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样想着,也就这样干了。
身体力行的结果,就一个字——爽!
她从头到脚,从头发丝到脚尖,轻飘飘的,麻酥酥的,快乐得要飞起来!
她总算明白当年妖尊为何有此一举,实在是因为见过妖族原形的,没有能把持住的。
仔细想想,妖魔两族,一个单纯又痴心,一个浪荡又无情,实在不是良配,叶缈缈很是敬佩那位妖尊的智慧。
不过,琦玉落在她手上,只能说他命不好了。
她从没想过,为了避免琦玉痴心,就不亲近他的原形——诚如她父王所说,她是公主,她快乐就好,管别人怎么样?
琦玉被她捧在手心里,乖巧地蜷着四肢,一动也不动。并非不敢动,而是不想动。
妖族的家庭成员之间,常常会化为原形,追逐玩耍,互相舔毛来增进感情。幼崽之间会互相舔毛,长辈也会为自己的幼崽舔毛。
可琦玉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家庭,他本该享受到的亲近,一直以来没有享受到。现在被叶缈缈捧在手心里,身躯被托住,毛发被抚摸,他感受到了一股久违的暖意。
像是同族之间的陪伴,却又有点不一样。他分辨不出来,只觉干涸的心间渐渐被滋润,舒适得像是徜徉在温泉中。
他被本能驱使着,伸出舌头,舔了舔她的手指。
叶缈缈没想到他如此温顺,不仅乖乖让她摸,还做出讨好她的举动。这让她很受用,举起它靠近眼前,笑道:“想要什么?”
他这么乖,她要赏他。
琦玉没说话。他现在还是原形,无法口吐人言。于是,又舔了舔她的手指。
叶缈缈轻轻揉了揉它的脑袋,抬眼看见公主府就在不远处了,便道:“你变回来吧。”
它望了她一眼,随即白光一闪,叶缈缈只觉手心一轻,随即少年琦玉出现在她的身旁。
头发微乱,面上微红,眼神湿漉漉的,像是被雨水浇过的小动物。
“回去后别乱说。”叶缈缈道,不让他说自己变回原形给她把玩的事,她找乐子是她的,但是被人知道了,对他来说很麻烦。又见他不说要什么,便摘下拇指上的纳戒,递了过去:“这个赏你了。”
琦玉一顿,而后缓缓伸手,接过了纳戒。
他没舍得戴,这是殿下第一次赏他东西。上次赏衣裳不算,那是为了穿给她看。这枚戒指不是,是她赏他,哄他开心的。
短短一日,他不仅被她捉了手腕,还有幸跟她共乘蛟龙辇,她摸他,抱他,甚至还——把脸埋在他背上。
聪明如琦玉,早已经明白,他得宠了。
她并不是要卖他,也不是要把他送人,更没有什么古古怪怪的原因。真实的原因很简单,她现在喜欢他了。
之前的问题,再不必开口问了,他都明白了。心里很欢喜,又有些苦涩。他并不想做她的宠侍,从前不想,在今日听到了妖魔两族的秘辛后,更加不想。
那有什么办法呢?他今天经历了太多,脑中挤成一团,根本无法沉下来思考。
却在这时,叶缈缈伸手过来,又握住了他的手腕:“你戴上,我瞧瞧好不好看。”
琦玉垂着眼睛,捏着舍不得戴的纳戒,思考戴哪根手指上。
“中间的指头,戴这个好看。”叶缈缈示意道。
琦玉遂戴上。
他是漂亮的美少年,一双手纤细白皙,漂亮得不得了。但再纤细,也是男子的手,戴这戒指正合适。
叶缈缈见他戴上,托起他的手看起来,赞叹有声:“好看。”
又说道:“这是储物装备,你想随身携带什么,就可以装进去。”
她教给他怎么用。而琦玉自从知道这戒指的珍贵之处后,心中便腾起了万丈惊涛!他以为只是普通的装饰品,没想到是这样珍贵的东西!
又见她笑意盈盈地捧着他的手,不禁想起刚才她抱着他的原形亲近的情景。
她这么好。宠着他,这么好。她只宠他一个怎么样?她会不会跟数万年前的魔族不同,心甘情愿地跟人组建家庭?
一个大逆不道的念头从心底升起,比上一个大逆不道的念头还要惊世骇俗。他只是一个卑微的宠侍,就连做她亲兵的资格都没有,他怎么敢这么想?
琦玉被心中的念头吓到了,觉得自己实在胆大包天,居然敢生出这等妄想。一张小脸煞白,落在叶缈缈眼中,便觉得奇怪:“怎么了?不喜欢吗?”
