是粉丝她都高兴。
唐同甫在原地傻乎乎地站着,现在他已经离开了z班调到其他班级去了,其实他还有很多事想问老师,但总觉得自己得寸进尺了一点。就像是花了三毛钱,却想要三十万的售后服务一样。
而且老师看起来也不像是知心大姐姐,又美又酷。
玲珑经过了那座大桥,现在她知道里面有一个怎样的故事了。她不在荒海的期间,想必又来了新的食物。
啊……好想快点回去,再吃一点呀,这个世界还是亏大了。
以后她要在归墟龙宫挂个锦旗,上书五个大字,“慈善美食家”。
走过大桥又过了会,玲珑才找到医院。同一间病房的三张病床上躺着三个很熟悉的女孩儿。不过没有了超短裙烟熏妆假睫毛以及跋扈中二的表情,玲珑都要认不出来她们了。
事实上直到现在玲珑也没记住这三个女孩叫什么,她在心里称呼她们为厕所聚餐组合。病床上贴着姓名,她懒得看,嘴角一勾,在看护用的椅子上坐下来:“感觉如何呀?”
诬陷老师说自己被老师强|奸,利用舆论成功逼走老师间接害死对方的人,真正遭受到可怕的事,经历了非人的折磨之后,报警却不被受理,完全讨不到公平的感觉如何呢?
这可不是她做的哦,也许这就是人类总是挂在嘴边的“报应”?她只是做了一点小事,清除掉这三个女生的外伤,让现代医学无法验证,自然也没有证据。当然了,作为回报,无论是人贩子还是她们遇到的那群人,她都会吃掉他们的灵魂换作不再作恶的傀儡。
躺在病床上的几个女生虽然没有外伤,可痛楚却不会消失,玲珑决定要拿掉自己慈善的称号,她翘起二郎腿老神在在,“你看,我就说过,人类不会感同身受,人类只有在经历了同样的事之后,才知道什么叫疼。”
她欣赏完这一幕就站起身,挥挥手告别:“一语成谶了,开心吗?”
女生们崩溃地哭起来,玲珑笑笑,没有半分怜惜,她才不会喜欢经历了这样的事之后仍然散发着黑色的灵魂,就像她之前吃的那几个人贩子一样,酸甜苦辣咸什么味儿都有,着实称不上好吃。可是不直接吞噬还能怎样?藏上一年半载也不能让黑变成白,丑变成美啊?
算了,反正都能吃,管他那么多。
真羡慕不用饿肚子的人啊,或者是饿肚子的时候立刻就有东西吃的人,人家衣食无忧,不像她这样可怜,自己到处找吃的,还很难找得到好吃的,什么破烂玩意儿都朝肚子里塞,感觉自己好像个傻子哦。更可气的是有时候付出跟收获不成正比,她到底是为了什么变成了一位慈善家?
玲珑在大桥上一个生气,跳进了江水里,只要有水,她就能不浪费任何力气回到荒海。
那里才是她的家。
第91章 第九片龙鳞(一)
“范无救你是想死吗?!”
愤怒的龙女让整个荒海都感到了恐惧, 被她一脚踢了个趔趄在地上滚了好几圈的范无救爬起来跪在地上, 戴着面具的脸看不清他的表情,但可以感觉到他对龙女的狂热与卑微。
“谁让你准许食物进来我的龙宫的!弄脏了我的地方看我怎么收拾你!”玲珑是真的生气,因为小海豚过来想亲她的时候被她一巴掌推开, 娇颜因为怒火泛红, 却也因此更加震慑人心的美丽。她新收的坐骑凤,曾经见过她的愤怒, 因而更加恐惧,缩成一团瑟瑟发抖不敢出声。
范无救不能言语, 他只是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 玲珑看着烦,这家伙一点都不可爱, 要不是他忠心又勤奋, 她真的一早吃了他。“滚出去, 没有我的召唤不许进来。”
她从来不关心范无救住在哪里,反正她给予了他特权,荒海他可以任意来去,可这家伙也不知怎地, 偏偏喜欢睡在龙宫门口的一只空的大贝壳里,活似她是个爱虐待仆人的主人。这个飘荡而来的灵魂, 是唯一能够保住记忆留在玲珑身边照顾她的,玲珑又踹了范无救一脚, 把他踢出龙宫, 才不甚高兴地看向拘谨地站在一边的女人, “你算什么东西,也敢进我的龙宫?”
