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瓜看着床上的裙子,有点头疼,她爸是个疼媳妇也疼闺女的男人,除却日常生活照顾的无微不至外,最大的爱好就是给她们娘俩买裙子,而且爸爸的审美数十年如一日,他就觉得贵的好看,华丽的好看,所以瓜瓜十分头疼,因为瓜瓜更喜欢穿方便灵活的短裤,上辈子她的头发就没留到肩膀过,这辈子却扎了小辫子……因为她妈觉得她是小公主!
所以她必须给她妈当小公主打扮!
“穿这件吧。”瓜瓜拿起一件蓝色鱼尾裙。
“这个是不是太华丽了点。”江迎秀迟疑,“是同学聚会又不是宴会,大家一起吃吃饭唱唱歌什么的,穿这个不方便啊。”
瓜瓜又拿起一件黑色的:“那这件。”
“这件好像又有点太素了,不知道配什么首饰搭呢……”
瓜瓜:……
这个也不行那个也不行,那还叫我选。
傅砀穿着围裙推开门:“吃早饭了。”
随后他看见江迎秀正在苦恼穿什么,又被她拉来提供意见,作为优秀爱妻直男,傅砀选择了最完美的回答:“我觉得都很适合你,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
江迎秀娇嗔地看了他一眼,瓜瓜觉得自己很多余,转身就走,别想给她喂狗粮!
最后,在傅砀的提议下,江迎秀选了一条酒红色的蕾丝连衣裙,长度到小腿,贴身的剪裁很完美地展现出她姣好的身材,这个颜色特别衬肤白,江迎秀虽然都三十几岁了,可过得好,没有烦心事,又有自己的事业,看起来跟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也差不多,带着瓜瓜出去,人家听说她跟瓜瓜是母女,都很好奇她是多大生得小孩。
对此江迎秀可得意了,谁不爱听赞美呢?
一家三口打扮妥当出了门,果然,十年过去,当年的美女帅哥都变了模样,女生的话还好一些,男生是真的让人不敢认,大家一起合照时,看照片,江迎秀简直看起来跟他们不像是一代人。
校花结了婚生了孩子,过去这么多年还是一如既往的美丽,让许多在大学时期奉她为女神的男人们纷纷感慨,就算当初他们摘下这朵玫瑰,也无法将她养成这副人间富贵花的模样,之前他们还觉得出身农村的穷小子配不上她呢!
很多女同学现在都是全职太太,孩子稍微长大一点,送幼稚园的送幼稚园,上小学的上小学,孩子们总有自己的人生,她们闲了下来,因为怀孕带孩子,只能辞职,带个几年,孩子上学了,自己是工作也撂了,专业也忘得差不多,所以彷徨难安,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正巧江迎秀的机构里还缺人,就问她们有没有想来应聘的打算。
傅砀坐在男人们那边,一边被心怀怨恨的爱慕者们灌酒,一边还抽空注意媳妇的动静。
你看,她是那么美好。
正在又有人给傅砀敬酒时,瓜瓜宛如小炮弹般冲过来,两只小手抓住爸爸的手,对给爸爸敬酒的坏叔叔怒目而视:“我爸爸不喝酒!回家的时候还要开车!”
小丫头气鼓鼓的,分外可爱。
有她在这里护着,傅砀还真没喝几杯,他任由小管家婆管着自己,让女儿坐在自己腿上,瓜瓜警惕无比,谁要是敢劝酒,她立刻瞪大眼睛谴责对方,自己的爸爸自己疼!
一场同学会酣畅淋漓,似乎又都回到了大学时代,轻松快乐,无忧无虑,傅砀望着已经在媳妇怀里睡着的女儿,又望向江迎秀,江迎秀愣是被他看红了脸,怕吵醒女儿,小小声道:“……你看什么呢。”
“看你好看啊。”他回答的很诚实。
江迎秀脸更红了,甭管过去多久,她都日复一日地认识到自己男人的好,也对他越来越心动,结婚这么多年,看到他还是跟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样心脏狂跳,“哎呀……这种话,回家再说嘛。”
真是的,不管什么地方,也不管有没有人在,这种甜言蜜语张口就来的本事,他到底是怎么学会的呀!瓜瓜都跟他有样学样,动不动就妈妈最美妈妈最棒妈妈好可爱,弄得江迎秀在家里天天害羞。
傅砀轻笑,侧身来吻她,瓜瓜撑开一只眼睛又立刻闭上,哎呀哎呀,她真的是天底下最可爱最有眼色的女儿了!
一吻作罢,江迎秀羞涩地望着自己男人,“下辈子我也想嫁给你。”
傅砀笑意更深,用吻来回应。
他不会承诺她下辈子的事情,因为他太清楚,一旦承诺了,人就会生出执念,生出执念,就会不快乐。
他的秀秀,他的瓜瓜,在这一生,他有幸与她们结缘,共度百年,是他的幸运,但这份回到妻女身边的执念,永远只属于他一人,他要让她们毫无遗憾地过完此生,以崭新的、美好的面貌,去迎接来世,而他将化作花苞,这份爱,将使他鲜艳绽放。
能够再次相遇,能够在一起这么久,真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