“没有。”琦玉摇摇头,垂眸说道:“很喜欢。”
“那是怎么了?”叶缈缈又问,随即笑了起来:“怕失宠啊?那你乖一点,常常来找我。”
不要让她每次都召他,他乖一点,自觉来让她摸毛绒绒。
琦玉刚要答是,就见公主府到了,蛟龙辇停了下来,叶缈缈站起来道:“到了,下车。”
她率先走了下去。琦玉坐在车里,一时没动。
他还没回答她的问题。
“怎么不动?”已经下了车的叶缈缈,转头看向车里,就见少年静静坐着,望过来的眸子清澈而黑亮,看上去乖得不得了,不由心下一酥,伸出手去:“下来。”
第10章
琦玉被殿下牵着手,从蛟龙辇走下来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不到两刻钟便传遍了公主府。
“太嚣张了!”
“简直是恃宠生娇!”
西院的美人们纷纷目露羡嫉,对琦玉胆敢如此拿乔,羡慕嫉妒得厉害。
“他长得好看,得宠又是什么稀奇事?”有人酸溜溜地道。
“还当他多硬骨头呢!被木头美人一吓,还不是乖乖邀宠?”又有人道。
琉宁得知此事后,却是忍不住笑了。事情正如他所料,只要琦玉肯服软,得宠是轻而易举的事。
他对琦玉倒是一点嫉妒的心思都没有,琦玉能得宠,实在是一件好事。这样一来,殿下就多了一个体贴人。待他走后,还有人陪着殿下。
直到他看到琦玉手上多出来的戒指。
如果他没记错,殿下出门时手上就戴着这枚戒指。所以,殿下把自己用的物件儿送他了?
一瞬间,琉宁感觉心被什么啃了一口。
他笑不出来了。目光落在那枚戒指上,问道:“你问殿下要赏了?”
琦玉摇摇头:“没有。”
是殿下主动赏他的。琉宁抿住了唇,罕见的脸上没什么笑意。
他记得清清楚楚,在他来到殿下身边半个月后,才得了殿下的赏赐。那天,是有人来给殿下送礼,她开着几只礼箱翻看宝贝,他跪在旁边为她捶腿,她心情好赏了他一块玉。
那块玉是当时几口箱子中最好看的一块,他当时高兴极了。
现在想想,殿下从来没赏过自身佩戴的物件儿。琦玉手上的这枚戒指,是唯一的例外。
唇瓣被他抿得褪去了血色。
他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每天兢兢业业地侍奉殿下,才得了殿下的赏。
琦玉只用了半天。得到的还比他好,是殿下的贴身物件儿。
太气人了。琉宁眨了眨眼,仰头吸了口气。他倒不是嫉妒,只是……太容易了。
琦玉得宠的太容易了。
良久,心中酸意排出。再看琦玉时,脸上又是惯常的温润了:“看来你听进去了,很好。”
“我想侍奉殿下,不想侍奉别人。”琦玉道。
他既然进了殿下府中,那就只有一条路走。并不是做殿下的宠侍,而是一路往上爬。
他的第一个目标,便是成为殿下的亲兵,守在她庭院门口的那个。
这些话,他并没有对琉宁说。打了个招呼,就回屋了。
关上房门,挽起袖子,跪在地上敲地砖。不一会儿,撬起来两块砖,从下面拿出一个小布包。他轻轻抚了抚小布包,目光落在左手上戴着的纳戒上,按照叶缈缈教的,将小布包收了进去。
他没有对琉宁说,这是一枚珍贵的纳戒。他一点也不想炫耀自己多受宠,他只想保护好它,不要它被人盯住。
将地砖放回去,然后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褶皱和灰土。消去痕迹后,他打开门走出去,到庭院中走动。
西院占地面积很大,住着三十多个美人,还有许多空房间。庭院更是大得惊人,建造着园湖,用诸多奇石堆出了假山,栽种着各种奇木,还有大片的空地。
琦玉似漫步一般,在庭院里走动。这里停一停,那里靠一靠,从七八处不引人注意的地方取出了自己的物品,收入了纳戒中。还余三四处,他没有动,以防意外。
然后,他回到了房间里,关上门,从纳戒中取出一个小玉瓶。拔开塞子,对着嘴巴灌下去。
这些是他藏着的灵液,有助修为的。
他弄这些很不容易,而且其他人都不修炼,连琉宁也没有。平时他不敢动作,唯恐自己跟其他人过于格格不入。现在不一样了,他心底生出巨大的妄念,恐怕粉身碎骨都爬不到十分之一,这让他无暇分神关注其他。
别人再怎么看他,他都不在乎了。
他要往上爬,要往她身边走,荆棘风雨都来吧!