玲珑对自己的龙宫有迷之追求,不喜欢任何灵魂进入,所以这无数年来,只有堆积成山的金银珠宝。玲珑喜欢的是被范无救获取团成团送到嘴边的灵魂,不喜欢这种清醒的。她喜欢柔和的光圈,不喜欢人模人样的。想进来这里,只有变成可食用的光团才可以。
“对不起,我……”
“你给了那个蠢蛋什么样的好处,他会让你以这副姿态进我的龙宫?”
灵魂连忙摇头:“没有没有,我什么都没有给他,他也没有让我进来,是我来的时候就在门口,那个人刚看见我,我就自己走进来了。他试着处理掉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做不到。”
“废话。”玲珑斥责,“这是我的龙宫,谁敢在我的龙宫滋事?就是大罗神仙来了,在龙宫也什么都做不成。”倒是冤枉那家伙了,玲珑撇撇嘴,“很久没有食物来到荒海的时候会出现在归墟,更别提是龙宫。也是你该有这番造化。罢了,这回我就给你个机会,自己过来让我吃掉。”
“你、你要吃我?!”
“不然呢?你来归墟参加豪华七日游吗?”她都说了不做慈善家!
“可是我已经死了……”
“你以为我会吃人肉吗?又不好吃!”玲珑很想踹她。“是你自己过来还是我过去?”
“灵魂被吃掉的话,就什么都没有了吗?”
“不然呢?你以为是可回收循环持续发展的吗?”
“我……”
玲珑懒得再跟她废话,直接捏成团,然后哇的一声吐出来:“难吃死了!”
怎么这么苦!苦的她都想报警了!
靠!
看着又纯洁又香甜,吃起来图文不符,仿佛是卖家秀与买家秀的区别。这破烂玩意儿苦成这样子怎么吃?玲珑看的烦,随手把光团拍扁:“自己的事情自己滚回去处理,等到你心愿一了,就给我回来让我吃掉,如果还苦,我就把你压碎成粉末洒在海底当肥料!”
讨厌,这么苦的灵魂就算吃下去也好难消化,她累了,想休息休息,一点都不想立刻去人间。
光团丢出去之后,玲珑就舒坦了。她化出原形在铺的软绵绵的珊瑚床上翻滚,时而着迷地欣赏自己美丽的鳞片。嗯,她真的是全荒海第一美龙。
凤一边发抖一边想:然而整个荒海只有您一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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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同您讲个故事。
当然啦,这个故事其实很无聊很苍白,没什么好听的,没有高|潮也没有感动人心的情节,因为严格说起来,它是我一个人的故事。您各位要是愿意听,就劳烦各位受累,听我絮絮叨叨的讲。
我啊,已经死了。
但我活着的时候有个名字,叫戚盼,我的母亲二婚嫁给了我的继父,这并不是什么浪漫美好的恋情,因为他们两个相爱的时候,彼此都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这场结合不被任何人祝福,继父姓唐,家世显赫,他们相爱的无比热烈,甚至因此私奔,却在车祸中双双死亡。
他们没有带我离开。
我在唐家过得并不好,唐家人不喜欢我,忽视我,但我知道,那是我应得的,继父的儿女恨我,我也知道。可是我除了这里,再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了,那个时候,我才九岁。
只有一个人不一样。
我的小叔叔——只有他愿意让我这样叫他,发生了这样的大事,他从国外赶回来,不被唐家人接受的我即将被赶出去,是他收留了我,带我去了国外,将我抚养长大。
他很温柔,是我见过最温柔最正直的人。他说大人的过错不能责怪孩子,他说我是无辜的,他说我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在阳光下去微笑和生活。
我好喜欢他呀。
可是他不接受我的告白,他比我大了二十岁,我十四岁的时候,他已经三十四岁,担任市级干部。我对他的告白被很温和的拒绝了,他告诉我,他把我当女儿一样养大,正常人是不会像电视剧或是漫画里那样,对一手带大的孩子产生错误的情感的。他说我还小,说我有一天会明白他说的话。
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他不会接受我了,我并不是天真浪漫的十四岁女孩子,但我知道,他说的都是对的。
然后啊,然后我就看着他新婚燕尔,夫妻恩爱,生儿育女。他有一对子女,好幸福啊,我也好开心,虽然我已经独自居住了,可每次看到他笑,我就觉得活着无比美好。