叶缈缈回到寝殿后,习惯性地打坐休息了一番。
这习惯是她前世养成的,她那时处境不好,为了早点过上好日子、更好的日子,有空就修炼。这习惯在她重生后,依然根植在她的骨髓中。
就如同她的“遵纪守法”。
想到此处,又记起魔尊评价的“懦弱”二字,叶缈缈的脸色不好看。
她讨厌自己身上有诸皇天留下的痕迹。但他不仅在她身上留下坏的影响,还留下了好的影响,比如勤奋修习打坐。
魔族寿命悠久,也因此养成了自由散漫的天性,全都习惯了在时间长河中逐渐变得强大,没有人去刻意修炼,强行提升自己的修为。
但叶缈缈强行被改变了生活,巨大的落差让她不得不奋力提升修为,因此她变得勤奋了,而且习惯了勤奋。
一个习惯养成后,其实不是不能戒,哪怕它是花了一百五十年养成的。但叶缈缈不能戒,因为这是一个好习惯。它曾经帮助她变得强大,以后也会帮助她变得强大。
在强大的实力面前,一切都得让步。前世诸皇天实力强横,所以她父王死了,她从云端跌进尘埃里。这一世,她实力强大,所以诸皇天栽了,她得以继续舒舒服服的日子。
但是,这就结束了吗?她就高枕无忧了吗?
不,这只能保证一百五十年内,没有第二个诸皇天打乱她的生活。她前世只活到了一百五十年后,再往后就不知了。谁知道会不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诸皇天?
万一还有人坠入魔渊呢?
万一人界的资源用尽,人族将目光盯住魔渊,开始攻打魔渊呢?
这并不是完全没可能。
人族是善于创造的种族,所以人界的资源被开发利用得很彻底。譬如矿产,被挖掘出来炼丹,炼器,建造房屋,建立山门,摆下大阵……等等。人族数量众多,资源早晚会用尽。
魔渊就不一样了,妖魔两族都不善于创造,非要说的话,更善于毁灭。
当年两族被封印在此,又打了一架,草木化为齑粉,山头崩碎,大地分裂。直到现在,魔渊的格局都是这里飘着一座山头,那里飘着一座山头,诸多城池就建立在这些分裂的山头上。
外界认为魔渊是地狱一般的环境,其实也没错,当年那一战后,魔渊的环境被毁坏得很厉害,吃的、喝的、用的,都很匮乏。但有一样,非常富有——矿产。
数万年下来,矿产不仅没有丝毫消耗,甚至比之前更加丰富。以火山玉为例,这是一种有助于修士静心凝神,不被心魔侵蚀的稀有矿产,尤其在修士渡劫时,只要佩戴拇指大小的一块火山玉,心魔劫的危险便大大降低。由此,火山玉只要出世,必遭人族修士疯抢。
但是在魔渊中,这玩意儿遍地都是,没有谁看得上。
它黑红黑红的,难看得要命,哪怕审美粗犷的魔族都看不上。
魔尊的宫殿中之所以摆了一大块,是因为他觉得这玩意儿凉凉的,躺上去很舒服,故此挖了一块回来当卧榻。放在人界中,这足以兴起十个超级宗门了——就这一块卧榻,可以分成数万份凝神玉,至少庇佑数万名修士不被心魔侵扰。
火山玉还只是诸多矿产中的一种,比它珍贵、有价值的材料多得是。甚至,妖族的内丹、魔族陨落后留下的魔骨,也是上好的炼器、摆阵的材料。
魔族守着宝藏而不自知,而人族……焉知不会盯上这里?普通散修或许惧于魔渊的危险,不敢擅入,但人族的大型宗门就不好说了。他们为了培育精英弟子,什么做不出来?
叶缈缈想的有点多。而这仍然是诸皇天带给她的,他将她从云端打落尘埃,过着苦哈哈的日子,又逼迫她快速成长为魔将,率领部属攻打人族,攻占城池,熟悉人族习性,知晓大世界格局。
想到这里,她更不高兴了。
“来人,把诸皇天带过来!”她不高兴,就要出气,而此刻没有人比诸皇天更适合给她出气了。
诸皇天很快被带了过来。
他来到叶缈缈的府中还不到十二个时辰,本以为这位公主殿下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他,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她叫过来了。
他仍然穿着报信人给他买的衣裳鞋子,头发也是报信人给他梳的,胡子是报信人给他刮的。自从来到公主府,他没有对自己的外表形象有过一丝一毫的打理。
凌乱的头发,微青的胡茬,给他清贵的外表增添几分率性不羁。
叶缈缈不得不承认,美人就是美人,不修边幅也很好看。
她看着他一脸木然的表情,好似经受了非人折磨,生不如死一般,心中的抑郁情绪顿时散了几分,好整以暇地坐在桌后,目光在身前一掠:“给我倒酒。”
诸皇天木然的眸子迟钝地转动,落在她身前的酒桌上,似乎闪过了一丝嘲讽,又移开了。
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下巴微微扬着,仍如先前一般孤傲。
叶缈缈见着他这样,冷笑一声,抽出了长鞭。
起身冲着他走去,扬手,“啪”的一声,鞭尾抽在了他的身上!
诸皇天身前的衣衫乍然撕裂,露出结实的肌理,一道红痕乍然跃现——他虽然修为尽失,但躯体乃是魔将水准,叶缈缈修为低于他,倒不能真正使他受伤。