但是好景不长,有坏人冲进学校无差别杀人,他的儿女被教导的勇敢又善良,他们才十一岁,就在老师逃走的情况下拉着手死死挡住了教室的门。
然后他的妻子,一个温柔美丽的女人受不住这样的打击,浑浑噩噩中车祸离世。
一瞬间啊,他老了好多好多,我曾想过无数次他与他的妻子白头到老的模样,但我没有想到,那是他一个人的白头。我不敢靠近他,我不想利用这样的机会让他来爱我,我不想让他瞧不起我。我想让他知道,我被他教导的很好,知道是非对错,知道尊重,知道不可强求。可除了我,没有其他人能走进他的心了。唐家人找到我,我就答应去照顾他。我照顾他的衣食起居,为他梳理花白的头发,其实他还年轻着呢,他还不到五十岁,就苍老的不像样子了。
我许愿,如果可以,就让我代替他这样痛苦,把他的妻儿还给他,让他快乐一点。
他不快乐的时候,我的心都要碎了。
后来他死了,我也不想活了。我从高高的大桥上一跃而下,死在冰冷的江水中。
我睁开眼睛,正是在他家里的餐桌上,他的妻子邀请我来吃饭,她真是个很好的女人,她对我很好,很愿意我能跟他们一起住,但我知道那是不行的,小叔叔已经忘记了那场告白,但我知道,我心中对他的爱从来没有衰减过。
他刚结婚不久呢。
还很年轻,很英俊,仍然温和正直,真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我爱他。
我还未成年,小叔叔不放心我搬出去,但我一定要走,我用嘲讽的、冷酷的语气告诉他:他的妻子和儿女会怎样死去,我是个怎样恶毒的女人,我会伤害他们,我会嫉妒,我是很多年后的戚盼,我是个坏人。
我如愿一个人生活,与唐家彻底没了关系,我住进了他年轻时的那个公寓,那里不远处有一座大桥,是我曾经跳下去的地方。
后来我出国留学,成为了一名服装设计师,每天画衣服,可夜深人静的时候,公寓的画室里,都是他的画像。我曾见过他苍老的模样,悲伤的模样,我不想再看到那样的他了。
一切都和我想的一样,我出席一场盛大的服装秀的时候看到关于校园犯人的报道。那场悲剧被制止了!
真好,他可以继续幸福啦。
可是我不知道他会患上绝症,他、他不是很幸福的吗?他没有在妻儿出事后死去,他不应该这样啊,他应该一生顺风顺水平安快乐!
我没有办法不担心他,这些年他一直惦记着我,可我再也没有见他,也没有回过他的信。我就像是一个不孝的孩子,挥霍着、浪费着、糟践着小叔叔的爱。
他躺在病床上的样子那样虚弱,他的妻子告诉我没有合适的骨髓,我想,试试我的。
真是上天眷顾,居然完全匹配。
我离开的时候他还没有从手术室出来,唐家人巴不得我不要见他,对他们来说,我是污点。
我回到了我住过的那个公寓。
我好难过,我想去抢,想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否则我重新活一次的意义又是什么呢?可我终究没有那样做,我怕他恨我,瞧不起我,后悔曾经抚养我。
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是我最渴望,也最不能拥有的人。
后来我冲动之下给他打过一次电话,没有出声,他也许知道是我,不停地叫我盼盼,对一个爱你的人而言,没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他想我,他那样爱我,只是不是我想要的那种爱。
听起来他似乎不知道我给了他骨髓的事情,真好,他不必觉得亏欠,仍能继续幸福。他的妻子应该是听到了那年我重生后说的话,她的隐瞒是非常正确的决定。
小叔叔,你很幸福,那样很好。
我挂掉了电话。
您各位说。
怎么就那么巧,我的骨髓与他匹配,我觉得我们是天生的一对,只是我出现的时机不对。但是从此以后,他与我血脉相连。
我太痛苦了,我迷迷糊糊走到那座大桥上,有个小乞丐在一边跪着,我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给了他,然后摸了摸他的头,用很轻的语气告诉他:乖孩子,捂住眼睛,不要看哦。
活着太痛苦了,我心里只有两辈子对他的爱,活没有办法好好活下去。
我用一瞬间记住他,然后我的余生都用来忘记他。
他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好的一个梦,我不想醒过来,可是我很开心他是清醒的,不醒过来的只有我一个人就好了。多好啊,他这么幸福,这么快乐,会跟另外一个人白头到老,儿女双全。我看着他新婚燕尔,相濡以沫,生儿育女,满头霜雪,这对我来说,就很好了。真好,真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